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探索与实践
2024-06-07郑苏蓓
人大研究 2024年5期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了第六次修正,修正后的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九条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的地位及其职能,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中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人大代表在街道人大工委的组织下在街道辖区开展活动,可以直面群众,全面、深入了解百姓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人大代表+”模式是兰州市城关区A街道人大工委的一种有益尝试,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汇集民意、化解矛盾、履职监督的积极作用,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人”,方便群众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是街道人大工委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兰州市城关区A街道在探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构建“一核多元”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化解基层治理难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在街道人大工委的组织下,以人大代表“家站点”为平台,重点锁定“微民生”,做好“大文章”,创新“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模式,引导人大代表奋勇争先、积极作为,探索出了一条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路径。
一是以“以点带面”为抓手,切实保障街道人大工作硬件。A街道着力加强本辖区人大代表“家站点”建设,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全力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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