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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服务管理探析

2014-09-13

山东体育科技 2014年1期
关键词:青少年体育服务

(1. 北京体育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 100084;2. 天津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天津 300381)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服务管理探析

陈洪1,2

(1. 北京体育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 100084;2. 天津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天津 300381)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以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构筑青少年体育参与的校外健身平台。本研究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和专家访谈法,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内涵进行了界定,对其建设现状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阐明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服务管理的价值追求,并探讨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服务管理策略。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服务管理;价值追求

青少年是我国人力资源的重要储备力量,是关乎国家与民族兴旺发达的生力军。青少年体育作为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特别关注的重要领域。然而,近年来青少年学生的部分身体素质指标却日益下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体育的诸多质疑。诚然,导致青少年学生体质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青少年校外体育运动场所供给缺乏,无法满足青少年的体育需求是造成青少年体质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以弥补校外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对我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服务管理进行探究,以期为相关部门决策以及该项工作的推进提供参考。

1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内涵与现状

1.1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内涵

关于“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内涵,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已有明确界定:指由各级政府资助建设,以满足城乡青少年便捷、安全参加体育健身需要为目的,以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按设计标准建设与管理,具有相应配套的服务设施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公益性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1]。从以上表述中可得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如下特征:1)建设目的:满足青少年的体育健身需要;2)活动内容:开展单项或多项体育活动;3)资助及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发起与资助、各级政府配套支持,并要按照设计标准建设与管理;4)空间形态:位于学校之外的专门针对青少年的体育健身场地与设施;5)性质:非营利组织。显然,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是我国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中心的建设将弥补学生课外、校外、假期体育活动场所的严重不足,充实青少年的家庭、社区体育活动的严重缺位。

1.2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状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在“十二五”时期开始试点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并对其建设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原则上要求靠近群众居住区,建设用地不少于6亩,配建室外标准篮球场2片,室外五人制足球场1片,室外健身路径,室内适合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活动的综合馆1个”等,并要求这些场地设施全部向青少年开放。目前,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全国5个省市进行了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创建试点。其中,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2010年起从省级财政拨款3.3亿元,要求所有县(市、区)中心城区建成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1个,所有城市街道和乡镇建成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1个,目前,福建省已建成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88个;四川省体育局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提取1 000万下发全省5个点,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至今已投入3 000多万元;浙江省2012年确定了22家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场所)试点单位。个案方面,以浙江五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例:俱乐部利用教学、训练之余,排出专门时段实行体育场馆对广大青少年免费开放,田径场双休日实行全天免费开放,篮球馆、羽毛球馆、网球场等利用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3:30以及双休日的上午7:30—9:00 、中午12:00—13:00予以开放,据初步统计,自2012年5月至今,进馆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达1.5万人次。目前,我国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与试点工作正在加快进行[2],而在实践运营的过程中,却面临着服务管理的严重挑战。

2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服务管理的价值指向

2.1 坚定“为青少年服务”的理念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作为政府资助建设的公益性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是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下的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的具体表现形式,而供给对象则是我国青少年这一处于成长发育期的特定群体。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的职责是服务,提出“帮助公民明确表述并实现他们的公共利益”是政府或公务员的首要作用,政府及相关组织的职责不是去控制或驾驭社会,而是强调“服务而非掌舵”[3]。据此,青少年作为活动中心建设的初衷和核心的服务对象,理应被置于活动中心这种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中心位置,而“服务”、尤其是“为青少年服务”,必然成为其服务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因此,高质量的服务应贯穿于活动中心各项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强调青少年既是公民又是顾客的双重身份,努力为青少年提供科学、便捷、个性化与高质量服务,将服务品质作为服务管理追求的目标并视为活动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沿循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逻辑。

2.2 以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多样化需求为出发点

面对学校体育课程的“单一化”与“同质性”的弊端,青少年对参与体育活动的“异质性”需求正在逐步提高,因此,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应寻求最大化的利用与配置各种资源要素,向青少年提供各种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以高效率、低成本化的满足青少年的多元化需求。而满足青少年多样化需求,必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年龄、性别、民族、体育爱好、家庭背景、身体形态、健康状况等因素,根据青少年自身的差异性和兴趣特点等,创新活动中心的服务内容,提供专业化、有特色的体育运动形式、竞赛活动和健康咨询服务等;应不断完善活动中心的配套服务设施,为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提供便利化、人性化的配套服务,千方百计提高其对于青少年的吸引力,激发青少年体育参与的积极性、竞争性和持续性,着眼于青少年终身体育的养成。

