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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文化在20世纪被解构的原因

2010-08-15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祠堂传统文化

杜 靖

(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 266071)

孝是中国文化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文化,目的在于处理以父子及以父子为中心而衍生出来的种种人伦关系。它在中国人长期的伦理实践中逐渐泛化,形成一组功能上相互整合的文化现象,我们把它称之为孝文化。一般说来,它包括孝道(伦理思想)、孝行(祭祀祖先、传宗接代、显亲扬名、侍奉父母等)及各种具体化的物质载体(如祠堂、神位)等。以往讨论20世纪孝道文化被破除的著述很多,但多从大传统叙事的角度来分析,较少关注大小传统之间的互动。本文从大小传统关联的视角考察后认为,现代化国家力量、知识精英和孝行实践者——民间社会自身三方合谋解构了传统孝文化。

一、国家现代化力量将孝列为文化改造的对象

梁漱溟先生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1]307他认为中国文化重视孝道的原因有三:一是中国文化是家族主义而非国家主义;二是中国文化与伦理文化处处是一种尚情无我的精神,这种精神自然必以孝悌为核心向外辐射;三是中国社会秩序靠礼俗而非西洋靠法律,厚风俗之本在于孝的提倡,一切道德均由孝引申发挥出来。谢幼伟认为,中国社会是彻始彻终、为孝这一概念所支配的社会。[2]509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孝浸入了中国社会的每一部门,渗透到中国人的一切生活中。中国社会的一切习惯,皆充分体现着孝的实践,孝影响了中国社会的一切。这实际上是说,孝道是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伦理精神基础,是“家天下”、“家长制”伦理政治的基础,是传统社会、政治稳定的伦理精神基础,一言以蔽之,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是中国封建王朝建立国家的思想基础。在这种社会里,以父子为轴心的人伦关系是一种等级、垂权关系。而20世纪的中国试图缔造的并业已缔造了的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建立在垂权关系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平权关系基础上,即民主平等关系基础上。自然,传统的孝文化被新型的国家预设为实现自己建构的障碍。

当然,传统孝文化的变迁非自20世纪始。应该说,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古老中国的现代化运动就开始了。这种变迁是遭遇西方文化的必然结果。初期是器物层面的改革,之后便是引进西方的制度与思想。太平天国运动作为信仰“上帝”的农民革命,把代表正统文化的宗族作为打击对象,提倡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晚清有人倡导“祖宗革命”,号召“平坟墓,火神碑”,废除修祠、立碑、祭祀、厚葬。

辛亥革命大大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就文化建构方面,它实现了制度层面的根本变革;在社会整合方面,它冲溃了几千年来束缚社会成员相互关系的纲常规范,引发了社会秩序、风俗习惯方面的大改观。这些都体现在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核心的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法律政策中。之后,有很多内容为国民党政府所承袭。杜赞奇在《文化、权利与国家》一书中曾描述了国家政权向乡土社会的延伸,对宗族权力结构及其变化产生影响。他认为,国家权力分三个阶段深入乡村,企图将乡村政权纳入自己的体系,构造出上下的隶属关系。1900年以后,随着国家的深入,捐税增加,村务扩大,宗族之间的争斗更为激烈。1929年,“国民政府力图改变这种以宗族划分为基础的乡村政治体制”,于是推行5家为邻、5邻为闾的“闾邻制”,导致了乡村社会权力格局的变化。在此之后,又推行乡镇制,使乡镇机构正规化。[3]20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苏省国民政府曾进行过土地改革,某种程度上也触动了传统的宗族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20世纪一股最强劲的现代化力量,更是视传统孝文化为改造的话语对象。废除宗族,废除家长制,提倡男女平等,提倡婚姻自由,反对迷信,批判愚忠愚孝的封建思想,构成了20世纪变迁传统孝文化的最为宏大的叙事。20年代末期,农民运动的目标直指族权,镇压族绅,占据祠堂,破除族规,打破了农村宗法族序。1927年,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消灭祖产公田,并将其分配给农民的纲领。之后,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土地革命,打击了宗法制度。毛泽东的早期文献《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说:“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1.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致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2.由宗祠、支祠以致家长的宗族系统(族权);3.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致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的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4]31我们看到,从这篇文章到《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到“文革”时期的“亲不亲,阶级分”理论,毛泽东有一条明确主线。他不是以血缘去理解人们的关系,而是力图破除这种东西,以阶级构成去重新描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新型人际关系建构。

