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620名护理执业人员对《护士条例》内容认知状况调查分析

2012-03-24赵春海苏晓光张文娜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2年18期
关键词:执业条例护士

赵春海 苏晓光 张文娜

《护士条例》是我国护理事业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国内有报道,护理执业人群对《护士条例》的实质内涵领会[1]和核心内容认知情况[2]都不尽如人意。《护士条例》的贯彻落实需要医院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并与护理工作实践相结合[3]。而护士作为护理事业的主体,只有学习掌握《护士条例》,才能据之依法从事护理事业,并承担护理责任,保障自身权益[4]。为全面了解护士队伍对《护士条例》的认知程度,自制问卷对620名护士进行了调查,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资料来自6所医院,其中专科医院2所,非专科医院4所。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医院2所,二级2所,三级2所。被调查护士620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证书。(2)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目前在岗。

1.2 调查工具 以《护士条例》具体条文为基础,自行设计调查测试问卷,分为三部分:(1)一般情况。护士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执业医院等级、从业医院是否是专科医院、从业年限。(2)调查部分。是否知道《护士条例》是护士执业的基本法规,了解学习《护士条例》的途径及自己认为学习护士条例的最佳时期和形式。(3)测试部分。将《护士条例》的具体内容整理为30道是非判断题5个模块,测试护士对《护士条例》的掌握程度,包括《护士条例》的一般规则(5条),护士执业注册相关知识(11条),护士权利、义务(6条),医疗卫生机构职责(5条),法律责任(3条)。30道是非判断题每正确回答1题得1分,以正确回答24题及以上为优秀,正确回答18题及以上为合格。调查前对6所医院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的护理专家13名进行测查审定,问卷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α系数为0.98,CVI系数为 0.85。

1.3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在6所医院同步进行,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调查者到临床科室发放问卷,要求护士匿名现场填写后立即收回。问卷要求逐项作答,缺项者或自相矛盾者视为作废,共发放620份,收回620份,无作废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1.4 统计学处理 分别对各单项人数进行统计,应用SPSS 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检验水准 α =0.05。

2 结果

2.1 护士一般情况 620名护士中,男88名,占14.19%;女532名,占85.81%。学历:大专及以下476名,占76.77%;本科及以上144名,占23.23%。职称:初级520名,占83.87%;中级及以上100名,占16.13%。一、二级医院护士218名,占35.16%;三级医院护士402名,占64.84%。执业时限:《护士条例》颁布前416名,67.10%;颁布后204名,占32.90%。医院性质:专科医院护士160名,占28.81%;非专科医院护士460 名,占74.19%。

2.2 620名护士认为学习《护士条例》的最佳时期(表1)

表1 620名护士认为学习《护士条例》的最佳时期

2.3 620名护士认为学习《护士条例》的最佳形式(表2)

表2 620名护士认为学习《护士条例》的最佳形式

2.4 《护士条例》内容测试结果 对620名护士进行条例内容测试,其中未合格者459名,占74.03%;合格者161名,占25.97%。达优秀者45名,占7.26%。

2.5 不同性别和从业背景的护士学习《护士条例》情况(表3)

表3 不同性别和从业背景的护士学习《护士条例》情况(n=620)

2.6 《护士条例》具体测试题目正确率情况(表4,表5)

表4 《护士条例》测试单项得分最高的5个题目(n=620)

表5 《护士条例》测试单项得分最低的5个题目(n=620)

3 讨论

3.1 《护士条例》的重要性宣传理应增强 620名在岗从业人员,测查合格率为25.97%,优秀率为7.26%,与《护士条例》作为护士从业基本法规的地位不相般配。被调查护士的性别、学历、职称不同及从业医院的等级和性质不同,其对条例内容掌握的合格率、优秀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反映了护士队伍整体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护理从业人员对《护士条例》内容的认知水平普遍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各级医疗机构均应结合《护士条例》增强护理安全教育[5]。

3.2 《护士条例》内容的系统学习理应重视 本次测查的结果表明,100%的护士知道《护士条例》护理执业的基本法规,但多数护士对于条例仅限于了解或知道的水平,对条例的细节掌握不够。合格率和优秀率在知识来源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反映了学习方式对护士掌握条例知识的影响,这可能和专题讲座中内容更集中、知识结构更系统有关。这也提醒我们,系统和科学的学习条例相关知识,掌握条例中的细节,是提高护士认知水平的有效途径。护士对学习条例最佳形式的选择也表明,专题讲座应成为优先形式之一[6]。

3.3 《护士条例》知识应纳入护校教材或实习科目之中[7,8]本次调查中,对学习条例最佳阶段的选择,41.77%的护士认为是实习阶段,34.35%的护士认为应是上学期间。这和条例涉及护士执业考试和注册,多数护士认为《护士条例》应在执业前学习有关。学校授课具有学习知识的先天优势,《护士条例》的内容不应游离于护校教材之外。临床实习是护生从学校迈向医院的必经阶段,将条例学习列入实习科目,势必对护生执业考试、注册,以及在临床实习和工作中树立科学的职业观念、培养正确的职业道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3.4 《护士条例》知识的正确认识教育不可或缺 本次调查中,从单项正确率来看,最高5项与最低5项的掌握程度差别较大,而高分条目多与护理的日常工作、注册有关,低分条目多为护士平时涉及较少的内容。同时执业时限方面的差异对测查合格率具有影响,《护士条例》颁布后执业的护士对条例相关知识掌握优于颁布前执业人员(P<0.05)。这与王蓓[9]的调查结果相反。也提示我们,在护理从业人员的各阶段教育中,《护士条例》重要性的教育和知识的学习都不应缺失。

执业年限对测试合格率的影响也说明,部分条例颁布前执业的护理人员对学习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此也提醒我们,护士对条例认识上存在偏差。这与正确认识《护士条例》、全面把握条例精神的相关教育存在缺失有一定关系。

《护士条例》以“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为宗旨,对护士注册和执业进行了具体规定,是护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在今天医患关系有待改善、医患纠纷日益增加的社会背景下,加强《护士条例》的教育和学习是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稳定护士队伍、保障护士权益的必要选择。

[1] 邹永梅,李仙菊,叶海琼.基层医院护士对《护士条例》的认知与分析[J].云南医药,2008,29(6):619 -620.

[2] 张凤琪,董秋信.护士对《护士条例》核心内容认知状况的调查[J].全科护理,2009,7(10):2609 -2610.

[3] 吴欣娟.结合护理工作实践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J].护理管理杂志,2008,8(5):4 -6.

[4] 郭燕红.贯彻实施《护士条例》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全面履行护士义务[J].中华护理杂志,2008,43(5):390 -391.

[5] 谢 菲.结合《护士条例》探讨护理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10,25(12):1077 -1079.

[6] 魏丽琼,杨 康,王 苹.护理继续教育形式的现状[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8(26):6312 -6313.

[7] 杨 明,简世聪,黄丽珊,等.高校护生对《护士条例》认知状况和学习需求调查[J].护理学报,2010,17(5A):26 -27.

[8] 邱小雪,姜小鹰,高 明,等.实习护生《护士条例》相关知识认知调查[J].中华护理教育,2009,6(1):30 -32.

[9] 王 蓓.某医院护士对《护士条例》认知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护理管理杂志,2009,9(12):24 -25.

猜你喜欢

执业条例护士
最美护士
最美护士
最美护士
最美护士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新版党纪处分条例修订要点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干货全在这里
医师多点执业松绑
说说护士多点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