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翻译伦理视域下的旅游翻译

2015-03-18湖南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411104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译者译文原文

陈 晓(湖南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4)

翻译伦理视域下的旅游翻译

陈 晓
(湖南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4)

旅游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离不开伦理的制约。翻译伦理为旅游翻译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评估依据。根据切斯特曼的翻译伦理模式及其提出的“译者誓言”,旅游翻译译者需要履行职业承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帮助委托人、原文作者与目的语受众之间实现更好的理解和交流,从而促进不同文化间的平等对话与合作。

旅游翻译;翻译伦理;译者伦理;切斯特曼

一 再现的伦理和服务的伦理

再现的伦理?(Ethics of representation)和服务的伦理(Ethics of service)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概念,彼此有部分重叠又各有侧重。这两种模式分别关注译者与原作及译者与译语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前者强调“真理”,主张译文应该如一面镜子一样忠实再现原文、再现作者的意图甚至原文的文化。?后者将翻译看做一种“商业服务”,强调“忠诚”,认为译文首先要忠诚于委托人,同时也要忠诚于译文读者和原作者。

旅游文本既是“信息型”文本,又是“呼唤型”文本[3]。旅游文本的“信息型”特征要求译者遵从再现的伦理,完整、准确地传达原文信息,以帮助旅游者形成准确的目的地形象,正确理解旅游对象内涵;旅游文本的“呼唤型”特征则要求翻译行为符合服务的伦理,注重译文可接受性,尊重委托人的意愿,有针对性地向译语受众提供旅游产品的相关信息,从而诱发潜在旅游者做出消费决策,或是帮助现行旅游者提升消费满意度。因此,旅游翻译的理想境界是同时遵循这两种伦理模式,即译文既准确再现原文内容和形式,又同时满足委托人的需要并符合目的语读者的期待,从而实现文本“传递信息”和“诱导行动”的功能。旅游文本信息涵盖领域非常广泛,地理、宗教、历史、建筑、文学、艺术、风土人情等等,体现旅游目的地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特色,这些正是旅游产品的魅力所在,译文准确再现这些信息,有利于激发旅游动机并为旅游者带来更多的审美愉悦,符合译文使用者的需要,是译者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

例如《大英博物馆》纪念册的中国馆介绍中提到隋、唐时期丝绸之路的象征性标志“唐三彩马和骆驼”。在这里“唐三彩”是指一种陶艺形式,并不局限于唐朝,而且根据工艺制作,“唐三彩”是一种挂釉陶器,即在陶坯上涂上彩釉。工匠在铅釉中加入铁、钴、铜、锰等呈色金属,从而烧制出集黄、绿、白、赭、褐、蓝、黑中的一色、二色或三色甚至多色于一器的低温釉陶。大英博物馆专家们没有按照字面意思译成“Tang Tri-color”,而是根据其本身属性译作“the glazed earthenware models of horses and camels”[4],力求科学严谨地真实再现原文信息。

然而实际操作中,同时符合再现伦理和服务伦理常常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前者要求译者准确再现原文,不得增加、删减或改变原文任何信息,后者要求译者对译文使用者负责,可以对原文信息进行增减加工。如此译者常会陷入“一仆二主”的尴尬境地:不同语言背后的文化和思维方式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其中一些文化现象为某种文化所特有,要在译语文化中准确再现并非易事,而且这些信息是否能对目标受众产生预期影响力?此时如何取舍则成为一种伦理抉择。

比如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官网中文版在介绍世界文化遗产之“大三巴牌坊”(英文名Ruins of St. Paul’s)[5]时提到该建筑名称由来:“本地人因教堂前壁形似中国传统牌坊,将之称为大三巴牌坊。”而其同源英文版介绍对这一信息却只字未提。这种处理无疑体现了译者的服务意识。受众不同,信息相关度也不一样。要跟一般外国游客说清“牌坊”这个中国特色建筑并非一言两语就能够做到,更关键的是外国游客本来并无该景点名称由来之困惑,那么相应的译文就成了一条徒增阅读负担却没有意义的信息。

由于海量信息的压力和时间成本的约束,要使旅游文本在译语文化中获得传播实效的最优化,译者要在尊重原文本的基础上,本着对委托人和译语读者负责的伦理准则,忠实再现承载旅游对象新异性和文化特色的信息,删减或淡化那些繁杂且不能对目标受众产生吸引力的信息,以实现其诱导行动的功能。毕竟翻译的最终产品要靠读者来检验,“如果读者不需要,译文就没有了受众,没有了市场,翻译也就失去了意义[6]。

二 交流的伦理

交流的伦理(Ethics of communication)跳出究竟该忠诚于原文还是忠诚于译文使用者之争,认为翻译的目的是促进各方跨语言、跨文化理解与交流,强调在这个“交互文化空间”中实现文化交流的“互惠功能”。

旅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跨文化活动,旅游的本质就是差异化的文化体验。因此对旅游翻译来说,交流伦理尤其应该获得关注。译者应本着对文化负责任的态度,搭起跨文化理解和交流的桥梁。

