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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方式研究

2014-04-09王淑贞王文明刘景慧

怀化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开发方法保护性湘西

王淑贞,王文明,刘景慧

(1.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 2.怀化学院民族文化研究所,湖南怀化 418008)

本文的大湘西是指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怀化市,以及邵阳市西部的隆回、洞口、绥宁、城步等县,国土面积63 085平方千米,人口1 178万左右,域内居住着土家、苗、侗、瑶、白等40多个少数民族。全境经济发展滞后,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湖南主战场。域内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44项,省级“非遗”116项,市(州)级“非遗”370项,县级“非遗”1 140多项,还有一大批没有进入国家、省、市(州)、县四级保护名录的“非遗”。[1]域内“非遗”数量多,密度大,富集性强,濒危度高,开发价值巨大,是极为珍贵的文化资源,有待综合性多层面多方式保护性开发,以此作为大湘西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切入点,加快大湘西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本课题组在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研究[2]的基础上,就此略予探讨,以就教于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以裨益于域内“非遗”的保护和开发。

保护“非遗”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开发“非遗”,在开发中保护“非遗”,是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必然选择。

一、开发原则

开发大湘西少数民族的“非遗”,必须遵循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的系列原则。

1.保护性开发原则 资源开发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原则,开发“非遗”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非遗”。通过开发,为保护“非遗”开辟路径、筹措经费、训练人员、培养人才,扩大影响。因为种种原因,开发中可能改变“非遗”的本来面貌,甚至破坏“非遗”,导致保护初衷的丧失。因此,开发中必须把“保护”摆在首要地位,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好“非遗”。

2.原真性开发原则 与遵循保护第一原则直接相关,在开发中必须遵循原真性原则。“非遗”的魅力和开发的价值就在于它原生的本真状态、本真的特色、本真的个性。离开原真性的开发,就失去了“非遗”的价值,就可能导致对“非遗”的破坏。这是必须避免和防止的。

3.有序性开发原则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开发,无论是宏观全域开发,还是微观项目开发,都是非常复杂的事情,牵涉到各个方面,千头万绪,必须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重点示范后一般推进、先易后难等操作原则;必须遵循先市场调研预测,后决策计划实施等具体程序,按部就班,有序推进。

4.综合效益开发原则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开发,必须遵循在开发中有效保护“非遗”的实效性原则;必须遵循开发地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综合性效益原则;必须遵循传承者、当地居民、开发商、投资商、经营商和当地政府满意的综合满意原则。

5.可持续性开发原则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开发,还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既要遵循“非遗”开发的资源可持续性利用、生态可持续维护等原则,又要遵循项目的可持续运行原则。

二、开发途径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可采取多业并进、渗透互动的综合性开发方式,打造依托“非遗”,以“非遗”为灵魂和特色的“非遗”型产业、业态、产品,以及公益事业。

(一)产业化开发途径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化综合开发的总体设想:把“非遗”保护性开发,渗透于农业、工业、文化业、商贸业、旅游业之中,打造“非遗”型的文化生态休闲体验旅游农业、体验加工旅游工业、旅游文化产业、游憩购物商贸业、休闲体验旅游业,探索一条以“非遗”为灵魂、以旅游为主导、多业渗透、连环互动的保护性综合型产业化开发之路。

1.生态休闲体验旅游农业开发途径 该途径是指把“非遗”保护性开发同生态农业开发结合起来,打造成“非遗”型文化生态农业;并把它同休闲体验旅游结合起来,形成“非遗”型的文化生态旅游农业和生态农业旅游相结合的“非遗”保护性综合开发之路。该类型适合种植技艺、养殖技艺类“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如以新晃“红米稻”种植技艺为依据,打造特色生态休闲体验旅游农业等。

2.休闲体验旅游加工业开发途径 该途径是指把“非遗”保护性开发同加工业结合起来,把加工业同休闲体验旅游结合起来,形成以“非遗”为依据和灵魂的融加工与旅游于一体的“非遗”型休闲体验旅游加工业,以及由此形成的“非遗”保护性综合开发之路。此类产业开发的产品是以“非遗”为内涵的工业产品和旅游产品。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中许多技艺类项目可进行不同的产业开发。如手工制作技艺类的“非遗”,可进行休闲体验旅游手工业开发等。有的“非遗”已经大规模生产性开发,如芷江鸭制作技艺的规模化工业开发等;有的早已形成了一大产业,如茶叶生产的产业化等。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可以将它同参与式体验旅游相结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特;尚未开发的就是一个极为珍贵的产业资源宝库。通过这些开发,既形成“非遗”型旅游工业发展之路,又形成“非遗”的综合性工业开发保护之路。

