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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饼”风俗的起源

2012-05-15冯少波王毓红

文化学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状元月饼

冯少波 王毓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广州 广东 510420)

近些年来,随着厦门“博饼”风俗的日益盛行,有关它的来源、演变、发展的追问和说法愈来愈多。民间传说,它是郑成功在抗清复台期间,部将洪旭为解除士兵思乡之情,缓解军中粮食危机所发明的一种游戏。厦门文史学界曾为此展开激烈争论,多数学者认为这种传说缺乏可靠的历史依据,但是一个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是:“博饼”是一种风俗,它应该具备一切风俗的最基本的特征——自发产生,约定俗成。它既不可能为洪旭所发明,也不会在历史资料里找到现成的答案。本文将研究的对象锁定在“博饼”风俗本身,通过对构成这一风俗的五个最基本因素——过中秋、吃月饼、摇骰子、称状元和获奖概率的深入剖析和阐释,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和广袤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考镜源流,探寻“博饼”风俗产生的源头。

过中秋、吃月饼、摇骰子和称状元是“博饼”活动里必不可少的要素。早在“博饼”产生之前,这四个基本要素就单独存在。“博饼”的发生历史不过是固有的各种因素被 “嫁接”、相融合的过程。

中秋节是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一般认为它起源于唐代,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完善,到明代基本定型,并传播到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中秋节是拜祭月亮的节日。在传统观念里,月亮与太阳相对,太阳主阳,月亮主阴,月亮总是与土地、雨水等事物有关,而这些都是农业生产所必需的,所以在每年粮食收获的时节,一定不能忘记祭拜月亮神。农历的八月十五是拜祭月亮的天赐良机,秋季,天高气爽,月光明亮,也是一年当中观赏月亮的最佳时节。月亮出现在夜晚,那是做私家事的时间,白天人们离家外出,与他人交往,进行社会活动;只有晚上,才属于家庭,是与家人团聚的时刻,所以自古以来人们就以月亮作为家庭团圆的象征。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名句,就是中国古人这种观念的绝妙表达。

中国人有关中秋节的观念在清代的历史典籍中也得到了证明。成书于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古今图书集成》在“岁功典卷七十一”中,总共收录了12省,52州县的中秋习俗,除了个别的二府三县中秋节习俗稍有特别外,其他地区全部都有拜月神、吃月饼、祝团圆的风俗。[1]虽然全国各地的中秋节风俗纷繁复杂,但是只要我们理解了它的主旨,也就不难发现其逻辑上的统一性。作为节日,八月十五的主题就是拜月、祭祀神仙,既有直接的焚香、祭拜,也有间接的赏月活动,如泛舟、出游、登高、结塔、折桂、唱歌、演戏、灯火,其目的就是为了观月华;更进一步的就是象征月亮的活动,吃水果、吃月饼、宴饮、馈赠,则是为了祝福团圆;中秋节的基本要素是:时间在八月十五夜晚,主题是举家团圆,祭拜月亮,内容是户外赏月吃月饼。最能使我们看清中秋节主旨的是清代历史学家于敏中(1714—1780)在《日下旧闻考》中对于中秋节的一段记述:“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分瓜必牙错瓣刻之,如莲华。……家设月光位于月所出方,向月供而拜,则焚月光纸,撤所供,散家之人必遍。月饼月果戚属馈相报,饼有径二尺者。女归宁,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团圆节也。 ”[2]一言以蔽之:圆。

月饼与中秋节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中秋节的物质载体,也是家庭团圆的精神象征。传统的北方月饼有两种:一种是大的,类似锅盔,饼径一尺余,饼厚约二寸,饼面绘有图画,内容多与月亮的传说有关,饼中必点一个梅花状的红心。其做法以起面(发酵过的面)制成,其中要加入油、糖或香草之类,做成月饼形状后,以特制的上下都有炭火的炉烘烤至熟。其吃法是多人分食:先将大饼横着切成两个半圆,然后再将半圆竖着切成一指厚的片,形成大小不等的月饼切片。另一种是小的,类似点心,一掌大,一指厚,一手可容。其做法以起面制成,中间有馅,用糖和各种干坚果混合而成,小饼用专用的模具倒出,表面有各种花纹,全是一般模样,饼中点红,也是炭火炉中烘烤而成的。其吃法一人独食,有时一次可吃多个。我的家乡——陕甘宁一带称其为“提糖月饼”。过去,不管是哪种月饼,基本上都是家庭手工制作的,很少有工业加工的。

