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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育代宗教”抑或“以哲学代宗教”?*——蔡元培宗教替代观的实质探析

2014-08-15李清聚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蔡元培信仰美育

李清聚

(河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蔡元培不仅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教育家、美学家和思想家,而且还是我国著名的无神论者。在近代中国社会信仰混乱、宗教泛滥猖獗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现状,挽救世俗人心,蔡元培在对宗教的产生、发展、功能及其本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替代主张,从而给了“宗教救赎论”者以沉重打击。但在对自己的宗教替代观进行分析论述的时候,蔡元培却提出了两种不同的说法——“以美育代宗教”和“以哲学代宗教”。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蔡元培宗教替代观的实质究竟是“以美育代宗教”还是“以哲学代宗教”呢?对于这个问题,蔡元培并没有直接解释过。据笔者所知,学界也并没有为此展开过详细的讨论。因此笔者就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并求教于学界诸人。

一、“以美育代宗教”主张解读

“以美育代宗教”的正式提法首次出现在1917年4 月8 日蔡元培在北京神州学会发表的演说词中,并随后登载在《新青年》第3 卷第6 号上。在此后的年月里,蔡元培多次发文重申他的这一主张,直至到逝世的前两年,他还在为没能够用《以美育代宗教》为题写成一本专著而觉得无限感慨:“……人事牵制,历二十年之久而尚未成书,真是憾事。”[1]203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大作没有问世,这为我们解读他的主张留下了遗憾。但是,他在《<居友学说评论>序》一文中,却为我们留下了此书的写作提纲,从而为我们解读他的“以美育代宗教”主张留下了线索。他在提纲中写道:“所予拟的条目有五:(一)推寻宗教所自出的神话;(二)论宗教全盛时期,包办智育、德育与美育;(三)论哲学、科学发展以后,宗教对于智育、德育两方面逐步减缩以至于全无势力,而其所把持、所利用的,惟有美育;(四)论附宗教的美育,渐受哲学、科学的影响,而演进为独立的美育;(五)论独立的美育,宜取宗教而代之。”[1]203很显然,蔡元培在这里是用进化、发展的观点来解析自己的替代主张的。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对宗教产生、发展、衰亡的历史回顾,来论述美育替代宗教是一种历史必然。因此,我们要解读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思想,首先就必须弄清楚他的宗教观,然后再言其他。

蔡元培认为,宗教的产生,只不过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随着科学、哲学的发展,宗教必将失去所应有的价值,从而被替代。对于这个观点,蔡元培曾详细论证过:“上古之世,草昧初开,其民智识浅陋,所见惊奇疑异之事,皆以为出于神意”,于是宗教产生。宗教产生之后,自然现象的说明,上帝创世次序的讲解,“皆得以借教义以解答之”[2]490。这时候宗教实际上起的是智育的作用。“犹太教的十诫,佛教的五戒,与各教中劝人去恶行善的教训,是德育。”[3]501“宗教家择名胜的地方,建筑教堂,饰以雕刻、图画,并参用音乐、舞蹈、佐以雄辩与文学,使参与的人有超出尘世的感想,是美育。”[3]501也就是说,在人类生活的早期,由于人类知识缺乏等原因,宗教起到了包办智育、德育、美育的作用。

但其后随着人类知识的增加,哲学、科学的发达,“不但自然历史,社会状况,都可用归纳法求出真相;就是潜识、幽灵一类,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它;而宗教上所有的解说,在现代多不能成立,所以智育与宗教无关。”[3]501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发达起来以后,知道人类行为的是非善恶标准,必须合于现代的社会,决非数百甚至数千年之前圣贤所能预为规定,而宗教上的戒律,往往出自几千年以前,“所以德育方面,也与宗教无关”[3]501。于是宗教所被认为尚有价值的,只有美育的元素了。

