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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晋东南地区丧葬习俗的弊端与改革设想

2011-08-15

长治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厚葬土葬火葬

王 静

(长治学院 师范分院,山西 长治 046000)

当前晋东南地区丧葬习俗的弊端与改革设想

王 静

(长治学院 师范分院,山西 长治 046000)

丧葬习俗是不同民族在其殡葬过程中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而逐步形成的一种民俗。中国传统的丧葬习俗崇尚“隆丧厚葬”和“入土为安”,晋东南地区处于中原文化的中心地带,沿袭着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受传统丧葬习俗影响甚重,存在着一些弊端,对社会具有消极影响,需要加以改革。

晋东南;厚葬;二次葬;改革

丧葬习俗是指不同民族在其殡葬过程中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而逐步形成的一种民俗,[1]是人生四大礼仪(诞生礼、成年礼、结婚礼、丧葬礼)之一,作为人生最后一次生活礼仪,历来受到高度重视。“不管在尸体的装殓或处置上,也不管在葬后的礼仪或祭祀上,都是具有某种程度的反感与恐惧同真诚的爱恋混在一起”。[2]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中国传统的丧葬习俗崇尚“隆丧厚葬”和“入土为安”。晋东南地区处于中原文化的中心地带,沿袭着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受传统丧葬习俗影响甚重。

一、弊端分析

晋东南地区丧葬习俗作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有其积极意义——用葬礼的形式对长辈进行表彰,不仅让死者享受哀荣,而且教育后代,学习死者的品德、操守,继承死者的遗志;同时,还可以发挥社会整合功能,密切人际关系,强化群体凝聚,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受“隆丧厚葬”观念的影响,人们过分讲究丧葬礼仪中的繁文缛节,不考虑个人财力物力,大肆操办,导致逝者难求其安,活人不堪其累。受“入土为安”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采用土葬或二次葬形式,农村土地资源因此造成的浪费不容忽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数量剧增,一些城镇甚至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尴尬,导致可用土地面积和人均绿地严重匮乏。晋东南地区丧葬习俗中的弊端,对社会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其典型表现可归结为以下两点。

(一)隆丧厚葬

祖先崇拜和灵魂观念导致中国民众在丧葬习俗上走向了“隆丧厚葬”,“死后犹生”的观点就是中国民众看待死者及丧事的基本态度。追溯隆丧厚葬的渊源,它与儒家的伦理观念有关。儒家提倡对死者厚葬,是出于“重生”的观念,重生则重教化,厚葬死者是为了重生。因此,儒家对于丧葬礼仪历来极为重视,“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3]各种仪式名目繁多,礼数繁杂,规格严密,不得随意逾越。

当前,晋东南地区隆丧厚葬的习俗仍然非常严重。只要条件允许,死者停丧时间一般都在五至七天,有的甚至多达九天。在停柩待葬期间,丧家每天要摆筵席招待前来吊唁的亲友和帮忙的近邻;请专门的工匠打造最好的棺木、做各种各样的纸制陪葬品;请阴阳先生看坟地的坐向、死者出殡的日期等等。本来,儒家倡导孝道,是要达到以孝道敦厚人心、尊重长辈、报答长辈养育之恩的一种“报恩”目的,使社会和谐、家庭关系和睦。但在实际操作中,隆丧厚葬一方面固然表现了生者对死者的报恩感情,另一方面却是为了生者某些方面的利益。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把“孝”的最初涵义渐渐掩盖,代之而起的却是借“孝”之名大肆操办丧事,扬自己的远名。现在,一些人甚至借操办丧事之名拉关系、走后门、收受贿赂,使本应哀伤、肃穆的丧葬场面演变成一出出闹剧。这些现象使丧葬礼仪变成了彰显人际关系的仪式,已基本失掉了表达哀痛的本意。

