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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队体育竞争情报获取路径与需求特征的实态调查研究

2011-03-06司虎克

中国体育科技 2011年1期
关键词:运动队职称体操

刘 成,司虎克

信息论认为,信息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强关联(指两条信息之间具有某些必然的逻辑因果关系)和弱关联(指两条信息之间具有某些间接的、非直线的关联,表现出一种非因果关系)两种类型[5]。强关联信息比较准确,时效性强,价值较高,但往往由于其具有极强的关联性,使得人们想尽一切办法去掩护和保密它们,导致获取强关联信息的难度非常大。弱关联信息则不具备这些特征,人们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各种公开信息源中得到。美国海军高级情报官员A lex Jurlyra曾经指出,有90%的竞争情报来源于公开资料,4%来源于半公开资料,仅有1%或者更少来源于机密材料[3]。体育竞争情报 (Sports Competitive Intelligence)是指在运动训练、竞赛、教学、科研和组织管理等体育运动实践过程中,竞争主体为取得和保持自身竞争优势所进行的一切有关竞争对手、竞争环境、竞争策略和态势的体育信息研究[2],属于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的下位概念。体育竞争情报与体育信息(Sports Information)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两者之间的最大不同在于:体育竞争情报的首要本质内涵是其竞争性特征。和竞争情报一样,体育竞争情报同样也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个产品。作为一个过程,从它的起始部分来看,体育竞争情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识别与确定自己现实与潜在的竞争对手,不明确自己的竞争对手,无从谈及竞争,体育竞争情报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作为一个产品,从它的完成部分来看,体育竞争情报如果没有内容上的竞争力,不能确保组织获取竞争利益,体育竞争情报同样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因此,体育竞争情报是一种经过分析处理后包含了高度智慧的、能给竞争主体带来竞争优势、为竞争主体战略决策服务的特殊体育情报和体育信息,其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竞争对手、竞争环境和竞争策略。

数据、体育信息和知识都不是体育竞争情报,而是体育竞争情报的来源基础。由于弱关联信息彼此之间的关联性不是太紧密和强关联信息的隐蔽性,需要体育竞争情报人员必须千方百计地去获取一些强关联信息,并且,在弱关联信息获取的过程中能发现隐藏在这些不明确信息之间的必然性,分析出其中不太引人注意的关联信息。举重、体操、羽毛球等项目国家队和各省(市)运动队教练员和科研教练在运动实践中,都不同程度地承担过这样的任务。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国家体操队、举重队以及上海、湖南、江苏等省(市)的举重、体操、羽毛球3个项目102位教练员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规范分析

主要通过文献检索、阅读和专家访谈等,了解教练员对体育竞争情报的理解运用情况,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其中,访问座谈对象来自上海、湖南和江苏等地。

1.2.2 问卷调查

拟订《我国竞技体育部分运动项目体育竞争情报需求与服务的实态调查问卷》,于2009年2月至8月对国家体操队与举重队的部分教练员、湖南省队以及上海市举重、体操、羽毛球3个项目部分教练员等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04份,剔除无效问卷2份,总计回收有效问卷102份,有效回收率为85%。其中,国家级和高级职称教练员41人,中、初级职称教练员61人;涉及举重、体操和羽毛球项目的教练员分别为36人、45人和21人。

采用Crobach’sα法,以0.7为检测阈值,对问卷进行内部一致性进行信度检验,结果α=0.8447。由15位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对问卷的内容效度进行评定,得CVR(内容效度比)=0.867。检验结果说明,调查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和内容效度。

1.2.3 下队实地调研

深入湖南、上海、江苏等省(市)运动队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运动队开展体育竞争情报活动的成功案例、教练员的经历与体会等,实施对问卷调查的补充研究。

1.2.4 数理统计

运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录入和统计分析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国家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对体育竞争情报知识的了解程度

根据体育竞争情报的内容、作用、用途以及应用角度,可以把它分为战略性体育竞争情报、战术性体育竞争情报和技术性体育竞争情报3类。战略性体育竞争情报是从长远的、整体的、综合的方面考虑,力图解决运动实践中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战术性体育竞争情报是为了获得某一场(次)比赛的阶段胜利而考虑,力图解决局部或战术打法上的一些具体问题;技术性体育竞争情报是从改进和提高运动队(员)的运动技术方面考虑,力图解决运动队(员)运动技术环节上的一些实际问题。

用一个等腰三角形来表示(图1),这3种类别的体育竞争情报基本上是平行3等分。其中,最上层为战略性体育竞争情报,中层为战术性体育竞争情报,下层为技术性体育竞争情报。

