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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形成与理论创新

2024-06-11何一民何永之丁小珊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中国式体系建设

何一民 何永之 丁小珊

(1 四川大学 城市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5;2 西南民族大学 建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3 四川信息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

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进入城市时代,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都市圈和城市群成为城市化的主要形式。加快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促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学术界对中国式城市治理的研究较为薄弱,相关研究文章寥寥无几。根据CNKI(中国知网)的关键词搜索,目前可见的文章仅4 篇,均为较宏观的论述,如《当代中国城市治理体系的重塑与完善》《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城市治理体系:理论阐释与行动分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得到充分重视。截至2023 年11 月20 日,CNKI(中国知网)所收录的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的论文有81 篇,其中关于城市治理具体实践的文章较多,而关于整体研究和宏观研究的文章较少,有不少研究主题还处于起步阶段,从历史视阈的研究也较为薄弱。因此,本文主要从历史的视阈对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形成发展和理论创新进行探析。

一、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历史逻辑

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与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同步,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城市管理体系的早期探索、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城市管理体系的转变以及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形成,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发生系统性、全局性转变,其历史逻辑十分清晰。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城市管理体系的早期探索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对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形势进行了科学的判断和分析,作出了全党工作重心进行战略转移的重大决定。“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2]“党要立即开始着手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并将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作为中心任务,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必须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3]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各级城市也相继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率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对经受了长期战争破坏满目疮痍的城市进行重建,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各级城市得到有效治理,经济恢复、社会安定。从“一五”计划开始,城市管理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中心任务展开,以工业化引导城市建设,以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发展。20 世纪50 年代中期,我国城市管理的具体举措主要是在城市实行单位制管理,在城市各种政府机构组织、国有管理及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通过单位吸纳、组织和管理城市居民,将城市居民由个体人变为单位人。单位制社会是这一时期最具特色的组织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城市逐步形成了工业化、组织化、条块化的管理模式[4]。

1962—1963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城市工作会议,深刻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十余年间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的成就、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会议高度肯定了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领导的重要性,认为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特质和独特优势,推动城市治理不断完善”[5]。会议指出,中国初步形成了组织化、条块化的城市管理体系,城市治理要服务于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5]。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委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极大提升,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高度集中的城市管控模式,使城市人民政府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功能简单的“小政府”转变为全能型的“大政府”。全能型城市管理模式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能够集中资源进行城市建设、发展城市经济,不仅可以直接处理城市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有利于城市治安管理和社会稳定。然而,全能型城市管理模式也存在多种不足,如管理主体单一、管理方法和手段较为简单,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市的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城市管理体系的转变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化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城乡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由此推动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城市人口规模和空间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第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进入快车道。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城市管理方式和户籍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1978 年3 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同年4 月,党中央批转了这次会议制定的《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了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城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了城市整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6]1979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家城市建设总局,指导和组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省、市都相应建立城市建设部门,为城市规划改革、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的成立,对“文革”结束后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恢复和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成为新中国城市建设史上转折的一个新起点,并开启了中国城市管理模式的转型。

20 世纪80 年代,为了激发城市活力、推动城市经济的全面改革,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级城市党委和政府开始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城市“管控”向多元主体的城市“管理”转变。邓小平在谈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时强调,城市的改革要将权力下放给基层,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城市管理的民主化进程[7]。1989 年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城市居委会新的权限和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城市基层治理落到实处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激活了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8]这一时期,城市管理主体开始发生变化,由政府一元化管控模式向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转变,虽然城市管理主体和主导力量仍然是政府,但是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企业、城市居民等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城市政府在管理城市时存在的不足,也减轻了城市政府的管理负担,有助于提升城市政府的行政效率。

这一时期,城市管理亦开始向法治化转型,在一定程度上补齐城市管理的法治短板,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1984 年1 月,为了更好地开展城市工作,国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指导城市规划工作的行动指南——《城市规划条例》。1989 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首部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颁布标志着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始走上法治轨道。此后数年间,我国相继出台了涉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绿化管理、道路管理及房屋拆迁管理等多项法律法规条例。这些法律法规条例的颁布不仅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有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而且为应对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发展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三)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形成

