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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

2024-06-08李晓

安徽农业科学 2024年10期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城乡融合产业结构升级

摘要 城乡融合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意。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资源要素新聚变推动城乡融合。基于2011—2020年省际面板数据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有效促进城乡融合,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间接促进城乡融合;数字普惠金融和城乡融合在空间上表现出较强的空间关联性,但尚未产生空间溢出效应。研究结果为引导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区间联系,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城乡深度融合提供证据经验和政策启示。

关键词 数字普惠金融;城乡融合;产业结构升级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0-0206-10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0.046

The Impact and Transmission Mechanism of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on Urban 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LI Xiao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Hubei 434023)

Abstract Urban-rural integration is the only way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due meaning of new urbanization.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enables new fusion of industrial elements to promot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Based on the inter provincial panel data from 2011 to 2020, this paper tests the impact of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on urban-rural integration and its transmission mechanism. The study found that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urban-rural integration.Further research found that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promotes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indirectly promotes urban-rural integration;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and urban-rural integration show strong spatial relevance in space, but have not produced spatial spillover effect. The research of this paper provides evidence, experience and policy enlightenment for guiding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inclusive finance, optimizing industrial structure, strengthening interval links, breaking administrative barriers and realizing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Key words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Urban rural integration;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作者簡介 李晓(1992—),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收稿日期 2023-07-07

城乡融合是共享发展新理念的体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也是乡村振兴、城乡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和城市的发展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由于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的城市偏向问题,中国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持,通过金融工具、金融产品以及相关金融政策的创新,破除城乡经济壁垒,满足乡村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城乡高度融合。传统金融部门存在产品、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农村区域金融排斥等问题,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作用受限。因此,在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城乡融合发展具体工作的部署中,提出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数字普惠金融是依托于数字技术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基于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金融等数字金融平台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数字普惠金融可以便捷地为金融供求方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支付、借贷、保险、风险评估等金融服务,使得金融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得到大幅度提升。近几年,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北京大学金融研究院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报告》计算,2011年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为40.00,2020年增长至341.22。在此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能否凭借其优势对城乡融合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因此,笔者对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估,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为核心解释变量,探讨其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效应,并以产业结构升级作为中介检验其作用机制。

1 文献综述

1.1 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研究

关于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学者们进行大量的研究,其中传统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主要存在促进论和抑制论2种结论。促进论认为金融通过资本供给[1-2]、技术创新[3-4]、技术进步[5-6]等途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金融发展导致生产要素相对成本发生变化,使得微观主体重新权衡产业投向最终影响产出效率和整体产业结构,即金融结构优化助推产业结构高级化与合理化[7]。自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以Arcand[8]为代表的部分国外学者提出了金融过度饱和观点,以此为基础,国内学者将金融过度发展阻碍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观点作为金融领域新的突破口进行研究。由于金融机构的“使命漂移”效应的存在,导致金融资源的使用预期与现实相背,这在一定程度会对产业升级造成负面影响[9],即抑制论认为金融不利于生产结构升级。金融资源的供需矛盾和结构性错配问题导致金融难以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均不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10]。过低的金融发展水平造成金融效率低下进而对产业结构具有抑制作用[11]。金融资源错配导致资金倾斜于高污染企业,挤占知识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金融资源,延缓产业结构转换步伐[12]。

随着新一轮数字科技革命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随之兴起。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与“普惠”的双重特征使其以低成本的方式全方位对接各个阶层与群体,有效化解传统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促进资源要素充分自由流动,从而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学者更多地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部分学者认为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人力资本、科技创新和创业3种效应间接推动产业升级,且对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其效果更显著[13]。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产业升级具有促进作用且存在空间溢出效应[14]。另外还有部分学者基于非线性视角,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存在发展瓶颈,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门槛效应[9],产业升级的门槛效应从东到西逐步增强[15],且县域禀赋[16]、科技创新[17-18]与信贷政策[19]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2 城乡融合的影响因素研究

