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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是“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以云南壮剧为例

2013-03-19

文山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壮剧富宁县富宁

刘 琉

(文山学院 音乐系,云南 文山 663000)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制定,是保护民族血脉和精神家园的有力措施。“非遗”保护的关键在于传承,传承是要靠人来进行的。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是“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

一种文化既然名为遗产,就说明它已经不是当下的、流行的、时尚的。以云南壮剧为例,在2008年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云南壮剧史》结语中有这样的记载:“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云南壮剧业余班社的演出活动锐减,很多班社纷纷停止了活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1.青年人外出打工,戏班缺乏演员;2.老艺人大多去世,剧目失传;3.服装和乐器严重破损;4.缺乏必要的开支经费。”“专业的文山州壮剧团同样如此,演员青黄不接的现象严重存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进团并且在艺术上有了一定造诣的老演员,有的调离到外地,有的已经退休,有的已经离开人世,失去了传帮带的条件。剧团经费拮据,青年演员没有学习深造的机会,大多不懂壮剧,州壮剧团要排一台大型壮剧也是十分困难。碰上临时性的接待和每年必须的下乡演出多以歌舞和小戏组合,对壮剧的继承和发展,也就难以顾及,已经力不从心了。”

在2010年由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云南地方戏丛书之《壮剧》一书中也有这样的记述:“2004年后,在农村,一方面由于外出打工的热潮日益兴起,许多农村青年人纷纷外出到沿海一带打工,在受到五花八门的现代娱乐形式影响后,对本土传统艺术兴趣减弱;另一方面由于原有的壮剧艺人有的年事已高,有的相继辞世,农村业余班社的演出活动因后继无人日渐衰退。在县城,一方面由于专业剧团临时性的接待演出任务较多,在这种接待活动中,又多为伴餐式、联谊式的演出,在这种场面上,戏剧演出的机会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又由于文艺体制改革的不确定性,退休政策放宽,年轻一点的一部分在舞台上崭露头角后陆续被调到其他部门任职去了;一部分对前途产生了动摇,也纷纷找路子另谋他就,致使剧团内能演戏的演员所剩无几。新补充进团的演员,又大多尚不能演戏,剧团发展的方向便逐渐转向了更适于完成接待任务的歌舞。”

从以上两书所记述的情况可以看出,作为云南地方剧种之一的云南壮剧,在经历了200 多年的历史发展阶段后,在20 世纪和21 世纪之交已跌入低谷,和大多数中国戏曲剧种一样,这是一种历史的无奈。但尽管它已经不再流行,不再时尚,它毕竟在壮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中存活了200 多年,在壮族文化的历史发展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成为了壮族文化中不可磨灭的宝贵遗产,它也是中华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承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壮族人民的共同心愿。2008年6月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08]19 号),“壮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名列其中。自此以后,在国家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在一些可钦可敬、具有高度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有心人的不懈努力下,云南壮剧又焕发了新的生机,出现了一系列可喜的现象。

在富宁县皈朝镇孟村,由云南省文化厅命名的民族民间音乐师、壮剧传人班富雄(1934~2009年)为传承壮剧而竭尽心力的生动事迹为人们广为传颂。班富雄是孟村壮剧“三合班”的第五代班主,自从他继承了祖上传下的演剧事业后,便一直坚持着组织本村的壮剧演出,把孟村壮剧班经营得有声有色。面对自己年事已高和村子里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打工,戏班演出后继乏人的情况,他先是把戏班交给了自己的女儿——新上任的村民委主任班艳春直接管理,又利用女婿陆文彬在本村小学校当老师的有利条件,组织了30 多个小学生来学习壮剧,成立了一个少年壮剧班。为了提高孩子们学习壮剧的兴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亲自准备好糖果,有时还杀了鸡、鸭和准备好粑粑,在火塘边一边烧烤给学生们吃,一边教学生们唱戏。在他费尽心机,精心培养和不遗余力的推动下,孟村少年壮剧班学会了很多剧目,在县乡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中大展风采,赢得了广泛的赞誉,进而带动了皈朝镇所属后周、老街和本县其他一些壮剧班社的恢复演出。2009年,在他病重弥留之际,还一再叮嘱女儿班艳春要带好戏班,要着手排演新戏,做好参加春节和陇端街演出的准备。正是有了班富雄这样的人和他在壮剧传承方面的文化自觉,孟村的壮剧班才得以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原文山师专宣传部长许六军在壮剧传承方面的执著和努力也广为壮乡人民所称道。许六军虽然是从高等学府退下来的政工干部,但早年在文山州壮剧团、富宁县文化局、富宁县委宣传部的工作经历,使他始终对云南壮剧怀有一种难分难解的不舍之情。早在他担任富宁县文化局长期间,就曾经组织过一次遐迩闻名的首届云南壮剧会演,使云南壮剧的三个分支——富宁土戏、广南沙戏、文山乐西土戏的原始形态和当时的发展趋势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成为云南壮剧发展史上的一段佳话。退休后,退而不休的他又向学校提出了开展壮剧研究的问题,先是促使学院校刊开辟了壮剧研究栏目,后又申报了重点研究课题——云南壮剧田野调查及研究。他决心把云南壮剧每个农村戏班的音像资料都收集起来,在购置了必要的设备后,便开始了艰苦而漫长的田野调查。几年来,他跑遍了富宁、广南大多数原来有过壮剧戏班的村寨,翻山越岭,栉风沐雨自不必说,有一次还跌断了腿。有人问他:“你这样做值得吗?”他总是笑着回答:“当然值得,壮剧的传承没有音像资料不行呀!”腿伤好后,他一如既往地继续做田野调查,他的计划是把历史上所有曾经演出过壮剧的村寨都跑遍。每到一地,他都首先去拜访老艺人,在全面了解戏班的历史情况后,又请老艺人出面组织演出。因为他能给戏班录像、照相,又能把录像刻成光碟,把相片洗出来送给戏班,老艺人们都十分高兴,认为这是党和政府对民族戏剧的重视和关心,许多多年来已经停止演出的戏班,又在他的促进下恢复了演出活动。

