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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下社会发展代价的特征

2015-03-20郭广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河南郑州451000

武陵学刊 2015年3期

郭广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河南郑州451000)

论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下社会发展代价的特征

郭广平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河南郑州451000)

摘要:从实践唯物主义视野来看,社会发展的代价根源于人类自身存在方式的不完满性,具有内在的历史必然性。由于历史时期不同,代价承担主体也不同,代价承担呈现出不平衡性,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的社会发展代价的内容与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呈现出普遍性与具体历史性的统一特征。从长远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发展代价对主体的价值贬损又能够获得历史发展的补偿,因此,具有价值损失性与补偿性的辩证统一特征。

关键词:社会发展代价;客观必然性;不平衡性;价值补偿性

从实践唯物主义视野来看,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历史就是主体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史。而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伴随着巨大的代价付出。因此,正确认识社会发展代价,准确把握社会发展代价的特征对于深入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发展代价的客观必然性

社会发展的代价真实而客观地存在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它都客观地存在于人类历史进程中。正是人类自身存在方式的不完满性以及作为历史动力的“恶”,使得社会发展代价具有内在客观必然性。

(一)人类社会发展的代价根本上源自于人类自身存在方式的不完满性

关于社会发展代价,历史上诸多思想家从不同角度都曾予以相应的阐释。其中有观点认为,社会发展代价是人类的愚昧、野蛮以及傲慢和贪婪等不良品行的后果。在马克思看来,这一观点并没有揭示出社会发展代价的本质。有鉴于此,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着重考察了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发展的历史,揭示了社会发展代价必然性存在的根源。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人在本质上是以社会实践的方式而存在的,人类历史正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历史。人总是要通过自身的劳动和创造,通过对象性的和非对象性相统一的实践活动,在创造环境和自我创造的过程中,既构造外部的社会世界,也构造自我的内在世界。人类的历史,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是在实践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人性不断生成的历史。马克思认为,人自身并不存在一个先验、固定的本质规定,人采取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他就是怎样的人,即人怎么生产生活、他就是怎样的。人的本质生成在历史过程中,并取决于人类自身的活动方式、活动特点与活动成果。也正是人类的诸多具体的实践,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不断推动社会制度的变革,使得人类不断改善自我的生存环境。因此,人在本质上是以实践的方式而存在的。

其次,人类实践本身存在分裂性与矛盾性。对于现实的人来讲,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来自大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局限与束缚,人的实践总是受到现实条件或客观环境的制约。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人类实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从历史发展的现实来看,作为实践核心的生产实践活动本身带有分裂性与矛盾性。一方面,人类生产实践活动不断发展,人类本质力量不断增强,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引起生产关系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革。另一方面,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与历史环境中,人类生产实践都是在一定历史前提下进行,在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上展开,都是一定程度的实践,具有历史局限性和不完满性。这种人类整体实践发展水平与社会生产力的不足,导致分工与私有制的出现,由此产生了阶级对立与国家统治,社会整体的发展建立在部分人受损之上,只要人类还无法充分发挥与共同掌控自身的本质力量,还无法完全摆脱外在性的制约,还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同体,人类就不得不以付出代价的形式来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

