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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5-04-06

山西建筑 2015年21期
关键词:项目经理项目部劳务

聂 鑫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13)

1 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建筑市场行为,落实施工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建设厅、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2 主要工作任务

2.1 切实落实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

明确并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即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中标后开工前,公司工程安全科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式五份(加一份),经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发至接受授权人,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订《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意见书》一式五份,项目部留存一份,报集团生产部门一份备案,并在工程开工建设前报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备案,竣工验收前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责任部门:工程安全科。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亲笔签订《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详见晋建二技发[2010]56号《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办法》一式三份(加一份,报技术质量科保存备案,以下同),同时办理《单位工程备案表》,报技术质量科,报送人员应保证以上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以下同),经主任工程师、公司经理签字后报集团技术质量部一份备案,备案工作必须在中标后30 d内完成,技术质量科留存一份,项目部保存一份并认真实施。

3)项目质量员组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质量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签订《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一式四份,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权利义务,报技术质量科,经法人代表签章,报集团技术质量部一份备案,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建设单位,项目部按照承诺书认真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人员变更,变更后的责任人员也要按以上规定签订承诺书。

4)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认真编制《质量计划》,报技术质量科或主任工程师审核,由主任工程师或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质量计划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编制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并确保在开工前完成审批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5)从2014年5月1日起,凡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单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体现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责任标牌的设置范围、设计制作、主要内容、尺寸、材质及文字格式安装位置应符合晋建质函[2014]6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制作,项目部负责安装,竣工验收时,项目经理应在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中体现质量责任制永久性标牌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全称)、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6)项目部应按照晋建质字[2014]223号和63号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内容如下:

a.《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b.《质量终身责任制登记表》;c.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意见书》;e.相关责任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归档内容均为复印件,应由单位加盖印章,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备案,同时报当地城建档案馆核验原件后归档。

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科。

2.2 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合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1)机关各职能部门应组织项目经理接受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特别是组织学习建设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要求项目经理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学习心得体会报技术质量科、工程安全科各一份备案,督促项目经理知责、履责、尽责。项目经理要自觉接受公司、集团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教育和动态考核,违反规定的由公司报集团公司严肃处理。

2)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经理办公室或项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十项规定》和配套的(附件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3)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集团公司、省部有关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如质量员、安全员。满足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标准和岗位职责要求。

4)相关职能科室应强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和考核机制,制定相应办法并认真落实。

责任部门:工程安全科、技术质量科

2.3 逐步杜绝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1)加强学习宣传。公司将在5月份分批、分项目督导各项目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等有关文件的情况,加大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主体法制意识,自觉守法。

2)机关各科室、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劳务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学习以上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公司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各项目学习记录进行检查。

3)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应以专业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项目人员及社保、账目往来、材料供应、设备所有权等管理资料为重点,编制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检查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整改,力争在2015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问题的整改,之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整改,不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4)为了适应“营改增”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手续,要求各项目做好以下财务工作:

a.对所有项目,在“营改增”后按照国家过渡政策和公司统一的核算办法核算。b.2014年10月1日后新承揽的任务,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的程序核算,提供相应的分供商发票,材料入出库单、租赁结算、劳务结算等结算单据必须提供。c.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开工的项目,向业主开具的建筑业发票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尽可能的开具。已竣工结算的,要向业主据结算额全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已竣工未结算的,尽可能的结算并向业主开具建筑业发票,短期内无法结算的也应据估值结算向业主开具建筑业发票。对尚在施工的项目,要向分供方索要采购、租赁、劳务分包发票并向业主开具建筑业发票。d.对目前停缓建的项目,要据实际情况,争取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并向业主开具建筑业发票,必要时采取诉讼方式收取工程款。e.向业主收取工程款必须汇入“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分供方资金必须从“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付款人账户据与分供方签订的合同标注名称支付。

责任部门:财务科、成本科。

2.4 狠抓工程实体质量通病问题治理

1)技术质量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有项目学习《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建质[2014]358号),以及配套的《山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了解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收集建设厅公布的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名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专项治理成果。

2)各部门、项目要重点学习《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防治技术手册》,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分批、分期将《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相关内容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便于工程技术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随时学习,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为分户验收奠定基础。

3)技术质量科、各项目部要结合集团公司推行的屋面工程细部质量控制、清水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精细化等,实施创优工作,做到策划先行,样板引路、过程控制,逐步提高项目管理公司的混凝土结构、屋面工程、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争创集团样板,争创市优工程、省优工程、精品工程,稳步提升工程质量。

责任部门:技术质量科。

2.5 深入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技术质量科、工程安全科、各项目部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集团公司的《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应管理制度。

2)项目部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提交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审批,专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填报《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审批表》报送集团技术质量部,经集团公司审核,组织有关专家专题论证后方可实施方案。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方案执行监督人检查验收合格并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责任部门:工程安全科、技术质量科。

2.6 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公司和项目部要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培训、自学、会议等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及时完善办理项目人员的相关手续,做到人证相符。

a.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外聘人员,必须签订“山西二建集团外聘人员临时合同”,对于已经在项目工作但并未签订合同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签。b.积极参加保险:未缴纳保险人员由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统一办理缴纳保险(按年度缴纳);开工前项目部提供花名册(主要配备人员)在外单位或社会自行缴纳保险人员应将保险情况报综合办备案,综合办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c.加强证件管理:非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或山西二建集团公司的在岗人员持有相关合法证件,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如需变更的,要及时进行变更。无相关证件人员,通过公司统一报名培训考取相应的证件。持有相关证件且已经在公司注册的人员,综合办要在有效期限截止前90 d通知参加年检培训,以便证件顺利延期,确保所有证件的有效性。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加强劳务管理、对自有劳务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项目部要加强劳务人员管理,对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要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工作、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支付情况。

3)要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将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结算支付等信息集中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项目劳务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要设置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劳务管理资料,及时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并随时根据进出场情况更新花名册,做到及时、齐全、有效。原则要求劳务人员进场后48 h内建册完毕,定期报公司备案。

4)项目部要及时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其他一系列培训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5)项目部要做好劳务人员工伤保险办理、工资发放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相应台账,及时解决劳务费结算争议、工资拖欠等劳资纠纷,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做到不拖欠劳务费,劳务人员工资足额支付,避免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发生。

责任部门:工程安全科。

3 实施措施

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现状,项目部先自查自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和整改计划措施,公司根据各项目自查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1)建立月检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上级部门检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流程、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检查人员,保证每项检查内容有检查记录,以便于追溯。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每月有针对性的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特殊项目重点检查。

2)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公司每月月初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回顾上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3)建立月报制度,每月月底前,项目部书面向公司汇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本月工作,汇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公司根据各项目汇报情况,分析整理,向集团公司报告我公司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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