月饼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是源于唐初唐高祖李渊。某年中秋,吐蕃商人进献有华美图饰的圆饼,高祖触景生情,戏邀天上圆月分享,并将圆饼分与群臣共食之。二是源自元末高邮人张士成。为反抗元朝,人们在饼中夹带字条互相馈赠传递消息,相约中秋之夜起义。[3]民间传说并非完全虚构,其中也可透露出某种有用的信息。当代民间文艺学家钟敬文先生在《传说的历史性》一文中指出:“任何传说都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因为它的产生都是有一定的历史现实做根据的。由于一定社会历史范畴的存在,人的幻想不管怎样狂放,也不能脱离当时现实生活的关系。它的出发点、表现的范围和素材,都是不能脱离一定历史的凭藉和限制的。”[4]根据传说的故事情节来分析,唐初的月饼是群臣“分而食之”的,应当是大月饼,而元末的月饼是“夹带字条”的,应当是小月饼,这也说明大月饼是源自北方的,小月饼是源自南方的。这个推断不仅与传说一致,而且也符合民俗发展的一般规律,那就是如同滚雪球、堆雪人一般的,由简单到复杂的规律,月饼也是越做越复杂,而且语言学的规律证明,在“动宾结构”的概念中,作为宾语的概念一定先于作为动宾结构的概念,“提糖月饼”必定产生于月饼之后。

闽南之地东绝于大海,西困于群山,地处边陲,远离中原,在近代海洋贸易发达之前,一直是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当北方和江南普遍形成了中秋节日风俗的时候,闽南还处于缓慢地接受北方中秋月饼文化风俗的过程之中。中秋吃月饼的习惯,是北方面食文化的产物,而闽南则属于典型的米食文化地区,本地居民传统上都以大米和红薯为主食。由此而产生的闽南节日食俗,也是糯米米糕和薯饼芋饼等。《闽书》记云:“闽人以糯稻酿酒,其余蹂粉,岁时以为团粽粿糕之属。”[5]现存福建第一部地方志——《八闽通志》,成书于明代弘治年间(1490年前后),该书“风俗岁时附”条目中,记载了各地岁时,其中泉州有元日序拜、上元放灯、清明祭扫、端午角黍竞渡、七夕乞巧、中元盂兰盆会、重阳登高、冬至祭享、除夕守岁等九个,根本没有中秋月饼之说。[6]然而到了清朝道光年间(1821—1850),地方志中已可见到中秋月饼的记载。道光《厦门志》“岁时民俗”条记载:“夜荐月饼,芋魁,祀神及先;亲友相馈遗。”[7]道光《马巷厅志》“岁时”条:“八月中秋夜,以月饼、番薯、芋魁祭先及神,前一二日亲友以此相遗。”[8]表明清代中期,闽南已经有了过中秋吃月饼的习俗。

在研究明清时中期秋月饼风俗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能忽略了科举考试对它的影响,因为明清科考中的乡试,正好就在中秋节前几天举行。民众热热闹闹欢度中秋佳节之日,正是学子湍湍不安期盼科考成绩之时。明、清科举分为县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县试考取的称为秀才,乡试考取的称为举人。乡试隔年举行一次,时间定在八月,名为“秋榜”。清代学者刘禹生在《世载堂杂忆》中记载“清代之科举”时说:清代“乡试以大比之年。八月初八日入头场,八月十一日入二场,八月十四日入三场。会试定三月,殿试定四月。至废科举为止。”[9]因为中秋节与科举考试在时间上的巧合关系,非常容易让人产生两者关系上的联想,使得中秋节日风俗中或多或少地带上了一点科举的印记。

