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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重德先生“信、达、切”标准看美国俚语汉译*

2010-08-15郭旭明

外语与翻译 2010年4期
关键词:俚语语言特点译文

郭旭明

(湖南科技学院外语系,湖南永州425100)

从刘重德先生“信、达、切”标准看美国俚语汉译*

郭旭明

(湖南科技学院外语系,湖南永州425100)

俚语是一种非正式文体,但在美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广泛。研究美国俚语汉译有助于中国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文化。本文在分析美国俚语语言特点和语用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刘重德先生的翻译标准“信、达、切”来探讨美国俚语的汉译实践。

美国俚语;翻译标准;信、达、切

英语俚语是一种不规范的语言变体,原指某些特殊阶层、行业或囚犯、黑帮使用的行话和黑话。后来,英语语言不断发展,英语俚语的含义和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美国俚语更是融入了美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人们不管是在街头巷尾,还是报纸杂志、学术期刊、文学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当中都能看到或听到大量俚语。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翻译是跨文化交际的桥梁,美国俚语汉译能帮助中国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文化。但是,翻译不是简单的语际转换,我们在翻译美国俚语时既要考虑其语言特点和语用功能,还必须运用科学的翻译标准或原则来指导其翻译实践。

一、美国俚语的语言特点和语用功能

(一)美国俚语的语言特点

美国俚语的第一大特点就是简洁随意。正因为较之庄重严肃甚至有点呆板沉闷的标准语,美国俚语显得更加简洁,更富于个性和表现力,美国人在日常交往中更多地使用俚语而非标准语。例如,“hop”(俚语)和“lance”(标准语)都有“跳舞”之意,但在美国人的日常交流中,我们听到更多的是“hop”而非“lance”,因为相比之下,“hop”更加随意,更加充满活力,能使人联想到“grass hopper”(蚱蜢)在草地上蹦蹦跳跳时的生动形态,给人一种快乐活泼的感觉;而“lance”则较为正式,会使人联想到那华丽的舞会、优美的舞姿和考究的服饰等,给人一种过于庄重严肃的感觉。

美国俚语的第二大特点就是新颖别致。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人们需要新造一些俚语来表达这些新鲜概念,如:“fallout”(放射性尘埃)、“hack”(黑客)、“warez”(盗版软件),“e-commerce”(电子商务),“Karaoke”(卡拉OK);另一方面,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一些常用词被赋予新的含义,或一些常用词的某一词义有了引申或转移,从而旧词新义,如:“jazz”一词,原来仅指产生于新奥尔良的一种音乐,即“爵士乐”,后来,随着“爵士乐”的流行,人们对这种音乐风格有了更多了解,“jazz”一词也随之产生了许多相关词义,如“活泼、喧闹”(She’s just full of jazz.她浑身是劲儿。),“Groove”原指“唱片的纹路”,后来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俚语“in the groove”,表示“正流行”或“正处于最佳状态”,如“The band is really in the groove tonight.”(乐队今晚演奏得精彩极了。)(吴丽兴,2002:96)。

美国俚语的另一特点就是幽默风趣。美国人生性幽默,喜欢采用比喻等修辞手段创造俚语,例如,“chicken heart”本指“少女的心”,喻指“胆小鬼”;“couch potato”本指“长在沙发上的土豆”,喻指“整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人”;“upper storey”本指“更上面那层”,喻指“头脑”;“beanpole”本指“豆架”,喻指“又瘦又高的人”;“fox”本指“狐狸”,喻指“迷人的时髦女郎”;“fat cat”本指“肥猫”,喻指“有钱有势的人”。这样形象生动且幽默风趣的俚语,在美国俚语中俯拾皆是。

(二)美国俚语的语用功能

美国俚语因其简捷随意、新颖别致与幽默风趣受到美国人的青睐。但来自不同社会群体或集团的成员使用不同的俚语来表明身份,并加强其与所属群体其他成员之间的联系。例如,学生们可能会说“brutal”(很棒的)、“flunk sb.”(某人不及格)、“fender-bender”(一件小事)、“apple polish”(拍马屁)之类的俚语;爵士乐团成员喜欢用“Gabriel”(喇叭手)之类爵士乐专用俚语;罪犯们偏好使用“rap sheet”(犯罪记录)、“fool around”(不务正业)、“screw around”(鬼混)、“cumshaw”(小偷小摸)、“half-inch”(盗窃)、“tea-leaf”(窃贼)等含义隐晦的俚语与同伴交流;吸毒者与毒贩们则会用“Mary and Jane”(大麻)、“Miss Morph”/“morphine”(吗啡)、“narcotics”(毒品)、“Junkie”(吸毒者)、“mule”(贩毒者)等俚语来谈生意。

美国俚语还反映美国人对社会现实或他人的态度与情感。例如,“boys in the back room”(政客),“the badger game”(为政治目的服务的各种欺诈和恐吓行为),“the big lie”(对政治经济有影响的某一重要问题的有意歪曲)等俚语则表达了美国普通老百姓对政府、对政客们的不满之情;“You are so cool.”(你太棒了),“His jokes killed me.”(他说的笑话把我笑死了)表达了说话人的喜爱和赞美之情;而“Don’t talk shit.”(别胡说八道!),“Damn the rain!”(该死的雨!)则表示说话人的愤怒或厌烦之情。

正因为美国俚语有着鲜明的语言特色和丰富的语用功能,所以我们在翻译时要对原语进行认真分析,并选用恰当的翻译标准或原则来指导其翻译实践,从而使目的语充分再现原语风格和内涵。

二、美国俚语汉译:信、达、切

中西方翻译实践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曾有许多学者就翻译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我国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严复的“信、达、雅”。严先生的翻译标准对翻译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后来,刘重德先生在严先生的翻译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信、达、切”标准。

