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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注疏与《汉语大字典》 (修订版)释义的疏误问题

2013-08-15黄高飞

关键词:大字典引例注疏

朱 城,黄高飞

(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作为传统训诂学重要内容的古籍注疏,既是今人通达古代典籍的津梁,研究古汉语词义的重要材料,也是编纂历时性大型汉语字典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因而,如何正确选择、合理利用丰富的古籍注疏,提高大型汉语字典建项释义的质量,是字典编纂者务须着力破解的难题。笔者在翻检使用《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时,发现其释义上存在的种种偶疏失误,一定程度上与对古籍注疏材料处理不当有关。为此,曾撰文讨论。今再从修订版《大字典》第一卷中选取20余条涉及此类问题的条目试作商讨,分析致误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供编者及读者参考。全文分为三部分:采用欠当古注释义,据古注临时义释义,误解古注意图释义。文章对字词一般不作严格区分。

一、采用欠当古注释义

古籍注疏者都是博学鸿儒,学有专攻;加之去古不远,他们对字词意义的训释大多言之成理,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但毋庸讳言,注疏材料浩如烟海,参差不齐,千虑之失亦在所难免。因而用于字典释义时不能不加甄别,一味盲从,率尔取用。《大字典》对注疏材料的选择利用一般是比较审慎、稳妥的,但也存在把关不严,将不够合宜甚至有疏误的古注用来建项释义的情况。例如:

且①取。《老子》第六十七章:“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王弼注:“且,犹取也。”(17页)

按,王弼注可商。引例的前文是:“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前面是在陈说三项内容的条件与结果的关系;而引例所言,则是与之背道而驰的做法。王弼随文释“且”为“取”,单就例句而言大致可通,然结合前文看则义有未安;又于训诂无据,更与“且”的其他意义和用法脱节。编者据此例而建立义项,不能成立。细绎之,例中几个“且”的前后内容之间具有相反的关系,“且”则为转折连词,应释为“却”。“且”后的“勇”、“广”、“先”系形容词用作动词,可分别释为求取勇敢、宽广、抢先等。由此看来,王弼释“且”为“取”,是将这些形容词活用后的动词义挪移到了连词“且”身上。“且”作转折连词先秦有例。例如:《左传·成公十三年》:“狄应且憎,是用告我。”言狄人表面接受(秦国意见),但又憎恶(秦国的做法)。《吕氏春秋·贵卒》:“吴起死矣,且荆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此言吴起虽死,但是按照楚国法令,还将罪及其三族。据此,应在“且”的义项④连词下设表转折的用法,将此例置于其下。

亘④引,萦绕。《文选·左思<吴都赋>》:“树以青槐,亘以绿水。”李善注:“亘,引也。”(20页)

按,此条据孤例及李善注立项,问题较多。首先,“引”即“牵引,引来”,是人的行为;而“萦绕”则为自然状态。两词意义相去较远,组合成义项释文则不伦。其次,李善释“亘”为“引”,与“亘”的他义缺乏联系。再次,这段文字系描写吴都城门前的壮观景象:“高闱有闶,洞门方轨。朱阙双立,驰道如砥。树以青槐,亘以绿水。玄阴耽耽,清流亹亹。”既然写的都是物景,若释“亘”为“引,引来”,则把人的行为掺入其中,似不协适。刘良注:“亘,横也。”据此,“亘以绿水”意即时有绿水横亘在道中。这样解释,正与上句“树以青槐”意义上对称。“树以青槐”,是言青槐直立在驰道两旁,“树”即直立、竖立。可见,刘注较李注为长。综上,此条宜并入“亘”的义项②“横贯”之中。

之④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高诱注:“之,犹用也。”(48页)

按,此例高注的全文是:“舍,收也。之,犹用也。收所长者,用所短者,故尧有所不能及为也。”从注文看,高诱是先认定“舍”指收藏不用,进而推知与其相反的“之”为“用”即使用。就该例而言,如此为释并无滞碍;但置于“之”的词义系统考察则显得突兀。我们认为,例中的“之”与其常义“前往,往就”的联系较为紧密。而“往就”既可用来表示具体事物的空间移动,也可以表示指向追求抽象的目标,即“就取,求取”。例如,《汉书·律历志上》:“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颜师古注:“之,往也,往就福也。”“之福”犹言求取福祉。又,高诱释“舍”为“收”,亦有舍直求曲之失。句中的“舍”乃用其常义:舍弃,离开;如是,“离开”与“往就”义正相反。“离开”隐含着因不中意而舍弃,“往就”则意味着因合意而求取。此条应并入义项①“往;到……去”之中。