(二)社会发展代价必然性的直接基础在于“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

历史上诸多思想家对“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这一思想进行了相当深刻的阐释。最早对这一思想进行系统阐释的是意大利哲学家维科,继而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等以不同的方式对这一思想进行了相应的扩展。但在这些思想家看来,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不在人类历史进程之内,而在人类进程之外。不是源自人类本身,而是在人之外的主体,诸如“天神意旨”“大自然”“绝对精神”等。他们在指出人类社会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过程的同时,阐发了一种外在的历史动力观。恩格斯坚持社会历史进步论的同时,肯定了黑格尔等哲学家对“恶”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片面强调“善”的作用时,引用了黑格尔的一段话:“有人以为,当他说人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1]并进一步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2]237但是,恩格斯不再将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归结为人类之外的某种神秘力量,而是诉诸于人类自身,归之于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这种本质力量通过人的非理性的、“恶”的实践行为展现出来,构成推动历史进步的直接动力。恩格斯深刻指出:“人类是从野兽开始的,因此,为了摆脱野兽状态,他们必须使用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这毕竟是事实。”[3]524因此,源自于这种“恶”的动力的发展代价便不可避免。正是在人类卑劣的冲动与情欲基础上,人类取得了所谓文明的成就。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应的是被压迫阶级生活状况的退步。因此,一部人类的文明史,是一部人类代价史。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它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经济发展时期中,都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驱凯旋车。而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如此愚蠢,如果不是在几乎无法忍受的痛苦逼迫之下,怎么也不会鼓起勇气去实现真正的进步。”[4]因此,从人类历史发展的事实来看,作为历史动力的“恶”造成的代价具有一种历史必然性。

二、社会发展代价的不平衡性

作为人类社会一种客观必然性的现实存在,社会发展代价无论从时空分布来看,还是从承担主体来看,都呈现出一种不平衡性特征。

(一)社会发展代价在时空分布上的不均衡性

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代价的分布是不均衡的。从历史的纵向发展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代价的性质、内容与表现形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原始社会,社会发展代价的内容其主要涉及到人类自身生存的风险和灾难。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社会上大多数人被剥削和被压榨,社会直接奴役性非常突出。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文明程度提升。在当前的社会中,虽然还存在诸多的不公正、不平等,但是总体来看,与过去相比较,人类的生存环境与生存状态有了质的改变。从人类生存的角度来看,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增强,人类为自身进步所支付的代价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同时,随着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人类理性的发展与经验的丰富,源自于自然界的客观因素造成的代价在总的社会发展代价中占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就导致了人为因素造成的社会发展代价所占的比例相对逐渐升高。从历史的横向发展看,社会发展代价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为人类代价承载的状况和方式的不同。由于世界各个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力水平、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以及民族状况有着较大的差异,导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实现同样的社会目标所付出的代价是不同的。

(二)社会发展代价在承担主体分布上的不公平性

从历史发展的实际历程来看,社会发展代价总是降临在部分主体的身上,部分人的付出换来另一部分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社会发展的代价主要由部分人承担,而社会发展的大部分成果却由另一部分人享有。这种代价非均衡性是私有制基础上阶级社会的重要特征。在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社会发展代价承载主体的不公平性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都非常明显。在原始社会末期,虽然有了氏族和部落首领对共同劳动产品的私人占有,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开始了阶级的分化,但是只是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后,统治阶级通过政治手段,进一步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并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社会发展代价的不公平性成为一种常态。统治阶级对由人类共同创造的社会财富的集中占有,使得那些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不得不依附于他们,从而持续占有这些人的劳动成果。这一历史状况,不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没有本质的区别。

恩格斯曾经从分工发展与阶级划分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了阐释。他指出:“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被迫专门从事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掌管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国家事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3]632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一部分人将社会发展的重担通过一定的社会途经加到另一部分人之上,使社会发展的代价由这一部分人来承担。正如恩格斯所言:“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到现在为止的一切历史对立,都可以从人的劳动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率中得到说明。当实际劳动的人口要为自己的必要劳动花费很多时间,以致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的公共事务,例如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等等的时候,必然有一个脱离实际劳动的特殊阶级来从事这些事务;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永远不会错过机会把愈来愈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3]525人类历史发展的事实表明,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这是一种常态。

马克思在考察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时,针对社会发展代价不公平性这一现象,曾经给予了简洁而深刻的描述:“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2]177-178马克思没有限于简单的批判,而是积极探索这一历史现象背后的深刻社会根源。他指出,生产力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还没有发展到能够为人类共同支配的程度,从而作为生产力直接成果的生产资料被部分人所占有,这是社会发展代价非均衡性的根源所在。为此,马克思指出:“只有通过大工业所达到的生产力的大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劳动无例外地分配于一切社会成员,从而把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参加社会的理论和实际的公共事务。”[3]525即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改造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共同支配自己的本质力量,这不仅是实现人类真正自由的选择,也是消除社会发展代价非均衡性的根本途径。正如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社会才会不再像可怕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被杀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5]773