科举考试能否考中,不仅有赖于考生对经书的熟悉程度,而且还会受到考官喜好、考生相貌的影响,一向神秘莫测、难以把握。明代曾任福建乡试考官的张瀚就认为:“国家以科第取士,士亦以科第取荣,自乡举、会试以暨廷对,皆以首擢为奇遇。”[10]他在其《松窗梦语》一书中就认为:“古人求士兼取身、言,今仅得其言耳,安得其身?”[11]科举不仅看成绩,还要看相貌。中国人的观念中,人的前途都是由自己的命运决定的,命运又是由被称作“老天爷”的神灵掌控和操纵的。在普通民众的眼里,考试的成功与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清代就有人作诗云:“升官图里夸捷径,科甲丛中更争胜,献岁惊闻笑口开,果然夺得状元回。举人进士唾手得,何物秀才不出色,博取功名只如此。安用六经廿一史,一筹莫展者谁子?那不呼卢喝为雉。”[12]因此,各种形式的赌博算命,如“院试求签”和状元筹等盛行。英国著名人类学家泰勒说过:“赌博游戏跟已为蒙昧人所共知的占卜术有如此密切的联系”,“在占卜者或赌博者在混合签或摇转骰子以迫使它们做出答案的时候,有某些神灵在他们头上飞翔。”[13]正像闽南人常说的一句话:“头上三尺有神灵”。清康熙乾隆年间人龚炜在《巢林笔谈》中记载:“前岁,于姊为昭儿院试,求签于土山庙,签云:‘王路宜迁改,前途事业新,故园花渐发,先折一枝春’。昭儿本名福基,以昆山分入府学,皆迁改也。故园二字,切求求签之人,春字切时令,渐字先字,并为今岁钥侄子好兆。卜公签,灵应如此。”[14]而使用更广泛、影响更大的则是状元筹。什么叫做状元筹?状元筹是一种骨质的博弈用品,由63支筹条组成,每支筹条上刻有从状元到秀才的不同科名和注数,以科名高低定注数,总计192注。清代学者将其的用途概括为:“取科目名色,制筹为局戏,岁夕聚博,以六骰掷之,得状元者为胜,取及第争先之谶,谓之状元筹。”[15]

学者们早就发现了“博饼”与状元筹之间的渊源关系。①此观点可参见刘海峰.状元筹与博会饼——再谈中秋博状元民俗的起源与演变[N].厦门晚报,2003-09-02:(22).林玉蓉.厦门文史界关注“博饼”起源新说[N].厦门晚报,2003-08-28:(26).“博饼”中的科举名称即来源于状元筹,因为状元筹本身就是与骰子结合在一起才能玩的游戏,所以也正好说明“博饼”科名源于骰子。“博饼”中的科名,除了“状元”之外,都不是直接称呼为科举之名,分别被称为 “对堂”、“三红”、“四进”、“二举”、“一秀”。这与科举名称有所不同。科举考试,按照考试级别和获得名次的不同,分别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进士、会魁、举人、秀才。秀才产生于科举考试第一级的童试,它是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学员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举人产生于第二级的乡试,在省城的贡院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前后共考三场。考中者称举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魁产生于第三级的会试,乡试次年在京城贡院举行,会试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一般分成十八房评卷,各房推荐的第一名都可以称为会魁。进士产生于第四级的殿试。殿试在会试发榜后的次月举行,名义上是皇帝主试的考试,参加殿试的贡士,考出名次后统称为进士。进士前三名为“三鼎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状元为最高科名,通常被看作是这一系列科举名称的代表。“博饼”中科名的标注方法,其实是把掷骰所得红四的数字与科举名称“嫁接”在一起的产物。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一个红四是秀才,两个红四是举人,简称“一秀”、“二举”;三个红四是会魁,称作“三红”,直接以骰数表示;红四之外其他四数相同是进士,所以被称作“四进”。一二三四五六,六数连贯是“对堂”,“对堂”不是从骰数而来,也不能反映奖项的等级,只是概括了榜眼、探花两个科名。不仅“博饼”科名源于状元筹中的科举名称和骰子数目,而且状元筹上还会记刻游戏的获奖规则。状元筹中这种记刻规则的筹条被称作 “场谱”。厦门文物店存有一片清乾隆时期的象牙“场谱”,牙片分上下两段:上段刻有士子乘龙舟出海图;下段刻有如下文字:“状元四红合巧得,五子一色夺。全色全收。榜眼探花,分相不同马军得。会魁三红得。进士四聚得。举人二红得。秀才一红得。”[16]寥寥数字,已经将游戏规则表述得一清二楚。状元筹的“场谱”中,除了“对堂”,即榜眼探花的获取规则与现代厦门“博饼”有所不同外,其余各项均完全相同,显示出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