城乡关系历来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其中较多研究人力资本、城乡发展成本、财政、科技创新、城市更新以及城镇化等城乡融合的影响因素。农村人力资本深化使得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缩小态势加快城乡融合[20]。推动城乡关系发展的市场成本、拥挤成本和规模经济成本等五大因素的交互影响会促进城乡关系从分割、协调、融合逐步发展过渡[21]。在财政分权格局下,地方政府面临政治晋升和经济发展双重激励下,往往将财政支出向城市偏倚[22],财政支出偏向行为造成乡村资源匮乏而城市资源充足二元现象,制约乡村发展和城乡融合进程[23],但有学者认为财政分权提高城镇化水平进而带动城乡融合[24]。科技创新的城乡产业效应、城乡社会效应和城乡环境效应三者联动则是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的推动力[25]。资源有效配置和产业融合是实现城乡融合的两大利器,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器”,促进资源在不同区域内共享和流动,稳定区域经济体系为城乡融合创造有利条件[26]。基于人居福利效应和资源要素空间流动等效应,城市更新和社会化金融破除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障碍、促进产业重构,推动城乡融合[27-28]。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转移与农户增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29]。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数字经济对城乡关系的影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劳动力市场跨越刘易斯拐点,这一转折带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变化与新技术的变革,为加速农村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供可能[30]。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化赋能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制约,为城乡融合提供了新机遇[31]。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崛起,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升城乡信息流通效率、形成“农产品进程”和“工业品下乡”双轮驱动的流通体系[32],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为促进城乡融合奠定基础[33]。

现有研究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升级的影响以及城乡融合影响因素,为该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但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在以下方面尚存进一步研究的空间:一是鲜有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城乡融合的主要障碍是城乡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乡差距逐渐扩大,而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技术以其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优点使农村居民获取资金和金融服务,实现资源要素的跨空间流動,能够有效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目前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影响的问题尚缺乏分析和验证;同时由于城乡融合本质上具有空间融合特征[34],且数字普惠金融表现出较强的空间集聚性[35],那么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是否存在空间效应,对此研究还比较缺乏。二是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影响机制的研究较少。现有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且产业结构升级打破资源要素难以在城乡间自由流动的局面,可有效促进城乡融合。理论上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城乡融合,那么实际中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的机制如何,现有文献尚缺乏讨论。

该研究利用我国31个省份2011—2020年面板数据,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首先,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验证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并基于空间视角检验两者的关系,有利于深化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融合关系的认识;其次,分析了缓解数字普惠金融“马太效应”的渠道,即优化产业结构有助于城乡居民享受数字红利,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融合。

2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现状

2.1 城乡融合的评价体系

乡村和城市是城乡地域体系中矛盾的统一体和不可分割的融合体,城乡融合是“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化的体制转变,强调城乡社会、经济、生活等诸多领域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双向流动与融合,其本质是通过城乡开放与融合,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消弭城乡鸿沟,构建“共建共享共荣”的城乡生命共同体[36-37]。城乡融合的关键是城乡要素自由流动,通过自发力量和制度力量的结合破除城乡经济、空间、生态和社会维度的二元关系,在自由、共享、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和空间的统筹协调发展[38-39]。基于城乡融合的内涵与本质,借鉴现有关于城乡融合评价的相关文献[40-42],并遵循科学性、可获得性和全面性等原则,该研究从城乡经济融合、社会融合、空间融合和生态融合4个维度构建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43-51]。

2.2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运用熵值法计算城乡融合综合得分,为行文美观整洁,该研究使用ArcGIS绘制城乡融合测度结果的可视化图,以2年为间隔,选取2011、2014、2017、2020年为时间节点,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如图1所示。原图来源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融合水平可视化图采用ArcGIS的自然断点法绘制,颜色越浅表示城乡融合水平越低,反之越高,此判别方法仅适用于单独年份的识别,由于不同年份城乡融合水平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各不相同,导致自然断点法划分的区间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年份的比较需要结合图例进行分析。

