APP下载

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的对策建议

2015-04-18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教科处

今日民族 2015年8期
关键词:职教职业院校毕业生

文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教科处

一、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

一是树立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职教就是抓就业、抓职教就是抓稳定的意识。

二是建议加强省级以下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工作。建议国家和省加大对省级以下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力度,督促州市、县市区级政府结合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级政府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各职业院校应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三是加大对职教发展的指导、引导力度,指导职业学校树立正确的服务宗旨、明晰的办学思路和合理的目标规划,引导职业学校积极主动适应市场、主动深化校企合作、主动服务产业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的投入力度,并重点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和特色专业建设。

五是建议改革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按生均拨款包干”的经费保障制度,将省属中职学校教职工工资给予全额保障并进行单列,以稳定省属中职学校教职工队伍。

二、改革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一是建议国家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对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提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最低质量要求,对不按最低质量要求执行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依法给予制裁。

二是应从职能上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议将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能全部划归教育部门统一履行,以进一步增强职教发展规划、协调、监管能力,着力改变重复投入、浪费资源以及政出多门、登而不管、批而不管的现象。在省级层面,建议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划归省教育厅或者属州市政府直接管理,用足用活国家、省、州市乃至县(市、区)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特殊优惠政策,以促进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实现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三是教育部门应从尊重、爱护技能人才的角度考虑和出发,尽快建立职教学位制度,设立职教学位。同时,应支持职业院校进行职教学位改革探索。

四是借鉴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可无障碍衔接交融的通行做法,尽快打通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在校生不能向普通高中流动、高职学院在校生不能申请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制度壁垒。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职学院与普通高校实施学分互认制度,对达到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要求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毕业生,可根据申请发放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毕业证,达到普通高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对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参加高考,应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一视同仁地给予择优录取。同时,应加强对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普通高校应加大实用、应用型技能课程开设种类、数量,强化实用技能培养培训。

五是对职业院校的考核评价应以就业为主,以毕业生就业率、技能等级为主要权重指标。有关部门在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考核考评时候都应“突出市场、突出实用”。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的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和就业指导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职业院校办学定位的科学指导力度。要指导职业院校在服务宗旨、服务对象上作好定位,即要让学校明白为谁服务,为什么行业、什么产业服务。要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进行差别化办学、打好特色牌,引导职业学校找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应扬长避短,切忌贪大求全。

七是尽快明晰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施范畴。国家在确立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取消大部分职业资格认定许可的改革思路后,应尽快厘清和明确哪些资格考试需要取消,哪些需要保留,哪些需要加强和改进,并尽快制定资格认定考试目录和考试标准,以便职业院校能围绕改革进行转型和组织教学。同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聘用。

三、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职业院校要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对目前不具备“双师”素质的编制内教师,应积极“送出去”,将他们直接送到企业、送到车间进行培养锻炼,以提高他们的实作能力;同时,也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适当提高外出接受技能提升培训教师补助标准,尽力杜绝教师因被外派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而导致收入减少甚至倒贴费用的情况。对学校发展急需而短期内在编教师又无法达到相应要求的技能教师,应用足用活国家实施的“特聘技能教师计划”这一特殊政策,积极“请进来”。

四、盘活现有职教集团,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功能和作用

云南省目前已组建了23个职教集团,不少职业院校仍未加入职教集团。应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等机构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重点实施职教集团能力建设,统筹使用校舍、师资、经费和设备,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同时,要加大职教集团建设及运行成果宣传力度,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引导更多的职业院校加入职教集团。当前,应积极引导、鼓励民族类职业院校组建或加入职教集团,在条件成熟时,组建云南民族职业教育集团,以充分发挥在凝聚民族职业院校向心力,在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民族技艺等方面的龙头引领作用。

五、畅通和拓展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让广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尤其是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毕业生)能有优质就业机会

一是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政策时,应结合岗位实际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一视同仁。同时,也应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分布,适当放宽对民族地区毕业生的学历限制,让更多的民族地区毕业生能有公平竞争、报效家乡的机会。

二是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央企入滇、民企入滇等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人才招聘中,鼓励、引导并适当硬性要求企业招聘、使用民族地区的技能人才,对招聘少数民族毕业生或当地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并能提供1年以上稳定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费,以促进民族地区群众与投资企业实现互利共赢及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在表彰奖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时,对招聘民族地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应给予优先考虑;民族工作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中,对招聘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企业给予适当的项目和经费扶持。

四是建议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环保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到民族地地区投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以提高民族地区劳动者就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特殊扶持力度

一是建议投入专项资金,引导民族地区群众到职业教育资源丰富、就业前景较好的发达地区职业学校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并适当提高生活补助。启动和实施好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逐步把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县市、边境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县的中职学校在校生纳入全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通过提高生活补助,给予发放交通补助等特殊扶持,让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更多的劳动者走出深山、走出农村,到发达地区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

二是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云南滇西边境山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根据《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尽快将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将云南7所民族类中专学校全部纳入部省和东部职教集团对口支援范围。同时,建议将对口帮扶重点放在发展职业教育上,放在帮助民族地区创新办学理念、劳动力转移和学生就业上。

三是建议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推进云南民族文化职业学院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使其成为对云南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对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劳动者素质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职学院。

猜你喜欢

职教职业院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财务会计网络化建设
伤心的毕业生
你根本不知道,这届毕业生有多难
依法推进河南职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个没什么才能的北大毕业生
健康中国背景下职业院校体育教学改革研究
中英越洋握手 职教领跑未来
新时期职业院校档案管理的思考
国际输出是职教自信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清镇职教城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