“博饼”中奖品总数的设定是“博饼”规则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也是现代“博饼”的一个关键性的构成要素。这个制度就是所博之饼的总数一定是63块。“63”这个数字从何而来?这是“博饼”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状元筹中的奖项,从状元到秀才,一共六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呈倍数增长关系,即:1—2—4—8—16—32。这个关系式的总和,即得63。在状元筹中,计算奖品的单位称作“注”,“注”可以任意设定,1注可以是1元钱,也可以是10元钱。状元筹规则中,最低等的是秀才,秀才的奖品总数是32注。在掷骰实践中,一个红四就可获得一个“一秀”,为了获奖方便,必须将奖品划分成最小单位,即设置单独的32个注。“二举”为两个红四所得,奖品比“一秀”高出一倍,自然要设为 32∶2=16。 “四进”则是(32∶2)∶2=8。余此类推,直到状元。 状元只能为一人所得,状元奖的大小是作为一个整体的32注。实际上,游戏规则就决定了总的注数,即32×6=192。可见,在状元筹各种复杂的数量关系中,由六个等级之间的倍数关系和秀才一颗红四获奖的那1注,决定了总数192注,又由这192的总数,决定了游戏场上的63之数。状元筹与“博饼”之间的不同在于,前者的奖是数字(以数计钱),后者的奖则是月饼(由数计饼),“博饼”只不过是把状元筹的注合并成实际需要的最小单位罢了。状元筹的63根筹条决定了“博饼”的63块月饼,状元筹的192注决定了“博饼”中月饼的大小比例关系。

清代江浙地方就已有了给状元奖励一种叫做状元饼的大饼的习惯。“太平天国占领武昌,开科取士,东王杨秀清任主考。……刘状元满头辍金华,身着绣金黄袍,红缎翅子帽,足登二寸厚官靴,坐八抬八棒显轿,娇前顶马披红,引大红旗一面,上书大金字一行,‘天王钦点某某科状元’,榜眼、探花亦如之。倾城观者,呼为出状元大会。游街毕,六百余人齐朝东王府,拜见老师。老师坐赐红绫饼宴,每人赐状元饼一份,饼极美,上覆红色绫缎。饼食毕,老师命各人将红绫携归,光宗耀祖。”[17]在这种做法中,已经实现了大饼与状元之间的嫁接,所缺少的只是中秋的时间和月饼的名分而已。

美国哲学家杜威说过:“所有的习惯都是感情,所有的习惯都具有推动力,以及由若干特殊行动所形成的心理倾向,比起含糊的、一般的、有意识的选择来,是我们身上的一个远为密切而基本的组成部分。”[18]任何风俗本质上都是一定文化圈内人们的一种特殊行为方式。“博饼”亦如此。作为一种娱乐性的游戏活动,它的发生最终有赖于实施者——人的参与。人是过中秋、吃月饼、掷骰子和称状元行为的直接承担者,也是促使“博饼”行为产生的直接动因。

“博饼”的最早历史记载,见于清朝首任台湾知府蒋毓英主修的《台湾府志》,该书“刊行时间当在康熙三十年以后。”书中有载:“是夜,士子逓为宴饮赏月,制大面饼一块,中以朱砂涂一元字,用骰子掷以夺之,有秋闱夺元之想。”[19]有的学者把这样的“博饼”称为“博元”。[20]它表明现代厦门“博饼”的出现与台湾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历史事实也证明:直到康熙即位初期,清朝政府仍然面临着明朝残余势力的严重威胁,郑成功在明朝武隆皇帝的旗帜之下,凭借大海天堑,割据东南一方,先是占领厦门、金门,而后又夺取台湾、澎湖地区,与清朝抗衡,大明旗号一天不倒,大清江山一日不牢,为了彻底消灭这股反清武装,清廷可谓费尽心机、不遗余力。其一是移民,清廷认为厦门金门“蕞尔两岛得遂猖獗者,恃沿海居民交通接济。”遂于顺治十八年、康熙十七年两次“迁界”,今将浙、闽、广等地“滨海人民尽迁入内地,设界防守,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则海上食尽,鸟兽散矣。”[21]其二是增兵,不断加强福建沿海地区的军事力量。康熙皇帝于收复台湾的当年,即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至次年五月,耗时半年,对广东、福建沿海进行了大规模的视察。所到之处,他关心的就是各地如何增兵和如何防守的问题。据我们统计,在闽南地区的漳州、泉州两州,从康熙十五年到康熙二十二年,就 “因界设守八年,展界安兵”共96处,兵力从24700人,增加到42588人。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流动,史所罕见,这无疑推动和加速了月饼文化的传播。

