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基本策略

2012-01-28许静文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

王 峥 许静文

(中国刑警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基本策略

王 峥 许静文

(中国刑警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口供不仅是案件顺利侦办的重要保障,而且为侦查机关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奠定基础。随着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不断强化以及对侦查权的限制,如何依法、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再一次成为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侦查人员必须认真思索这一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既能够谙熟各种讯问策略,又可以科学运用讯问语言,并敢于与犯罪嫌疑人建立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切实提高讯问水平,充分适应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

口供 突破 策略

在我国,由于受犯罪形势与侦查体制、经费、设备及人员等多方因素的制约,犯罪嫌疑人口供在刑事证据体系中长期处于核心地位。通过有效讯问,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让其交代原本不愿提供的信息,是衡量讯问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并非总能有效地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口供,能够得到突破案情的关键信息。由于很多犯罪嫌疑人沉默不语,或谎供、伪供,最终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系列多发性侵财案件中,这些情况尤为明显。然而,若不能对这些人予以有效惩处,则会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提高讯问水平,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每一名刑侦人员都应思索的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认真进行讯问前准备、提出有针对性问题、灵活运用讯问方法、有效控制讯问过程、善于同犯罪嫌疑人沟通,侦查人员就能以不变应万变,有效规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讯问整体水平。

1 认真做好讯问前准备

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复杂的心理与智力较量,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掌握主动权,使工作顺利进行。实践证明,认真细致的准备是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讯问前准备应当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1 重视讯问环境

有效突破口供要求侦查人员不仅能够控制整个讯问过程,同时应当考虑讯问的外部环境。虽然绝大部分讯问须在指定工作地点进行,但是对于一些比较棘手、犯罪嫌疑人口供不易突破的案件,应当特别考虑外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讯问地点与主审人员的选择。外在环境因素一定要提前充分考虑,在没有达到讯问所需条件的情况下不能贸然展开讯问,最佳的时机往往只有一次,在不良环境下进行讯问是不明智之举。

1.2 全面熟悉案情

讯问前,应当充分了解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生活经历、个性情感、气质性格、人生观等,以便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这些内容不仅为确定讯问主题及方法提供依据,而且对打破案件僵局乃至保证讯问顺利进行都起到直接促进作用。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情感变化决定是否供述,同时可能依据逻辑推理为自己当时的罪行进行辩解。因此,对其个人情况了解越多,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机会就越大。如果能够知悉其实施犯罪的目的、所要满足的需要以及隐藏在犯罪背后的各种矛盾冲突,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对其进行劝服,使其认识到只有如实供述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有时,还可以巧妙地暗示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细节,犯罪嫌疑人就可能会认为罪行已经败露而供述。

相反,如果对这些情况缺乏深入了解,讯问中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谎供、狡辩就无法予以有力批驳。犯罪嫌疑人反而会认为讯问人员对案件并不知情,可能增强侥幸心理。实践经验说明,讯问前对于犯罪嫌疑人及案件的背景情况掌握的越多越好。当然,案件不同,需要了解具体案情的轻重程度也有所区别。对于讯问工作可能存在一定难度的案件而言,应当尽量掌握以下情况。

(1)发案经过。发案的时间,包括案发的时间及发现案件的时间;案发地点,包括犯罪现场具体地点,现场情况,现场提取痕迹、物证情况及其位置等;作案手段,重点判明有无特殊作案手段;发案时天气、自然环境;犯罪后果,包括犯罪所造成的财产、人身及社会后果;有无共同犯罪等。

(2)犯罪嫌疑人个人情况。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化名、绰号、网名、艺名、QQ号、MSN号码、电子邮箱等,犯罪嫌疑人年龄、籍贯、住址、民族、文化程度、经济情况;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犯罪嫌疑人个性特点、特殊嗜好、道德品行、前科劣迹、案发前后表现,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知情程度与其被害人的相互关系等。

(3)被害人情况。包括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社会经历、社会交往等。重点了解案发时被害人的活动、所在位置及法医检验情况。

(4)证据情况。对讯问前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应当深入了解和判断,对于一些反常情况及因果关系因素应当尤为注意。

(5)前期侦查工作情况。包括抓捕经过、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及依据。

1.3 确定口供记录方式

讯问前,侦查人员还应当确定是否需要以录音、录像等方式辅助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一旦讯问开始,就不应当再从事其他与本次讯问无关或影响讯问正常开展的活动,如此时才启动视频拍摄系统,容易打断讯问的连续性,分散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力,不利于供述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2 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

作为一名侦查人员特别是担任主审人员,未能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并对其谎供予以有效驳斥,是导致不能顺利突破口供的主要原因。如何提出恰到好处的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需要视不同案情而定。

良好的讯问前准备,有助于确定针对性问题,通过对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了解,分析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或者其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这对确定有针对性的主题有所助益。

犯罪行为本身也能提供一些讯问主题。例如,盗窃案可能联想到,实施盗窃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生活窘迫;或者盗窃的发生是基于被害人的“显示及引诱”,而犯罪嫌疑人则是无意中“误入”歧途;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赞许”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十分专业,对其进行“鼓励”,以满足其虚荣心。这些方法的运用都有过很多成功的先例。

前期讯问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某些明显的异常反应,可将之转化为具有说服力的问题或者作为对其予以反驳的依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经济收入反常、行为习惯反常、生活起居反常、兴趣爱好反常、思维方式反常等。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急迫关心的问题也可以给侦查人员提供丰富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也有助于避免讯问偏离主题。