随着中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病”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如人口膨胀、就业困难、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发突出,严重制约着人民群众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实现,同时也推动了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理论探索。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式“城市管理”逐步向中国式“城市治理”转型。“城市治理”强调的是经过科学的顶层设计,“通过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安排等手段,对城市的各方面事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使城市各项事务井然有序而平安和谐”[9]11。“城市治理”与“城市管理”相比,更加强调政府、市民与社会组织的共建共治共享[9]12。

2012 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由此推动对城市治理展开理论探索和实践[1]。2014 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理念来推动城市的发展质量,提升城市治理水平。[10]2015 年12 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1]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11]。2015 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

2017 年,党的十九大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治理高度重视,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2]39,“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2]39。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基层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2]40,从而探索出一条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2022 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党中央将现代城市治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3]。由此,形成了各界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并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良性格局。

二、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理论创新

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有其理论逻辑支撑。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的本质属性及其演进规律作出了深入解析,并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国家和国家相对自主性等观点。恩格斯认为城市化可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服务人类整体利益的城市化即正义的城市化,代表了未来城市建设的趋势;另一种是服务少数人利益的城市化即异化的城市化”[1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相结合,十分强调建设以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治理体系,从而确立了“人民性是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国家发挥相对自主性的价值遵循”,“实现国家与社会的真正统一是发挥国家相对自主性的应有之义”[1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并对国家治理方向、路径和目标给予新的指引,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理论创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人民城市理念和“全周期管理”理念等创新理论,从而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遵循。

(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中国共产党从创立之初就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城市规划建设高度重视,并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加强对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城市管理,进行了若干城市政治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的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党中央要求全党同志要努力认识城市,学习相关知识,管理好、建设好城市。与此同时,在城市中建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管理体系,加强了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的城市理论运用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之中,建立了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刚刚站起来的中国突破了外部封锁,自力更生地推动了工业、农业和科技的现代化,改变了旧中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工业化为引领,加快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了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城市治理体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建设实践、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新的理论逻辑,即“五大建设”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经济建设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基础,政治建设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前提,文化建设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动力,社会建设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关键,生态文明建设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重点。[16]

(二)人民城市理念

2015 年12 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11]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将“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概括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17]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根本立场,因此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城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城市的基本理念,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18]因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满足多样化需求,成为城市治理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未来理想社会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志。以人为本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重人伦、重道德,认为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由此形成了以家庭、家族为本位,以儒家伦理观念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人本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治理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强调人在城市化发展中的主体性和核心作用,高度重视人的发展。主张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建设人民的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

新时代,人民城市理念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各级干部要增强服务意识,让多层次、多群体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治理之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值得注意的是,强调加强人民群众在城市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并不是要放弃党的领导,而是要进一步确立党委和政府在城市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凝聚城市治理的最大合力,也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才能实现城市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化。因此,新时代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就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提高执政水平和能力现代化,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

(三)“全周期管理”理念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19]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具有多重意义。一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的必要性。经过长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然存在若干不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城市治理体系。二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必须充分认识到“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创造物,是以人为主体包括社会结构、政治、组织、居民、建筑、道路、空间、企业等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综合体,因而城市具有与生物相似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等特征,也有兴起、发展甚至消亡的发展过程。因此,城市作为具有生命现象的有机体,具有发展周期和发展规律。三是要在充分认识城市是生命体与有机体的基础上,对城市怀有敬畏之心和爱护之心。换言之,要深刻理解城市发展的周期性和规律性,遵循城市发展周期和各项发展规律,并根据城市发展周期和相关规律来治理城市。四是在认识城市发展周期和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全周期管理”。“全周期管理”是现代管理学近年来形成的一种新的理念和新模式,要求管理者对管理对象要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运用到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其理论逻辑就是要将城市作为有机的生命体,按照其周期性、规律性实行“全周期管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进行城市治理体系建设要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不能只考虑当前存在的问题,而是要把城市治理视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对城市的各大系统要素、城市的结构功能、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城市发展的各个层面进行全过程统筹,“敬畏城市、善待城市”,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来治理城市,才能科学地治理城市,使城市能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全周期管理”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理论创新,是对西方传统的“以物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理论的超越。