许六军壮剧田野调查及研究工作的开展,不但为云南壮剧积累了丰富生动的原始资料,使文山学院一些教师的研究方向逐渐转移到本土民族民间艺术上来,还引起了州内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戏剧的重视。

2008年5月,广南县委、政府在作为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分会场的广南县城,举行了北路沙戏展演,停演了多年的底圩、弄追、坡佣、者卡几个沙戏班参加了演出,在广南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08年7月,富宁县在过去并不流行壮剧的里达镇举行新农村文艺会演时,东道主特意邀请了皈朝镇后州壮剧班去演出。2009年3月,在富宁县举办的陇端街期间,有皈朝、后周、孟村的三个壮剧班进行了展演。

2010年11月,在文山学院“云南壮剧的保护和传承研究”课题组的推动下,富宁、广南、文山三个县都由文化局牵头,召开了有州壮剧团、县文产办、县文联、县文化馆、县文工队有关人员和部分业余班社骨干参加的壮剧保护与传承发展座谈会,一个研究探讨云南壮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文化热潮悄然兴起。

2012年3月,富宁县委政府在县城举办了规模盛大的“曼瑞珑端”文化活动,活动期间,州壮剧团在富州广场恢复上演了六场壮剧《彩虹》。这个戏自1989年由文山州壮剧团首演,已经断断续续地演出了23年之久。“曼瑞珑端”期间,还有皈朝、剥隘、花甲、阿用、郎恒、板仑、谷拉、者桑、那能九个乡镇的壮剧班上演了14个壮剧剧目。继此之后,富宁县委、政府又相继召开了几次有云南省有关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准备将六场壮剧《彩虹》进一步加工修改,打造成为壮剧精品,在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推出并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巡演。

以上情况说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已经不同程度地唤醒了广大群众和各级基层组织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这种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正在转化为“非遗”传承的不竭动力。

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存在,例如重申报、轻传承。少数同志在申报“非遗”项目时十分积极,待申报成功之后,他们便处之淡然了。也有的人对于“非遗”本来就兴趣不大,认为总是为这些“老古董”花费钱财和精力实在是不值,也很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他们甚至对那些执著于“非遗”传承的有心人要么泼冷水,要么不屑一顾、不闻不问。在“非遗”的传承上不愿意下功夫,花力气,采取任其自生自灭的态度,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也是缺乏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表现。

又如一些部门和单位,有的还挂上了某种“非遗”传承展示中心的牌子,本来在他们的职责中,就有做好“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责任,但他们对这一工作并不热心,对壮剧这样的民族剧种,他们本来就不大了解,却又不愿意去学习,更不用说进行研究了。致使有时农村戏班来请求他们派人去辅导时,他们根本就派不出人来。有时上级来人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他们也是一问三不知。

2012年11月,文化部已经针对这种情况做出了决定,对“非遗”项目将实施动态化管理,实行“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对那些申报动机不纯,研究过程不足,保护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非遗”的牌子可授也可摘,一旦有负众望,“挂羊头卖狗肉”,已经授予的牌子也会被摘下。但愿这些部门和单位的所有人员都能够引起注意,不要让好不容易申报成功的“非遗”被“红牌”罚下,不要让“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变成非常遗憾的事情。

在云南壮剧发展史上,曾经有这样一件让人们赞不绝口的盛事:1984年8月,云南省群众艺术馆、文山州文化局、州民委、富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民委等单位,在富宁县文化馆联合举办了一期业余壮剧表演培训班,培训了富宁、广南两个县的农村壮剧骨干78人,为后来一段时间的乡村壮剧演出活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可惜这样的培训班后来就再也没有人去组织举办了。一些在职的青年文化工作者没有潜心于发展地方民族民间文化的决心和毅力,不愿为“非遗”的传承付出努力,这也是缺乏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表现。相反的情况是一些退了休的老同志却在不遗余力地努力着,如上面提到的许六军,还有编写了《云南壮剧史》的黎方、何朴清,主编了《富宁壮剧音乐》的梁宇明,编著了云南戏剧丛书之《壮剧》的刘诗仁,经常下乡去辅导农村壮剧班社的原富宁县文化馆长梁天禄等。这些老同志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努力和实践,这些老同志们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不是值得我们称道和学习的么?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文化问题,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号召,指出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对于党中央的号召,我们应当不断加强学习和加深理解。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是“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没有文化自觉,就没有传承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没有文化自信,就不可能认识到“非遗”深厚的文化魅力并为之持之以恒地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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