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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传》:给我找个不爱的理由

2012-02-11君子心

百家讲坛 2012年14期
关键词:张生

君子心

他写《莺莺传》,说当时知道这故事的人纷纷夸张生“善于补过”,但他心里却在微微苦笑。

他,元稹,鲜卑皇族之后,北魏开创者拓跋什翼犍的十世孙,其六世祖元岩是隋朝的兵部尚书,至唐朝而衰,其父已经沦落为郎中(从五品),并且在他八岁时已去世。母亲郑氏独自抚养两个儿子,最后只能离开长安投奔凤翔娘家和大女儿。由于仍然是独立门户,元稹童年和少年,一直极为贫苦。

靠着舅舅和姐夫的接济,靠着母亲的勤俭持家,他渐渐长大。官宦人家,终究不敢失了举业,母亲亲自掌教启蒙,跟哥哥和姐夫求教诗词技法,自称“栖栖勤勤”有志于学。他在想什么?

据说,当他长大以后,中举得意之时,他自谓“魏氏皇族之后”。15岁明经及第后搬回那个居住了六代人的元氏巨宅(隋朝赐予六世祖元岩的)时,人生漫漫,这样一位敏感倔强的少年,天纵绝才,总有些不平,在那长长的回旋路上终止着他的脚步,让他总是服从于“理性”,服从于“现实”,服从于“通往核心之道”。

他不是没落官僚地主出身的白居易,不会满足于一官一地一方,在他成长的岁月里,在被人接济的怜悯里,在母亲辛勤操劳的衰老中,有太多说不清的情结,驱使着他不断不断割舍,哪怕遇到生命至爱—

普救寺,一个绝代风华的少女,美丽到极点,文采到极点,纯情到极点。“夜合带烟笼晓月,牡丹经雨泣残阳”,富家女子,却只穿着常服,不戴首饰,脱俗秀丽,宛如夜里暗开的百合花,又像是经过风霜的牡丹。这样的香气,这样的娇姿,在混沌生涯里,是美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惊天动地。

一见之下,晴天霹雳,呆若木鸡。疯了,朝思暮想,辗转反侧,多次追求,总是不肯到手。凭着之前机缘巧合救了她们的恩情,成了恩人,得到了老夫人的嘉许,才第一次见到少女,但少女甚至不愿见外人。

少年情事,总是包含着太多莽撞的冲动,很多人奇怪,张生为什么不肯通过正当途径(比如求亲)得到莺莺,为什么必须偷情式地处理呢?在那个男人心里,天大的热情总也包含着一种微妙的理性,那是多年来的肝胆不平,也是自幼受人怜悯的自卑与皇族之后的自傲。其实,他心底里,莺莺总是不配的—尽管她惊才绝艳,可是并非名门,父亲早亡,孤儿寡母,自己年纪轻轻的俊秀儿郎,正是天下贵族的夫婿首选,他不肯,不愿,但又不舍,莺莺太美好,青春是用来犯错的,他不管了……

红娘说,莺莺爱才,于是他写诗,惊得美人怦然心动,“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初夜的美丽,是战战兢兢也是娇羞无限,两颗年轻的心,沒有恩怨没有利益,没有生涯没有沧桑,纯真且美好,他怎能不感动?

一场惊天动地的少年往事,也许,他原是要娶她的,少年相投的那种激情盎然,终于冲垮了的理想与理性的堤坝。几个月后,他上京赶考,分别之际,他说,让她等他,等他来娶她。可是她没有说什么,聪慧如她,也许早看透这场冤孽,看透了眼前这个男人,有才,有貌,有心,可惜,她不是他最需要的那个垫脚石。再大的深情,拼不过一个男人建功立业的野心,像是人性与功利之战的每次悲壮,她说“始乱之,终弃之……愚不敢恨”,一首《霓裳羽衣序》曲罢人终,自此便永别。

这样的女子,美好纯情得像个不真实的梦,以致几年之后,当他做了韦家东床快婿、迎娶了高门贵族韦家的小女儿、过着“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萝附。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的富贵生活时,他回头,叹息一声“一梦何足云”—当然是梦,在长安,他认识了时任太子少保的韦夏卿,才华得到了这位从二品大员的赏识。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冬,23岁的他参加吏部乙科考试,次年春发榜,考取了书判拔萃科第四等。这一年,他被留在秘书省任九品校书郎;这一年,他得到贵人垂青,韦夏卿把19岁的宝贝女儿韦丛嫁给了他;这一年,他认识了白居易、刘禹锡、韩愈等人;这一年,他春风得意马蹄疾……

也就因此,面对着贤淑有名的贵族娇妻,簇拥着才高名盛的官场同僚,手扶着笑语盈盈的相府婢女,眼望着前途无量的仕途大道,那段青春热恋的往事,太小,太傻,太飘渺,梦罢了。

可是,梦醒时分,在漆黑的夜里,那生命闭合之间,他总会想起这个人,这个女人,这段往事和这段放弃的揪心,它压在心底深处,横梁一般抵住所有的功利,青烟一般渺渺升起,让他不敢面对,无法对视,甚至不能忘怀。

于是他借张生之口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在那道德风俗的保护罩里,他想象莺莺这样的女人,一定会“君情既决绝,妾意亦参差”的清高自诩。他恶意地揣测着莺莺的处境,这样的美丽,攀扯追求的人一定众多,虽然自己首先占有,但是难保以后一直贞洁自守,于是他对自己说,放了吧,放了吧,分离两地,一年又一年,“何不便教相相绝”—那只是个祸国殃民的“尤物妖人”,像毁坏开元之治的杨贵妃,而自己“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样的刻薄,这样的扭曲,这样的不厚道,清代冯班说:“至今读之,犹使人伤心”。陈寅恪直斥其“薄情多疑”,但鲁迅说过,为了忘却的纪念,纪念,是为了忘却。

忘不掉,扯不出,所以才如此,歇斯底里,总要为自己寻找一点微妙的理由,好离间那时那刻的绝情与残忍,可又能怎样?说白了自己负心,说白了世俗功利大于人性之爱,说白了自己更爱自己—不敢戳伤自己,就只能戳伤对方,妖孽、尤物、多疑,其实,只是说服自己离开的借口而已。

他说“忍情”,一如玄宗当年“掩面救不得”。中国男人历来于情理两性之间徘徊,为人所认可赞许的,却总是后者—那是吴起式杀妻求将,也是武松一刀搠着玉兰心窝,更是张生文人式的刻薄与恶毒,忍情,忍情,儿女自是不能情长,项羽偶然气短,就落得个兵败身亡。元稹,不过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国男人。

但时间是过于长久的惩罚,此后,宦海沉浮;游戏花丛历经风流,富贵一生,年老之余,功名利禄渐渐消退,不论是性还是爱,不论是生活还是仕途,都再也无法压制住当年“纯情”,病卧床头,生命将尽,浑浑噩噩里,青春的记忆反而愈见清晰—那本就是,生命里最不忍抹去的靓丽,于是颤巍巍提笔写下《春晓》:“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wō,小狗)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

说服了一辈子,终究没有说服自己。

编 辑/汪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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