图1 体育竞争情报的分类结构示意图

问卷调查显示,102位举重、体操、羽毛球项目的国家队和湖南、上海等省(市)运动队教练员中,有57.9%的教练员比较了解或很了解体育竞争情报相关知识,34.3%的教练员回答一般,仅有7.8%的教练员不太了解或不了解。同时,调查还表明:有29%的教练员认为,在运动训练竞赛中,自己获得的体育竞争情报更多是运用于技、战术性决策,有12%的教练员更多是运用于战略性决策, 59%的教练员则认为三者相当,说明体育竞争情报工作不仅支持战略性决策,而且支持战术性和技术性决策。

2.2 国家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

表1显示:专业杂志或运动队内部信息简报,训练、比赛和技术观摩等实地考察是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最主要途径与方法,得分均值为4.11和4.01分,分列前2位。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单一。表1显示,使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检索和访问相关网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平面媒体,同行专家间的面对面交流,参加各种国内、外专业会议及培训,使用体育系统内部各种数据库,人际网络查询,委托相关科研人员采集,小组座谈,查询科技文献,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传递等10种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都被教练员不同程度地使用过,得分均值均介于3.0~4.0之间。即使是竞技情报信息软件,虽然教练员平均使用的程度最低,得分均值仅为2.83,却也有30.4%的教练员表示自己比较多或非常多地运用过该种方法。

表1 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统计一览表 (n=102)

此外,在各种场合通过合理的谈话技巧,从与竞争对手的信息交流中获得一些自己想得到的体育竞争情报,也不失为一种可借鉴的获取途径与方法。例如:2007年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69 kg级赛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女子举重队总教练马文辉通过机智的谈话技巧,在与冠军俄罗斯的斯利文科随意交谈中,轻而易举地就了解到了对手平时的训练成绩。

以上说明,在运动训练和竞赛实践中,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他们可以针对不同的体育竞争情报内容灵活地选择不同的获取渠道和路径。

2.2.1 不同层面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比较

本研究对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进行比较并检验,表2显示,国家队教练员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存在一些差异。其中,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除了共同对专业杂志或运动队内部信息简报及训练、比赛和技术观摩等实地考察的使用程度最大之外,使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检索和访问相关网站还是国家队教练员搜集体育竞争情报的最主要途径和方法之一,他们的网络意识更强。并且,国家队教练员委托相关科研人员采集信息,小组座谈,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法的使用程度均值都低于3.0分。另外,在使用竞技情报信息软件的频率上,国家队教练员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之间的差异达0.05的显著水平。相比于省(市)运动队教练员,国家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更加集中。这可能是因为国家队教练员拥有和掌握着更多来源可靠、涉及面广的体育竞争情报资源,而相比之下,省(市)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就不会有前者那么畅通,获取情报的难度更大,因此,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得不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充分利用体育竞争情报软件等情报信息资源服务系统,以尽量弥补自身体育竞争情报相对缺失和闭塞的弊端。

表2 国家队教练员与省(市)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异同比较一览表

2.2.2 不同职称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之比较

通过比较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途径与方法的异同,发现不同职称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存在巨大差异(表3)。

在利用专业杂志或内部信息简报,同行专家间的面对面交流,参加各种国内外专业会议及培训,使用人际网络查询,委托相关科研人员采集,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传递,运用竞技情报信息软件等7种体育竞争情报获取途径与方法上,不同职称教练员之间都表现出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同时,中、初级教练员在获取体育竞争情报途径与方法的认识上极其不统一。他们平时所使用的13种途径与方法中,没有一种途径与方法的使用程度均值达到4.0分以上,而且,对小组座谈、查阅科技文献等6种体育竞争情报获取途径和方法的使用程度均值还在3.0分以下。说明中、初级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意识和能力与高级职称教练员之间存在差距。这种现象的出现,其原因可能不仅在于后者的运动实践经验更丰富,能够深刻认识到体育竞争情报的重要作用,而且在于前者由于职称较低,在运动队中属于信息缺失、影响力较小的相对弱势群体,导致他们的体育竞争情报需求意识不强。因为,体育竞争情报需求必须以教练员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积累为前提,其能力的提高与教练员日积月累的运动训练竞赛实践经历密不可分。

表3 不同职称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异同比较一览表

2.3 运动队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

国家队和各省(市)运动队在日常训练竞赛中所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类型多种多样。表4显示,新训练方法、手段等情报,竞技对手动态情报,新科学技术情报,竞技战略情报等4种情报类型排序靠前,得分均值都在4.0分以上,属于运动队日常最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种类。

当然,除了这4种最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类型之外,由于各项群的类型划分和成绩评定的方法不尽相同,以及各运动项目独具特色的制胜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各个运动队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的内容、性质和变化趋势。例如:相比于举重和羽毛球项目,体操属技能主导类项群,是打分类项目,竞赛规则的变动对体操运动员竞赛成绩的影响非常大(国际体联FIG每4年就会对竞技体操的比赛规则进行重大调整),因此,及时掌握国际体联(FIG)对新规则修改的新动向和新趋势是体操项目非常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类型之一。

