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发展、境外借鉴与相关建议
2025-08-21赵名惠黄颖
清华金融评论 2025年6期

近年来,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发展迅速,并因其保障资产安全、提供专业服务等功能,成为商业银行服务金融强国建设的有力抓手。但同时,我国托管业务起步较晚,在规制建设、风险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本文从监管实践出发,按照问题导向,介绍中国香港、美国托管业务情况、监管规则,提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发展的总体情况
从国际市场着,托管业务已有近200年的发展历史,源于金融产品投资治理需要,与投资管理相伴而生。托管业务起源于英国,成熟于美国,在共同基金托管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全球托管业内权威媒体“全球托管人”(GlobalCustodian)将托管业务定义为:为客户处理证券交易、安全保管金融资产及为相关投资组合提供服务。
从国内市场看,1997年,国务院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引人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1998年,我国首批封闭式基金一一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的成功发行,标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正式起步。2013年,证监会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为托管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促进了资管行业的合规经营。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为托管机制全面嵌人各类资管产品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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