那么是否可以保留宗教,以当美育?蔡元培认为,不可。原因有二:第一,从美术进化史的角度来看,美育实有脱离宗教之趋势。他举例说:“例如我国南北朝著名之建筑则伽蓝耳,其雕刻则造像耳,图画则佛像及地狱变相之属为多;文学之一部分,亦与佛教为缘。而唐以后诗文,遂多以风景人情世事为对象;宋元以后之图画,多写山水花鸟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诸祭祀。汉唐之吉金,宋元以来之名瓷,则专攻把玩。野蛮时代之跳舞,专以娱神,而今则以之自娱。”[4]32第二,从宗教与美育的比较来看,它在很多方面不如美育。首先,“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强制的”[3]501。宗教常常不许人怎样怎样,甚至还用诡诞的仪式,夸张的宣传,来维持传教人的生活。在蔡元培看来,这完全是用外力侵入个人的精神界,可算是侵犯人权的。而美育则不一样,美育是绝对的自由,以调养人的感情。其次,“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3]501无论是音乐,还是工艺美术品,都是时时进步的,都是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而宗教却绝对的保守,譬如一部圣经,哪一个人敢修改?这和进化论是完全相反的。再次,“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3]501蔡元培曾经给美育的范围做过解释,他说美育“包括一切音乐、文学、戏院、电影、公园、小小园林的布置、繁华的都市(例如上海)、幽静的乡村(例如龙华)等等,此外,如个人的举动(例如六朝人的尚清谈)、社会的组织、学术团体、山水的利用,以及其他种种地社会现状,都是美化”[5]274。也就是说,美育是普及的,没有界限的。而宗教则不一样,都有界限。“佛教和道教互相争斗,基督教和回教到现在还不能调和,印度教和回教也积不相能,甚至基督教中间也有新教、旧教、天主教、耶稣教之分。”[5]278界限大,利害就很清楚,结果必然“使之渐丧其纯粹之美感耶”[5]47?“故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止能以美育代宗教。”[3]502

那么美育为什么能“代”宗教?一个重要的根据就在于宗教和美育有共同的感情基础,这就是强烈的感情、深切的感受。蔡元培有一句话说得既简练又准确:“美术与宗教同立于感情的基础之上。”[5]110(这里的美术实际上就是指美育)此外,从心理学的职能来看,美育和宗教具有相同的慰情作用,而宗教的“慰情作用”恰恰依赖的就是美育。对此,蔡元培也有论述:“因为宗教注意教人,要人对于一切不满意的事能找到安慰,使一切辛苦和不舒服统统去掉。但是用什么方法呢?宗教不能用很严重的话或很具体的话去劝慰人,它只能利用音乐和其它一切的美术,使人们被引到一方面去,到另外一个世界上去,而把具体世界忘掉。这样,一切困苦便可以暂时去掉,这是宗教最大的作用。”[5]276

综上所述,无论是就历史发展上看,还是从功能作用上看,美育都可以替代宗教。所以蔡元培说:“总之,宗教可以没有,美育可以辅宗教之不足,并且只有长处而没有短处,这是我个人的见解。这问题是很重要。”[5]279

二、“以哲学代宗教”观点诠释

蔡元培“以哲学代宗教”的观点实际上早在1903 年他所译的《哲学要领》中就有所显现,但真正用确切的语言把它表达出来的则是在1921 年。当时,《少年中国》杂志社记者周太玄与他进行了关于宗教问题的谈话,在谈话中蔡元培明确指出:“我个人对于宗教的意见,曾于十年前出版的《哲学要领》中详细说过,至今我的见解,还是未尝变更,始终认为宗教上的信仰,必为哲学主义所替代。”[6]70-71此外,在1912 年至1937 年间,他在许多相关的哲学文章和论著中,都力陈用哲学主义信仰来替代宗教信仰,从而实现人类信仰上的变革。

