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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菽园杂记》民俗语汇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

2012-03-20

文化学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投壶杂记语汇

黎 燕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绵阳 621000)

语言自从产生就处于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社会状况的改变,文化和认识的发展,语言体系某一要素的变化等,都会引起语言的革新和发展。正如著名文化语言学家罗常培所说:“语言是社会组织的产物,是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而演变的……一个时代的客观社会生活,决定了其时代的语言内容;也可以说,语言的内容足以反映出某一时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面影。社会的现象,由经济生活到全部社会意识,都沉淀在语言里。”[1]

民俗语汇作为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本文选取《菽园杂记》某些民俗语汇,以本义为参照,与其流变到当代的意义进行对比,从民俗语汇的历史演变看民俗文化的兴衰消长。

一、《菽园杂记》民俗语汇“语随俗变”的同步性

民俗文化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的风俗、礼仪、信仰等的总和,民俗语汇是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社会发展、民俗文化以及民俗语汇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概括为“俗随时变,语随俗变”。《菽园杂记》民俗语汇的演变,亦遵循着“语随俗变”的规律,且“语”和“俗”二者的变化,具有同步性,即该书的某些民俗语汇,随着具体民俗活动的消失,亦不再被当代人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运用,而是进入了历史词汇、语汇的行列。如:

【母土官】今云南、广西等处土官无嗣者,妻女代职,谓之母土官。[2]

《汉语大词典》收录的“土官”条目如此解释:“‘土官’”亦称“‘土司’。 元明清时期,朝廷于西北、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按等级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3]《汉语大词典》虽未收录《菽园杂记》出现的“母土官”,但据原文推测,可知其意应为:某些少数民族部落土官没有子嗣承袭职位,便由妻子或女儿来充任的官职。“母土官”这则民俗语汇是元明清时期朝廷为稳定少数民族地区而设置官职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变化,历史的远去,而走进了历史词汇的行列。

【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投壶,射礼之变也。虽主乐宾,而观德之意在焉。……近时投壶者,则淫巧百出,略无古意。如常格之外,有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之类,是以壶矢为戏具耳。[4]

“投壶、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为明代的一种民间娱乐活动,由古代的“投壶”演变而来,是“投壶”的变异形式。“投壶”为古代宴会礼制,亦是娱乐活动。具体方法是宾主依次用矢投向盛酒的壶口,以投中多少决出胜负,负者饮酒。虽然《菽园杂记》未对“投壶、投小字、川字”等具体玩法花式作详细记载和描写,但可据文意判断,上述诸多“投壶”的变异形式在明代可谓是兴盛一时。就目前而言,这些娱乐活动却在民间难觅踪影,“投壶、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这些民俗语汇也成为了历史词汇。张永言指出:“历史词……之所以变旧或死亡乃是因为他们所表示的事物或概念已经陈旧了或根本不存在了。”[5]

又如:【释菜礼】又次灵三月一日诸贡士赴內府殿试。上御奉天殿,亲试策问。三日早,文武百官朝服……六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七日,状元诸进士诣先师孔子庙行释菜礼。[6]

“释菜礼” 亦作“释采”,指古代入学时,学子祭祀先圣先师的一种典礼。《礼记·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郑玄注:“将舞,必释菜于先师以礼之。” “释菜”之意,即将“菜(蔬果菜羹之类)”拿来礼敬师尊。典礼需摆放四种果蔬——水芹代表青年学子,韭菜花代表才华,红枣代表早立志,栗子代表敬畏之心。释菜礼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两大祭孔仪式之一,已有三千多年历史,我国十九世纪初停办科举和私塾之后,随之中断。民俗语汇“释菜礼”是历史词汇,反映了此种典礼仪式在现代社会的消亡。

二、《菽园杂记》民俗语汇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的异构现象分析

上文提到了民俗语汇演变,遵循“语随俗变”的规律,并且民俗语汇的演变与民俗文化的变迁是同步,但凡事都不是绝对的,该书某些民俗语汇,还体现了“语”和“俗”变化的非同步性,即民俗语汇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的异构现象。这种异构现象,具体来看,是指民俗语汇历史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变化存在不对称的、不对等的情况,如:

