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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011-03-23史桂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8期
关键词:税费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史桂英

一、增值税转型概述

增值税转型,是指将我国原来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又叫作增值税改革或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而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则一般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

二、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转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非试点企业只能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固定资产成本之中。而增值税转型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可从销项税中抵扣。

例1:甲公司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支付运费5000元,已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本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可以抵扣,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5000×7%=17350(元)

借:固定资产 104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350

贷:银行存款 122000

2.自制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若自制固定资产需领用以前购入的货物,在增值税转型前,领用以前购入的货物(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了,已抵扣的进项税必须转出。而增值税转型后,自制固定资产领用以前购入的货物不必转出进项税。自制固定资产领用以前购入的货物和一般生产或销售领用以前购入的货物的会计处理是一样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必转出进项税。

例2:甲公司欲自制一大型器械设备,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专用物资全部用于机器设备的建造,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假设本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可以抵扣,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借:工程物资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工程物资 100000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0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用于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或者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应将原来已经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其中,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例3:甲公司2009年1月购入的固定资产100000元(已取得专用发票,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2010年1月此固定资产的净值为90000元,将其中50%用于本企业的厂房改扩建工程,而另外50%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率为17%。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90000×17%=15300(元)

借:在建工程 1265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2650

贷:固定资产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300

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转型前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非试点企业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增值税转型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4:甲公司2010年6月销售一台2009年购入的生产用的旧设备,该设备取得时的原价10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0元。销售时该设备已提折旧100000元,2010年6月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000元,增值税119000元。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9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0

借:银行存款 81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19000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例5:甲公司2010年6月销售一台2008年购入的生产用的旧设备,该设备取得时的原价10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0元。销售时该设备已提折旧100000元,2010年6月销售时共收取对方价款819000元。请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7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1170000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819000÷(1+4%)×4%×50%=1575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750

借:银行存款 81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19000

借:营业外支出 2667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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