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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几点思考

2012-08-15梁传杰吴一非

关键词: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

梁传杰,吴一非

(1.武汉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湖北 武汉 430070;2.武汉体育学院 研究生部,湖北 武汉 430072)

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几点思考

梁传杰1,吴一非2

(1.武汉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湖北 武汉 430070;2.武汉体育学院 研究生部,湖北 武汉 430072)

专业学位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我国专业学位工作中存在的专业学位名称规范、专业学位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专业学位质量监控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专业学位;名称;设置;管理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我国自1991年起开始设置专业学位,并于1996年颁布了《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我国专业学位设置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07年,已先后设置了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等20种专业学位,其中专业博士学位3种、专业硕士16种、专业学士1种;截至2006年,各类专业学位已累计招生61万人,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已达到402所[1],初步构架了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布局和结构体系,基本满足了我国对多种专业人才的需求。但不可否认,我国专业学位设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关于专业学位名称的规范问题

关于专业学位,目前有许多不同的叫法,比如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等等。这些名称之中,有些名称不规范,需要予以澄清,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在我国专业学位工作已经发展了多年后,有关名称亟需进行规范。这些名称中,其不规范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语义上的不合理。比如专业学位教育和专业学位培养两个概念,专业学位是一个学位概念,其属概念是学位,对学位进行教育和培养,这在语义上是说不通的;二是从专业学位现实内涵上的多样性。专业学位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这两项工作既相互联系,又有差异性一样,专业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有其差异性。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上来看,学位工作由三级学位委员会进行管理,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地方学位委员会和高校学位委员会负责管理,而研究生教育工作则由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司、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高校研究生院(处、部)负责管理,这在工作职能上是有明确分工的,虽然三级管理部门实行的是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但这也充分说明了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两者的差异所在。因此,对于专业学位工作要有明确的区分,它既有专业学位管理工作,也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要结合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情形,在名称上进行规范,即专业学位管理工作上,要应用专业学位的规范名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则要应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样的名称。这种名称上的规范性,无论是管理工作也好,相关研究也罢,是需要引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与管理人员重视的,因为这体现了一种严谨、科学和认真的研究和工作态度。

二、关于专业学位设置的问题

专业学位设置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应该规划在哪些领域设置专业学位,二是由谁来审查把关专业学位设置的问题,三是在哪些高校设置专业学位。

(一)专业学位领域设置问题

教育应积极服务于社会与经济发展,这是教育的使命所在。在2008年底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在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人事部、财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了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课题组,着手研究制订我国专业学位发展的总体方案。课题组认为:“为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需要,为满足我国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其对人才的需求,应积极主动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构建‘以硕士为主、本科和博士为辅,以工科、农科、医科、管理及法律为主、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为辅’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大力培养智能型中高层次的职业化、专业化人才”。这一报告体现了专业学位设置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旨,但从学科领域来看,需要加入经济和军事两大学科门类,因为这两大学科门类也有这样的社会需求。

(二)专业学位设置审查问题

在专业学位的审查与考核上,现行的管理思路是成立专业学位委员会,由专业学位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然后将方案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这种管理思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二点,一是如何充分发挥省级学位委员会的作用问题,二是专业学位委员会成员的组成问题。这其实是两种管理思路的问题。专业学位在哪些领域设置、专业学位总量及结构和布局上,属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宏观管理问题,自然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但在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和条件审批上则属于中观或微观层面的管理问题,可以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考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均为在职教育,其培养对象的定位主要应该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属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重点应在培养单位所在地区,从这个角度来看,由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地区高校专业学位管理工作更为合理。当然,也可能会出现省级学位委员会缺乏自律意识,随意审批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现象,但这些是可以通过强化监管来予以规范的,可以在少数地方开展进行试点工作,在探索中不断规范与完善。如果按照现行的管理模式,即有专业学位委员会来进行管理,那么,对于现有的专业学位委员会委员的组成需要进行调整。从目前各专业学位委员会的组成来看,基本都来源于设置了该专业学位的一些主要院校的学科带头人。这些院校既是该专业学位的举办者,又是该专业学位审查者,还是该专业学位的监督者,这种自我审查、自我发展、自我监控的管理体制,在一种缺乏监控的环境下,是难以规范发展的。因此,在专业学位委员会的组成上,要重新予以组建,即要加大非专业学位设置院校委员的比例,尽量减少专业学位设置院校人员参加。

(三)专业学位设置院校问题

专业学位在哪些学校设置的问题,其实是高校分层办学、特色办学的问题。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不足,特别是高等学校之间办学层次的差异性,使得各层次高校要有自身的明确定位。生物学界有一个著名的“生态位”理论,认为生态群落中的每个物种都有一个相对位置即生态位,一个物种只有处于最适合自己的生态位,才能在长期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与此类似,高等教育系统也相当于一个“生态群落”,每所大学也都有最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特定的“生态位”。只有找准这个生态位,办出自己的特色,大学才会有较强的竞争力。可以说,高等教育发育越完善、竞争越激烈,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重要性也越突出。对于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也要实现自身的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具体来说,可以大体分为三个层次:“985工程”高校和研究生院高校要将自身的培养目标重点定位在高水平的博士生培养上,尽可能不办或者少办专业学位,以便腾出更多的精力培养国内外一流水平的研究生;其他部属院校和省属骨干高校要将研究生培养目标重点定位在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上,少数特色学科适当举办一些专业学位;对于具有一定研究生培养实力、学科有一定特色的一般地方院校,其研究生培养目标重点应该定位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为社会培养急需的各种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前两个层次要充分体现高水平、精英性;后一个层次要体现实用性、行业性和特色性。