由图1可知,2011—2020年我国城乡融合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1年,城乡融合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省市城乡融合水平位于0.265以下,区域差异较小。与2011年相比,2015年城乡融合水平提升迅速,25个省市城乡融合水平处于[0.361,0.553],该阶段我国城乡融合水平整体呈现北高南低、东中强西部弱的格局。与2015年相比,2017年城乡融合水平增长幅度较小,整体提升0.096左右。其中辽宁、福建和广东率先突破0.649,城乡融合发展较快。与2017年相比,2020年我国城乡融合水平整体处于较高状态,此时呈现南高北低局面,南方大部分省市位于[0.745,0.841]。

3 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融合的理论机制

3.1 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直接影响

数字普惠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借助大数据平台,精简金融服务手续,以低门槛、广覆盖、高效率的优势服务城乡居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全方位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有效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流动,对城乡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3.1.1 促进资源自由流动。以往农村地区因资金需求低,需求分散而被传统金融机构排斥在外,金融排斥现象是城镇和乡村发展差距逐渐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大数据模拟贷款者消费行为,评估农村居民信用,根据农户实际需求设计出一系列适合农村居民的金融衍生品,解决以往农户因缺乏抵押物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解决了传统金融扩张成本问题,以数字技术建立的金融网点极大节约了传统金融扩张的人力、物力成本。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了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降低资金准入门槛,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伴随而来的是农村居民收入与生活质量的双重提高,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从而实现城乡融合。

3.1.2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普惠金融的目的,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达到城乡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等通信技术,跨越时空限制收集客户数据并进行智能分析、决策,将资金需求者相关信息流向资金放贷者的决策范围内,避免传统金融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金融资源错配,提高数字普惠金融的资源需求效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城乡居民的同时政府机关也能享受数字金融红利,为城乡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完善注入资金,城乡交通可达性日益增加,城乡融合水平将迎来飞跃式发展。

基于此,笔者提出假设H1。

H1: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2 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间接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

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除直接促进城乡融合外,還可以通过产业结构升级间接影响城乡融合。产业结构升级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已达成共识,数字普惠金融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资金,引导资源要素在各部门间合理流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契机,进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3.2.1 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普惠金融与数字化技术的交互发展既能唤醒农村“沉睡”资源,也能革新城镇发展模式,推动城乡产业结构转型。一方面,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相伴而生,并对传统行业广泛赋能。数字化技术的革新对传统产业的生产模式、中间渠道以及产业结构等进行数字化、网络化重塑。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支撑,数字化为先导的新一轮技术革命逐步改变城乡居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逐步改善城镇和农村的传统产业分析与区域集聚模式,构建城乡产业结构新业态。在数字普惠金融的支撑下,数字化基础建设带动农村资源开发,助推农村产业数字化、综合化发展,农村产业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合理优化。另一方面。借助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技术便捷性,城乡市场透明度增强,降低城乡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交易成本的降低与信息的公开透明,解决了以往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城镇资源要素过于集中或资源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城镇资本下乡意愿增强。城镇逐步淘汰落后产业部门,组建新兴产业;乡村承接城镇行业转移,优化传统农业部门结构。资源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促进城乡部门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2.2 产业结构升级能够促进城乡融合。首先,产业结构升级能促进城乡经济融合。社会经济发展初期,政策导向导致大量资源向城镇聚集,城乡差距拉大。当城市处于高速发展期时,作为增长极的城市以极化效应为主,吸引资金、劳动、资源进一步向城市集中,此阶段城乡二元局面仍显著。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业重心偏向第二、三产业,城乡二元经济局面被打破。此时城乡边际生产率的转变和城市病的暴露,城市更多地表现为扩散效应,资金、技术、人才回流农村。同时受农村偏向政府政策的引导,城乡产业融合与产业升级开始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提升了整体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从而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城乡融合。

其次,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城乡空间融合。从人口流动角度看,人口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必不可分。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可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逐渐从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流动。经济发展初期,城市为主导的第二产业能获取更高的收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差距逐步凸显。市场机制的完善与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城乡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与同步发展,产业结构逐步走向高级化,乡村就业岗位增加与保障制度完善,辅之以政府政策引导,人口单向流动居民被打破,并形成新的动态平衡过程。在此过程中乡村道路、通信等交通便利性得以提高,城乡经济联系性和交通的通畅性得到大幅提升。同时返乡人口带来了新知识、新技术不仅提升乡村整体文化素养,还能推动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城乡空间融合。