休⑩养。《礼记·玉藻》:“盛气颠实扬休。”孔颖达疏:“休,养也。言军士宜怒其气,塞满身中,使气息出外,咆勃如盛阳之气生养万物也。”(150页)

按,此句郑玄注为:“扬读为阳,声之误也。盛声中之气,使之阗满,其息若阳气之躰物也。”郑玄以“躰(盖休之误)物”释“休”,有点令人不知所云。孔颖达据以阐释为“生养万物”,把“休”解作“养、生养”,亦属随文发挥之论。编者未细加斟酌,径凭孤例及孔疏设置义项,故不可取。例句所在这段文字是讲君子的“戎容”,即在军中的仪容举止等。其要求是:“立容辨卑,毋谄,头颈必中。山立,时行,盛气颠实扬休,玉色。”句中的“盛气”当指军士的阳刚之气;“颠实”即填实,充满胸中。郑、孔都将“扬休”的“扬”视同名词“阳”,释为“阳气”、“盛阳之气”,依据不足;且将军士的“盛阳之气”与“生养万物”附会在一起,亦比较牵强。朱彬《礼记训纂》引江永曰:“谓气充实于体,扬其休美于外,如云‘充实而有光辉。’”江永依两词的常义作解,视“扬”为动词,释“休”为“休美”,显得比较平实稳妥。正因为军士“扬其休美于外”,脸色才会如同玉色一般稳定不变。江永释“休”为“休美”之说当取。

偷③取。《淮南子·说林》:“狗彘不择甂瓯而食,偷肥其体。”高诱注:“偷,取也。”(230页)

按,例句后还有“而顾近其死”之言,与之联系甚密,不应截掉。高注的全文是:“偷,取也。顾,反也。肥则烹之,故近其死也。”将注文结合起来看,高诱释“偷”为单音节动词“取”,不管是取用,还是获得,都意味着狗和猪的贪吃,是有意使身体肥壮,这似与常理不合。这段话的大意应是,狗和猪吃食不挑选食盆大小,只想吃多吃饱;但越是肥壮,就越会临近死亡。例中“偷”用在动词“肥”前,当为副词,是“暂且”、“暂时”的意思;“偷肥其体”即暂时养肥了身体。“偷”的副词用法古书中有例可证:《韩非子·难一》:“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偷取,即暂且获取。《管子·形势解》:“偷得利而后有害,偷得乐而后有忧者,圣人不为也。”偷得,即暂时获得。综上,应为“偷”设立副词“暂时、暂且”义项。

平⒃席名。《荀子·正名》:“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俞樾平议:“平乃席名,故与簟并言。”(443页)

按,俞樾在《诸子平议·荀子三》中提出“平乃席名”之说,其依据有二:一是《说文》:“蒻,蒲子,可以为平席。”二是《释名·释床帐》:“蒲平,以蒲作之,其体平也。”我们再补上一例:《盐铁论·散不足》:“及其后,大夫士复荐草缘,蒲平单莞。”“蒲”是编织席子的水草,因蒲草编的席子平整,所以叫平席,或谓之蒲平。考之文献,“平”字单用并无表席子的用法,只在“平席”中展示“席”的特点—平滑、平整;或在“蒲平”中说明其取名之由。其实,“蒲”单言也可指席子。引例中的“平”当是平整的意思;“轻煖平簟”系三个形容词修饰名词“簟”,指轻便、暖和、平滑的席子。总之,俞樾谓此例中“平乃席名”之说依据不足,不宜据此孤例建立义项。

反⑾反省。《孟子·公孙丑上》:“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赵岐注:“人加恶于己,己内自省。”《淮南子·氾论》:“纣居于宣室,而不反其过。”高诱注:“反,悔。”……(426页)

按,此条引用《淮南子》高诱注的“悔”字多义,且其古今常义均为“悔恨,后悔”,并无“自省,反省”的意思。《淮南子》引例的下句是:“而悔不诛文王于羑里。”这个“悔”,才是“后悔”义。几句话的大意是,纣王被囚禁后,不去反省自己的过失,却后悔没有趁早将文王杀死在羑里。例中的“反”就是“反思、反省”之义。当然,不排除“反省”中会交织“悔恨”,但常理应是“反”在前,“悔”在后。例句已清楚地表明这一点。如是,《淮南子》之例可用,高诱注则与义项释文不协,应予删除。