收复台湾之后,清廷为了巩固战争的成果,从内地抽调了大量兵力,驻守台湾。复台大军总首领施琅将军就上书给康熙皇帝,提出了经营台湾的总战略:“且海氛既靖,内地溢设之官兵,尽可陆续汰减,以之分防台湾、澎湖两处。台湾设总兵一员、水师副将一员、陆师参将二员、兵八千名;澎湖设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通共计兵一万名,足以固守,又无添兵增饷之费。其防守总兵、副将、参游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转升内地,无致久任,永为成例。”[22]这便是清代台湾历史上有名的“班兵”制度。与此同时,清政府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行使统治权。一府就是台湾府,三县是诸罗县、台湾县和凤山县。《清史稿》曰:“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改置台湾府,属福建省,领县三。”“光绪十三年,改建行省。”[23]在如此广袤的领土上设府驻军,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少有的。清代大臣汪士祯对台湾设立府县管辖,又设总兵官,分巡厦门道一事评价道:“幅员之广,古未有也。”[24]

往新近收复的 “郑占区”,包括台湾、澎湖、金门、厦门诸岛,派驻如此庞大的官员、士兵队伍,人员从何而来呢?《台湾通史》作者连横认为:“陆路参将二员分驻诸凤,兵八千名,澎湖水师副将一员,兵二千名,皆调自福建各营。”[25]而道光朝督抚《赵文恪公行状》中则说:“台湾十三营,戍兵一万四千,皆自内地五十三营。”[26]最具权威性的资料来自蒋毓英的《台湾府志》,此志是奉命而制,仓促成书,书中大量引用原始档案,比如府库存金、地方驻军等,历来被视为机密的文件,也被收入府志之中。其中保存了地方官员和戍守将士的籍贯资料,如下表:

《台湾府志·官制》记载官员情况表[27]

序号 属地 官职 姓名 籍贯 备注8县丞 赵行可 陕西永昌卫人贡生9典史 张员初 涿县人(属河北省) 吏员10 新港巡检司 巡检 纪文达泾阳县人(今属陕西咸阳市)吏员11 澎湖巡检司巡检姚法唐祥符县人(今河南开封市)吏员12 凤山县 知县 杨芳声宣府万全卫人(今属河北张家口市)贡生13 典史 王辂易州茂山卫人(今河北易县)吏员14 下淡水巡检司 巡检 袁玫腾骧卫人(明代中央直属军队,治所在北京)吏员15 谢宁会稽县人(今属浙江绍兴市)吏员16 诸罗县 知县 季麒光 无锡县人(属江苏省) 进士17 樊维屏蒲县人(今属山西省临汾市)贡生18 典史 杨辅业 富平县人(属陕西省) 吏员19 隹里兴巡检司巡检孙寅禹城县人(属山东省)吏员20 台湾府儒学教授林谦光长乐县人(属福建福州市)副 榜贡生21 台湾县儒学教论傅廷璋南安县人(属福建泉州市)举人22 凤山县儒学教论黄赐英晋江县人(属福建泉州市)举人23 诸罗县儒学教论陈志友长乐县人(属福建福州市)岁 贡生

从表中可以看出,除了教育口的官员“儒学”来自福建省之外,其他官员一概来自北方和江南各地。我们统计了高洪乾《台湾府志》中的资料,实在步战守兵9156名。[28]在台湾驻防将领的籍贯情况:福建人132人,其中漳州泉州本地人80人,福建其他地区52人,而非福建人124人。如果以泉州、漳州为本地,把福建其他地区的人划为外地的话,外地人即为176人。我们以总兵官(正二品),副将(从二品),参将(正三品)为高级将领,以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为中级将领,以千总(从六品),把总(正七品)为低级将领,分析其来源地,结果是:

高级将领:总数19人,本地3人,占16%,外地16人,占84%;中级将领:总数64人,本地7人,占11%,外地57人,占89%;低级将领:总数173人,本地70人,占40.5%,外地103人,占59.5%。[29]外地人平均占到77.5%。

