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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立及对农业的影响

2015-01-28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周道

中国商论 2015年14期
关键词: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贸易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周道

WTO框架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立及对农业的影响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周道

摘 要:中国与东盟在WTO框架下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带来市场准入制度的变化以及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减少,对中国与东盟贸易各国的农业带来机遇和挑战。本文针对自由贸易区造成的影响初步提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 自由贸易区 东盟 农业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自由贸易区(FTA 建立的框架下各种自由贸易协定不断确立。截至2004年9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各种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05个。所谓区域贸易协定,是由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通过谈判签署的协议,该协议相互提供优于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贸易和投资待遇,包括扩大市场准入制度、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等。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中国消费者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和优质的跨国服务,也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减少或者降低产品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成本,促使中国企业的深层次加工产品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提升。自2001年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上日程以来,中国已经先后启动了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这无疑为我国经济进入国际化轨道,提高中国产品进出口竞争力和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东盟10国,作为中国的邻国,对中国的经济和贸易的影响尤为突出,其中,中国与东盟在农业方面能够形成强烈的互补,开展跨国农业合作研究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所以研究中国与东盟FTA建立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势在必行。

1 东盟FTA的建立与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浪潮,1967年,为了谋求共同发展,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菲律宾五个国家在曼谷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EAN)。1984年文莱加入东盟,1995年之后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也相继加入东盟。1992年,东盟在签署的《关于推进东盟经济合作的框架协议》中提出建立亚洲自由贸易区(AFTA)的构想,开始由政治集团向经济集团转变。1993年,东盟制定了《共同有效优惠关税方案》,决定在其后15年内逐步降低内部贸易壁垒,2008年实现自由贸易区。1995年,东盟决定加快亚洲自由贸易区建设,计划2003年提前实现自由贸易区。由于各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盟提出按双时间表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1999年11月,东盟决定六个老成员2010年实现零关税,四个新成员2015年实现零关税 (部分敏感商品到2018年完成)。可以说,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1]。

东盟在FTA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落实“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到2002年初,东盟6个老成员国已经有96%的关税税目低于5%,平均共同有效最惠关税从1993年的12.76%降低至2.89%。1994年,东盟针对关税削减协议中不包括初级农产品的情况,制定行动计划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到2010年扩大到所有农产品。1998年,东盟决定,6个老成员国到2002年应将“暂时排除项目类的商品”及农产品关税降低至5%以下,新成员中的越南到2003年实现这一目标,老挝和柬埔寨则推迟到2005年。

2 中国与东盟FTA的建立和发展

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了东南亚各国,中国对遭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东盟各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帮助东盟各国克服了金融危机。一方面东盟深刻认识到自身经济的脆弱性及金融危机的危害,希望通过经济整合来抵御外来风险。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在危机中顶住巨大的压力,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确保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由此表现出的负责任邻国的风范赢得东盟各国的好评,东盟与中国的关系迅速改善和发展。东盟更加明确了地区需要加快经济一体化,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来防止危机的再次发生和冲击,中国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因而选择和中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为必然而积极的选择。1999年,为扩大双方经贸发展,中国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愿意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想法得到了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2]。

2000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表示:从长远看,双方可以进一步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ACEGEC),共同探讨如何促进双方经贸往来和投资的问题。对于中国的这一倡议,东盟国家起初的反应并不一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文莱等国持赞同和支持态度,印度尼西亚则存在一定的疑虑[3]。

2001年3月28日,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正式成立。专家组由政府官员牵头,成员则包括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东盟各成员国和中国任命各自的专家组代表,并围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及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两个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该研究成果于2001年10月在举行的首次东盟经济部长(AEM)和中国外经贸部部长会议上提交,之后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晤时再次提交。2001年10月,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提出研究报告,报告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对双方是双赢的决定,建议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与东盟FTA。这一建议经过中国-东盟高官会和经济部长会的认可后,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宣布。

3 中国与东盟FTA对双边农业产生的影响

中国与东盟FTA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非关税措施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这一自由贸易区的启动会产生贸易效益、投资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等,就农业来说,主要体现在贸易效益上。

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来看,目前,东盟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8.3%,成为中国的第5大贸易合作伙伴;中国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3.9%,成为东盟的第6大贸易伙伴。但是双边的对外贸易额在各自的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还非常低,反映了各种客观原因和限制因素。随着中国与东盟FTA的建立,双方将逐步降低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促进各参与国之间的贸易发展[4]。

