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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存在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综合——论钱钟书对文学进化论的质疑

2012-04-07罗新河

关键词:进化论新文学钱钟书

罗新河

(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株洲412007)

在近代中国思想界,进化论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每个领域都有人借此破旧立新,文学界也不例外,并且进化论的文学观在众口喧腾的新兴文学思潮中异常响亮。然而钱钟书却对此表示深刻质疑,认为其将“文学进化”与“事实进化”混为一谈,因为文学不同于一般简单事物,乃存在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合一,其发展应有别于后者的演化过程。钱钟书的观点无疑构成对近代以进化论所代表的直线式时间观、后来居上式进步观、目的论历史观,以及形形色色的乐观主义思想观念的一种有力反驳与消解。

“五四”启蒙主义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首先祭出的理论大旗是进化论。梁启超曾运用进化论为新型小说观张本,他说:“文学进化有一个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1]有了这种已被普泛接受的科学理论的支撑,新文学的倡导者们在立论上便显得理直气壮,底气十足。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所提八事之第二事是不摹仿古人,其理由是:“凡此诸时代,各因时势风会而变,各有其特长,吾辈以历史进化之眼光观之,决不可谓古人之文学皆胜于今人也。”[2]进而指出:“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所以“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不必也不可摹仿古人。在《说新诗》一文中,又进一步指出,综观中外文学的历史,可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文学都有一个自然地向前运动的趋势,“自然趋势逐渐实现,不用有意地鼓吹去促进他,那便是自然进化。”[3]294出于这种“自然进化”的观点,胡适认为,从《诗经》到词、曲的文学发展,“初看去似乎很激烈,其实只是‘三百篇’以来的自然趋势。”[3]294言下之意,新文学作为整个中国文学进化中的一环和最新成果,它当然也是文学自然进化的产物;传统文学是已过时之文学,是必然也必须被淘汰的。胡适的这种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念正是以新文学作为进化目的,韦勒克所谓目的论的文学进化观。[4]新文学先驱们,如陈独秀、钱玄同、鲁迅等人都是以这种洞悉历史前进规律,明了历史进化目标,并以顺应历史进化趋势的智者姿态在倡导新文学运动并进行新文学活动的。

到了30年代,历史进化观念便成了文学传统,人们在讨论文学历史时自然而然将其作为理论前提。1934年,文史学者郭绍虞先生在其学术专著《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即以文学的历史进化观念来观照历史上的文学现象,依照后来居上的价值尺度,将中国的文学批评分为三个时期:文学观念演进期、文学观念复古期、文学批评完成期。并以重形式的纯文学为价值目的,认为“自周、秦以迄南北朝,为文学观念演进期。自隋、唐以迄北宋,为文学观念复古期。南宋、金、元以后直至现代,庶几成为文学批评之完成期。简言之,则文学观念之演进与复古二时期,恰恰成为文学批评分途发展的现象。前一时期的批评风气偏于文,而后一时期则偏于质。前一时期重在形式,而后一时期则重在内容。所以这正是文学批评之分途发展期。”[5]而且他进一步认为:“历史上的事实总是进化的,无论复古潮流怎样震荡一时……以成为逆流的进行,而此逆流的进行,也未尝不是进化历程中应有的步骤。”“凡是作家,总无有不知新变的,刘昫这样不主尊古,不主法古……这当然因为他是史家。他本于历史的观念以批评文学,当然能知文学的进化,而不为批评界的复古潮流所动摇了。”[6]503

只要翻阅三十年代的文学史著作,就会发现,郭绍虞的观点不是个案,而是当时学术界的一个普遍时代趋向,已结构化为新文学传统的一部分。

针对郭绍虞的著作,钱钟书曾专门写过一篇《论复古》的批评文章,文章开首就表明对郭氏藐视复古观念的不满,宣称“藐视复古似乎是极时髦的态度;假使我学不像时髦,这是我的不幸。”[6]503并针对其理论来源进化史观进行了猛烈抨击,指出郭先生的毛病在于将“文学进化”与“事实进化”即自然进化,混为一谈:

