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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谈“添”色变的缘由和对策

2013-08-07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明双喜

食品工业科技 2013年9期
关键词:添加剂监管食品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明双喜

食品添加剂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一环,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添加剂的争论也愈加激烈,即使业内人士对其也时常有不同理解,似乎大有谈“添”色变的趋势。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很多,其根源于利益驱动和道德、法制缺失,具体则有: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大环境的因素,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本身普遍存在,群众辨识能力有限,还有部分媒体的不科学解读等。而妥善解决该问题则是个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源头抓起,并改善监管模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鼓励媒体、消费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等等。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行业不可或缺的拼图之一,业内就有“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的理念。但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食品添加剂,而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食品添加剂的科学知识,加之部分机构和个人的误导,使其仿佛成为令人谈之色变的事物,这大大损害了食品添加剂产业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食品添加剂为何成为受关注热点

很多业内人士欲为食品添加剂“正名”,以争取让大众对其有更理性、全面的认识,这首先需要分析其成为焦点的缘由,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1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大环境影响

在探讨一些社会问题时,常会提及我国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我们实质上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尤其思想道德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很多学者认为我国社会所处的“转型期”决定了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本源,也正是在于我们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远未达到足够高度。

而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并非仅有单一的责任主体,为了多挣点钱奶农“配制”出“三聚氰胺奶”,菜农浇灌出“毒韭菜”,果农套出了“药袋苹果”;为了追求更高利润企业生产了“地沟油”和“染色馒头”;为了提高关注度,新闻媒体推出了“甲醛啤酒”、“纸陷包子”;可能没有什么特殊目的只因为管理程序失误,检测机构制造了“砒霜山泉”和“香兰素婴幼儿奶粉”。我们本就容易对食品安全方面的风吹草动做出巨大反应,而老百姓又有着跟风看热闹却对舆论缺乏理性辨识的特点,经常成为某些难辨真假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传播者,如此一来,作为食品安全问题中重要一节的食品添加剂,就自然成为关注焦点了。

1.2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普遍存在

人们关注食品添加剂的直接原因还是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本身就存在问题,超限、超范围使用的情况比比皆是。虽然通过加强监管或工艺改进等途径,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在逐渐规范,但仍不时爆出各种问题,甚至诸多知名企业也常“榜上有名”。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的资料:2009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929批次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的约占5%;2010年第三批国家监督抽查,问题食品中44%食品添加剂不合格;2011年12月,55批次不合格食品中10批次为食品添加剂问题;2012年第三批国家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淀粉及饮料中有近半涉及食品添加剂。

1.3群众对食品添加剂问题辨识能力有限

群众非常关注与自身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但对其辨识能力有限,对食品添加剂也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甚至有些食品加工从业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理解情况也不令人乐观。有关部门要求餐饮单位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曾在多家餐饮单位发现其公示名单中竟然有很多酱油、食醋、味精等调味品。很多食品加工厂,尤其是数量巨大的小型企业,员工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仅仅知道是用于染色、调味亦或保藏,对合理用量、毒性如何等关键问题均不甚清楚。很多消费者在谈论食品添加剂时经常将其与调味品、非食用物质混淆,例如在苏丹红、甲醛、硼砂等食品安全事件中,就有很多人将之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口诛笔伐。也正因为将危害更大的非食用物质当作食品添加剂,才更加重了群众的忧虑,甚至使国家批准、通过安全评估的食品添加剂背上了黑锅。

1.4部分媒体对食品添加剂的解读不科学

广大媒体对我国食品安全建设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也正是在媒体的介入和推动下才能被及时揭露、解决,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不能忽视的是,少数媒体机构或个人对食品添加剂的解读不科学,对诸如“麦乐鸡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归为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曝光和探讨。为提高关注度,部分媒体存在夸大和炒作心态,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却未经过科学、严谨的求证过程,导致本就忧心忡忡的消费者更加不安。

1.5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仍存在缺憾

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监管也越来越严厉,但监管体系和相关法规制度还有待完善。例如:监管缺乏预防和全程管理意识,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漏洞较多;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惩罚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

我国有职责或权限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机构包括:食药局、卫生、工商、质检、商务、粮食、农业、环保、财政、公安、工信、科技以及发改委,多达13个部门,这一定程度上对监管效力起到了分散和模糊的负面效应。为统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国于2010年2月6日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随后各级政府逐步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这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沟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仍有待加强,监管漏洞仍然存在,奖惩和问责制度的有效落实也需跟进。而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香辛料)多达2500余种,还有越来越多、配料不固定的复配添加剂,而已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卫生部发布公告的食品添加剂仅450个左右,这也增加了对其监管的难度。

二、 如何应对谈“添”色变

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面广,个中缘由复杂,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妥善解决的。这需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或餐饮机构、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媒体、科研机构,还有普通群众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

2.1强调源头监管,保证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安全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欲妥善解决食品添加问题,首先需要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其本身的质量安全状况。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食品和很多工业品相同,都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对生产经营者有严格要求。相对而言,对成分单一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质量控制难度并不大,但原料、种类繁杂的复配添加剂存在的隐患可能较多,也需要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付出更大努力。