3.旅游文化产业开发途径 该途径是指在“非遗”保护性开发中,将文化产业开发同旅游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形成旅游主导式文化产业开发的“非遗”保护性综合开发之路。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中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与竞技、民俗等类项目,可以进行文学创作、影视、动漫、出版、演艺等行业的规模化文化产业开发,创造出极具特色和吸引力的精神产品。这方面的开发可同旅游紧密结合,打造出“非遗”型旅游主导式文化产业的精品、名品,探索“非遗”型旅游主导式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之路,以及由此形成的“非遗”保护性文化产业综合开发之路。近些年,张家界市开发的演艺业等,就是这样的文化产业。“非遗”型旅游主导式文化产业的产品,不只是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是大湘西人脱贫致富的法宝,而且具有促进大湘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巨大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努力作为。

4.旅游产业开发途径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同其它文化资源一起,是极其重要的旅游资源,可以打造成观赏、体验、休闲、餐饮、住宿、交通等旅游产品,以及旅游购物商品,可以把“非遗”开发同旅游的六大要素紧密结合起来,把“非遗”开发同休闲体验农业、休闲体验加工业、休闲体验娱乐业等产业结合起来的“非遗”型大旅游产业。

上述“非遗”产业开发途径是一个统一整体。它以“非遗”为核心资源,将它同传承地少数民族民俗风情等等文化资源有机整合,将“非遗”进行多产业综合开发。在多产业开发中,以旅游为主导,实行旅游主导式休闲农业、体验加工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综合开发;以旅游产业带动生态休闲农业、体验加工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以生态休闲农业、体验加工业、文化产业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使之呈现多业并进、多业渗透、多业互动的“非遗”依托型大旅游产业格局;形成多业联动、整体综合的“非遗”保护性开发模式。“非遗”是该模式的核心与灵魂;“非遗”保护是该模式的成效之一;“多业联动”、“整体综合”是该模式的突出特征;整体性、综合性、互动性是该模式的本质属性。

1)业态开发 产业开发依赖于业态开发,在“非遗”综合性开发过程中,必须进行多业态的综合开发,来支撑产业开发。“非遗”的业态开发可分为研发策划类业态开发、生产类业态开发、营销类业态开发、服务类业态开发等。在开发中,要把这不同类型的业态做出特色,做大、做优、做强。

2)产品开发 业态开发落脚在产品开发,“非遗”业态开发的成果是以“非遗”为文化内涵的种种产品,“非遗”的人文精神是这些产品的灵魂。这些产品的种类多种多样,有开发出的物质类产品,如土特产品类、工艺品类等;有娱乐类产品,如演艺作品、动漫作品、影视作品等,张家界市的“魅力湘西”就是湘西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歌舞等“非遗”演艺类舞台式开发的精品力作。有服务类产品,如餐饮服务产品、交通服务产品等;有诗歌、小说、散文、剧本等文学作品,形成多种类产品创意开发之路。“非遗”的产品开发就是要把这多种类的“非遗”型产品做优、做特、做精,做成精品名品。

(二)公益事业开发途径

该途径是指在“非遗”保护性开发中,对“非遗”进行保护和村民自娱的公益事业型开发之路。大湘西少数民族的“非遗”不仅是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创造的成果,而且是各族人民的交往方式和娱乐方式及其成果;它不只是可供经济开发而脱贫致富,更可以公益性事业型开发,把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竞技、文学、民俗等类“非遗”,开发成精美的村民休闲的文化产品,供村民自己欣赏、娱乐、健身,使人们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情悦志,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该途径既可强化“非遗”的原生态保护,又可为“非遗”的产业开发提供准备和借鉴。

三、开发方法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产业化综合开发的关键在于方法。方法是一个大系统,有原生态、仿真性、差异化、特色化、创新性等多种开发方法。

(一)原生态开发方法

该方法是指保护性开发大湘西“非遗”时,按照它存续和传承的传统活态过程与相应环境来开发的方法。运用该方法时,要依据“非遗”的文化内容与生态环境、遵循原生态开发的规则、规律进行。