二、据古注临时义释义

古籍注疏的任务是为解读古代文献扫除文字上的障碍,所以十分注重联系上下文来诠释词义,从而形成了注疏意义灵活具体、复杂多变的特征,这些意义有的还比较特殊、冷僻。为此,需要通过对注疏材料认真辨析整理,斟酌取舍,排比归纳,方能形成具有概括性的字典释义。《大字典》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其成效远超前贤,这是有目共睹的。尽管如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照搬随文释义立项、义项概括性不够的问题。其中,又以据孤例中的古注立项者居多。例如:

世③后嗣。《书·大禹谟》:“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孔颖达疏:“世谓后胤。”《史记·三代世表》:“蜀王,黄帝后世也。”《汉书·王陵传》:“吾世即废,亦已矣。”(16页)

按,义项释文主要据例一的孔疏而设。孔颖达释“世”为“后胤”即后代,盖参照上句相应位置上的“嗣”字而得。就疏通该句意思而言,其释并无不可。“赏延于世”的“延”即延续、延及,因而“世”可以视为特指后代、后嗣。然将句中偶见的特指义立为义项,则不合概括性要求。其实,把这个“世”解作“世世代代”是讲得通的。其余两例中的“世”字亦并无“后嗣”之义。《史记》例中,乃“后世”合起来才有此义。《汉书》之例的原文是:“始(陈)平曰:‘我多阴谋,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这是汉相陈平对自己一生行事的总结。“吾世”并非我的后嗣,而是指我这一生;“吾世即废”句并不是预言我的后世子孙如何,而是假设我在世被废;隔句的“终不能复起”,才是假设后人最终不会被起用。由上分析可知,所引例句不足以支撑这一义项。此条不当立,应将各例分置于相应的义项中。

休⑾盛壮。《诗·周颂·载见》:“休有烈光。”郑玄笺:“休者,休然盛壮。”孔颖达疏:“休与烈光连文,故为盛壮。”(150页)

按,引例加上前几句为:“龙旂阳阳,和铃央央,鞗革有鸧,休有烈光。”这是描写诸侯来朝致祭的盛大场面。“烈光”即明亮光辉。“休”的常义为“美好”,郑玄、孔颖达释“休”为“盛壮”,是把“休”视为描写盛大而壮观场面的赞美评价之词。换言之,“休”的“美好”之义,在这句诗中就体现为盛大壮观。因此,这一临时的具体场景义不足以构成义项,应将其合并到“美好”义项之中。

佇③积聚。《文选·孙绰<游天台赋>》:“惠风佇芳于阳林。”李善注:“宁,犹积也。佇,与宁同。”(172页)

按。仅据李善随文所释“犹积也”之言,便为“佇”设立“积聚”义项,尚不够条件。查“佇”的义项①“久立”之中又设“引申为长久地停止、停留”的小项,而其下引例中或为“佇檝”,或为“佇驾”,均与此例的“佇芳”结构相同,只是“佇”涉及的对象略有区别。“长久地停留”则意味着积聚不散,因而“佇芳”的“佇”可以看作是此义临时用作使动;“佇芳于阳林”句,意即使芳香长久停留在阳林中。为此,可考虑将这一小项另立为“停止、停留”义项,并将此条并入其中。

侍⑤亲临。《礼记·丧大记》:“大夫之丧,大胥侍之。”郑玄注:“侍,犹临也。”孔颖达疏:“侍者,临检之也。”(177页)

按,例句所述,是周代的丧礼制度。加上其前后相关的文字为:“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可见,其时不同身份的人死后,装殓者的身份地位也是有等级之别的。据上述规定,国君的丧事,由大胥(即太祝,主神之官)亲自动手装殓,众胥佐助。大夫的丧事,大胥只到现场指挥,不必亲自动手,而是由众胥来装殓。由此可知,在大夫的丧事活动中,大胥虽然是主持者,但因其地位要低于亡者,故要用“侍”字。“侍”则隐含着陪奉亡者为其效劳的意思。郑注、孔疏分别释“侍”为“临”、“临检”,系句中临时义,旨在说明大胥要临赴现场履职奉事。“亲临”一词,今则多用于上对下、尊对卑的行为,因而用“亲临”来替换注疏并设为义项显然不宜。此条应并入其义项②“在尊者旁边陪着”之中。

假 ⑥请;托。《吕氏春秋·士容》:“齐有善相狗者,其邻假以买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高诱注:“假,犹请也。”(235页)