按照班兵制度的规定,防守将士,是临时驻防,三年一轮换,所以不能带家属。为什么会有如此规定?我们认为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战略方面的考虑,防止将士叛逃谋反,鼓励其效命疆场;二是人员流动的困难,减少海上运输方面的压力。乾隆五十一年,台湾林爽文起义,攻占了台湾大部分地区,清廷派出重兵,历时数月,方得平息。此事也暴露了班兵制度的一些弊端。有人上书请求废除班兵制度,当时台湾同知姚莹上书反驳,他全面分析了班兵制度的道理:“自古边塞之兵,皆由远戍,不用边人,何也?欲得其死力,不可累以家室也。……故不惜远劳数千里之兵,更迭往戍,期以三年。赡其家属室,使之尽力疆场,然后亡躯效命。……诸逆寇乱屡萌,卒无兵变者,其父母妻子皆在内地。惧于显戮,不敢有异心也。”[30]台湾与大陆之间的往来,只通过海上搭乘商船运输。而早期只有厦门至鹿耳门一条航线。“更替例由厦门提督点验分讯,其归也亦如之。而台北至郡千余里,厦门至延津汀邵诸营又千余里,班满出营,候商船配渡,每需旬月,兵弁苦之。”[31]除了军队将士之外,地方官员也有三年一换的制度。而且,由于地方官员的权力逐渐增大,地位逐渐提升,往往到期之后,不能离任。雍正七年上谕说:“台湾地方,远隔重洋,全在道、府、厅、县各得其人;而该员又须熟悉其风土情形,殚心办理,于地方始有裨益。向例:文俱以三年为满。后经原任总督满保条奏,请将三年任满之员再行加衔留任三年,所以慎重海疆,俾谙练之人久于其任也。”[32]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会更为长久。“台员以六年为满,而调任之时,渡海往任,即须数月,任满之后,候缺挨升以及交盘渡海,又或一、二年不等;是前后合计,须八、九年方得升用。”[33]

早期戍守将士和官员都是只身赴台,不带眷属,时人视此为畏途。光绪台湾抚台官员蒋师辙在《台游日记》曰:“雍正十一年,覆准台员道员准镇协例三年报满,知府、同知、通判、知县视掺将等官二年报满;盖其时版图初隶,风气未开,风涛之险,瘴疠之恶,之官者皆视为畏涂,故著令如是。今则功名之士捷足争先矣。”[34]为了支持这一政策的推行,清朝政府也采取了许多安抚措施。“雍正二年,诏曰:‘台湾换班兵丁,戍守海外宴疆,在台支给粮饷,其家口若无力养赡,则戍守必致分心。每月着户给米一斗。唯内地米少,可动支台米,运至厦门,交与地方官,按户给发,务使均沾实惠’。是为眷米之始。”[35]卷米的巨额数量也给朝廷带来极大的运输压力。成书于清道光年间的《厦门志》记载:“除应配澎湖兵谷一万三千三百石有奇外,每年额运内地兵谷四万三千七百四十石有奇,遇润加谷一千九百七十余石;又眷谷二万五千八百九十余石,遇闰加谷二千一百余石。”[36]清廷不得不增设渡口,加开航线。“康熙二十四年以后,台湾则壤成赋。船只往来,在内地惟厦门一口,与鹿耳门一口对渡。乾隆四十九年,复开鹿仔港口,与蚶江对渡。五十三年,复开淡水厅辖之八里盆口,对渡五虎门、斜渡蚶江。自此三口通行,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县供粟内应运内地兵米,眷谷均派三口拨配。”[37]最后还是不得不减少眷米数量,增加兵丁赏银数额,以减轻眷米运输的压力。“七年,诏以台湾兵丁,每年赏银四万两,以为养赡家口之用。着总督等均匀分派,按期给发,以示朝廷恤兵之意。”[38]