“郭先生以为‘历史上的事实总是进化的’;所以,‘本于历史的观念以批评文学’的人像刘昫——不用说,还有郭先生自己——‘当然能知文学的进化’。我希望我能像郭先生那般的肯定。‘事实进化’只指着由简而繁,从单纯变到错综,像斯宾塞尔所说。‘文学进化’似乎在‘事实’描写之外更包含一个价值判断:‘文学进化’不仅指(甲)后来的文学作品比先起的文学作品内容上来得复杂,结构上来得周密;并且指(乙)后来的文学作品比先起的文学作品价值上来得好,能引起更大或更高的美感。这两个意义是要分清楚的,虽然有历史观念的批评家常把他们搅在一起。(甲)是文学史的问题,譬如怎样词会出于乐府,小说会出于评话等等;(乙)才属于文学批评的范围。承认意义(甲)文体的变更并不就是承认意义(乙)文格的增进。反过来说,否认(乙)并不就否认(甲)。‘后来居上’这句话至少在价值论里是难说的。”[6]503

这段话详细解析了文学进化的具体内涵及其与事实进化的区别。在钱钟书看来,文学不同于一般的简单事物,它的发展变化不同于一般事物的演化过程,文学作为人类特有的审美对象自有其独特性、复杂性,是存在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综合。在《中国文学小史序论》中,他讲到自己为什么不给文学下定义的原因时说:“文学如天童舍利,随人见性,定义繁多,不必更参之鄙见,徒增争端。”更重要的是,“他学定义主内容,文学定义独言功用;他学定义,仅树是非之分;文学定义,更严美丑之别。”[6]476这种对于他学与文学的区分,其根据正在于不能将“存在判断与价值判断合而为一”。[6]479所以事实进化是一回事,文学进化又是一回事,事实的进化并不就表示文学的进化,文学的进化在包含事实的进化的同时,也意味着审美价值的进化。然而审美价值的判断与人微妙复杂的内在主观世界紧密相联,并不像一般的自然进化的世界那样有一种以事物的繁简判优劣的客观划一、切实可行的价值标准,所以他告诫人们,在论涉文学进化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不可简单机械地认定“后来居上”。

如果说文学有其特殊性,不能轻率地以进化理论来分析,那么就普通事实而言,进化论也具有理论的普适性吗?对于这一点,钱钟书也表示怀疑:“即使退一步专就‘历史事实’而论,对于‘进化’两字也得斟酌。‘进化’包含着目标(Destination or Telos);除非我们能确定知道事物所趋向的最后目标,我们不能仓卒地把一切转变认为‘进化’。”为此他在下注中进行引证,以加强这一看法:“即使对天演极抱乐观的生物学家像Julian Huxley。对于文明的进步极抱乐观的史学家像 J.B.Bury都不敢确定天演的目标;若照Krutch:“ModernTemper”及Sainsbury:“Theory of Polarity”说来,则天演简直是一幕悲剧的开演了。”[6]505

钱氏以上论证逻辑之理路不难领会,历史演变并非都为进化,言进化,则必有方向与目标,如果你预设或指明了一个方向与目标,那你也是主观的,因为历史演变无穷尽,难捉摸,理性何以认识?既然进化目标不可认识,你言进化,那你当然是“仓卒”主观的了。钱钟书之论是极其理性、谨慎的,但过分的强调便走向了反面,隐隐约约透视出一种不可知论、怀疑论乃至诡辩论的色彩,这是熟读钱氏文字之人常有的体会。钱钟书赞赏叔本华的名言“说得好”:“假如在这个世界里,真理不同时是诡论,这个世界将何等的美丽呢!”这也正是钱钟书看待真理的一贯态度,即以诡论的色彩看待事物,这在其议论文字中屡有发挥。钱钟书在批评郭绍虞先生对文学进化论的理论运用时,实际上也就取消了文学进化论的理论操作性。依他之逻辑,要谈进化,必知进化最后目标,而在纷繁复杂的历史演变中又无人能确知进化的最后目标,那么进化的方向也就无法确知和把握,况且文学进化还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所以,无论谁轻言文学进化,都是主观的,非历史的。很显然,这种颇具几分不可知论色彩的理念,借对郭绍虞先生文章的批评,直接指向的是启蒙主义与保守派作战时屡试不爽,带有浓厚功利色彩的理论武器——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如果说历史进化的文学观是主观的,非历史的,那么以之为理论前导的“五四”新文学革命及其革命性成果——白话文、新文学,就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历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即它们并非如启蒙主义所坚信的那样,是自古以来文学进化的理所当然的目标和古代文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不仅如此,钱钟书又从文学史的角度对此作了进一步论述,认为“五四”所为不过是一种追认祖宗的理论策略而已,并非文学史事实。他在《中国文学小史序论》一文中对宋代之前与之后的文学线索作了一番清理后,认为宋之前只有一条文学线索,就是雅文学,而宋代以后雅俗文学两条线索并存,且“二体条贯统纪,茫不相接;各关途径,各归流派,”并非“五四”所言由雅而俗的进化发展。由此,他进而指出:“至民国之新文学,渊源泰西;体制性德,绝非旧日之遗,为有意之创辟,非无形之转移,事实昭然,不关理论。或者乃欲以俗语之线索,与宋前之载籍贯串,卤莽灭裂,未见其可。”[6]490据此可知,钱钟书并不认同新文学先驱根据文学进化论总结出的以新文学为进化目的的文学发展规律,指出它不符合文学史发展事实,所以此种理论操作也就被他认为是“卤莽灭裂,未见其可”。这样,钱钟书就通过对文学史的辨析与梳理,对五四运用进化论解释文学发展规律的主观性,作了进一步批评,从而更加有力地表明了他关于新文学革命的非历史性和不合理性的认识。