表4 运动队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一览表 (n=102)

2.3.1 不同层面教练员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比较

表5的调查数据表明,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相比,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的类型,经t值检验,彼此没有显著性差异。

表5 国家队和省(市)队教练员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比较一览表

2.3.2 不同职称教练员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比较

表6显示,不同职称教练员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存在差异。在竞技战略情报和竞技环境情报两种类型上,两者表现出0.01、0.05的差异显著性水平。中、初级教练员更看重竞技战略情报,高级职称教练员则更看重竞技环境情报,原因可能是由于两者对体育竞争情报内涵的理解,以及彼此运动体验和阅历上的不同造成。

2.4 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的认识

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最开放、最公开的信息传播渠道,也是最广泛的竞争情报源。人们不仅能够借助它及时检索相关信息,几乎不受任何限制散布和传递消息。还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查询声像视频资料、建立人际网络等等[8]。早在1992年,Ray Jean(法)就通过调查指出,很多企业工作人员在家庭计算机上消耗的时间中,有75%与其职业活动有着某种联系。Anastasios Tombros等在2005年的研究也表明,花费相对长一点时间进行网络信息搜索查询的人,有更多的时间来对自己所需信息内容和数据进行更加仔细确认和测验[4]。表2和表3统计得出的数据表明,在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各种途径与方法中,使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检索和访问相关网站排序第3(均值为3.67分),并且,这也是国家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最主要途径与方法之一(均值为4.0分)。检索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体育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1999-2008年的118期《体操信息》(内部交流刊物)的载文情况,有相当数量的文章来源于对俄罗斯体育快报、塔新社、国际体操网、英国体操协会网站、日本读卖新闻和体操联盟网站等国外体操强国相关网站和媒介公布信息的翻译和解读,内容涉及国外各体操强国领导层人士变动、人物访谈、赛后评论、学术探讨、比赛成绩公告、运动队成员调整、新出现的难新技术动作等等。

而表7的调查显示,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特性的认识并不趋于统一,在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上,两项得分均值虽然排在前两位,却都没有超过4.0分,说明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的效用还没有得到全体教练员的一致认同。

表6 不同职称教练员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比较一览表

表7 教练员认为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的效用调查统计一览表(n=102)

2.4.1 不同层面教练员认为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之比较

对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教练员认为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的效用进行异同比较,虽然,使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检索和访问相关网站是国家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最主要途径与方法之一,但是,国家队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各项指标的认同度和省(市)队教练员的认识相比,经t值检验,两者并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差异(表8)。

2.4.2 不同职称教练员认为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之比较

继而对不同职称教练员进行比较。表9的统计结果表明:不同职称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的认识却存在统计学意义差异。其中,在互联网传播竞技情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上,两者差异呈现0.05、0.001的显著性水平。

表8 国家队和省(市)队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的认知比较一览表

表9 不同职称教练员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特性的认知比较一览表

结合表3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异同比较中所发现的:不同职称教练员之间在使用人际网络查询,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传递,运用竞技情报信息软件等体育竞争情报获取途径与方法上表现出显著性差异。笔者认为,相比于中、初级教练员,高级职称教练员能够更自觉地运用网络资源和网络检索技巧去收集整理各种情报信息。

2.5 运动队内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的有效性途径

表10显示,运动队内有多种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的方法。但是,教练员对下述8种运动队内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有效性却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观点不一,各种传播扩散方法的得分均值都没有达到4.0分以上。尽管如此,队内定期会议、书面专题报告、训练比赛简报、专业讨论和内部声像信息等资料还是排在了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前5位。

表10 运动队内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有效性途径一览表 (n=120)

2.5.1 不同层面教练员认为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之比较

从表11的统计结果可知,在国家队和省(市)队教练员对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认同度比较中,两者之间没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

表11 国家队和省(市)队教练员认为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之比较一览表

2.5.2 不同职称教练员认为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之比较

进一步对不同职称教练员认为运动队内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的有效性途径进行比较,表12显示,在内部声像信息等资料、电子邮件两种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上,高级职称以上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之间呈现出0.001、0.01的差异显著性水平。

表12 不同职称教练员认为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比较一览表

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相比,前者运动阅历更丰富、人际网络更广,在运动队内的地位也相对更高,他们可以更加轻松地接触到队内一些内部声像信息资料等核心体育竞争情报。而且,他们借助个人交往或联系等人脉关系来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机会和场合比中、初级教练员要更多。表12的统计数据与表3的调查结论: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在同行专家间面对面的交流,参加各种国内、外专业会议及培训,使用人际网络查询,委托相关科研人员采集,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传递,运用竞技情报信息软件等多种获取体育竞争情报途径与方法上所得出的显著性差异的结论是相互呼应的。