三、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化发展较为缓慢,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病”并不突出。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市化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各种社会问题逐渐突显。这给城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挑战,也为城市从管理向治理转型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时代,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从顶层设计到贯穿基层社会的城市治理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底按常住人口计算中国城镇化率为65.22%。为了科学地治理城市、建设城市,党中央对中国城市治理体系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20]。2022 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13]这是新时代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所作出的科学战略部署。同时,党中央也基于中国国情强调完善城市治理体系要加强基层社区治理。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能否实现高效治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治理的效能。因此,要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城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城市治理不仅要进行顶层设计,而且要进行精细化治理。近年来,我国众多城市致力于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实践探索,积累了许多有效的城市精细化治理经验。例如,北京、上海等通过对城市交通、生态、绿化等制定了较为细致的治理标准,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和科学化,进而实现制度化和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21]精细化的城市治理不是治理主体依照主观经验的随意决策,而是建立在科学的精准治理的措施之上,并以制度化和法治化为保障。

(二)系统性与协调性相结合的城市治理体系

“城市是各种要素聚集的有机整体,各要素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关系,同时城市也是各种功能汇集的平台,是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内在联系的共同体。”[22]因此,城市治理必须具有系统思维。2015 年12 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好六个统筹:一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二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三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四要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五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六要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11]。

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不仅具有系统性,而且具有协同性。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强调将协商民主运用到城市治理之中,一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之中[11],另一方面要在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构建社会各群体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推动各种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主动平等协作,在政府的引导下制定城市治理的共同规则和共同目标,从而逐步实现城市基层自治。此外,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协同性还表现为法治化。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城市治理有法可依。二是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以法治城”理念贯穿城市治理各领域全过程。三是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要提高城市居民的人文素质和文明程度,形成普遍遵纪守法的意识。四是建立科学的协作制度,以此作为连接沟通政府与民众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纽带,充分发挥群众性社会组织的多元主体作用。特别是面对突发应急事件时,政府、民众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十分重要。

(三)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城市治理体系

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的构建正值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时代,从而推动了中国式城市治理从传统的城市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型,建设智慧城市成为新的发展趋势。智慧城市是在数字城市、感知城市、无线城市、智能城市等基础上形成的新型城市,是“指以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为依托,使城市运行更安全高效、市民生活更便捷舒适”[23]。2013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两批确定了193 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同年10 月,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成立,推动制定了智慧城市产品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及评价体系。“2014 年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23]2016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2023 年1 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形成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2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超大城市率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2022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北京市等24 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 年。新型智慧城市将通过“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等“五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不仅为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空前的便利,而且以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现代化赋能,充分发挥了大数据的资源优势,提高了城市治理效能。通过“云端”数据库授权、数据交换应用等方式,建立起一个开放的智慧城市体系架构、一张全方位的天地一体栅格网、一个支撑智慧城市运行的通用功能平台、一个开放共享的大数据体系、一个高效精准安全可靠的运行中心、一套统一的标准系统,为城市的科学治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大数据,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长期制约城市治理的信息分散、不对称、流转烦琐等瓶颈问题[25]。

结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城市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创新与实践。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既是一个理论范畴,又是一个实践课题。近年来,党中央在城市治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对中国式城市治理体系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释,从而为解决复杂的城市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从实践层面看,当下我国各级城市都要围绕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行创新性实践。这些理论探索和创新性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式城市治理的特色,不仅对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世界其他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国家及地区,以及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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