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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对策思考

2015-03-19侯依林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1期
关键词:腐败现象腐败问题执行力

□ 侯依林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科学内涵及原则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科学内涵。执行力起源于企业的管理理念,随着当今社会形势的发展,执行力的概念日益开始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领域渗透,并且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制度执行力是实现制度目标过程中速度、质量和效能的综合体现。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就是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主体为了达到反腐倡廉的目标,通过对各种政策资源的调度、控制和使用,有效地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能力和效力。制度的实施,不仅仅需要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相对于制度的执行而言,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有道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发,而难于法之必行。”反腐倡廉的实践也反复证明,制度作用的发挥最终取决于其在实践中能否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完善和创新制度的同时,还要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

(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原则。腐败现在已经滋生为社会毒瘤,它是阻碍社会建设发展、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因素。所以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常抓不懈的原则。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依然存在,反腐倡廉的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一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影响恶劣,有待于解决,不能任凭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要坚决把反腐倡廉进行到底。第二,要坚持表面和根本一起治理的原则。有些腐败问题可能露出的只是表面的问题,应该“标本兼治”,透过现象看本质,应该找到其腐败的源头,背后可能有更深层次的更庞大的腐败问题,不要单单看表面,漏掉了更严重的问题。所以在执行反腐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本上铲除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第三,要坚持各种现象综合治理的原则。腐败是一种违法乱纪现象,但是有时候引出的不仅仅是腐败问题,可能伴随着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时我们要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是否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引起腐败现象,要一起铲除,才能更好地预防腐败的滋生。第四,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格处置的原则。当今社会要想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必须要严格惩治,对腐败现象一律查处,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同时也应该尽早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权力人”自身素质和自身监督规范,防止不该发生的错误发生。

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反腐倡廉执行力还存在许多问题,2012年11月15日新一届政治局常委见面会上,习近平以“打铁还需自身硬”来表明下大气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目前反腐倡廉执行力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执行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胡乱执行,治理混乱、查处不严的问题。第二,执行层混乱,浓重的官僚主义,许多领导干部官官相护,自身贪污,脱离群众按照自己的利益标准去执行的问题,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力度放宽,对自己没利的,加大执行力度的问题。第三,许多领导干部不能具体灵活地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生硬地照搬条文法律,造成了形式主义,致使一些人通过“打擦边球”逃避惩治,制度变成了摆设的问题。

(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执行人执法力度不够,胡乱执行,对反腐倡廉制度认识不够,执行时行使不好自己的权力,使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应有严格的惩治,查处不严,造成腐败治理混乱,腐败现象滋生。第二,执行人自身思想认识不够,不为广大群众着想,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去执行制度,监督体系也不够完善,没有好的监督就没有好地执行,执行人自身对自己和其他同为执行人的监督也不到位。也造成了监督层的混乱,互相庇护,就导致了反腐倡廉制度不能更好地执行,也造成了自身贪污腐败。第三,制度本身不够严密,缺乏连贯性、整体性,许多具体问题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当出现问题时,想治理没有制度和具体法规来支撑,使得一些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人出现钻漏洞的情况。

三、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首先要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做好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才能让他们成为历史进程中的坚强领导核心。所以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必须抓好思想教育,不仅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还要努力建设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让他们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为反腐倡廉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干部自身思想和素质上去了,执行力才能更好地被执行。

(二)完善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本身的建设。要想更有力地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要完善加强制度本身的建设。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市已经制定出台上千个规章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在一些地方真正得到落实的却很少,制度得不到落实,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制度的理性力量不够强大,也就是说制度不够严密,没有在制度应有的范围内形成必须被执行的效力,好的制度应该不能违反,不能变通,没有弹性,必须一丝不苟地被执行。所以要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必须让制度法治化,约束权力的行使,发挥制度规范的根本性作用;必须让反腐倡廉制度系统化,制度本身有了完善的系统体系,才不会被一些人钻空子,才能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制度系统化了,弹性空间就会变小。在反腐倡廉制度中许多层次的问题才能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执行的时候制度才会发挥更全面的作用。

(三)完善监督制度。完善监督体制,是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能很好落实的重要保证。强化监督是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工作的重要一环。监督体制不完善,制度执行永远不会有效落实。强化监督制度,一是要有相应的确定的严密的相关规定,加强素质提高,让大家心里自发地有自己的一把标尺。要强化人民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们群众,各党派人士以及舆论的作用;二是我们党是执政党,首要工作就是健全完善党内的监督体制,让纪检机关不仅具有相对独立性,也同时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其具有监督权,有效治理、惩处一些腐败行为。形成不敢腐的监督制度,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让监督机制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

(四)加强法治建设,从严治理腐败。“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有了健全的法治,才能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当代中国的矛盾呈多样化形态,主要矛盾是腐败,根源是体制,所以加强法治建设刻不容缓。有了健全的法治,我们必须从严治理腐败,对腐败这一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事实说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徐才厚,薄熙来等案件证明无论你权力多大,只要贪污腐败,违法乱纪,一定会受到查处。还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人民利益的案件。“无论是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在法治的基础上,从严治理腐败案件”。

四、结语

总之,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近年来重大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反腐倡廉制度必须开始深刻落实。那么反腐倡廉的执行力就成为治理腐败的关键。我们应该从思想教育,加强法治,健全机制,提高干部自身自觉监督性等方面入手,铲除腐败这个“蛀虫”,才能更好地发展强大社会主义新中国。

[1]法律宣传部.社会主义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2]中央中共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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