在初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相关情况的了解可能比较有限,或者犯罪嫌疑人由于侥幸心理、畏罪心理或戒备心理等因素占主导,因而不易选择讯问切入点,此时可以通过与其“闲谈”来捕捉战机。围绕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生活情况、感情生活及个人兴趣等与其交流一些表面上似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分散其对讯问意图的注意力,使其逐渐放松心态,消除对立情绪,甚至轻易露出“马脚”。在一些犯罪证据不太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反侦查经验较强的案件中,这种“闲谈”有时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3 灵活运用讯问策略方法

无论讯问前准备,还是提出针对性的问题,都是围绕讯问策略方法的有效运用为目的。讯问策略与方法之间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讯问策略灵活性强,可随机应变,主要用于充实、完善讯问方法,弥补讯问方法的不足;而讯问方法则是讯问策略的基础,为讯问策略的运用创造条件与空间,充分保障讯问策略的实现。

如何采取科学的讯问策略方法,要视具体案情而定。常规讯问存在共性的策略方法,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案件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讯问的策略方法因侦查工作的千变万化而划分为多种,口供突破需要依靠这些策略方法的综合运用。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各种策略方法的适用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例如使用物证讯问时,应当暗示出示;情感影响讯问时,应当尊重犯罪嫌疑人人格;利用矛盾讯问时,要注重把握尺度等。策略方法运用得当,讯问控制过程就会更有效。否则,可能会丧失对讯问主动权的控制。

4 有效控制讯问过程

有效控制讯问过程,对于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虽然犯罪嫌疑人有权进行自我辩解,但优秀的侦查人员可通过有针对性地运用讯问策略方法,将自己对案件的准确看法贯穿始终,牢牢掌握主动权。倘若不能有效控制讯问过程,就不要急于讯问或者立即终止讯问。有效控制讯问过程的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但以下问题应当特别注意。

4.1 确定适当的开头方式

讯问前应当确定好以何种方式开头,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匆忙进入案件主题都是不明智的。有时侦查人员一句不经意的话或者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表情都可能对整个讯问过程造成不利的甚至难以挽回的影响。因此,如何进入以及怎样进入主题,在讯问前应当有清晰的思考。侦查人员应当因案、因人制宜,事前制订方案,讯问中灵活贯彻,随着讯问进程不断快速调整。

4.2 彻底挫败逃避侦查企图

开头方式一旦确定,便用既定的事实和相关问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必须明确指控其参与实施犯罪,即使其对自己所受指控予以否认也应如此。犯罪嫌疑人否认罪行后,侦查人员应当对其谎言予以驳斥。在整个讯问中,侦查人员要给犯罪嫌疑人以强大的压力,使其感觉到侦查人员胸有成竹,从而削弱其抗审拒供的侥幸心理。通过反复声明其确实实施了犯罪,而所提出的问题恰恰是其犯罪动机,再辅之适当的策略、方法。此时,真正实施犯罪的嫌疑人态度一般就会由硬变软,逐渐不再否认罪行,转而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寻找借口和托词。而这种转变显示一个强烈的信号——讯问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4.3 善于反驳犯罪嫌疑人狡辩

经反复驳斥,如果犯罪嫌疑人仍然否认犯罪时,侦查人员应当按照事前已经掌握的信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情感感化或出示证据。当然,如何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源于侦查人员的经验、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学识。有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多数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有的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但可能是一种迂回曲直的技巧。无论怎样,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都要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带有“压力”。

4.4 让犯罪嫌疑人“体面下台阶”

与普通人一样,任何犯罪嫌疑人都需要得到尊重并获取“尊严”。要从内心彻底征服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应当注重工作态度,避免挖苦讽刺,这不仅体现在讯问策略、方法的使用上,而且体现在讯问语言的运用之中。当犯罪嫌疑人开始屈服但还需要一些“刺激”才能如实供述时,侦查人员应当提出一些备用问题。这些问题应当能够使犯罪嫌疑人在供述后不至于“颜面尽失”,可以体面的“下台阶”。

当然,能够控制讯问过程的方法有很多,但上述四个因素十分重要。就一般案件而言,把握这些策略和方法,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有效控制讯问进程。

5 敢于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在现代法治社会,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是地位平等的诉讼主体。在理想状态的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应当彼此理解、相互信任、积极协调乃至心理相融。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十分困难,双方之间存在敌视情绪。犯罪嫌疑人为开脱罪责,往往避重就轻,拒不认罪甚至公开对立,而警察职业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必须经常性地和自己不熟悉也不喜欢的人打交道,并且要在这种人际关系中取得主动。因此,在侦讯活动中,能否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主要取决于侦查人员。

侦查实践证明,凡是侦查人员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置于工作的中心,与其建立“良好”关系的,讯问就能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而且可能深挖余罪,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几率也比较低。相反,当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关系较差甚至对立严重时,讯问工作则容易陷入困境。很多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往往源于对侦查人员的尊重和信任。这也是同样案件,有的侦查人员能够获取口供,而有的却不能得到的一个主要原因。

因此,侦查人员应当多从其生活经历、社会背景等角度思考和开展讯问。在重大案件及特殊案件中,侦查人员还应深入分析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与社会主流观念不同观点和看法的原因。其中,除了个人需求和人生目标的差别之外,还应当包括性别、文化、价值观以及经济条件等因素。认识、理解并针对这些差异展开讯问,会使讯问工作更加人性化,也就会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

1.林山田.刑事程序法[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

2.林钰雄.刑事法理论与实践[M].台北: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1

3.吕宝庆.犯罪嫌疑人虚假供述的心理原因及其讯问策略[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

猜你喜欢

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
侦查人员出庭问题实证研究
侦查讯问课程的改革与创新
一支烟打开嘴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研究
光从哪里来
无序攻击的防御与控制(中)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困境及完善策略
非法讯问与监控式讯问机制
三名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