事实证明,许多高水平的大学由于其研究生培养层次的多元化、研究生培养规模过大,受其研究生教育资源有限性的影响(包括指导教师、科研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使得其研究生培养质量得不到保证,办学综合效益也不能最大化。只有实现这种不同层次高校自身的研究生培养定位,各层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施其责,突出自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才能突显自身的优势,集中精力做好本层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现研究生培养的精英化教育,从而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国家在制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权宏观政策时,一定要按合理分工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各安其位”,这样才能实现办学层次的合理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三、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问题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专业学位在学校中的不利地位、教学方法单一、实践环节薄弱等等[1],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培养质量,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高,这些都是在具体的培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但究其根源,并不在于专业学位培养自身,而在于与外部环境的不适应和不协调,具体来说,就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未能与社会对人才培养所需求的标准和要求挂钩,未能与专业学位所培养人才的职业需求挂钩,是造成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问题,需要构建由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合格标准、由社会中介参与、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协作单位共同负责培养、由用人单位参与质量监督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方是解决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合格标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应有其培养要求和标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订并颁布于1980年,当时我国面临的是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奇缺这一现实,培养教师和科研人员是当时设立学位制度和培养研究生的唯一目标,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在学位授予的标准制定的对象选择上就是科学学位,而不包括专业学位。这种制度上的缺失,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加快《学位法》的制订进度,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纳入其中,明确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并制定明确的学位授予标准。另外,专业学位有其鲜明的职业性和行业性特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把关,比如,可以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设置一门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性较强的综合考试课程,由教育部出面与相应的国家管理部门协调,组织命题并进行全国性联考,以检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把握情况,并确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评价课程学习一个重要标准。这样的做法,虽然工作量较大,但在现阶段确有其必要性。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现状来看,许多高校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性不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注重课程阶段的学习,课程学习形同虚设,只是走走过场。通过这种形式的监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扭转这一专业学位培养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对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社会中介参与

专业学位与职业准入相结合是国际通例,许多国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都与职业准入紧密联系。例如,在美国,医学博士是临床医师的必备学位,建筑硕士学位是取得建筑师执照的先决条件[2],相应社会中介(即各种相关协会)的参与,成为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力量。社会中介的参与,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在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批上,需要有各种相关协会成员的参与;二是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上,需要有各种相关协会的参与,并应成为主导力量,而非高校自身;三是各种相关协会在职业资格的认定上,要把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位作为其职业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形成专业学位培养与职业资格认定的有机结合。这些都需要教育部与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协商,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各种社会中介积极参与专业学位培养过程中,并实现与职业准入的有机衔接。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协作单位共同负责培养

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的差异性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因此,无论在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写作阶段,都要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而我国当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往往与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在课程教学和论文选题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许多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只是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看作是降低培养标准的一个办学层次,这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一个认识误区,需要在认识和实践上予以纠正。一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这方面有一些很好的做法,如与有关单位紧密协作,聘请相关人员开设相应的课程,实行双导师制,聘请相关单位的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将有关单位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实习基地,等等。只有与这些单位密切协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才能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性。

(四)用人单位参与质量监督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去向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有直观的体会,因此,要将用人单位作为重要的质量评价者纳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体系之中,将用人单位的评价作为十分重要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根据,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上的作用。

四、关于专业学位质量监控的问题

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杨玉良同志曾在报告中指出,我国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应由原来的规模发展转移到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上来。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已成为共识,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专业学位的质量监控应成为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从我国研究生教育开展的质量评估工作来看,有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开展的对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有社会中介开展的一级学科水平评估,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开展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优和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事实证明,通过这些评估工作的开展,对于保证我国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这些评估工作的对象均为科学学位,而不包含专业学位。因此,要做好专业学位质量监控工作,从目前的现状来看,重点在于要开展专业学位的相关评估工作,包括对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的整体评估和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估等。对于专业学位的评估工作,可以借鉴已经开展的对科学学位评估工作经验,一是要定期进行,即每三年或五年对已获得授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整体评估,这项工作可以授权地方学位委员会开展;二是对专业学位进行合格评估,可以分层次分别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即博士类的专业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而硕士和学士类的专业学位由地方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三是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以抽查形式,每年进行,并授权地方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成为地方学位委员会的一项日常工作。总之,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监督职能,通过两级政府对专业学位的监控,切实保证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1]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6).

[2]高桂娟.打造与职业准入相衔接的专业学位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8(8).

G640

A

1008-2603(2012)02-0130-04

2011-12-30

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委托课题“促进学位授权单位加强学位点发展与建设的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0W08-5);湖北省教学改革项目“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目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20101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梁传杰 ,男,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处长,研究员,博士;吴一非 ,男,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

杜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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