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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广电的困境及思考

2010-11-16邓京红

声屏世界 2010年2期
关键词:政策法规广电体制

□ 邓京红

县级广电的困境及思考

□ 邓京红

随着互联网、数字多媒体等通讯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短信、IPTV、播客、博客、楼宇电视等新兴传播渠道、传播媒体层出不穷,广播影视事业受到巨大的冲击。然而,在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管理机制体制不顺畅、政策法规滞后、广电系统有系无统等状况,又使得地处我国四级广电最底层且恰恰是政策职能落实的最关键层面——县级广电,受到了更大的制约和影响。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县级广电基于“先天发育不良,后天营养不足”,更难于适应和坚持,落入工作运转困难重重、事业发展举步维艰的境地,实力和地位不断弱化,成为了县级广电一个严重的生存发展问题。

困境

首先,机制体制层面给县级广电带来的困境。在中国广电发展历程中,广电机制体制经过数次变革。随着形势的发展,在现有的机制体制下,尤其是“局台合一”的模式,使得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广电陷入重重困境。主要体现在:1.县级广电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严重制约了广电事业和产业的发展。2.行政体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3.广电系统上下不协调,县级广电各自为战。4.机构和人员以及设备更新维护未建立长效机制,无财政保障。

其次,政策法规层面给县级广电带来的困境。政策法规层面给县级广电带来的困惑主要体现在县级广电行业管理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空白、条规滞后,法规和政策相左,精神冲突或不科学、不合理,基层广电行业管理部门无所适从。

第三,严酷的形势给县级广电带来的困境。现有网络覆盖面有限,且零敲细打,没有实现“一网天下”,更没有实现“双向化”,这严重制约了县级广电的发展空间;业务上面临大台同行的挤压、观众分流严重、市场空间缩减、逐步边缘化的困境;新兴媒体层出不穷,大量青少年受众和高端客户被吸引,广告市场被瓜分。

思考

首先要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优化县级广电发展环境。随着机制体制环境的重大变化,使得现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日益凸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这些不适应性已经严重影响到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在继承和保留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合理、适应的部分的前提下,建立起现代新型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问题,已经成为完善广电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转换行政体制,实行“一条线”管理。通过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形成全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统一、左右贯通的完整系统,使广电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广电网络建设经营,卫星地面接收安装等经营项目的源头,都能由广电系统掌控,节约管理成本,控制广电资源流失。全面实行上下级广电推动式管理模式,达到产业一条线、事业一条线与行政一条线相辅相成,将有利于事业建设统筹、安全播出监管、新闻资源共享、行业管理有力、利益最大化等方面一条线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这是改革最终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广电局是对广播电视实行宣传导向管理、行业管理和事业发展规划管理的政府机构,因此,要建立一套完善并相对独立的监管系统,对广电企业、事业及媒体进行规范管理。各广电网络公司作为具有法人地位的广电主体、市场竞争主体,统一管理广电网络资产和人力资源,承担产业开发、产业经营、组织事业发展相关项目的实施等。广播电视台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要求独立管理。要把三者分离开来,一个用行政的手段管理,一个用市场化的手段运作,一个实行事业单位的模式。在此基础上,明确局对网络公司和广播电视台的关系定位和管理规范,最终实现合理的分离与良性的统一。

明确县级广电产业发展的改革方向。产业发展要进行大胆探索和积极创新,要充分区别广播影视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的性质,是公益性的要进行明确界定,是经营性的要进行产权规定。公益性事业要明确责任主体,更要确保有公共财政的保障。经营性产业要面向市场,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经营性产业体制机制改革。要把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目前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面向市场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与事业部分分别管理、分别运营。县级广电产业管理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产业实体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赋予完备的资产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和用人、分配自主权。

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县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能力。上级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规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5]14号文件)要求,广播电视台应当实行事业体制,由政府重点扶持。从事业和产业共同发展的目标要求看,应当使县级广电的发展制度化、法制化,要在人员编制、资金支持、技术设备上给予重点扶持,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其次,建立健全广电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政策法规空间。县级广播电视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但由于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在管理过程中出现“腿软”“腿短”。因此,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具体措施如下:一、出台行业法律,让执法工具更加有力。尽快出台符合基层实际的广播电视法律,让基层广电管理部门在管理中有坚强的法律后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名正言顺,并且有更好的执行力。二、完善条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要按照新形势下的要求及广电政策,尽快对滞后、不合理的条规进行调整,在确保政策法规协调统一的前提下,保证好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使基层广电行业管理彻底扭转管理难、执法难的现象。比如,责任主体要合理划分与明确,降低许可审批层级,减少管理环节。三、要跟进形势制订相关管理条例,规范新兴媒体管理。针对当前新兴媒体竞争形势以及套用、乱用电台电视台资源的现象,要及时跟进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对新兴媒体跟进管理,出台广电资源使用收费规定,维护正规秩序和政府媒体的尊严。比如,要确立户外公共新视听节目媒体的概念并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第三,科学统筹加强横向联合,整合资源提高竞争能力。一是推进无线数字等补充方式扩大覆盖,全面向“双向化”迈进,增强广电网络生命力和竞争力。有线覆盖有其局限性,卫星直播又传播不了地方台,在这种情况下,无线数字覆盖必将引领我国广播电视覆盖的潮流。因此,必须采取无线数字传输等补充方式,积极扩大农村偏远山区广播电视覆盖。而且这种方式必须全面实现“双向化”,同时,实现各种方式的同网互通,以增强广电网络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落实县级广电受益渠道,让县级广电生存基础多点保障。要实行各级广播电视在县域落地付费及上级台对县级广电扶助互动的做法。

三是加强行业之间联合与统筹,实现资源共享。要不断实现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大做强有线电视网络,拉长产业链。如今,通讯行业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杆线、管道等资源的分散与重复建设造成了网络成本高、效率低,不利于网络的开拓与发展,尤其是对于基础薄弱的县级广电部门而言,要独立投资建设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应该以“一盘棋”来考虑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共享,构建立体传播网络。

四是拓宽广电产品的有偿使用空间,实现增值。要让新兴媒体资源“为我所用”,应该对广电内容产品的价值进行市场评估,使新兴媒体无偿使用广电资源变为有偿使用。

兴国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本文责编:邵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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