【雕青/刺花绣/文身】幼尝入神祠,见所塑部从,有袒裸者,臂股皆以墨画花鸟云龙之状。初不喻其故,近于温、台等处见国初有为雕青事发充军者,因询问雕青之所以名。一耆老云:“此名刺花绣,即古所谓文身也。元时,豪侠子弟,皆务为此,两臂股皆刺龙凤花草,以繁细者为胜。洪武中,禁例严重,自此无敢犯者。”因悟少年所见,即文身像也。闻古之文身,始于岛夷。盖其人常入水为生,文其身以辟水怪耳。[7]

“雕青”,又名“刺花绣”,即“文身”,指在身体上刺画有色的花纹或图案的一种民俗活动。《礼记·王制》载:“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孔颖达疏:“越俗断发文身,以辟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湼之。”文身作为一种民俗,有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古越人对大自然的恐惧和害怕,使其“敬巫鬼”、“畏鬼神”,加之又如《淮南子》所载,此处“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们就“被发文身,以象鳞虫”,即“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伤也”。这就是一种朴素的仿生观,表达古人希望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心态。此外,文身还与中国古代的刑罚“黥刑”有关。《说文》曰:“黥,墨刑在面也。”古代“黥刑”施于士兵以防逃跑,这亦为较初始的文身,但是当代之 “文身”,虽然词汇意义与古代无甚区别,都是指在皮肤上刺画文字或图案,但当今主要目的是为了审美。这一历史悠久的民俗活动被新时代赋予了新含义,与古代截然不同,体现了民俗语汇演变与民俗活动变迁的不同步性。

又如【快儿】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8]

“快儿”是古代吴中舟行之人,因避讳船“阻”而把“箸”改为“快儿”而产生的。曲彦斌先生认为“禁忌、避讳渗透于各种民俗事象之中,因而使之成为各种民俗形态所共有的一种综合现象;作为禁忌、避讳最基本也是最主要形式的语讳,尤其如此,可谓典型”[9],并认为“快儿”是一个“职事、生产习俗中的语讳”[10]。“快儿”是一则因避讳风俗而产生的地域性民俗语汇。现如今,“快儿”(后作“筷儿”或“筷子”)的意义较之本义,没有发生变化,都是指“持放在手指中夹取食物或其他东西的细长形条棍”[11],但其通行范围,却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最初的吴中之地流行到全国各地。现在,全国上下都统一称而呼之,而不仅限于一时(明代)一地(吴中),显示出“快儿”这则民俗语汇意义和民俗事象流行范围发展变化的非同步性。

【委禽】闽中一娼色且衰,求嫁以图终身,人薄之,无委禽者。[12]

古代婚礼“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除纳币外,其他五礼,男方都要向女方送上雁作为贽礼。尤其是婚礼第一关“纳采”即用雁,故称“委禽”。因为“委禽”的主要目的是“下聘礼”,因而,“委禽”也成为“下聘礼”的代称。为何婚礼五礼皆用雁?郑玄注《仪礼·士昏礼》认为:“取其顺阴阳往来”。清人胡培《仪礼正义》解释说:取大雁随时序变化南飞北往而不失节,飞成行、上成列来表示取亲不误时日,嫁娶不逾礼仪。在当代社会,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观念的改变、西方婚俗的冲击和影响等原因,因此我们的婚姻风俗较之古代,大大地简化了。男方向女方赠送贽礼,再也不用大雁,而是置换成了适合当代社会趋势的物品(如新“三大件”等)。民俗语汇“委禽”(即“纳采”用雁),随着民俗活动具体内容的变化而消失,进入了历史词/词汇的行列。不过,当今民间的婚礼,仍然保留着“下聘礼”的风俗,体现了民俗语汇历史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的不对称、不对等。

曲彦斌先生指出:“民俗语言学……对一些社会民俗事象与语言现象之间相互密切关联的本质、规律等,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科学的解释;既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民俗学的一个分支学科。”[13]因而,本文考察《菽园杂记》民俗语汇演变与民俗文化变迁情况,有利于语言学和民俗学研究的互动,对于研究语言中的民俗事象、民俗中的语言现象以及双方的内在联系,都具有参考意义。

[1]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M] .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

[2] [4] [6] [7] [8] [12] (明)陆容.菽园杂记[M] .北京:中华书局,1985.189.140.2.127.8.102.

[3] [11] 罗竹凤.汉语大词典[M] .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

[5] 张永言.词汇学简论[M] .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

[9] [10] [13] 曲彦斌.民俗语言学[M] .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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