再者,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城乡社会融合。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受众偏向于城镇,城乡资源聚集城镇,城市发展较快。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纵向发展与农村互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城镇资源的集聚将产生涓滴效应,促进农村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将会进一步放大知识扩散与技术集聚的涓滴效应,进而加速农村数字信息化发展,数字信息化的发展依托于农村数字金融新业态,通过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乡村产业结构的升级激活了农村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受益面,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破解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进而有利于城乡的融合发展。

最后,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城乡生态融合。产业结构升级是城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产业构成由第一产业逐步向第二、三产业过渡发展,其中以第三产业为主。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将会被淘汰取之于绿色、清洁、低耗能的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升级将会提升城乡植被绿化水平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改善城乡居住环境,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结构,以全新的乡容市貌为城乡居民提供宜居宜业宜创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促进城乡生态融合。同时,由于数字普惠金融优先支持城乡绿色、可持续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间接推动城乡产业从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这意味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刺激资源要素流向效率更高的产业部门,产业的投入与产出将会更加合理高效。数字普惠金融的资源匹配效应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创新产出,促进城乡产业结构协调,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城镇与农村的发展不是单一发展个体,而是相互促进、实现“1+1>2”的协同体。在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的双轮驱动下,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城乡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释放城乡巨大的市场潜力,城乡收入、消费、基础设施等同步提升,城乡协调融合发展进程加快。因此,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城乡经济融合、社会融合、空间和生态融合,最终全面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影响机理如图2所示。

基于此,提出假设H2。

H2: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产业结构升级间接影响城乡融合,即产业结构升级发挥中介作用。

4 实证研究

4.1 模型构建

4.1.1 基准模型。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为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该研究建立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INTEi,t=?0+?1DFIi,t+?2controli,t+βi+θi+δi,t(1)

式中:INTE表示被解释变量,即城乡融合水平;DFI表示核心解释变量,即数字普惠金融指数;control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t和i分别表示年份和省份;β和θ分别表示省份的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效应;δ表示随机误差项。

4.1.2 中介效应模型。

在公式(1)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作用机制,借鉴温忠麟等[51]相关研究,该研究以产业结构升级(stru)為中介变量,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如下:

strui,t=α0+α1DFIi,t+α2controli,t+βi+θi+δi,t(2)

INTEi,t=γ0+γ1DFIi,t+γ2strui,t+γ3controli,t+βi+θi+δi,t(3)

中介效应检验步骤分为3步:首先,根据公式(1),以城乡融合(INTE)为被解释变量,以数字普惠金融(DF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其次,根据公式(2),以产业升级(stru)为被解释变量、以数字普惠金融(DF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最后,根据公式(3),将数字普惠金融(DFI)和产业升级(stru)中介变量同时纳入模型进行回归,若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升级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则表明中介效应存在。

4.1.3 空间杜宾模型。

由于数字普惠金融和城乡融合存在明显的空间相关性,因此有必要建立空间计量模型进一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空间杜宾模型在考察被解释变量自身的空间相关性同时也考察了误差项和解释变量间的空间相关性,因此通常用于空间计量模型的起点,该研究建立的空间杜模型如下:

INTEi,t=?0+σWSDi,t+τ1WDFIi,t+?1DFIi,t+τ2Wcontroli,t+?2controli,t+βi+θt+?i,t(4)

式中:WSDi,t表示空间滞后项;σ表示空间自回归系数;W是空间权重,借鉴学者的方法[52],该研究构建地理经济权重综合反映数字普惠金融的空间关联性,同时以地理邻接权重作为参考;τ1和τ2和分别表示数字普惠金融和一系列控制变量的空间交互项回归系数。在进行估计时,该研究将会进行模型设定检验。