三、社会发展代价的普遍性与具体历史性

实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对于人类任何一种社会形态而言,实践都具有基础性、普遍性,也正是实践的普遍性导致社会发展代价的普遍性。因此,社会发展代价贯穿于人类历史的整个发展过程,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具有普遍性特征。因为实践发展阶段与水平的不同,导致社会发展代价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与形式。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发展代价的内容与形式是具体而不是抽象的,呈现出具体历史性特征。

(一)社会发展代价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普遍现象

社会发展代价的普遍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社会发展代价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随着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运动,一种生产方式转变为另一种生产方式,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社会就不断由低级向高级阶段演进。每一次社会形态的变更,都不是在美酒与鲜花中,伴随着上帝的赞美诗而实现的,而是伴随着诸多人类美好成果的丧失,在暴力奴役以及对社会的破坏中实现的。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变更,都伴随着血与火的较量。这些思想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都有明确的表达。恩格斯指出,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是一种历史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却是以原始平等的丧失和纯朴道德的失落以及私有制的出现为代价的,在这一过程中也伴随着暴力因素对人的生命和社会财富的破坏。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过程,是建立在封建主与奴隶主为代表的阶级战争的基础上的,伴随的依然是暴力与战争,是大量生命与社会财富的消亡。同样,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到来,也不是在和平的仙乐中进行的,而是通过不断地付出代价来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相伴随的是欧洲多个国家进行的革命战争与社会秩序的破坏,以及暴力基础上大量农民与土地的被迫分离,在海外则是肮脏的奴隶贸易中大量非洲生命的死亡以及殖民地人民的被剥削与被奴役。对此,马克思在《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资本论》等著作中进行了充分的描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带来的是劳动异化的加剧,大量工人健康与生命的牺牲,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人对物的极端依赖性。因此,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每一次社会形态的演进都伴随着巨大代价的付出,一方面是对先前社会形态中文明与社会财富的破坏、人的生命丧失;另一方面是新的社会形态带来的负面的、消极的后果对人的价值的贬损。其二,社会代价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人们要取得社会各个领域中的成就,就要投入和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无论哪个领域获得进步,都是建立在巨大代价基础之上。

(二)社会发展代价具有具体历史性特征

在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在不同的社会领域社会发展代价具有具体的内容、形式与承担主体。虽然人类的发展都要付出代价,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代价的重点是不同的。在农业社会,由于生产水平低下,直接的奴役和困苦构成人类发展的常态。而在工业化社会,由于物质生产的发展和人类理性的发展,直接的奴役现象不再成为主流,物的依赖性形成的奴役与人的本质的异化成为工业化时期社会发展代价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代价的承担主体也是具体的。在奴隶社会,社会发展代价的主要承担者是奴隶群体;在封建社会,社会发展代价的承担者是农民群体;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发展代价的承担者是无产阶级。因此,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发展代价的主要承担者是被统治阶级,但是这个被统治阶级的具体构成在不同社会中是具体的,是随着社会形态的改变而改变的。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发展代价的内容、形式以及承担主体都是具体的。

四、社会发展代价的价值损失性与补偿性

人类历史就是不断付出代价的历史,代价本身意味着价值的损失,意味对主体的否定。而从人类历史进程的整体意义上说,代价的付出总是以推动人类历史进步为补偿。因此,社会发展代价具有价值损失性与价值补偿性特征。