那么宗教为什么应该被哲学所替代呢?蔡元培认为有以下理由。第一,“哲学自疑入,而宗教自信入。”[6]462也就是说哲学产生于对宗教的怀疑,正是这种怀疑能使它放弃对先贤圣人的成见,从而采取科学的、探求的态度;与此相反,宗教一开始就采取盲目信仰的态度,“把自然现象及人类行为,都加以武断的说明,只许信仰,不许怀疑”[1]509。这种做法必然会窒息人类的探求精神,从而导致非科学性的产生。第二,“哲学主进化,而宗教主保守。”[6]462哲学的进化、发展,保证了它自身的繁荣与昌盛;而宗教的保守、落后,则把它推向了死亡的边缘,死气沉沉可以说就是它的保守主张所导致的结果。第三,“哲学主自动,而宗教主受动。”[6]462这实际上是从信仰自由的角度对宗教所做的批评。在蔡元培看来,信仰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自由改变,因为“这全是个人精神上的自由,断不容外界的干涉。”[6]179哲学信仰就可以做到这样,但宗教不行,它不但不允许人们自由信仰,甚至还用诡诞的仪式,夸张的宣传这些“外力侵入个人的精神界”[6]179,让人被动接受。第四,“哲学上的信仰,是研究的结果,而又永留有批评的机会;宗教上的信仰,是不许有研究与批评的态度。”[6]462正是由于哲学在各个方面都优于宗教,所以蔡元培希望以哲学来替代宗教,从而更好地发挥哲学的长处和优点。

既然哲学与宗教不同,那为什么它还能替代宗教呢?对于这个问题,蔡元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由于“哲学、宗教同源之故”[7]176。蔡元培曾说:“哲学者,惊骇之所生也。”[7]182也就是说哲学是产生于对自然界无限神秘之解释。正是由于对自然界无限神秘之惊骇,于是想方设法去推求它、反省它,于是哲学就产生了。而宗教的产生,与此相同,也是由于对自然界无限神秘之敬畏而产生。所以,从产生根源上讲,二者是完全一样的。其次,从研究范围上讲,二者也是相同的。蔡元培说:“自兄弟观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吾人精神上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知识;二曰意志;三曰情感。最早之宗教,常兼其三作用而有之。”[4]30-31也就是说,早期之宗教,包含了精神方面的知情意三方面。而哲学呢,在蔡元培看来,也“统有知情意三方面,自成系统,不假外求”[6]462。再次,从本质上讲,宗教就是一种哲学,“宗教者,无意识之 哲 学 也。”[6]182“宗 教 学 者,据 乱 世 之 哲 学也。”[7]145所谓宗教,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一种对哲学的信仰。“任取一哲学家所假定之一说而信仰之,是谓宗教。”[4]23只不过“最早的哲学,寄托在神话里面”而已,后来有些人要“借神话的力量来约束人”[67]392,于是就创立了宗教,使哲学成了宗教的附庸。然而,“科学发达以后,一切知识道德问题,皆得由科学证明,与宗教无涉。惟科学所不能解答之问题,如宙之无涯,宇之无终始,宇宙之最小分子果为何物,宇宙之全体果为何状等等”[4]23,也得由哲学解决,与宗教无涉。所以,蔡元培最后得出结论说:“宗教不过哲学的初阶,哲学发展起来以后,宗教实在没有存在的价值。”[6]461“将来的人类,当然没有拘牵仪式,倚赖鬼神的宗教。替代他的,当为哲学上各种主义的信仰。”[6]70

综上所述,宗教的缺点完全可以被哲学所纠正,而宗教的内容也可以被哲学所替代。所以,人类发展的将来,必然是“以自由选择的随时进步的哲学主义之信仰,代彼有仪式有作用而固然不变的宗教信仰。”[6]226-227