4.2 变量说明

4.2.1 被解释变量。该研究以城乡融合作为被解释变量,其衡量指标为第二部分通过熵值法所计算的数据。

4.2.2 核心解释变量。

该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是数字普惠金融(DFI),其衡量指标为北京大学数字金融中心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具体见第二部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4.2.3 中介变量。

产业结构升级(str),产业结构升级是实现城乡融合的引擎,能有效化解要素资源配置错位,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借鉴徐敏等[53]、唐文进等[15]和李俊杰等[44] 关于产业升级衡量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stru=3i=1Di×i=D1×1+D2×2+D3×3,其中Di为第i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1、2、3分别表示对第一产业产值占比、第二产业产值占比和第三产业产值占比赋予权重,stru值越大表明产业结构越优化。其衡量指标具体见第二部分产业结构升级现状。

4.2.4 控制变量。①经济发展(GDP)以人均GDP衡量[44]。②经济集聚(agglo)用单位行政面积上的GDP衡量[26]。③对外开放(open)用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44]。④财政支出(fina)用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衡量[26、43]。

4.3 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由于目前数字普惠金融仅公布2011—2020年数据,因此该文的研究对象为2011—2020年我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数据主要来源于EPS数据库,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市统计年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少数缺失值采用插值法补齐。在实际回归中,为便于处理,借鉴相关文献做法[26],将数字普惠金融除以100量化,其他绝对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表3为变量的相关性检验,左上方为Person检验,右下方为Spearman检验。结果显示,两种检验方法的相关性检验结果相似,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较小,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4.4 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4.4.1 基准回归分析。

表4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回归结果,豪斯曼(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固定效应优于随机效应,因此该研究选择固定效应作为基准模型进行估计。从整体看,第(1)列为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融合的单独回归,第(2)列将其他变量同时纳入模型的回归,其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在加入其他变量后,显著系数有所下降,但均通过0.0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假设H2得到验证。从不同维度看,覆盖广度(cover)、使用深度(usage)和数字化程度(dig)显著为正,但三者系数依次递减。说明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均促进了城乡融合的发展,数字化程度对城乡融合的作用有待提高。可能的原因是数字普惠金融由于其普惠性特征,能够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的“长尾人群”,城镇和农村居民均能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的便利;但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金融服务在部分地区难以开展,因此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城乡融合的影响依次递减。对于控制变量,经济发展和经济集聚对城乡融合的影响显著为正,大部分通过0.0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一结论和廖祖君等[34]的研究结论一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刺激消费,促进区域要素流动。经济集聚产生的经济高地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户增收,同时经济集聚的涓滴效应惠及农民,缩小城乡差距。而对外开放和财政支出对城乡融合的影响不稳定,第(2)列和第(3)列回归系数不显著,第(4)列和第(5)列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对外开放对城乡融合的影响目前处于初步探索磨合时期,其影响暂不稳定。

4.4.2 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问题。

对于内生性问题,该研究采用工具变量法和变量滞后法缓解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首先是工具变量法,借鉴刘伟等[54]、张馨元等[55]、张彤进等[56]众多学者的做法,选择除浙江省外的30个省市到杭州的球面距离除该省市外全国30个省市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均值的乘积作为具有时间变化效应的工具变量,表5第(1)列显示工具变量法控制内生性问题后的回归结果,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依然显著,表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有效。然后是变量滞后法,为减弱反向因果的影响,该研究将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进行滞后一期和滞后两期处理后进行估计,结果见表5第(2)列和第(3)列,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效应仍显著。

(2)其他稳健性检验。首先,更换模型。该研究使用系统GMM模型进行检验,结果如表5第(4)列所示,系数显著为正。

其次,缩尾处理。避免异常值的出现结果带来的干扰,该研究对变量进行前后1%的缩尾处理,结果如表5 第(5)列所示,系数在0.01水平显著为正。

再者,剔除直辖市。消除直辖市的政策偏向性和特殊地位对结果造成的影响,剔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4个直辖市后进行重新回归,结果如表5 第(6)列所示,系数在0.01水平显著为正。

最后,缩短年份。避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发展波动过大对回归结果的干扰,该研究将研究时间缩短至2013—2020年后重新回归,结果入表5第(7)列所示系数在0.01水平显著为正。