(一)社会发展代价的损失性

代价范畴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损失。从哲学上看,所谓社会发展的代价,是指主体为实现社会进步所消耗的物质和精力、所作出的牺牲以及所受到的惩罚诸方面的总和。具体而言,社会发展代价则是指社会进程中人们在追求、创造价值的同时所产生的与价值取向相悖的负面价值。这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是人们面临众多价值目标,为选择优先发展的主导性价值目标而造成对其他有益价值目标的压抑、损害或牺牲;其二是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取得积极成果的同时所产生的副作用;其三是各种人为的因素造成的失误而产生的背离自身价值取向的消极后果。由此来看,社会发展的代价在本质上意味着牺牲和丧失。虽然历史发展的现实也表明,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与社会代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不管我们如何揭示其与历史进步、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论证它为历史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平台,而就其本质与核心来说,社会发展的代价只能是一种痛苦、付出、牺牲与丧失这一消极意义的内容,是人们自身不愿付出、不愿经历,不愿承受的一种负面东西。无论是导致大量生命死亡的战争与饥荒、还是社会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社会不公正与暴乱,无论是人类精神世界的空虚,还是生活环境的恶化,都是对人这一主体的损伤。因此,任何代价的发生,都是对历史主体的价值贬抑。价值损失性、对主体发展的否定性是社会发展代价的本质特征。

(二)社会发展代价具有价值补偿性

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总是伴随着相应代价的付出,而代价的付出推动着历史不断前进的步伐。虽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这种代价的付出与代价的补偿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是在人类历史进程的整体意义上,代价的付出总是以推动人类历史向前发展为补偿。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这一点在恩格斯对奴隶制的论述中有充分的体现。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奴隶制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奴隶制伴随着诸多的野蛮、暴力和非人道,但也给后来的社会带来了发展的基础。针对部分思想家只看到奴隶制的不足,在痛骂奴隶制时对一些卑劣现象只从道义的高度进行否定的这一状况,恩格斯一方面根据价值的尺度,批判了奴隶制的非人道,批判了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压榨,另一方面,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指出了奴隶制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并将奴隶社会视为文明社会的开端,阐明了人类付出沉重代价的同时获得的历史补偿。正如恩格斯指出:“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从而,也就不会有‘现代的社会主义’。”“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力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成为必要、同样又得到公认这种状况为前提的”[10]524。

同样,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等文章中,马克思一方面站在道义的角度,对资产阶级殖民者犯下的种种恶行进行了无情的批判,指出他们在极端卑鄙的利益驱动下,对印度进行的掠夺和屠杀,认为:“不列颠人给印度斯坦带来的灾难,与印度斯坦过去所遭受的一切灾难比较起来,毫无疑问在本质上属于另一种,在程度上要深重得多。”[5]761另一方面,马克思指出,如果立足于历史发展的尺度,这些西方殖民者入侵的行为破坏了传统的东方社会结构,进而促进了东方社会的革命,推动东方社会的进步。在马克思看来,东方这种长期形成的以农村公社、土地国有和专制主义为特征的社会结构,有着长期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同时也充满了落后、野蛮的特征。这一社会结构构成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扼杀人们的创新精神,导致宗教的狂热以及对自然的野蛮崇拜、蔑视人的生命。这一社会结构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并具有内在稳定性,自身很难实现进步的革命变革。而正是基于大工业基础上的西方力量的到来,促使其社会发生了变革。资产阶级在对印度进行残酷统治的同时,也不自觉地充当了历史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指出:“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5]768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9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0.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张群喜)

On Features of Social Development
Price: A Perspective of Practical Materialism

GUO Guangping
(Teaching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of the Party History, Henan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451000, China)

Abstract:In the perspective of practical materialism, social development price results from the incompleteness of human existence ways and therefore is inherently inevitable. The price subjects are different in different times, so the price is in unbalanced distribution in different times. The price contentsand forms are different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times. However, in the long history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e loss of the price subjects can be compensated. Therefore, social development price is a combination of value loss and value compensation.

Key words:social development price; inevitability; unbalance; value compensation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014(2015)03-0038-05

收稿日期:2015-03-25

作者简介:郭广平,男,河南淇县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历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