祠堂作为民间社会敬宗收族的场所,是宗族思想的物质化,是孝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被改造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五四运动到20世纪60年代,第二阶段从“四清”至“文革”。前一阶段主要是转变祠堂的功能,如把祠堂作为军事指挥部或学校,尽管也有相当程度的破坏,但没有把祠堂砸掉。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中第三条说:“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后一阶段在“打倒牛鬼蛇神”的时代呼声中,中国乡村社会的宗祠被拆除。1950年1月13日政务院第15次政务会议通过、同日发布《政务院关于处理老解放区市郊农业土地问题的指示》(包括河北、山西、察哈尔、绥远、平原及山东6省),其中第六款规定:学田、族田及祠堂、寺庙、公共社团等所有之土地应一律收归国家所有,并适当分配。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这样规定: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共地。对依靠上述土地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另行考虑解决经费。1950年11月政务院第58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11月21日公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其中第四条也作了上述规定,征收祠堂。第二阶段,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决定发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场运动又称“四清”。在农村,一开始实行所谓“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分工”,这叫“小四清”,后来发展成“大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时间从 1963年2月到1964年,基本上确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1966年5月爆发“文化大革命”。红卫兵运动的主要内容是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1966年9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反“走资派”的文章,接下来,新华社、《红旗》杂志也开始加大宣传力度,破“四旧”声势遂迅速蔓延。红卫兵冲击寺院,破坏古籍,捣毁神像、文物,焚烧书画、戏装,绝大部分祠堂在“四清”中被推倒。当然,传统孝道作为旧思想又一次被列为“愚忠愚孝”而遭到激烈批判。

1950年代中期以后,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实行的婚姻自由、男女同工同酬制度,充分肯定了女性的劳动及社会价值。70年代后期国家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这从根本上解构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孝观念。

总之,在20世纪的政治舞台上,至少有以上三股政治话语力量,视传统孝文化为新型国家建构的敌人。

二、现代知识精英对孝所进行的文化解构

五四运动标榜新文化,提倡民主与科学,常常被人们视为国家文化现代化的发动机。人们总喜欢将20世纪产生的许多现象追溯到“五四”,认为是“五四”的产儿。“五四”的意义就在于它的文化启蒙。

“五四”先驱们反对愚忠愚孝,开始在思想层面破除传统的孝文化,当时主要阵地是《新青年》。如陈独秀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中说,要改变中国社会的“种种卑劣、不法、残酷衰微之象”,必须摧毁以孝为核心的传统家族制度,以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取代中国传统的“家族本位主义”。[5]胡适认为,父母生子未曾征得过子女的意见,也不是有意要给某个人一条生命,因此,父母对子女而言谈不上恩情,应该存有抱歉,而且应对子女以后在社会上的行为必须负一部分责任。“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对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6]20吴虞在《说孝》中的言论也比较激烈:“我的意思,以为父子母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却当有互相辅助的责任。同为人类,同做人事,没有什么恩,也没有什么德,要承认子女自有人格,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从前讲孝的说法,应该改正。”[7]371鲁迅也猛烈抨击传统孝道。他认为《二十四孝图》中“王祥卧冰”等故事,“无视子辈的基本的主体的意识和精神生命”,“郭巨埋儿”则是要在肉体上直接消灭子辈。[8]30此一时期,许多作家在小说中也做出了审视与批判。尽管,也有新儒家的人物,如梁漱溟、马一浮、冯友兰等积极弘扬发展孝道,但在现代化的洪流之中,这股声音不免显得太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知识精英为了配合国家的历次运动,清除封建思想,如批林批孔、搞社会主义教育,也发表了大量学术著作以非儒家之孝。