一要按照“非遗”活态传承的规则、规律,存续、传承的活动要素、活动状态、活动顺序、活动过程等,进行原生状态的活态开发,原汁原味地再现这些“非遗”的动态过程。

二要依据“非遗”存续、传承过程中原生态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环境去开发“非遗”,要按其人文精神、意境去开发它,放在该“非遗”自身的人际关系、文化氛围中开发它,放在少数民族居住的村寨、院落等人文环境中开发它,开发出原生态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的艺术珍品。

三要依据这些“非遗”存续、传承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去开发它,使之具有该“非遗”特有的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的特质。如利用传承地特定的土地、特定的土壤、特定的水源、清新洁净的空气,大山、云雾、森林、峡谷、瀑布、泉水、溶洞、平坝,以及小桥、流水、古道、梯田、修竹、果树、吊脚楼、马牛羊鸡鸭鹅犬等生态环境,开发出生态特征鲜明、地方特色突出、绿色环保的“非遗”型农产品、手工艺品、美酒、食品等土特产品。[3]

“非遗”传承的条件、环境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传承的活动状态也会随之变化,原生态开发实际上只能在现有条件、环境下,对“非遗”现存状态的保护性开发。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性开发,也只能在现有的条件、环境中进行,只能依据现在的传承方式,参考近代的、古代的传承方式进行仿古性的原生态开发。

(二)仿真性开发方法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开发可根据需要,运用复制、移植、仿制等具体方法,进行仿真性开发。

这里的复制法主要是指就地原生态复制,保持“非遗”原生状态、原真状态的开发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灭绝、失传了的“非遗”的复制与再现,以及处于极度濒危“非遗”的抢救性保护开发,也适用于“非遗”的异地开发,借助“非遗”的原生状态、原真状态吸引顾客,抢占市场。

这里的移植法是指“非遗”移植到异地原真性开发的方法。把异地的“非遗”移植到市镇、旅游目的地集中进行商业开发,“无中生有”,打造和构建“非遗”产品的品牌集群,在该地形成“非遗”开发的文化产业,扩大“非遗”开发的规模效应。

这里的仿制法是指仿照“非遗”,进行仿真性商业开发的方法。该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模仿“非遗”的原生状态、原真状态,打造更加高雅、更具市场魅力的“非遗”产品,以赢得更多顾客的亲睐与颂扬。

仿真性开发方法要求依据“非遗”的本真状态,更好地再现本真状态,既传承和弘扬“非遗”内在特质之神韵,又增添“非遗”外在形式之神采,使之在弘扬和创新中更加精彩夺目。

(三)差异化开发方法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种类多样,且因地而异,差异性突出。在保护性开发中,要从种类、时间、空间等角度差异化地开发。

种类差异开发方法是指依据“非遗”种类的不同,开发不同种类“非遗”产品的方法。运用该方法,目的在于形成一地多种“非遗”同时开发,多种“非遗”文化产品问世的盛况。该方法适合于城镇或旅游目的地的集中开发。运用该方法,一要注重各大类“非遗”差异的凸显与互补,形成群星灿烂的“非遗”产品星群;二要彰显同类不同项目“非遗”及其产品的差异,形成五彩缤纷的同类“非遗”的不同产品系列。

时间差异开发方法是指依据“非遗”传承的时间差异开发“非遗”产品的方法。时间差异性既指某一“非遗”传承过程中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等历时性差异,也包括多种不同“非遗”在不同时间段的错综复杂的差异。运用该方法,一是注重“非遗”传承本身的时间差异性,彰显同一“非遗”或不同“非遗”在不同时间段出现的种种差异。二是要在同一地方不同时间段继起式地开发“非遗”,使该地一年四季各时间段都有特色“非遗”产品上市。运用该方法就是要利用时间差异、彰显时间差异,实现“非遗”时间差异的价值。

空间差异开发方法是指依据“非遗”的空间差异,开发“非遗”产品的方法。空间差异一是指不同“非遗”的结构及其表现形态各有不同,二是指同一“非遗”在不同地域传承的空间状态有所不同,如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空间环境的不同,传承场所的不同、空间关系的不同、文化氛围的不同等等。[4]运用该方法就是要突出并彰显这些差异。

差异性开发方法与特色化开发方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四)特色化开发方法

特色化开发方法包括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形式特色、内容特色等不同角度特色的开发方法,实际上是个性化开发方法。

