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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资助工作的创新性思考

2011-08-15李砚卓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助学贫困生困难

李砚卓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工作处,吉林 长春 130028)

一、高校资助工作的形势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等教育逐渐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保证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致于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国家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等院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1]这种形势也对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调查,目前我国普通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接近30%,其中特殊困难学生的比例为15%左右。高校学生资助问题已成为国家宏观教育政策关注的重点,政府不断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保障体系。目前,高校中已逐步建立起了包括奖、勤、贷、助、补、免为主体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正发挥着保障、公平、激励等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存在的缺陷也凸显出来。高校资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存在难度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以一定的依据和方法,对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出公正的评价,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前提和基础。[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行为产生,是源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资助资源相对稀缺的现实,也是家庭经济困难评定系统尚未建立健全的必然产物。目前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各高校都有自己界定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实施标准,但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家庭收入和消费情况无法准确统计、贫困证明出具相对容易,从而造成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收入和生活费用支出,更无法掌握学生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因此很难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也申请资助,最终造成有限的助学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存在双重危机

当前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所占在校学生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困难程度不断加重。通过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多方共同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环境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原因,造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了经济贫穷和心理贫困的双重问题,部分学生成为“双困生”,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乃至健康成长。[3]主要体现在: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主体意识,“等、靠、要”思想很重,缺乏自立、自强和开拓进取精神,特别是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往往沉于自卑,安于现状。对于学校给予的无偿资助,部分学生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无需承担任何义务,更不需要任何回报,甚至形成了一种强烈的依赖心理,在思想和行为上走入误区。他们甚至以贫困为资本,一味地依赖学校和社会的资助,平时只注重学习,不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资助上,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贫困。

(三)受助群体的诚信意识缺失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缺乏行之有效的甄别方法和监管制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制度操作性和保障性的不完善,因而造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这些方面诚信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目前大部分高校实行主观性、单一的资格认定标准,即以贫困证明为主要依据,按照资助能力主观设定一定的资助比例,仅对受助学生的总量和资助额度加以限定。因此使一些“伪贫困生”有机可乘,许多家庭条件并不贫困甚至是富裕家庭的学生通过开具虚假贫困证明、贿赂、欺骗周围同学等方式来获得各项资助。

2.助学贷款中的恶意逃贷。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学生往往非常配合,态度积极。但到毕业后进入贷款偿还期时,却经常出现另一种局面:离开学校后不按时偿还利息和本金,甚至有人试图逃避还款。目前毕业生贷款违约率已远远超出了银行贷款的基准风险。造成国家助学贷款中恶意违约情况如此严重的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大、与银行和学校信息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还是学生主观还款意识和诚信意识的缺乏以及整个社会信用的缺失。

三、解决当前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焦点问题,也是国家、社会和学校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4]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已成为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今年是“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第一年,高校的资助工作必须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着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现有的单一认定方式已不适合目前发展的形势,因此在认定工作中要创新方法,实行动态的认定和管理。

首先,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贫困证明的管理力度,对提交贫困证明的学生的家庭和个人经济情况要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出现类似“人情贫困证明”、“假贫困证明”的现象。

其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状况进行区别对待,分级管理,通过制定家庭经济情况综合量化标准来确定贫困生的困难等级。同时充分发挥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明确辅导员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把好认定的第一关,从而使高校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要做好各项资助金发放后的反馈工作。资助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还应加强资助金发放后的反馈工作,因为这既有利于进一步鉴别真假贫困生和了解资助金的使用效率,还可为下一次评选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做到物质资助、精神扶持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采取经济帮助和心理疏导双管齐下的方法,要比用单一的经济手段更为有效。只有采用物质资助与精神扶持并重的资助方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双困”问题,即在经济上尽可能地帮助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受助机会;同时,也要加大精神的帮扶,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多渠道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的疏导和教育,使这些学生对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有更为清晰和积极的认识。

在物质资助方面,高校要利用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困难。在精神扶持上,必须全面细致地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高度重视他们的“心理困境”,进行多方面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首先,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要不失时机地进行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变传统的“等、靠、要”思想,鼓励他们采取积极措施,用自己的劳动和能力养活自己,如通过勤工助学、奖学金等形式“脱贫”,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其次,对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要加强感恩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让他们真切地体会到外界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勇气,培养起责任心,使他们清晰地认识到“回报”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只有通过学习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回报社会。再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档案的同时,也为他们建立相应的心理档案。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经济原因,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不愿或不敢与人沟通。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解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稳定他们的情绪,帮助他们培养对待生活的积极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最后,进行就业意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培养他们积极进取、竞争的意识、艰苦奋斗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积极扩大勤工助学领域,创新助学渠道

勤工助学作为缓解学生经济困难的重要途径,[5]已得到学校和社会的一致认可。高校应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内涵,“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积极探索勤工助学新模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成才与发展的舞台。对此,学校可适当增加一些技术性含量较高的岗位,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觉学习,改变过去勤工助学就是体力劳动的观念,激励学困生不断完善自我,达到促进学生成才的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锻炼个人能力的同时,也可增加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四)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信是立身之本,是做人的基本准则。随着社会进步,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化,各级政府也把诚信教育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各个领域的骨干,如果大学生的诚信素质提高了,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就要求高校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尤其要加强诚信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既不能因贫失志,更不能因贫失信。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中突出诚信的地位,通过开展各种诚信建设活动,使学生树立强烈的诚信意识,特别是强化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率。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

同时,必须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快制度建设,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针对资格认定中的弄虚作假、拖欠还贷等诚信缺失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加收罚息、公开通报、行政处分等手段;对恶意违约者,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大力推动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一个全国性信用体系,体系的信息互联互通,可随时进行查询、交换,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通过增加违约成本,有效遏制违约行为。

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开动脑筋,创新思维,探索出科学的资助模式,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出发,坚持人才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帮助学生既要经济脱贫,更要精神脱贫,创建健康和谐的校园。

[1]赵海军.高校贫困生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以聊城大学为例[J].科教文汇,2010,(3).

[2]高博,郭轶.高校贫困生认定困境及其解决途径[J].科技信息,2011,(4).

[3]毕鹤霞,沈红.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与认定方法探究[J].高教探索,2008,(5).

[4]范春艳.倡导人才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贫困学生的思想教育[J].教书育人,2007,(10).

[5]童燕军,曹宇.高校贫困生的“三困”问题对策[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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