2.3 拓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功能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是针对我国青少年实际情况而专门为青少年建立的有别于学校体育和商业健身俱乐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而,中心的功能定位非常重要,必须体现其独特性。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人均GDP达到6 1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我国家庭以及社会的消费结构将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快速转变,而作为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青少年的消费结构也将日益提升,因此,逐步拓展与提升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功能,一方面有利于其体育活动及相关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其与商业体育俱乐部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功能应具备:第一,健身功能。健身应视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最重要功能,其在场地、场馆、器材、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均应围绕体育健身而谋划,引领青少年健身的习惯化、科学化、体系化。第二,竞赛功能。从刺激兴趣、引发乐趣的原则出发,开展竞赛活动,以不同的体育项目、不同的方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利用不同的时间,组织和开展地区性、全国性的体育竞赛及联赛活动。第三,培训功能。即利用活动中心开展健身培训和健身指导工作,开展夏(冬)令营及拓展活动等。第四,体质监测与评价功能。开展相关项目的体质监测活动,在科学收集数据及分析基础上,对青少年体质进行测评并提出对策建议等。在以上功能的基础上,还应鼓励探索如体育娱乐、志愿者服务、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功能以促进活动中心功能多样化。

3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服务管理探讨

3.1 基础前提:创建科学、高效的服务管理团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实体机构,创建科学、高效的管理团队是活动中心存在的基础前提,是其高效运行的关键。管理团队是执行服务管理职责,对活动中心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决策者、执行者和监测者,是彰显活动中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核心要件。创建管理团队需要依据活动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组织形式和开展项目等情况进行合理考量与配置。从现实角度出发,团队建设必须先行规划和设计,在此基础上进行团队构架和人员选聘,需要具体考虑如下几方面内容:第一,管理的体制、机制与具体的层级结构及相关制度;第二,团队的职务设置及具体职责;第三,团队的招聘和人员的选配;第四,常规服务管理的内容与标准的制定;第五,不同健身内容、活动内容、推广方式的专业队伍的配备与开发;第六,社会推广的基本范围、方式和组织办法;第七,服务管理团队的考评与奖惩等。总之,活动中心成效如何,取决于科学的管理团队和人员,既要激发团队的积极性、灵活性,避免“胶柱鼓瑟”;又需加强对团队的规范化运营,避免“非理性僭妄”,努力打造出高水平、公益性的学习型体育组织。

3.2 环境支撑:营造出展示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的浓厚氛围

研究表明,社会环境潜移默化地显著影响着个体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已成为影响人类特别是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因素[4],美国学者J.Thomas Butler在对人类健康进行归因后显示,遗传因素占16%、环境因素占22%、卫生服务占8%、生活方式占54%[5],同时环境还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以及逐步形成了青少年“先存的心智构念”,而生活方式和心智构念一旦养成将会持续影响青少年对于体育活动的认知和行为。因此,环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响不可小觑,发挥环境对于服务管理的支撑作用举足轻重。有鉴于此,活动中心应寻求营造“运动、健康、竞争、活泼、友爱”的良好健身环境,逐步改变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成为展示与传播“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和“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的阵地,促进青少年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

3.3 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多样化服务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是管理过程中所设计并遵循的系列管理方法、手段、程序及制度,是相对固定的管理方式的凝练。本研究认为探索建立模式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展开:一是活动中心内部开展具体活动的服务管理模式;二是活动中心外部的服务管理模式,这样能够较好地理顺层次,避免现实工作中的交叉重复,从而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与全面性。