(二)土葬与二次葬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让死者“入土为安”的思想,丧葬形式主要是土葬,因为人们相信,地下有一个阴间,死者在那里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获得新生。但是,土葬却存在着种种弊端。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如果人人都要土葬的话,中国大地上除了一个个高高耸立的坟头,恐怕就别无它物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死人与活人争夺土地资源的现象已经愈演愈烈。同时与土葬相匹配的最重要的丧葬物品是棺材,亲人们为了讲求“孝道”,都会尽力为死者准备上好的棺材,每副棺材通常需要一个多立方米的木材,再加上用于陪葬品的纸制物品、木制物品,从总耗量上计算,这是一种庞大的耗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丧葬习俗中的这些陋习将会严重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状况。

为此,我国普遍实行了丧葬制度改革,由传统的土葬方式改为火化方式。晋东南地区也不例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首先,千百年来传承的土葬习俗在人们心中形成了定势。对于死去的亲人,生者本来就已经非常难过了,谁还忍心再将其放到火葬炉里烧成一团灰呢?这似乎于生者、于死者都是一个残酷的、无法接受的事实,于是仍然有很多人继续采用土葬方式,管理较严格的地方则出现了偷埋死人的现象。其次,开支费用加大,变相增加了人们的负担。在晋东南地区农村,埋葬一位死者的开支大约为8000元,但如果要火化的话,至少需要增加2000元费用,这部分费用包括雇用车辆运送遗体,在殡仪馆由专门的人为死者洗面、化妆、消毒,购买骨灰盒,亲戚朋友往返火化厂的租车费等等。有些家庭贫困者因此出现了“死不起人”的尴尬局面。再次,目前晋东南地区县城以下统一规划的骨灰安放处所很少,村民在将遗体火化后,由于骨灰无处安放,又不能老放在家里,使死者“常在”,于生者不安,因此“二次葬”习俗开始盛行。

所谓“二次葬”,即在死者火化后二次装棺名正言顺地土葬,其程序和传统土葬相比,一样都没有少,最终仍然奉行了“入土为安”的习俗。同时,火化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贴,结果却是只要火化了,再怎样去安葬死者都无人过问。殡葬改革的初衷是减少占用土地,减少各种繁杂的仪式,从而达到节约社会资源,减少死者亲属因此而承担的支出的目的。但这种先火化再土葬的方法反而增加了火化时的仪式和丧葬费用的支出,却并不比传统土葬少用土地。二次葬的盛行,不仅使殡葬改革的目的化为泡影,就连火葬所提供的设施也变成了一种浪费。

在晋东南地区的城镇,丧葬费用的支出更是惊人。如长治市区周边,买一块大约1.5平方米的坟地需要四万元左右,可以并排安放两个骨灰盒。长治市郊区的北石槽村、南天宫村专门辟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坟地而出卖、赚钱。而一般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希望死者“入土为安”,心甘情愿地去花费这笔钱购买,于是供求双方的相互需要形成了一个广阔的市场。

二、改革设想

面对当前晋东南地区丧葬习俗中存在的弊端,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改革。

(一)淡泊生死,倡导“厚养薄葬”

隆丧厚葬的习俗是“以孝为先”观念的体现,但真正的孝顺其实并不是表现在长辈去世后,而是在他们生前。我们应该在长辈生前每天怀着孝心为他们打理一切,顺应长辈的情绪和意愿照顾他们,用心地嘘寒问暖,节假日时常带他们到一些名胜古迹去散散心。特别是工作繁忙的子女,更应该常回家看看,不能借口工作忙而把父母撇在一边,使他们过着孤独的生活。有的子女认为,我给他们寄些钱,他们想吃什么就买什么,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可是,对于父母,除了在生活上、物质上给予他们关怀之外,更重要的是在精神方面给予更多的慰藉。我们应以孝为先,让老人在有生之年能够尽量多地享受天伦之乐。如果平时对父母的冷暖不闻不问,在父母过世后才来办铺张浪费的丧事以表示自己的孝顺,其实这样已经于事无补,于人无益了。

