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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在公安部监狱轶事

2010-12-26何殿奎

世纪 2010年5期
关键词:监区白布绝食

何殿奎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已为当今世人,尤以上世纪文化界人士皆知的一件涉及千人的大错案。它的始末,从1955年6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起,到胡风辞世三年后(胡风生前于1981年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家协会顾问),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得到彻底平反为止,历时 33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有 10年关押在公安部监狱里(前5年在功德林,后5年在秦城)。1965年他被判刑后遣送去四川省劳改茶场。在这前 10年胡风在监狱里的生活主要由我管理,那时我是个 30岁左右的工作人员,只知他是个著名作家。我的任务是做好监管工作,也就是管好他的生活,如每天的饮食、放风和医疗卫生等事项。所以,胡风在公安部监狱的 10年里,几乎每天都要同我接触的。现将同他接触中较为突出的事情回忆如下:

一、进功德林头天晚上他身上缠有一块写了“申诉”的白布

胡风是1955年中秋节前的一个晚上押送进功德林的。狱中的代号是0266。正巧那天晚上是我在监区值班。故入监的一切手续由我亲手办理,如收押登记、搜身换衣服等,当时我就搜出缠在他大腿上约三尺长写有一片字的白布,正当我取下来查看时,立即被押送他来的人(办案人员)拿过去不让我看,但我还是看清白布上方写着“申诉”两个字。至今,事隔 50多年了,这块写了“申诉”的白布还在不在胡风案的档案里,我当然不得而知,也许只能留在我的脑海里了。

二、他就审讯中被带手铐一事绝食抗议三天

对胡风的审讯主要是在他关押进功德林的头一两年(即1956年年底前)。主审人是部里的某局长和某处长,某局长不常来,大多是手下的办案人员来审讯胡风。我清楚记得胡风在受审讯中,有一天发生同审讯员激烈抗争(审讯时我不得在审讯室内,只能在室外等候指令)时,审讯员就按电铃唤我进去。当我一进去,审讯员命令我拿手铐,把胡风双手铐起来,我只得服从。但在我离开审讯室约一个小时,电铃又响了,我再进去后,审讯员让我带走胡风回监房,并令我将手铐卸下。当我在照办的一瞬间,胡风突然哈哈大笑,对此因我思想上毫无准备,竟吓了一跳。当天胡风回监房后就开始绝食,表示抗议。头两天我劝说无效。找来医生对他采取强食措施,不仅无济于事,反而损坏他一颗门牙。我这个管他生活的工作人员怎么办?别无他策,只有耐心细致地劝说吧!在他绝食的第三天,我对他说:“你这样只能损坏自己的身体,不会有好结果。有问题想不通,身体好就可以慢慢谈。要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问题总会搞清楚的,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经过我如此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后,胡风才停止绝食。后来,1960年3月15日迁秦城后,办案人员再也没有来提审过胡风。上面传下来的是“等待处理”的话。同时上面也允许家属来探视,故胡风在秦城多次会见了夫人梅志。

三、胡风在狱中一直没有得到优厚生活待遇

胡风在功德林是关押在“特监”区,迁秦城后在 204监区。按监区规格他应与潘汉年、徐雪寒等人有同样生活待遇。可是别人睡的是沙发床,室内铺有地毯,每餐是二菜一汤,早有牛奶,饭后有水果,唯独胡风是睡木板床,伙食吃普通大灶(每周只有二天吃细粮和有点荤菜的标准),他的伙食还不及关押在 203监区的两个所谓“胡风分子”的谢韬、徐放。由于 203区一层关押的是战犯,战犯们有自己养鸡、种菜的副食补助,伙食自然比普通大灶好。谢、徐两人也就沾了光。我在“特监”区、 204监区工作多年,对唯独胡风一人是普通伙食标准一事,虽有疑问,但出于工作纪律是不能提问。况且对每个关押的高级干部吃什么标准的伙食,均由上级领导决定,监狱领导也无权过问。就胡风本人来说,他也未必知晓在 204监区的生活待遇比别人低得多。因为每个在押人员一日三餐均由监管人员单独按号送进监房,他们毫无共同就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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