按,就此例而言,高诱的注释十分贴切。但高注系据上下文意推求出来的,用作义项释文则无概括性可言。细绎“其邻假以买取鼠之狗”句,从语法上看,“假”后省略了宾语“之”,即“善相狗者”;从语意考察,邻居请他买回取鼠之狗,也就是依托他的本事、专长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假”此义不过是其常义“凭借,依靠”的临时变体,应当归并到义项④“凭借;依恃”之下。

友⑧二兽相聚为友。《诗·小雅·吉日》:“或群或友。”毛传:“兽三曰群,二曰友。”(425页)

按,此条是为孤例中的特指义立项,不妥。诗曰:“瀌瀌俟俟,或群或友。”“瀌瀌俟俟”形容奔跑之貌。诗句描写旷野中奔跑的野兽众多,有的三个成群,有的两个为伙。“群”、“友”两词都是名词用作动词,结成群,结成友的意思。“群”的“兽三为群”义在古籍中是清楚的,如:《国语·周语上》:“兽三为群,人三为众。”韦昭注:“自三以上为群。”《论语·卫灵公》:“群居终日,言不及义。”皇侃疏:“三人以上为群居。”《史记·周本纪》:“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但是,“友”的“兽二为友”的用法在古籍中似不常见。毛传是用“析言”的方式,辨析“群”和“友”两词的差别,意在指明“友”在句中临时具有的特定含义。此义尚欠材料佐证,只能视为临时义。若要保留,可在义项②“朋友”之下设立小项,注明“特指两兽相聚,”将此例置于其下。

幸 ⒀活;使……活命。《吕氏春秋·忠廉》:“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高诱注:“幸,活也。”(467页)

按,这段话是王子庆忌对刺客要离所言。高诱出于疏通句意的考虑,遂随文将释“幸”为“活”。句中的“幸汝”组合后,确实含有使你活命,放你一条生路的意思。“成而名”即成就你的名声。然从“幸”本身的词义角度分析,应为其常义“幸福;幸运”活用作动词,是“赐予福运”之义,“幸汝”即赐给你福运;在这特定语境中,所赐之福就是给你一条命了。编者依高注设此义项,盖因此义不便归到别的义项中;但是,这样处理终欠妥当。弄清高诱将句中的“幸”释为“活”之由,疑团庶几可解。

三、误解古注意图释义

古代注家在长期研读古籍文献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通行的注疏术语、规则、条例等,留下了宝贵的训诂学资源。但是,由于注者解读文献的目的、任务、着眼点各有不同,因而诠释词义的方式、手段及角度等方面也呈现多样化的状况。为此,在选取这些“原生态”的古注形成字典义项时,需要结合其所属例句及相关的上下文,弄清注者的训释意图及注疏的实际含义,才能从中获得准确、可靠的信息和立项依据。《大字典》中,因编者对古注把握失度,导致释义疏误的情况也时有所见。例如:

何(二)hé①问。《广雅·释诂二》:“何,问也。”《史记·秦始皇本纪》:“陈利兵而谁何。”裴骃集解引如淳曰:“何,犹问也。”《汉书·卫绾传》:“及景帝立,岁余,不孰何绾。”颜师古注:“何,即问也。不谁何者,犹言不借问耳。”……(163页)

按,为“何”设立“问”的义项,看来是确定其为动词。古籍中,“谁何”、“孰何”组合,常用作复音节的疑问代词;而在这一条目里,它们则表示发问的行为。引例中,如淳和颜师古以“问”释“何”,旨在提示句中“何”是诘问之词,临时承担了提问、发问的表达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何”具有动词“问”的词义。况且,这种功能亦非“何”字单独具有的,而是“谁何”、“孰何”两词连用后形成,因此,将其割裂为释是欠妥的。《文选·贾谊<过秦论>》:“陈利兵而谁何”。李善注:“谁何,问之也。”李善将“谁何”合而为释,甚为得之。实际上,颜师古既注“何”为“问”,又将“不谁何”合释为“不借问”,表明他对此已有所认识。《广雅》谓“何”为“问”,也可理解为是说明“何”具有表示发问的功能,并非训释其词义。值得一提的是,《大字典》没有给与“何”连用的“谁”、“孰”设置“问”这一义项,何以只对“何”字作这样的处理?综上,“何”的这一用法宜调整为:与“谁”或“孰”连用,表示发问。

备⒂调度。《汉书·终军传》:“今鲁国之鼓,当先具其备。”颜师古注:“备者,犹今言调度。”(239页)