在对待死的态度上,古人淡泊生死的人生观值得我们学习。由于道家持顺应天道、崇尚无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在个体的生死观上表现出一种超然的乐死态度。庄子认为,生死若一。生和死是同一回事,就如同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所以“生时乐生,死时乐死矣”。他认为大自然“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4],所以以生为善就要以死为善。庄子将人的死看成是归本返真、复归自然。因此,当庄子的妻子死了,本来应该悲痛,而他却“箕踞鼓盆而歌”。[5]同时,道家主张薄葬,庄子本人身体力行。庄子临死前,他的弟子要按当时最流行的习俗厚葬他,他却坦然地对其弟子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斋送,吾葬具岂不备邪?”[6]当他的弟子们担心其尸体被乌鸦吃掉时,庄子说:“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7]庄子的薄葬言行难能可贵,令人叹服!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在一些地方逐渐深入人心。厚养,即以优厚的待遇去供养,不仅仅是要在生活上对父母关心、照顾,更重要的是要从心灵上、精神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慰藉。厚养薄葬看似简单,要真正做到却并不容易,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薄葬。如前所述,厚葬除了体现儿女对父母的尊崇和报恩的心意之外,还有一定成分是做给别人看的。如何让人们淡泊丧葬活动的社会评价,而侧重于生者自身的内心反省,这是需要我们关注和努力的。

真正的孝顺是要做到“厚养薄葬”。我们要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尽力奉养好父母的生活,使其居安食美,神清气爽,颐养天年。当儿女真正在老人生前做到了这些,能够问心无愧,那么当老人过世时,就不会单纯去看重丧葬仪式的隆重与否了。在厚养薄葬这一观念深入人心的基础上,丧事尽量从简,真正地推行新的更文明的丧葬与祭祀方式,才有益于社会、有利于生者、有安于死者。

(二)因地制宜,倡导“生态殡葬”

其实,火葬并不是人类最理想的葬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火葬制度实行以来弊端的认识也越来越清醒。火葬的目的是节约土地,避免出现死人与活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尴尬。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火葬不仅没有有效节约土地,反而浪费了大量的土地和经费。要实行火葬,先得由政府出资修建火葬厂、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这样既占据了一定的土地耕种面积,又增加了征地费、设备购置费、殡改行业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等。同时,火葬对大气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从而破坏了生态环境。因此有学者提出“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设想,“现行火葬制度,是政府强行的制度。强行推行这种制度可能导致不佳的法律效果,因此应重视传统土葬制度的价值,正视丧葬改革的制度设置缺憾,进一步改进丧葬制度”。[8]将死者深埋至土地耕作层以下,不影响机耕,地面不起坟头,仍然可以进行种植,不仅不污染环境、土地,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转化为有机肥料,让逝者再为后代做一份无私的奉献,符合循环经济的规律。这也许是一种更好的丧葬形式。

任何一项改革的推行都需要时间,丧葬习俗也不例外。对于丧葬习俗,我们既要继承其中所体现的传统文化道德,又要以更加文明的方式来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思。只有全社会民众共同努力,国家政府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并制定合情合理的、符合民众生活习俗的规章制度,才能顺利地推行丧葬习俗的改革,逐步走向“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道路。

[1]徐西胜.丧葬习俗与殡葬文化[J].东岳论丛,2001,(2):29.

[2]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30.

[3]袁祖社.四书五经·论语篇[M].北京:线装书局,2002.42.

[4]于丹.庄子心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06.

[5]于丹.庄子心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23.

[6][7]于丹.庄子心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47.

[8]鲁忠江.论农村地区丧葬改革现状及其成因[J].吉林: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6):64.

K892.22

A

1673-2014(2011)04-0026-03

2011—03—15

王 静(1972— ),女,山西屯留人,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责任编辑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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