三、民间社会自身对传统孝行的背叛

这里的民间社会是相对于大传统而言的,并非单纯指乡土礼俗社会,也包括市民社会。通过对民间社会的田野观察,我们发现民间社会或曰小传统对孝文化的变迁性实践在现代化过程中体现为被动性适应。这是由现代化的预设造成的。从长远看,所有的被动性适应最终都要演变成主动性适应,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那些受传统约束力量较弱的行为,如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父子平等等,能较快地顺应时代的变迁潮流,当然,这些方面传统文化自身也有内在诉求;有些孝文化的内容,如移孝作忠,在现代化的强势话语下业已解体;而那些所谓根深蒂固者,如传宗接代的男系继嗣制度,由于文化习惯的作用,文化变迁的速率则小;有些孝文化曾一度在历史上消失了,如包含在宗族文化中的祠堂文化,但近年来又出现了反弹,许多地方大兴祠堂,祭祖拜祖之风再度炽盛,形成所谓“现代化悖论”问题。当然,祠堂文化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传统再植,细加考察便会发现在传统知识的再生产过程中,现代化是在场的。也就是说,是一种再生产和再解释。此外,有些优秀的传统孝文化,甚至孝文化的主流部分一定程度上也呈现出社会性记忆丧失,如养老问题。这种传统的断裂与缺席是值得深思的。

以养老问题为例,经验性研究表明,民间社会孝文化变迁的原因呈多元状态。

1.传统的生产方式变更了,人们为了生存往往远离父母到异地工作。198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变迁加剧了社会人员的流动,农民离乡又离土,城市居民经商、上大学、做工等,致使大多数人难以做到床前尽孝,这跟“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孝道思想相抵触。

2.传统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如大家庭已经解体,传统的以父子为轴心的家庭关系让位于以夫妻为轴心的新型家庭关系。造成目前民间社会所谓“不孝顺”的问题,与我们国家实行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和人们的经济收入有很大关系。

3.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以自己为本位的意识占据了多数人的心灵,自私自利,以致不顾父母。

4.根据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理论,人类文化由后喻文化(Postfigurative Culture)向前喻文化(Prefigurative Culture)过渡。后喻文化时期,属老年型政治社会,老年人有着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他们控制着社会的种种资源,青年人需要从老年人那里获得财产及向老年人学习,因而老人备受尊崇。前喻文化时期,年轻人主导社会潮流,老年人已落伍于时代的发展,他们反过来需要向年轻人学习,甚至老年人被人们、被现代化视为社会发展的负担,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这两种社会文化之间是互喻文化(Cofigurative Culture)时期,年轻一代的经验与他们的父母、祖辈和社团中其他年龄较大成员的经验有着极为显著的不同。第一代开拓者们期望他们的孩子应当遵循一种成年人生活方式,当人们发现抚养孩子的新方法对于形成这种生活方式是不够的或不恰当的之时,就出现了代际之间的冲突。①曾胡先生将这两个术语译为后象征文化、前象征文化和互象征文化。这三种文化或可指成人社会文化、青年社会文化和同代人社会文化。[9]

由此可以看出,民间社会在变迁孝文化的过程中或有意识或潜意识地跟上述两股力量合谋,上下互动——大传统改造并渗入小传统,小传统适应并吸纳大传统,从而完成行为层面和思想制度层面上的彻底性文化变革。

当然,从事孝文化改造的现代化力量还有其他,但就20世纪文化改造运动的实践而言,构成对传统孝文化变迁的主流话语则主要体现为以上三种:(1)现代化的国家权力力量;(2)现代化中大传统中的知识精英力量;(3)孝行实践者——民间社会自身的力量。中国社会在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正是这三股力量的合谋解构了传统的孝文化。

[1]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2] 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M]//罗义俊.理性与生命——当代新儒学文革.上海:上海书店,1994.

[3] 杜赞奇,王福明.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4]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M]//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J].新青年,1916,2(4).

[6] 胡适.关于“我的儿子”的通信[M]//父父子子.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7] 吴虞.说孝[M]//中国现代思想史料简编:卷一.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

[8] 鲁迅.二十四孝图,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M]//父父子子.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9] Margaret Mead.Culture and Commitment:A Study of the Generation Gap[M].New York:Natural History Press/Doubleday&Company,Inc.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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