很难想象这些戍守海疆的将士们过着一种怎样的生活。自古以来,中国人都生活在家族形成的群体之中,一旦背井离乡,失去了家族的护佑,就会感到一种孤立无援的恐惧,必然格外思念故乡。来台戍守的将士,远离故土,与家人不通音讯,三年之中不得离职探亲,家属也无法前来探望。光绪年间,蒋师辙应台湾巡抚邵友濂之邀赴台任职,其在《台游日记》中有记:光绪十有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是日得德州电音,知细弱安善。离家三月,六寄书未得报,片纸入手,真一字千金。”[39]光绪时代,抚台要员的情况尚且如此,一般将士的状况可想而知。他们与本地的土著、甚至与从浙江、福建、广东而来的大陆移民语言不通,互无来往,他们只能在兵营狭小天地里自娱自乐。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记曰:“台地民非土著,捕逃之渊薮,无方所杂处。泉之人行乎泉,漳之人行乎漳,江、浙、两粤之人行乎江、浙、两粤,未尽同风而异俗。”[40]习惯于四季分明、夏季凉爽的北方人,来到了半年盛夏、没有冬天的台澎金厦,气候不适、水土不服,实在无法忍受酷暑的煎熬和毒蛇蚊虫的叮咬。蒋毓英《台湾府志》:“台湾僻在东南隅,地势最下,其去中州最远故,气候与内地每不相同,大约热多于寒恒十之七,故有‘四时皆是夏,一雨便成秋’之说。”[41]清代戏剧作家李渔说:“南人饭米,北人饭面,常也。……北人食面多做饼。”[42]以白面小米为主食、牛肉羊肉、萝卜白菜为佐餐的北方人,在这里却要面对大米红薯、鱼虾所做的一日三餐。最要命的还有来自疾病和战争的威胁,热带地区食物易腐烂,病毒繁殖快,瘴病(一种恶性疟疾)很容易流行,在长达100年的时间里,各地民众造反、起义几无间断。来台戍守的将士们经常处于生活痛苦、性命不保的状态之中,他们怎么不怀念故土、思恋家乡、想念亲人呢?范咸《重修台湾府志》收录了戍台官员写的大量诗作,如沈光文《望月》:“望月家千里,怀人水一湾,自当安骞劣,常有好容颜,旅况不知意,衙门亦早关,每逢北来客,借问几时还?”[43]孙元衡《中秋夜对月》:“海阔偏宜月,天南不觉秋。自怜家尚在,甘与梦同游。香瘴潜浮桂,狂潮欲上楼。一杯乡国酒,休为看花留。”[44]林元俊《秋夜》:“西风瑟瑟夜凄凉,何事萦心旅梦长。蛩韵和秋吟远砌,萤灯带月照高梁。倾觞自许三更醉,对菊频分一叚香。最厌邻家砧杵急,声声尽是捣愁肠。[45]如今听来都让人心酸,当初他们的心境更可想见。而且这种思乡之情,总是借着中秋夜月来抒发的。

与此同时,戍台将士中赌博之风盛行。娱乐本身就是一种消解忧愁的方式,赌博的意义就在于它能缓解思乡之痛,在与他人聚赌竞争赢钱的欢乐声中,获得心灵上的一丝片刻宁静。正如英国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谈论娱乐和游戏的需要时所言:“娱乐中人们可以改换兴趣,并将常态的和连续的生活暂时的打断一下。人们为文化担负了许多艰难的工作之后,文化为他们备下一些补偿,调剂一下单调的生活,减轻一些人生的担子”,“成年人娱乐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是麻醉剂的用处”。[46]雍正朝守令《蓝鼎元传》记载:“顾太平日久,文恬武嬉,兵有名而无人,民逸居而无教,官吏孳孳以为利薮,沉湎樗蒲(古代一种类似掷色子的博戏)连宵达曙,本实先拨,贼未至而众心以离,虽欲不败弗可得矣。”[47]范咸《重修台湾府志》记载:“台郡士夫健卒喜赌博,永夜欢呶呼卢之外,或压铜钱射宝字以赌胜,名曰压宝。又为纸牌三十页,分文武院科四项,文尊阁老,武尊国公,院尊学士,科尊状元,每项九等,纳粟列庶吉士之上。”[48]

尽管我们无法确知中秋博状元饼是在何时何地如何产生,出自何人之手,但是却不难明白:正是在清朝收复台湾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大量来自北方和江南各地的将士轮流到台澎金厦地区戍守海疆。由于不带眷属、三年一换,因此每逢中秋倍感思乡,象征团圆的月饼便成了他们情感的寄托物,于是,他们吸收科举文化中的一些成分,把平日打发无聊时光的赌博游戏,与期盼得到而又难以满足的家乡大月饼嫁接在一起,演绎出了中秋佳节抢吃月饼的悲凉故事。这,也就是最初的“博饼”行为。

“博饼”就是班兵制度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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