从关税壁垒方面来看,根据已签订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2003年10月1日中国与泰国启动早期收获项目,将两国的水果、蔬菜的关税降为零。2004年中国与东盟10国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从次年1月开始所有成员国对正常品消减关税。2006年中国与东盟10国农产品关税降为零。2010年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建成FTA,2015年中国与4个新成员国建立FTA,中国与东盟除部分敏感产品外全部产品关税降至零。中国与东盟FTA将实行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的逐年降税模式,采取封闭式的区域内优惠关税措施。

关税的降低将使中国与东盟的贸易迅速扩大,ACEGEC利用GTAP模型测算中国与东盟FTA的建立对东盟出口的影响,模型测算结果表明FTA将极大促进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东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出口。

从非关税壁垒方面来看,中国与东盟之间在海关程序、许可证要求、技术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非关税壁垒。虽然其对贸易的影响很难量化,但是根据UNCTAD的研究结果,只在通关方面相关联的付出成本就相当于贸易总值的7%~10%。如果通关上协调一致,减少通关相关联的付出成本,那么就可获得相当于贸易总值1.75%~25%的收益。因此中国与东盟FTA建立以后,要是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增加效益,必须减少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非关税壁垒。

4 “早期收获”项目及其对双方农业的影响

中国与东盟互为重要的农业贸易伙伴,近年来每年的农产品贸易额都在50亿美元以上。在中国与东盟签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中,提及多次的“早期收获”主要是指农产品方面的。随着“早期收获”达成了共识以及相应方案的正式实施,东盟国家和中国都在自由贸易区统一框架下得到了巨大的农产品贸易收益。如泰国,在“早期收获”计划框架下,中国与泰国在2003年10月1日以后总共取消了多达188项果蔬产品的贸易关税,东盟区域内贸易得到了迅速增长,泰国出口增长高达22%。2004年和2005年,中泰果蔬贸易额分别为3.9亿美元和5.2亿美元,分别增长39%和32.7%。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前三个月,中泰两国果蔬贸易额共1.14亿美元。中国对泰国蔬菜水果出口额共1389.1万美元,主要品种为苹果、砂糖橘、梨、红提等。同期,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水果共9963.2万美元,主要品种水果为榴莲、龙眼、山竹,蔬菜为木薯等[5]。水果是泰国最重要的农作物,每年4月至8月份是泰国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如榴莲、山竹、红毛丹等。这个时候也是泰国国内水果市场价格最便宜的时候。中国与泰国在水果、蔬菜品种上有季节上的互补性,如泰国的龙眼有些品种与我国龙眼有些品种在季节上可以互补。

“早期收获”和不久以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在中国某些农产品与东盟各国相比具有互补性和价格优势的同时,中国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首先,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具有区位优势和成本比较优势,如烟台的富士苹果,新疆的葡萄、哈密瓜等。但是许多农产品生产规模小且分散,没有形成品牌优势,在对外贸易中竞争力不强,无法提高外贸销量和销售价格。

其次,是建立生产、加工、集散基地。中泰新鲜果蔬种类需求相似,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国蔬菜在泰国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如芹菜、青椒、菠菜等在泰国的价格是中国国内的两倍以上。但是中国果蔬产品在运输、保鲜、冷藏上做得不够,中国的绿色蔬菜对泰国的出口量增长缓慢[6]。

诚然,东盟10国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对华政策和特色产品,只有对每个国家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实现双方在农产品和农业合作方面的利益互赢,才能促使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经济的共同发展,使中国与东盟FTA框架下的跨国贸易向更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莉.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D].中国农业大学,2003.

[2] 潘赛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研究[D].湖南大学,2007.

[3] 王艳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研究——兼论CAFTA的推进与策略选择[D].南开大学,2010.

[4] 汪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益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5(4).

[5] 甘宜沅,黄晓,阮振华.中泰贸易分析[J].东南亚纵横, 2005(11).

[6] 曹康.蔬菜出口贸易如何“与狼共舞”[J].技术与市场, 2005(6).

作者简介:周道(1982-),女,湖南长沙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职业教育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5(b)-0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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