比如在介绍马王堆女尸时,湖南省博物馆官网英文版使用的是“female corpse”一词[7],同时我们也发现,对这一术语有些网站译为:“Mawangdui Mummy(马王堆木乃伊)。”由于古埃及的木乃伊尽人皆知,后者的做法的确方便读者激发头脑中关于埃及木乃伊的图式从而形成对马王堆女尸形象的认识,但是这么做的恰当性值得商榷。事实上,马王堆女尸与埃及的木乃伊有着本质的不同:“由于它(马王堆女尸)明显不同于呈干瘪状的‘木乃伊’和表面似蜡质模型躯壳的‘尸蜡’,也不同于骨骼脱钙软化而易于折断的‘泥炭鞣尸’,因此国际上已经认同,在尸体的分类上,应该把马王堆这类历史悠久、软组织仍有弹性、内脏俱在的‘湿尸’,命名为‘马王堆尸’。”[8]如此看来,将这具古尸称为木乃伊是不实事求是的。随意剥夺旅游者获得真实可靠信息的权利是不负责任的。金惠康对这类现象表达了强烈的担忧:翻译中国民族特色东西时,要尽量防止中国文化的“缺失”,如把清明节译成“Chinese Easter”,把好的景点说成“Oriental Venice”等,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自贬”,其危害性在于“扭曲中华的文化形象,淹没华夏的文化身份,损伤民族尊严”[9]。文化需要尊重、需要求真,唯此才能实现有效的交流,得以弘扬和发展。更何况鲜明的个性正是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所在,是旅游地的资源优势,因此推介者应该努力彰显才对。

文化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具有极强的吸纳和包容异质文化的能力。翻译伦理追求的是平等、尊重和良性的互动[10]。译者应该本着弘扬人类文明的高度责任感,勤于考证、尊重科学,尊重文化他异性,不害怕引入受众陌生的东西,不一味归化,如此才能实现文化的互补与丰富,实现文化交流的互惠功能。

三 基于规范的伦理

基于规范的伦理(Norm-based ethics)考量译文在目的语中的接受程度,认为翻译行为要尽量符合目的语的文化和文本规范,译文应该满足而不是惊扰译文受众的期待。译者在译介异域文化时,势必会受到目的语文化规范的制约和影响,不符合目的语主流价值观或意识形态、诗学和文化习惯的作品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因此,译者负有“双向的伦理道德”,既要尊重原语文化,同时也要尊重目的语文化规范。

比如中国特有的以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目的“红色”旅游景点推介文本,往往体现出明显的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操控,译介时宜考虑源语和目的语意识形态期待差异,以客观陈述事实为主,提高旅游文本的传播实效。

例:韶山拥有4000多年的历史,我们敬爱的毛主席就出生在这里(1893年12月26日)。

Shaoshan has a long history of 4,000 years.Mao Zedong,the first president of new China,was born here on December 26,1893.[11]

客观是信息服务的基本要求,而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人并不符合道德伦理,也不利于信息的有效传播。此例中的译文关照目的语读者的认知差异补充了毛主席身份信息,同时考虑意识形态差异,避免使用“our beloved Chairman Mao”这一带有主观色彩的词汇,有利于文本在目的语语境中的接受。

符合目的语文化规范不仅要关注译入语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同时也要关注文本形式。好的文本不仅内容要有吸引力,形式上也应该符合受众的信息接收习惯,体式符合目的语通用的文体规范,语言自然亲和,如此才能获得受众的理解、信任和好感,提高传播效度。英汉旅游文本在文本组织、文本风格和遣词造句方面差异较大,翻译时不要受到原文形式的框囿,可以根据需要对篇章结构进行调整,对一些段落和句群进行拆分、整合,使条理更清晰,遣词造句也应注重读者友好。

要做到表达自然顺畅,符合译语文本和文化规范,参照平行文本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平行文本指不同语言文化中交际功能相似的语篇类型[12],译者可以通过阅读平行文本获得相关专业术语、借鉴表达方法、模仿写作风格,以有效关照译语读者阅读习惯和审美需求。

四 承诺的伦理

切斯特曼提出的承诺的伦理(Ethics of commitment)旨在用誓言的形式要求译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该誓言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1.遵守誓言;2.忠于译者职业,愿与同行交流和分享经验和技能;3.最大限度地促进交流,减少跨语言误解;4.尊重原文,公正再现原文;5.尊重读者,表达明晰,尽量提高译文可接受性;6.尊重委托人,保守职业秘密、按时交稿;7.正视自己的能力,谢绝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任务;8.对客户开诚布公,如遇争端愿意交付仲裁调解;9.精益求精,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承诺的伦理可说是对其它翻译伦理的总结和延伸,体现译员对职业、对原文作者和译文使用者的诚意。内容涵盖前面提到的四个伦理模式,同时补充了对译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的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旅游翻译市场良莠不齐,质量低劣的译文屡见不鲜,一些译文充斥着拼写、标点、大小写、语法等明显错误,有些译文甚至让人啼笑皆非,比如江西某风景区一警示牌上“有困难,找警察”的英译文“Difficult to find the police”等。这些低水平错误会让读者丧失对译文的信心,产生不信任感和排斥情绪,使旅游机构和旅游目的地形象和信誉大打折扣,是旅游宣传之大忌。此时译员很有必要反思自己行为的伦理性:是否因缺乏自知之明而接受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翻译任务?是否尊重各方当事人并表现出精益求精的诚意?译员首先应是有道德、有责任感的公民。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旅游翻译并非译者的个人行为,是包括委托人、译者、读者、评论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协调中实现的[13]。因此,对翻译伦理的思考不应仅限于译者,还应扩大到翻译活动的全过程及其涉及的其他主体。要确保旅游翻译质量,不仅要关注译者伦理,同时还要关注整个行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并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结 语