所谓“信”,即“信于内容”;“达”,即“达如其分”;“切”,即“切合风格”。“信”要求译者“深刻领会语言的实际情景”,“活现说话者的神情和口气”,并注意“考虑读者对象”。“达”要求译者在保证译文通顺的基础上力求表达的深浅也与原文一致。“切”则要求译者翻译时以原文风格为准绳,实事求是,酌情处理,恰如其分,切合原文风格,该“雅”当“雅”,该“俗”则“俗”。

笔者认为,刘重德先生的“信、达、切”标准较之严复先生的“信、达、雅”标准更科学,能更好地指导美国俚语的翻译实践。因为美国俚语本一非规范文体,其中有些还非常不雅,甚至粗俗,翻译时当然要“信”,要“达”,但不能求“雅”,翻译美国俚语时应当求“切”,对于那些“不雅之词”要以通俗易懂甚至同样不雅的译文来处理,使其切合原语风韵和寓意,尽可能保持原语丰姿。

(一)信于内容

按照“信、达、切”的翻译标准,“信”是第一位的。刘重德先生一再强调,翻译时要从原作的字里行间去理解原作暗含或引申的内容。这就要求译者不能只满足于对原文的字面理解,要根据上下文,准确把握原文的真正内涵,更不能任意发挥,主观增删原文内容。

美国人喜欢把一些常用词搭配起来构成新的俚语,实际含义与其表面指称含义大相径庭。翻译这类貌合神离的俚语时千万不要望文生义,而要结合上下文语境来理解、翻译。如:

(1)“Don’t have a cow!I’ll pay for the damages.”误译:不要母牛!我会赔偿其损失的。

正译:别大惊小怪!我会赔偿其损失的。

(2)“The comedian got the bird,because of his bad performance.”

误译:那喜剧演员因表演拙劣得了一只鸟。

正译:那喜剧演员因表演拙劣让人喝了倒彩。

(3)Tom:Lucy,how do you like the movie Hero?

Lucy:Wow,the movie is really bad!Iwant to watch it again.

在上面的对话中,Lucy到底是觉得电影好还是不好呢?如果不好为什么还想看?其实“bad”在这里是个俚语,并不是“糟透了”的意思,而是表示“太棒了”。因为“Wow”有惊奇或钦佩之意,综观全句,我们可以看出她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因此,根据上下文,“bad”在这里要译为“好极了”。

(二)达如其分

翻译美国俚语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中国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俚语及其相关文化信息。译文如果结里结巴,使人看了不知所云,那就失去了翻译的意义。因此,翻译美国俚语时,在保证“信于内容”的前提下还要注意“达如其分”。“达如其分”不仅要求译文文字通顺,还要求译文表达的深浅也应力求与原文接近或类似。比如:

A:“I really want to watch tonight’s movie,but I want go to Dr.Brown’s lecture too.”

B:“You can’t have your cake and eat it too.”

上面第二个句子如果译作“你不能又吃蛋糕又拥有蛋糕”,读起来就有点拗口,如果改译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则读起来琅琅上口,且达如其分。

又如喜剧《老友记》中有这么一个场景:六个朋友去庆祝Chandler和Monica订婚,Monica看到昔日男友Rachel跟Ross正在一起亲吻,心里很不是滋味,便说:

Monica:You are not gonna steel my thunder tonight!

Rachel:I’m not stealing anything,Mon,tonight is your night.

译文:

Monica:今晚你不会抢我风头吧。

Rachel:不会的,你放心吧,今晚的主角是你。(于涵,2003:14-87)

按照字典解释,“thunder”指“雷声”或“雷鸣般的掌声”,如果把“steel my thunder”译为“偷我的掌声”,不太通顺。联系上下文,Monica看到旧日男友又有新欢,心中难免产生醋意,觉得旧日男友和女友的出现会吸引客人眼球,因而影响宴会气氛,所以“抢风头”用在这里可以形象地表达女主人公的心理特点,既通顺,又恰当。

(三)切合风格

译者在翻译美国俚语时要综合考虑美国俚语的语言特点和语用功能,并结合上下文语境,实事求是,酌情处理,从而使译文恰如其分,切合原文风格。

比如,若把“That chick ismy sister.”译作“那个女孩子是我的妹妹”,意思是对了,但不符合说话者的口吻,因为选词太正式,表达太规范。原文中说话者故意选用俚语词“chick”而非正式词“girl”就是想表达他与妹妹之间的那份随意与亲昵之情。此处若换用口语体,译作“那妞是我老妹”则正好切合原文内涵与风格。

又如:

And now 2000 women want his number.The guy could be a crack head,a transvestite,a flasher,a junkie,a chain-saw murder or someone really sick.

译文一:现在有2000位女士想要他的电话号码。那个人可能是瘾君子,易装癖者,暴露狂,吸毒者,电锯杀人犯,或者真的就是有病。

译文二:现在有两千多号女的想和他搭讪。可那家伙没准儿是个烟鬼,娘娘腔,暴露狂,毒贩子,杀人狂,要不就真有病。

原句中有很多俚语。译文一严格按照字典解释来译,没有明显错误,但与原文风格明显不符,因为译文较之原文太僵化、太正式。而译文二,采用口语体,用词比较随便,富于生活气息,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说话者那种幽默与调侃的语气。

三、结语

综上所述,鉴于美国俚语的语言特点和语用功能,译者不仅要保证译文“信于内容”,“达如其分”,还要“切合风格”,只有这样,才能把美国俚语的真正内涵最大限度地传输到汉语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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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琦.IT时代新新美语[M].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02.

2010-10-11

郭旭明(1973-),女,湖南益阳人,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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