按,“调”音tiáo。例中所载,系终军审讯徐偃之言。终军指出徐偃的罪证之一为:“偃矫制而鼓铸者,欲及春耕种赡民器也。今鲁国之鼓,当先具其备,至秋乃能举火。”意思是,徐偃矫制鼓铸盐铁的理由是春耕急需农具;但是若在鲁国鼓铸,则应事先全面做好鼓铸的准备工作,到秋天才能举火冶炼锻造。这样,徐偃救春耕之急的借口就站不住脚了。颜师古用“调度”释“备”,旨在说明“鼓铸”的前期准备主要是做好安排调度。鼓铸在当时无疑是工序复杂的技术工作,需要事先妥善处理方方面面的事宜,故例中用一“先”字。由此看来,“调度”当为“备”的“准备”义在特定语境中的具体内容,故此条应并入义项②“预备;准备”之中。

受⑾适合;中。《吕氏春秋·圜道》:“宫商角徵羽,各处其处,音皆调匀,不可以相违,此所以无不受也。”高诱注:“受,亦应也。”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三:“同志,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受听不受听?”(432页)

按,编者取高诱注作为义项释文的主要依据,这有待商讨。需要弄清:例中的“受”及高注的“应”与释文的“适合;中”是什么关系?高诱注中用“亦”字的意图何在?查此例的上句是:“今五音之无不应也,其分审也”。高诱注:“各守其声,集以成和,故曰其分审。”原来,上文已有“应”字,高诱认为此处的“受”与“应”同义,故用“亦”字。“无不应”的“应”是照应、应和之义。引例末句“此所以无不受也”则是在解释五音“无不应”之原因的基础上,用“无不受”来回应作结。高注不误。这个“受”即“照应”的意思,与其常义“承受、容纳”联系紧密。五音相互容纳接受,表明照应得好、协调得当。编者视“受”义为“适合;中”,误解了高注原意。此例不能作为立项依据,“受”的此义则将晚至现代;从现有资料看,此义当属晚起义。

封⒁高;加高。清吴善述《说文广义校订》:“封筑之处有崇高厚大之形,故又有崇高厚大之训。”《汉书·武帝纪》:“登封泰山,降坐明堂。”颜师古注:“孟康曰:‘封,崇也,助天之高也。’”引申为增添。唐杜甫《风疾舟中伏枕书怀》:“春草封归恨,源花费独寻。”仇兆鳌注:“封,犹增也。”(548页)

按,颜师古引用孟康的解释,以具有“高”义的“崇”字释“封”。“崇”、“封”两字《广韵》同在东部。孟康之释用了声训,意在说明“封”字得名之由即增高,加高。因帝王在泰山上的“封”特指筑土为坛以祭天,而祭坛一定要耸立于原地之上,故谓。《说文广义校订》对此讲得比较清楚。试再举二例:《周礼·春官·肆师》:“封于大神。”孙诒让正义:“凡坛皆聚土为高,故亦谓之封也。”《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登封泰山。”李贤注:“封,谓聚土为坛。”《汉书》“登封泰山”句的“封”,本是“封土筑坛”的意思。若将声训的“崇”义植入句中为释,无论是登上崇高的泰山,还是登上加高的泰山,都是与原意相违的。因此,不宜按声训释义来建立义项。此例当并入“封”的义项⑾“古时改朝换代或国力强盛时,帝王所举行的一种筑坛祭天的盛典”之中。此外,小项“引申为增添”,盖因不忍割舍仇兆鳌的释义而附于其下。体味诗句,“春草封归恨”是言春草一天天生长,而归乡之情犹如堆土植树一样,一点点地累积增加。此为象征性比喻义,是临时性的,可以将其归入义项①“堆土植树为界”中。

奋④震动。……《淮南子·览冥》:“人羸车弊,泥涂至膝,相携于道,奋首于路。”高诱注:“奋首,民疲于役,顿仆于路,仅能摇头耳,言疲困也。”(594页)

按,将《淮南子》中的“奋”作为义项“震动”的释义依据,与高注原意不合。“震动”侧重于颤动、颤抖,或指心情不平静。例句乃描写战争中被迫充当仆役、运送粮草的马夫们困顿不堪之状:路上泥泞至膝,要靠牵拉搀扶才能勉强行进;有的累倒在路上无力呼救,只能拼命地摆动脑袋。引例的下句为“身枕格而死”,即身子枕躺在车前横木上死去,则是更甚于此的惨状。从叙事顺序看,役夫“奋首于路”与“身枕格而死”有程度轻重之别。高诱以“摇头”释“奋首”,甚是。这个“奋”应是“摇动,摆动”,而不是“震动”。因此,此例当移至义项⑥“举起,摇动”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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