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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和工作机制创新是基层院建设的抓手

2010-08-15王劲晓

中国检察官 2010年5期
关键词:检察室办案规范化

文◎王劲晓

规范化管理和工作机制创新是基层院建设的抓手

文◎王劲晓*

一、基层院现状及面临的困难

(一)队伍建设方面。以林州市检察院队伍现状为例,一是机构设置不到位、规格低。如法院早已设立了少年刑事法庭,而我们与之对应的未成年人案件公诉科的设置迟迟得不到落实。除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为副科规格外,其他科室均为股级,乡镇检察室仅为副股级。二是编制严重空缺。目前我院现有编制总数为106人,实有干警91人,政法专项编制缺15人,占14%。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空缺17人。三是人员招录周期长。从2008年招录情况看,自4月份开始报名,到2009年4月份手续才全部办完,用时将近一年。四是人才流失严重。2004年以来,我院先后有6名同志通过考试调出,其中5名具有检察官资格。五是检察官出现断层。我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有40人,除班子成员6人和综合部门2人外,在办案部门的只有32人,仅占全院总人数的36%。30岁以下的检察官只有5人,仅占检察官总数的13%,检察队伍出现了明显的年龄断层。六是专业基础知识欠佳。呈现“三多三少”现象。在职学习获得本科学历的多,第一学历本科的人员少;中等层次的人员多,专家型人才少;单一型人员多,复合型人才少。

(二)业务工作方面。一是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由于受陈旧执法思想和传统思维模式的惯性影响,当前我们基层院干警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重惩治犯罪、轻人权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预防,重公正、轻效率,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这些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影响了检察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是办案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粗放色彩,在既有法律条款向基层检察实务的转化过程中缺乏类似于操作规程的工作细则。总体表现为原则性较强,而实施细则和办案流程太粗。我们基层检察人员在履行具体检察职能时,普遍感觉监督职权的行使没有保障或难于监督,有时甚至淡薄执法的法律程序意识,而受制于与检察执法不相适宜的行政管理模式,从而影响到整个检察事业的良性发展。三是干警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案卷装订、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和个别案件审查时效出现超期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检务保障方面。一是经费保障水平还不高。虽然近年来在高检、省院的重视下,县级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基本得到了落实,绝大多数基层院的办公办案经费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应急保障经费还明显不足。二是检察信息化水平还不高。在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活动,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装备落后。先进的侦查、通讯装备和检验鉴定装备在我们基层院基本上还处于空白。

二、当前基层院应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乡镇检察室建设

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联系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坚实平台。乡镇检察室贴近农民群众、贴近农村基层。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对于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中央和省委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有着积极保障作用。从我们林州院派驻乡镇的6个检察室工作开展情况看,一方面在推动农村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先后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9件,查处了两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追回“涉农”专项资金16万余元。检察室的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我们向乡镇派驻检察室,干警边工作、边提高,在实践中增长了才干,得到了锤炼,提高了素质。我院在乡镇检察室工作过的16名干警,先后有1人被任命为副检察长,2人被任命为党组成员,6人被任命为科长,成为我院检察队伍的骨干力量。今年8月份,我院派驻横水镇检察室被河南省院确定为乡镇检察室规范化试点单位,目前建设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基本办案条件。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省市院的要求,配齐人员、装备,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二)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

1.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入手,规范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三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政委、高检、省市院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设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检察队伍。四是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以细化办案流程为切入点,规范业务工作。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构筑执法保障机制。重点从规范业务制度、规范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监督制约机制。二是以流程管理为载体,完善执法规范化机制。健全完善举报线索管理规程,侦查监督、公诉、自侦等办案流程,监所工作细则等业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三是以内部监督为重点,构建办案督察机制。加强业务部门办案环节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控申部门统一接受案件举报,实行案件线索移送程序。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业务部门的监督,刑检部门对自侦部门的监督,监所检察部门对自侦、刑检部门法定办案期限的监督。四是以内外结合为手段,构建监督防范机制。强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日常工作正规化管理,始终把握好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这个前提。

3.以加强管理为切入点,规范检务保障工作。一是合理使用经费,发挥检务保障潜能。强化管理措施,厉行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科学调配,合理使用,“好钢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检务保障功效。对固定资产实行帐、卡、物三对照管理,定期清查,盘活固定资产,发挥最大效能。

(三)突出抓好工作机制创新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创新工作点评机制、创新目标考核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强化“逢先必争、逢旗必夺”意识,增强了干警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检务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可以说,通过工作机制创新,我院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意识和创新理念,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不断探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进一步探索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侦查一体化、纠防超期羁押、未成年捕诉、处理涉检信访等工作机制,在创新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增强活力,在创新中谋求发展。

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不会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坚持与时俱进,紧紧抓住基层院规范化建设中实际存在的与新时期现阶段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5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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