3.3.1 内部的服务管理模式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内部开展具体活动的服务管理模式是指在制度框架下,科学编排、组织与管理其所开展的体育活动。根据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所设计的“传统体育”、“时尚体育”、“科技体育”和“民俗体育”的具体内容,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与标准,细化组织方案、方式与方法,突出活动的服务特色和亮点。可以采用如下服务模式:第一,“兴趣激发”模式。将兴趣的发掘和规范的引导相结合,激发青少年参与体育的热情。第二,“健身指导”模式。突破科学健身方法的普通宣教,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和个性化的服务,使青少年在体育活动过程中掌握科学的健身理念和方法,并使之内化至青少年个性化生活方式当中。第三,“竞赛组织”模式。科学组织不同项目的竞赛活动,激发青少年的斗志,磨炼青少年的意志,增强青少年的竞争意识。第四,“沟通协作”模式。不同体育项目、活动形式和团队间保持良性沟通、配合与协作,推广实践效果好的体育活动和服务项目,既彼此竞争又相互协作,共同促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实力提升。

3.3.2 外部的服务管理模式

活动中心外部的服务管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青少年健身需求而与外部的相关机构发生业务关系的管理形式,这种模式超出了活动中心内部服务管理的范畴,需要管理者具备较高的外联能力。活动中心外部的服务管理模式可以通过三种具体的模式进行开展:第一,“合作推广”模式。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学校、社区、社会单位等进行合作,丰富青少年体育活动内容与范围,扩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影响力。第二,“战略联盟”模式。即多个相同性质的青少年活动组织,为实现增进青少年健康这一共同的战略目标而达成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协同、共谋发展的联合机制。第三,“品牌管理”模式。即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联合全国所有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设计专门地标识,进行专门地推广与宣传,致力于打造专业化、科学化、优质化、具有良好品牌形象的青少年体育服务机构。第四,“网络服务”模式。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活动中心网络服务平台,将其日常管理、体育活动、健身咨询等基于网络平台进行专业化服务。

3.4 评估机制:开展服务管理的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它是对活动中心所产生的诸多结果进行的评价。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服务管理的绩效评估就是对活动中心设立的长期、中期和近期目标进行科学评估与检测,对其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与考量,对其管理团队及全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察与改进,对其投入与产出进行量化与最大化的全部过程。其目的在于提高服务管理的“4E”水平,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公平Equality,不断提升活动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益(图1)。

图1 绩效评估的内容与管理行为的关系[6]

活动中心的绩效评估内容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即组织层面、团队层面和个人层面。组织层面应着重评估活动中心整体的规划实施、投入产出以及社会效益等宏观层次的内容;团队层面主要是就各服务管理团队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团队业绩、协作水平、整体能力等中观层次的内容;个人层面的绩效评估是评价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创新水平等微观层次的内容。当然,相关评估内容需要系列化的指标体系予以支撑,从而提高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公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层面的评估实施主体应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联合相关管理部门,按期对其服务管理进行绩效评估;团队及个人层面的评估应由各地管理部门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自主实施。需要指出的是,评估应摆脱以“命令——控制”为特征的模式,避免因行政权力过度干预而导致螺旋式“管制陷阱”的产生。

4 结语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作为提高我国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与基础健身平台,是国家体育总局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方略。因而,提高其服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益需要将其贯穿于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与运行的全部过程,形成长效机制并作出制度安排,以促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国青少年身心素质提升作出贡献,从而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储备可堪大用、能负重担的“中国梦”的践行者。

[1]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Z].国家体育总局,2011.

[2]郭建军.青少年体育工作报告[EB/OL].国家体育总局http://www.sport.gov.cn/n16/n1251450/n1251465/n1252727/n1252890/4059928.html.

[3]罗伯特·V·丹哈特,珍妮特·V·丹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J].中国行政管理,2002,(10):38-44.

[4]颜昶,徐丽平. 学校“体育健康促进”模式的创建与“终身体育”[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11):1534.

[5]胡俊峰,候培森.当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2.

[6]曾俊.公共管理新论——系统、价值与工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73-374.

[7]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Z].国家体育总局,2011.

Service management of after-school sports activity centers

CHEN Hong1,2

(1.School of Graduate,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China;2.Mass Sports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 Tianjin 300381,China)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of China formulated the development planning to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fter-School Sports Activities Center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youth sports public service system. This paper takes the After-School Sports Activities Center as the object of study,using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field survey and interview, to definite its connotation and introduce its current status. Based on that,it illustrated the value pursuit of its service management and studied its development strategy.

After-School Sports Activity Center; service management; value pursuit

2013-11-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3YJC890024)。

陈洪 (1983- ), 男,河北隆尧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管理。

G811.4

A

1009-9840(2014)01-0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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