2.2引导食品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问题本质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使用范围和使用量,GB2760规定其使用原则为: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笔者认为还应该合理减少使用种类。虽然有的食品添加剂相互之间存在增效作用,但如果使用的种类过多,就意味着其整体用量提升,也就有可能增加隐患。例如,某些饮料使用多达十余种食品添加剂,就曾经引起大众的广泛讨论,虽然符合标准要求,但这也是对食品从业者的一种警示。

另外, 很多企业引入了HACCP、ISO等先进管理体系,在引入和使用上述管理体系时,食品企业可尝试对食品添加剂问题有所侧重,在供应商资质核查、原料验收、生产监控和检验,以及召回制度等方面加大力度。

2.3大力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食品行业诚信问题存在已久,很多学者提出了强调落实、将执法权与监督权分离、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及风险交流机制等可行性建议。我国已经研究制定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发布相关要求和评价准则,并于2011年9月开通了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美国FDA副局长Michael Taylor在2012年11月出席在上海召开的国际食品安全研讨会时,强调消费者信任在食品安全建设中的重要性,而这也应当是我国构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的重要目标。

2.4逐步完善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我国已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管理采取的是国际通行的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添加剂使用许可制度,并建立食品添加剂标准(卫生部公告)450个左右,这些都为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同时我们也需认识到其中的不足,某些法律法规还有待细化,现行标准未能涵盖大部分食品添加剂,已发布的某些标准也存在欠缺。2012年我国卫生部已发布通知,要对诸多食品标准进行分析整理和评估,并提出清理意见,应借此机会对食品添加剂标准进行修订、整合,逐步从严要求,向国际高标准靠拢。

2.5重视媒体作用,宣传科学的食品添加剂知识

各类媒体对宣传科学的食品添加剂知识有着天然优势和便利,经常会报导食品添加剂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也组织很多专家学者进行相关探讨,但在这些过程中应严守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如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所讲,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及时跟进并做好后续报道,全面、真实、客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在是资讯极其发达、信息传播极其迅速的网络时代,一旦有食品安全问题爆出,很快就能“广而告之”,很多人更会自觉成为新闻的大力推广者,因此媒体必须定位好自身角色,正确引导舆论,对易于引起民众围观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把关要极其严谨,引用的数据和资料要经得起考证,采访的专家或科研机构应具体、明确,并具有权威性。

我们应加大具有食品安全专业背景的新闻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力求报道的客观、准确和专业化;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及其重要意义,明确“苏丹红”、“三聚氰胺”、“吊白块”之流绝非食品添加剂,帮助其避免一些“天然的就是安全的”,“传统古法安全”,“没有添加剂更安全”之类的认识误区。并且食品添加剂并非都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有的还有益无害,如茶多酚、迷迭香提取物、甘草抗氧化物等还有抗氧化、抑菌、降低血糖等保健作用。当然,科学解读食品添加剂不是弱化其滥用的危害,要让群众意识到,并非科技进步了,生活更好了,食品添加剂反而更成为问题了,以往也存在类似食品安全问题,还出现过曲折过程,例如瘦肉精曾被作为科技成果推广,糖精也曾经被大众所推崇。食品安全问题中更重要、危害更甚的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问题(如毒蘑菇、河豚鱼、亚硝酸盐等),农药残留问题,相对而言,食品添加剂并非其中危害最大、范围最广的,也更加容易控制。

2.6改善监管模式,重视事前监管和过程监管

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仍以政府为主,对群众的力量应用不足,因此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中,除媒体力量外,应重视群众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力量,通过宣传、教育、有奖举报等方式将全社会的力量有效调动起来。而政府监管中存在责权不明,多头管理,惩处和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改善现行监管模式势在必行,应逐步整合监管力量,减少部门机构的重叠导致的“九龙治水”,加大奖惩和问责机制的落实,震慑食品行业不法分子和尸位素餐的行政行为。目前,我国正对食品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将质监系统、工商系统中的食品监管职能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在一起,这必将大大减少监管漏洞,提高食品监管的力度和效率。

以往的食品监管多是强调终端监管,灵活性、主动性不足,其弊端亟需消除。相关部门需酝酿新的监管模式,将以往的以终产品监管为主改为以对原料及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为主,重视风险因素的提前预警,在问题可能爆发前及时发现、预防、采取措施。具体到食品添加剂又有某些特殊性,还应注意对其进行分类监管,对常见、常用并且危害相对较大的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频率和范围。

三、 小结

食品添加剂的是是非非牵动着芸芸大众,放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社会大环境中总容易被人们“看重”,我们在讨论其安全性、规范性,或者监管的缺失、责任落实的不力,亦或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的对策时,总能发现它与很多行业、诸多机构存在关联,似乎千头万绪,困难重重,却又能找出对应的方向或方法。大多数问题总是先慢慢酝酿、引而不发,然后逐渐凸显出来,唤起人们的关注,随之也就会被聪明的我们或急或缓地拿下。食品添加剂问题也是如此,虽然我们的工作还有改进的余地,虽然好像它总是能不时冲进我们的视野,刺激我们的神经,但相信这头“烈马”终会回归理性,被我们所完全驾驭。现实中,我们的努力不就正在显现出积极的成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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