三、蔡元培宗教替代观的实质探析

在探讨蔡元培宗教替代观的实质之前,我们必须要搞清楚他用美育替代的宗教和要用哲学替代的宗教是否完全相同,因为他曾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对宗教做过两种界定。蔡元培说:“宗教之定义,自其狭义者言之,自多神教以外,可指数者,惟回、耶、佛三种。皆于科学、哲学发展以后,无存在之必要。自其广义者言之,则不过一种之信仰心,随各人哲学思想之程度为进退,即人各一教,亦无妨碍。此鄙人对于宗教之观念也。”[4]55如果采取他上述对宗教的界定,那么很显然,他要用美育替代的宗教和要用哲学替代的宗教是不一样的。他要用美育所替代的是狭义之宗教,即有仪式、有信条之宗教,这完全可以从蔡元培自己的解说中看出来——“孑民对于宗教,既主张极端之信仰自由,故以为无传教之必要。或以为宗教之仪式及信条,可以涵养德性,孑民反对之,以为此不过自欺欺人之举。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盖人类之恶,率起于自私自利。美术有超越性,置一身利害于度外。又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是也。故提出以美育代宗教说。”[4]333在对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思想进行解读的过程中,罗家伦明显也坚持同样的观点:“蔡元培所谓可代之宗教,即指近日形式之宗教而言”[8],人的信仰心,则是美育无法代替的。至于蔡元培要用哲学所替代的宗教,很显然是广义之宗教,即对人信仰心之替代。对于这一点,蔡元培也曾清晰地说明过:“我个人对于宗教的意见,曾于十年前出版的《哲学要领》中详细说过,至今我的见解,还是未尝变更,始终认为宗教上的信仰,必为哲学主义所替代。”[6]70-71

从上述分析来看,蔡元培最终目的很显然是要用哲学来替代人的信仰心的,即“以哲学代宗教”,那他为什么还要花费大量的心血来宣传“以美育代宗教”呢?甚至还因为没有以《以美育代宗教》为题写成一本专著而觉得是一“憾事”呢[1]203?要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就必须联系蔡元培的哲学观来看。蔡元培接受了康德的二元论观点,把人类生活的世界分为现象世界和实体世界,认为人不能局限于现象世界的幸福,还应有一种超越现象世界的追求,即对实体世界的追求,因为“非有出世间之思想者,不能善处世间事”[2]133。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人的这一精神追求呢?蔡元培认为世界观教育就可以。关于世界观教育的内容,蔡元培在1937 年12月发表的《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中做出了明确的解释,那即是“哲学的课程,意在兼采周秦诸子、印度哲学及欧洲哲学,以打破二千年来墨守孔学的旧习”[1]197。也就是说,蔡元培认为,要想培养人们的实体世界之观念,就必须进行以哲学为内容的世界观教育。那么以哲学为内容的世界观教育如何才能进行呢?蔡元培认为,可以依靠“美感教育。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介乎现象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而为之津梁”[2]134。“故教育家欲由现象世界而引以到达于实体世界之观念,不可不用美感之教育。”[2]134换句话说,蔡元培认为美育是实施哲学内容教育的最佳途径。蔡元培的这一思想在其后的论著《哲学大纲》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详细的说明:“哲学之理想,概念也,理想也,皆毗于抽象者也。而美学观念,以具体者济之,使吾人意识中,有所谓宁静之人生观。而不至于疲于奔命,是谓美学观念唯一之价值。”[5]11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才使蔡元培把大量的心血放在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宣传实施上。在蔡元培看来,如果“以美育代宗教”能成功的话,那么“以哲学代宗教”将必然会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从这样一个角度来分析的话,蔡元培宗教替代观的实质毫无疑问是“以哲学代宗教”,而“以美育代宗教”只不过是“以哲学代宗教”的手段和途径而已,蔡元培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美育这个中间环节,最终实现哲学对宗教信仰的替代。

[1]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6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2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3]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5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3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高平叔.蔡元培美育论集[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6]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4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1 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8]姚全兴. 五四时期关于以美育代宗教说的论争[J]. 美与时代(下半月),20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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