2.6 运动队搜集体育竞争情报的人际网络

人际情报网络是人际网络(或称之为“社会网络”)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应情报活动需求而构建的,是人和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一种关系网络。我国竞争情报著名学者包昌火研究员指出,竞争情报活动必须基于两种网络,即通常的信息网络和人际情报网络,而后者显得更为重要[1]。表1的统计显示,使用人际网络查询在各运动队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主要途径与方法中排序第8,均值得分为3.27分。在国家队和省(市)队教练员使用该种方法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程度上,没有显现出显著性差异。但是,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教练员之间比较,前者使用该种方法的均值得分为3.56分,而后者该种方法的均值得分仅为3.08分,两者的使用程度达到0.05的显著性差异,说明教练员职称的差别与对人际情报网络的重视和使用程度间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

通过访谈、下队调研和文献搜索,笔者发现,以国家队为中心,各运动项目都各自建立了一个从国家队到省(市)队的人员庞大、辐射面较广的搜集体育竞争情报的人际情报网络。组成人员除了国家队的领队、教练员、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关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和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之外,还包括各高等体育院校的教师、国际级裁判、各省(市)运动队的管理人员、教练员、访问学者、海外留学生以及国内相关媒体等。这部分人中间,一些彼此存在业缘关系的人群(如教练员、科研人员和国际级裁判等)采取学术交流、赛事述评、调研报告、成绩预测、人物访谈等形式,将广泛收集和分析了解的一些国外优秀运动员训练比赛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及时传递、反馈给各运动项目国家队。另外,一些彼此不存在业缘关系的人群(如留学生和相关媒体等)则采取口头汇报和邮件等方式呈送资料信息,他们都是各运动队重要的社会资本。

例如:国际体操联合会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开始着手修改体操比赛规则之际,中国体操队马上成立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国家队教练员、部分体育院校教授、国际级体操裁判等组成的“新规则学习研究小组”,积极依靠各种有效途径,特别是借助原国家体操男队主力、现任国际体联男子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黄力平,及时掌握了新规则许多有价值的动态信息,认真学习分析并努力吃透新规则的特点,指导国家男、女队的日常训练。正是由于在“学习新规则、掌握新规则、熟练新规则”方面,我们走在了竞争对手的前面,中国体操队总教练黄玉斌曾经评价:中国体操队在雅典失利后,能够连续在2006年、2007年世界体操锦标赛和北京奥运会上取得辉煌佳绩,和我队对新规则的深入研究领会密切相关。

此外,运动队搜集体育竞争情报的人际网络半径也可以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国内各类人员,它还可以辐射到一些国际友人和第3方竞争者(即除了主要竞争对手之外的其他竞争者)。比如:中国体操队曾经依靠本国裁判和加拿大籍国际体操裁判的交谈,中国举重队凭借海外留学生的帮助,以及从第3方国家举重运动员口中,分别获悉了本方一些主要竞争对手大赛前的备战情况。

3 结论

通过以上对运动队体育竞争情报获取路径与需求特征的实态调查进行分析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体育竞争情报活动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国举重、体操、羽毛球等项目各级运动队的日常运动训练竞赛实践中。

2.除了专业杂志或运动队内部信息简报外,训练、比赛和技术观摩等实地考察是教练员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最主要途径与方法之外,教练员还积极采取互联网、数据库、人际网络等其他途径获取运动队所需要的各种体育竞争情报。

3.新训练方法、手段等情报,竞技对手动态情报,新科学技术情报,竞技战略情报等4种体育竞争情报类型是运动队日常最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种类。但不同层面、不同职称教练员在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途径与方法、所需体育竞争情报类型、对互联网传播体育竞争情报效用以及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认识等方面,却存在一些明显差异。特别是高级职称教练员与中、初级职称教练员相比,前者能够更自觉地运用互联网、专家间的交流、人际网络、专业培训、体育竞争情报软件等方法手段去搜集体育竞争情报,而后者获取体育竞争情报的意识和经验还有待提高。但总体上来说,整个教练员群体依靠互联网搜索引擎检索各种情报信息的能力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4.目前,队内定期会议、书面专题报告、训练比赛简报、专业讨论和内部声像信息等资料是运动队内有效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5个最主要途径。然而,在各级运动队内部,传播扩散体育竞争情报方法的最有效途径依然有待于进一步论证。

5.通过表4、表5及表6的统计比较,还可以发现,不管是不同层面,还是不同职称(高级职称和中、初级职称)教练员,尽管他们在日常运动训练竞赛中所需的体育竞争情报类型各有差异,但是,教练员都一致认可竞技对手动态情报是运动队最需要的体育竞争情报类型之一,无论在所调查的教练员哪个层次进行比较,其得分均值都在4.0分以上。在竞技体育领域竞争对手分析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而这本身也是体育竞争情报活动的首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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