地方特色开发方法是指依据“非遗”的地方特点,开发地方“非遗”特色产品的方法。大湘西少数民族的“非遗”,地域性、村寨性强。运用该方法,就是要突出“非遗”的地方特色,打造村寨型、地方型“非遗”产品,一寨一品,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系列,彰显境内各地“非遗”产品的地方差异性,使之各具特色,五彩缤纷。

民族特色开发方法是指依据大湘西“非遗”的民族特色,开发民族性“非遗”产品的方法。各民族的“非遗”,各有自己的特点,相互之间有比较明显的差异,由以形成各自的特色。大湘西有土家、苗、侗、瑶、白等多个少数民族,境内44项国家级“非遗”中,土家族14项,苗族16项,侗族5项,瑶族4项。白族1项,还有土家族、苗族、白族、汉族共有的3项。[1]境内各少数民族的“非遗”各具特色,依据这些,就可以开发出异彩纷呈的“非遗”产品的民族特色。

形式特色开发方法是指根据各地各民族“非遗”表现形式的不同,打造形式上各具特色的“非遗”产品的方法。形式特色一指各地各民族“非遗”内在结构和传承方式的特色,二指这些“非遗”外在表现形态的特色,三指这些“非遗”依附的文化空间、生态环境的特色。运用该方法就要从这三方面入手,打造结构各异、传承方式各异、表现形态各异、文化空间各异、生态环境各异的“非遗”产品。

内容特色开发方法是指依据各地各民族“非遗”内容的不同,打造内容上各具特色的“非遗”产品的方法。内容特色一是指“非遗”文化要素及其关系的特点,文化内容、文化内涵的特点;二是指“非遗”文化拓质、人文精神的特点。[5]运用该方法,一是要打造“非遗”要素及其关系的特色;二是要提炼和彰显“非遗”文化特质、人文精神的特色,这是“非遗”产品的灵魂所在;三是要扮靓“非遗”活态运行的特色,使其内容新颖独特,吸引力强。

“非遗”的特色化开发方法是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形式与内容特色的统一,是各种特色开发方法、差异化开发方法、原生态开发方法的综合运用,打造的“非遗”产品也就是综合性特色产品。

(五)创新性开发方法

创新,是“非遗”新生的重要契机,是“非遗”传承的重要方式,是“非遗”弘扬的根本途径,是“非遗”张扬个性的基本手段,是“非遗”保护的有效法宝,也是“非遗”走向市场的关键,是“非遗”产品的生命。鉴此,创新性开发方法就是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中必须采用的基本方法。“非遗”的创新性开发方法有内容与形式创新法、结构与功能创新法、局部与整体创新法、手段与方法创新法、层次与程度创新法等。

内容与形式创新法是从创新内容与形式入手,开发“非遗”的方法。内容的创新方法主要有“非遗”要素的更新、要素间关系的调整与更新、要素关系中人文精神与灵魂的更新与升华。形式的创新方法主要有“非遗”要素结合方式的调整、优化与重组,“非遗”产品外部形态(含包装)的更新与创新。内容与形式的双重创新法则是将这两个创新方法结合起来开发“非遗”,使之出现全新变化的综合开发方法。

结构与功能创新法是指调整、优化、更新或创新“非遗”的结构,使其功能最大化的开发方法。结构创新法有内在要素之间内在结构的创新、外在表现的结构创新、活态进程中各环节、各阶段结构的创新,以及“非遗”同周边因素结构的更新、创新。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创新结构的目的就是要使原有功能最大化,或者使其具有新的功能。“非遗”开发,就是要通过结构创新,实现功能创新。

局部与整体创新法是指从“非遗”的某一部分乃至整体全部创新的开发方法。局部创新法包括“非遗”某一要素、某一方面、某一关系、某一环节、某一阶段等的创新方法,乃至非常细小的微创新方法,也可以是几方面比较大的创新方法。整体创新法包括“非遗”本质创新、全面创新,使“非遗”出现质变和飞跃。