旅游翻译质量的提高离不开翻译行为主体的伦理约束。伦理体现翻译行为道德和职业约束力,让翻译行为有章可循,有利于协调翻译主体之间和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为保证译文质量提供了行为指南和评估依据。作为翻译行为具体执行者的译员是保障译文质量的关键因素,译员应遵循行业的伦理准则,履行职业承诺,具体表现在:对原文负责,尊重源语文化的他异性,真诚再现原作意图;对译文读者负责,尊重目的语文化传统和规范,关注译文可读性;对委托人负责,体现服务意识,客观评估委托人任务难度与自己业务水平,守时,保密,对译文反复审核,确保出版成品质量。旅游翻译文本作为异域文化的载体,承载着更多对文化传播与交流的期许,译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翻译实践中精益求精,帮助委托人、原文作者与目的语受众之间实现更好的理解和交流,促进不同文化间的平等对话与合作。

[1]Chesterman,Andrew.Proposal for a Hieronymic Oath[J].The Translator.2001,(2):139-154.

[2]陈刚.旅游翻译与涉外导游[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59.

[3]贾文波.应用翻译功能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106.

[4]程尽能,吕和发.旅游翻译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68.

[5]澳门世界遗产——大三巴牌坊[EB/OL].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gb.macautourism.gov.mo.

[6]彭萍.翻译伦理学[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207. [7]湖南省博物馆官方网站[EB/OL].http://www.hnmuseum.com.

[8]湖南省旅游局.湖南导游[CD].长沙: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 2006.

[9]金惠康.跨文化旅游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326.

[10]陈振东.翻译的伦理:切斯特曼的五大伦理模式[J].国外理论动态,2010,(3):87.

[11]邓天文.接受理论与旅游推介文本的英译[D].中南大学, 2010:64.

[12]李德超,王克非.平行文本比较模式与旅游文本的英译[J].中国翻译,2009,(4):55.

[13]杨洁,曾利沙.论翻译伦理学研究范畴的拓展[J].外国语,2010,(9):74.

(责任编校:张京华)

H059

A

1673-2219(2015)11-0165-03“伦理”是人类行为的道德尺度,关注人类行为的准则和应该遵循的规范。伦理学是一门具有广泛渗透力的学科,其 研究对象是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翻译作为一项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必然受到伦理的制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翻译伦理与翻译活动共时存在。自古以来,译者在翻译活动中自觉不自觉地践行着某种伦理取向。不过“翻译伦理”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存在的历史并不长。目前普遍认为是法国的安托瓦纳·贝尔曼于 20世纪 80年代首次提出“翻译伦理”这一术语,并主张将翻译伦理研究作为翻译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翻译伦理研究,其中代表人物有劳伦斯·韦努蒂、安东尼·皮姆等,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代表人物是芬兰学者安德鲁·切斯特曼。切斯特曼对翻译伦理问题的探讨较为系统和客观,他将当代西方译学界对翻译伦理的研究描述性地分为四种主要模式:再现的伦理、服务的伦理、交流的伦理和基于规范的伦理,同时他指出这几种模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彼此间缺乏兼容性、各自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局限、关注的是伦理的不同层面等。总之,他认为四种模式各有其优势和片面性,独立存在并不足以充分阐释翻译伦理,于是他提出了“承诺的伦理”,并试图建构一份如同医生希波克拉底誓言的“译者圣哲罗姆誓言”(Hieronymic Oath),以之作为译界的道德准则与译员的行为指南[1]。旅游翻译是指为旅游活动、旅游专业和行业所进行的翻译(实践),是一种跨语言、跨社会、跨文化、跨心理的交际活动[2]。从伦理的角度来探讨旅游翻译实践是非常必要的。伦理为翻译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评估依据。翻译伦理使翻译行为主体在文本选择、翻译策略选择等各方面有章可循,有利于规范翻译市场,提高翻译质量,塑造良好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最终促进文化的互补与丰富。本文将结合切斯特曼的五个伦理模式探讨旅游翻译伦理。

2015—05—20

陈晓(1976—),女,湖南石门人,湖南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英汉语言对比。

猜你喜欢

译者译文原文
Stem cell-based 3D brain organoids for mimicking,investigating,and challenging Alzheimer’s diseases
生态翻译学视角下译者的适应与选择
译者生存与翻译存在关系的生存论建构
译文摘要
论新闻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
英文摘要
I Like Thinking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