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67例临床分析
2014-06-09王春芳
王春芳
丹阳市练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阳分中心 江苏 镇江 212334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67例临床分析
王春芳
丹阳市练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阳分中心 江苏 镇江 212334
目的:探讨药物米非司酮流产的有效率及副反应。方法:对67例药物流产患者进行临床观察。结果:药物流产患者出现5种副反应,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最高,其次为月经恢复延迟、流产不全、药物流产失败,过敏反应发生率最低。结论:验证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用于终止<49d妊娠在临床上的实用性。同时掌握了药物流产患者发生的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所决定的,因此服用后随诊是必要的。
药物流产;副反应;有效率
1.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13年3月~2014年9月随诊资料较完整的健康妇女67例,年龄为19~38岁,平时月经规律,停经49d内,尿HCG(+),B超诊断宫内胎囊直径≤3.0cm,无药流禁忌症,检验肝、肾功能,血型血常规,血小板,出凝血时间,尿常规,白带常规。孕13周以上者备会阴皮。所有服药者无药流禁忌证。自愿要求药物终止妊娠。
1.2 用药方法[1]
第1天早6时空腹口服米非司酮50mg,晚6时服此药25mg,,第2天上午、下午各服25mg的米非司酮,第3天晨起空腹服25mg米非司酮后1h到我院一次服用米索前列醇600μg,住院观察,服药前后禁食2h。
1.3 随诊及副反应的分类和计数
从服药开始至服米索前列醇后当天、10d进行随诊,观察副反应的临床表现,进行分类计数,统计各种副反应的发生率。
2.结果
2.1 药物有效率。61例患者药物流产有效,占91.0%。
2.2 副反应的分类及临床表现
胃肠道反应:开始服药及服米索前列醇后24h内出现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为胃肠道反应。流产不全:评价标准为绒毛组织排除后10d内仍有不规则阴道出血,B超提示子宫腔内组织残留;或绒毛组织排出后阴道出血多于月经量,须行清宫者。药物流产失败:包括服药后出现剧烈呕吐、腹痛、腹泻、不能坚持服药者,以及服米索前列醇后24h绒毛组织未排出,改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患者。月经恢复延迟:以绒毛组织排出后40d未恢复月经为评判标准(排除再次妊娠)。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皮肤瘙痒、潮红、皮疹、怕冷、手足发麻等症状,未处理持续数分钟自愈。
2.3 药物流产
67例患者服药后副反应的分类计数及发生率。见附表。
反应 例数 百分比(%)胃肠道反应43 64.1月经恢复延迟 9 13.4流产不全 6 8.9药物流产失败 6 8.9过敏反应23.0
3.讨论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已普遍应用于妊娠49天以内的早孕妇女,对停经≤49d的妊娠流产率达90%以上,与传统的人工流产术相比具有简便、无痛、安全、有效等优点,国内外普遍应用于临床[2]。随着药物流产的推广,服药后出现的副反应也给不少患者带来了后顾之忧,如因流产不全导致的失血性休克、宫腔感染等,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
米非司酮具有甾体结构,在分子水平与内源性孕酮竞争结合受体,产生较强的抗孕酮作用,使妊娠的绒毛组织及蜕膜变性,内源性前列腺素释放,从而终止妊娠、促进子宫收缩[3]。米非司酮为受体水平的抗孕激素,在体内与孕酮竞争受体引起蜕膜、绒毛变性坏死、产生前列腺素 F 2α,提高子宫对前列腺素的敏感性,服米索前列醇后使子宫平滑肌收缩,宫颈软化扩张排出绒毛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4]。
本文通过临床观察药物流产后出现5种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最高占64.1%,是由于米非司酮及米索前列醇终止早孕的同时抑制胃酸分泌和引起胃肠道平滑肌收缩的作用所致。其次为流产不全(发生率8.9%),为药物流产后蜕膜、绒毛膜剥脱不完全又较慢导致子宫缩复不良。药物流产失败率占8.9%,原因为子宫过度前屈和后屈及部分妇女存在孕激素受体基因突变点而产生耐药。月经恢复延迟患者占13.4%发生机理为米非司酮及米索前列醇可引起血清雌、孕激素水平不同步而影响子宫内膜的修复。过敏反应发生率仅为3.0%,因米索前列醇为外源性前列腺素,少数患者产生抗体排斥反应。
综上所述,药物流产后产生副反应发生的时间不一,为了更安全有效地开展药物流产,我们认为药物流产后的随诊是必要的,可根据不同的副反应进行对症处理,减轻病人的痛苦,用药前应向患者讲明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强调随诊的重要性,解除患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药物流产的进一步推广。
[1]王素贞,关熙瑞.米非司酮合并前列腺素终止早孕的进一步研究[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8,(14):247.
[2]李翎,陈沫,马梅.子宫位置与药物流产关系的探讨[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8,(3):22.
[3]高燕,程利南,刘银坤.米非司酮不敏感妇女孕激素受体基因突变的研究[J].中华妇产科杂志,1998,(33):349.
[4]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编.计划生育技术指南[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1996:37.
R979.2
B
1009-6019(2014)11-01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