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走深走实?经验篇
2024-05-21吴桐梅晓
公民与法治 2024年5期
关键词:机制
吴桐 梅晓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需要法治保驾护航。
十年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围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公共服务保障等重大立法课题,就120余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构建起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协同立法新格局,开创了协同立法联合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模式,逐步向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协同迈进。
制定规划计划,
为协同立法锚定发展方向
地方协同立法是摸着石头过河,前无借鉴,旁无参照,但三地形成共识即制定各自立法规划计划、选择立法项目时,都应当服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并照顾彼此关切。
为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实际需要,2015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报经省委批准对已经出台的五年立法规划作了调整。2020年,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就强化公共卫生领域协同立法达成共识,分别出台了《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0—2021年)》。2021年,在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八次会议上,三省市商定协同推进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工作。
2023年9月26日,在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上,研究讨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 (2023-2027年)》,并随后在三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规划明确协同推进同一文本的立法项目5项、协同推进三地同向的立法项目8项,以及需要三地互动的高质量发展、交通一体化、安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5个领域20个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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