手段与方法创新法是指运用新手段、新方法开发“非遗”的方法。新手段主要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现代电子手段、现代网络手段等。新方法特别多,因事而异。如艺术创作的模糊法、演艺的实景法等。时代与条件是不断发展的,“非遗”开发的手段与方法也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层次与程度创新法是指从深度、范围等量的方面创新性开发“非遗”的方法。层次创新法包括表层创新法、深层创新法等不同层次的创新方法。程度创新法包括纵向层次创新的深度、横向范围创新的宽度。它关乎创新涉及要素、方面、环节等的多少,以及其间关系的深浅,既有微观细微的微创新,也有宏观显著的宏创新,还有视野更开阔的云创新。

这些开发方法以“非遗”的原生状态及其差异为依据,以原真、仿真、创新为手段,以文化内涵、人文精神为灵魂,以“非遗”产品的个性、特色为目标,以“非遗”保护和开发的综合效益为目的,是一个综合运用的系统性、整体性开发方法体系。

四、开发方式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的原则、途径、方法,整合起来构成特定的开发方式,主要有要素主导与整合方式、方法手段整合方式、利益共享驱动方式等。

(一)要素主导整合方式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开发的要素主要有开发的主体、资源、产业、资金、市场等,开发的方式就是这些要素的整合方式。

主体的政府主导与多层面联合方式。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的主体是多层面的,有政府、企业、居民等。这些主体的主导力量是各级人民政府,企业和居民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主体三联合,一是从上到下的多层次主体联合,二是各市州、县区主体跨地域联合,三是企业主体的跨行业联合,形成各级政府领导下的多层面主体保护性开发“非遗”的统一战线。

资源的国家级主导与多层面整合方式。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资源保护性开发过程中,可尝试以国家级“非遗”为主导,实行资源多层面整合开发方式,一是在开发国家级“非遗”时,整合开发省、市、县三级“非遗”;二是在开发四级名录内“非遗”时,整合开发名录外“非遗”;三是在开发单一民族“非遗”时,整合开发多民族共有的、交叉的“非遗”;四是在开发濒危“非遗”时,整合开发未濒危“非遗”。

产业的旅游主导与五业融合、多业互动方式。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产业化开发过程中,以旅游开发为主导,尝试旅游同农业、加工业、文化业、商贸物流业的五业渗透、多业互动模式。各产业的业态,可尝试文化主导与多层面提升方式,如业态数量提升、业态质量提升、业态效益提升等。各产业、各业态、各企业可尝试产品的品牌主导与特色引领方式,如产品的精品、名品、品牌三级分层主导,地方性、民族性、文化性特色引领等整合方式。

资金的企业主导与综合筹集方式。大湘西少数民族是全国集中连片的贫困区,“非遗”保护性开发的资金极度困乏,迫切需要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更需要企业自筹资金。在资金筹集方面,需要以企业自筹为主,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投资,试行企业主导、多方筹集的筹资方式。

市场的国内主导与逐步拓展方式。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开发的产品主要面向市场,主要目标市场是国内顾客。在市场开发上,以国内目标市场为主导,实现多层面开拓进取的拓展方式,逐步进行市场功能开拓、市场空间开拓(国内、海外、国外)、市场占有率拓展、市场频率开拓等。

上述要素各自的主导型整合方式紧密联系,构成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的总体性要素主导与整合开发方式。

(二)方法手段整合方式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的手段与方法多种多样,前述方法只是管窥之见。我们在保护性开发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过程中,必须在多种方法与手段中,仔细筛选,有机整合,形成便捷高效的方法体系和手段系统。

(三)利益共享驱动方式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需要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需要高效持久的利益驱动机制。一是政府政策的支持机制;二是扶贫攻坚的资金扶持机制;三是企业市场运作的成果分享机制,如开发成果与顾客分享机制、经济效益与村民分享机制、综合效益与社会分享机制等。通过系列长效驱动机制的综合作用,推动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开发。

(四)重点示范推进方式

大湘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性开发千头万绪,为使该项工作快速高效稳步推开,需要探索重点示范方式,亮点辐射方式、先进带动方式和有序推进方式等开发方式。

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域内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以最佳方式保护好、开发好大湘西各民族的“非遗”瑰宝,振兴大湘西的文化、经济产业,促进大湘西的扶贫攻坚和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

[1]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EB/OL].http://www.hnfwzwhyc.com/a/ms/.

[2]王文明等.大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2,(10):6-10.

[3]樊嘉禄,贾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建议[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72-74.

[4]徐美辉.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及其特征[J].文史博览(理论),2010,(4):22-24.

[5]刘艳芳,周忠华;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模式的构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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