上述的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影响显著,与表4的基准回归结果整体一致,说明该研究结果稳健可靠。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促进了城乡融合。

4.5 中介效应分析

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融合之间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见表6。表6第(1)列证实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具有显著影响,第(2)列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回归系数为0.25,在0.01的水平显著,说明数字普惠金融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第(3)列将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升级纳入后,数字普惠金融和产业结构升级对城乡融合的系数均为正,与第(1)列相比,系数有所下降,说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产业结构升级间接促进城乡融合,至此假说2得到验证。其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数字普惠金融每增加一个单位,城乡融合会直接增加0.143个单位,同时产業结构升级提高0.25个单位,从而导致城乡融合间接提高0.026个单位(0.107×0.25≈0.026),总效应提高0.169 个单位,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间接效应在总效应中占比约为15.29%。如今数字技术与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两者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数字普惠金融的诞生极大程度缓解传统金融的金融约束,通过服务农村长尾人群,有效激发农村社会基层的内在活力,提供底层居民追求更高品质和创业就业的机会,从而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合理优化的产业结构不仅发生在乡村还发生在城镇,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优化资源在城乡产业间的合理配置,加强城乡产业、市场的联系,从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6 进一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空间效应

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对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影响可能会突破地域限制,存在一定的空间效应。一方面,现今处于数字时代,区域间的经济活动联系日益密切,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于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其触达性和地理穿透性能突破时空限制,增强各地生产活动的广度与深度,生产活动联系的加强将会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升级进而促进城乡融合。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在增强区域间经济活动联系的同时,在地理空间上呈现较强的空间依赖性。郭峰等[35]研究表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存在较强的空间集聚性。鉴于此,笔者进一步依据公式(4)构建空间面板模型,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空间效应。

在进行空间面板模型回归之间,首先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和城乡融合的空间自相关性,两者的Moran指数均通过0.0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和城乡融合存在较强的空间集聚效应。然后通过LM检验、Hausman检验、Wald检验和LR检验(模型相关检验见表7),最终确定选择双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回归。空间杜宾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8。

表8第(1)列为基于地理经济距离矩阵的回归结果,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空间自回归系数为0.250,在0.01水平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说明数字普惠金融能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因为数字普惠金融较强的空间集聚效应在带来丰富的资金、就业岗位的同时,产生的溢出效应会使得周边城镇和乡村受益,城乡发展步伐趋同,城乡融合水平提高。空间矩阵与数字普惠金融的交叉项回归系数为0.027,通过0.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第(1)列还报告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其中周边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城乡融合的直接效应和总效应分别为0.248与0.306,通过0.01和0.0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但其溢出效应不显著。原因可能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历程较短,数字普惠金融虽然推动了城乡融合进程,但是各地城乡融合水平、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导致目前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空间联系作用尚未展现,因此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基于邻接权重矩阵的空间杜宾模型(2)的结果与(1)整体相同,只是系数和显著性水平不同。进一步证明空间模型的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城乡融合既是我国新时代可持续发展和结构转型过程的中心议题之一,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途径。该研究基于2011—2020年省际面板数据,在构建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固定效应、中介效应和空间杜宾等

模型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作用效应和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及其子维度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城乡融合均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第二,数字普惠金融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间接促进城乡融合,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对于我国早日实现小康社会意义重大。第三,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融合存在空间关联性,但空间溢出效应尚未展现。

该研究

在为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程提供相关证据经验的同时,还具有以下政策含义: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数字普惠金融子维度的回归系数差距较大,其中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效应较弱。因此,大力推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和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方法,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促使数字普惠金融在城乡融合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正向作用。其次,鉴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因而应该注意平衡产业耦合和产业比重更迭,在发展地区产业的同时仍需兼顾产业间的协调性和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既要考虑新型产业对区域经济增长、城乡发展的拉动效应,也要考虑其对现有产业的优化带动作用。最后,区域间加强联系,破除地区行政壁垒,通过促进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进而激发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融合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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