消解了进化论的理论操作性或实践性之后,文章顺理成章指出郭氏所论完全被一种主观性所支配,他揶揄为“顶好的个人主义”:“从现在郭先生主张魏晋的文学观念说来,唐宋的‘复古’论自然是‘逆流’或‘退化’了;但是,假使有一天古典主义翻过身来(像在现代英国文学中一样),那末,郭先生主张魏晋的文学观念似乎也有被评为“逆流”的希望。在无穷尽,难捉摸的历史演变里,依照自己的好恶来定‘顺流’、‘逆流’的标准——这也许是顶好的个人主义,不过,无论如何,不能算是历史观。有‘历史观念’的人‘当然能知文学的进化;但是,因为他有‘历史观念’,他也爱恋着过去,他能了解过去的现在性,他知道过去并不跟随撕完的日历簿而一同消逝。”[6]504

这里所论及的“历史观念”,其实就是一个文学史态度,也即著史态度,也即在著史时如何看待客观与主观的问题。在著史之时,主观与客观的分寸及尺度如何拿捏与把握,怎样使两者在矛盾的张力中达到一种动态的和谐与平衡,这是历来的史学家难以解决的难题。

客观地说,钱钟书以一种怀疑论和不可知论的态度对郭绍虞运用进化史观判断历史事实行为的批评,反对五四文学进化论,无疑有失之严苛之嫌。因为,虽然人理性之力有限,真理难明,进化之目的不易确知,事物之因果联系也很难把握,但人之本质力量的体现就在于不断地以否定之否定的形式对自我的积极主动行为的超越,以及不畏错误永不停息的尝试与探索精神,假如一味本着谨慎理性的态度,因噎废食地放弃历史目标与方向的预测,放弃因果关系的探求,完全顺着自然与历史的进化,那么人类的主动精神也就彻底丧失,历史也就很难得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所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主观、绝对以及非历史化倾向。但考虑到当时中国乃至世界,理性主义、乐观主义、本质主义占统治地位的具体历史语境,我们又说钱钟书的思考是难能可贵的。他强调真理的悖论性、相对性,对人类理性能力的质疑,对当时盛行的进化论所代表的直线式时间观、后来居上式进步观、目的论历史观,以及形形色色的乐观主义思想观念构成一种反驳与消解。从现在看来,他的这一思想行为,无疑超越了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一般水平,达到了时代思想认识的新高度,与西方现代非理性思想潮流会心共鸣、遥相呼应,历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7]

[1]梁启超语,转引自黄曼君主编.中国近百年文学理论批评史[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114.

[2]胡 适.文学改良刍议[J].新青年,1917(5).

[3]胡 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4]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M].成都:四川人民文艺出版社,1988:44-45.

[5]郭绍虞.20世纪经典学术史 中国文学批评史 (上卷)[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4.

[6]钱钟书.钱钟书散文[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

[7]罗新河.论钱钟书思想的非体系性[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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