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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研究

2024-03-18赵临东

法制博览 2024年3期
关键词:合规供应链国有企业

赵临东

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00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心骨,在稳定经济大盘、带动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性责任,包括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肩负着更大的发展责任与使命。推动供应链业务的发展,成为国有企业经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然而,在数字化深度融入的背景下,供应链上下游的联系更加紧密,供应链交易形式更具复杂与多样性,这意味着国有企业供应链业务发展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加隐蔽和系统性。对风险的防范,成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供应链业务,推动降本增效和经济转型的关键。合同,作为供应链业务发生的起点和履约依据,其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防范策略成为重中之重。

一、供应链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背景和意义

(一)国有企业对于供应链业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从供应链视角对国有企业合同风险进行防范,是国有企业供应链业务发展的前提。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大多是依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分别管理,例如营销部负责销售合同风险的管理,采购部负责采购合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分散到不同部门,与之而来的是风险也被分散到不同部门负责,这就造成合同风险分散化,难以从合同风险的整体角度进行度量和控制。供应链业务的发展,使得合同风险管理的要求提升,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及时转变合同管理的思维方式,集中合同管理权限,实现合同风险管理的系统化、全面化,增强风险可控能力。

(二)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要求

合同风险防范是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合同是交易发生的起点,合同往往也是国有企业合规风险发生的重灾区,包括围绕合同产生的信用风险、廉洁风险问题等。因此,加强合同管理的合规体系建设,对于国有企业防范供应链业务风险、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现实价值。[1]在国有企业三年改革收官之年和合规管理强化之年,各级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工作中,也都将合同管理的合规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例如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就将经济合同的合规风险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加强合同合规体系建设,防范合同风险,也是国有企业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二、供应链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风险识别

(一)合同管理风险

1.合同制度风险

合同制度风险是指由于合同管理制度的设计不合理和执行不标准等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制度是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国有企业中通常都明确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归口部门、合同审查签订流程、合同执行履约监督等。[2]合同制度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的适用性、合同的执行性等。一方面,合同应当适应国有企业的实际状况,包括在现有公司组织架构上的适应性和对国有企业业务发展的适应性。例如,国有企业的合同授权管理与现有组织架构不适应,未能实现权责分离,就会带来制度风险。再如,国有企业已经推行数字化转型,合同流程转移至线上,但是合同制度未做出适应性调整,也会产生制度风险。另一方面,合同应当可以执行落地,起到约束和监督作用。在部分国有企业中,只注重合同制度的修订,忽略合同落地执行,导致合同制度流于形式,合同执行脱离制度规范框架,产生相应风险。

2.人员素质风险

人员素质风险是指由于人员缺乏专业合同知识、合同技能不足等引发合同管理风险。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最终仍然要依靠合同相关人员来实施。相关人员如果缺乏专业的素质与能力,就可能在实施中无法识别潜在的合同风险,造成风险集聚并最终失控,给国有企业带来损失。例如,合同相关人员在合同实施中,未能有效审查客户的资质条件,与条件不具备的客户签订合同,就可能引发信用风险。再如,合同相关人员未能严格遵守制度中的保密约定,在与客户谈判议价时泄露国有企业的机密信息,导致企业在谈判议价中处于被动地位,最终造成损失。

(二)合同法律风险

1.交易主体风险

合同主体风险是指由于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或合同主体不合法等原因造成的合同风险。在国有企业的供应链业务发展中,经常会遇到合同主体风险,尤其是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伪造或借用其他公司的资质。例如,2023年江西鹰潭某国有企业的建设施工合同招标中,某公司提供虚假的奖章和业绩证明材料,骗取中标,涉案金额超四千万元。再如,2020 年山东日照某国有企业的市政项目招标中,某监理公司将本不属于自己的项目作为业绩提交。合同主体风险的问题频繁发生,通常会伴随着内部廉洁从业等关联性问题,也折射出国有企业供应链业务发展中普遍面临的内部控制治理薄弱问题。

2.贸易真实性风险

贸易真实性风险是指不具备真实交易,而是建立在虚假舞弊交易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在我国,合同贸易的真实性风险问题较为严重。因为与供应链合同业务开展而伴随的,还有票据交易、资金流转等。如果合同的订立和执行没有真实性交易基础,而是虚假舞弊交易,那么很可能会带来债权损失等风险,严重者还会涉及洗钱等犯罪风险。例如,某丝集团海南公司在没有实质性交易业务的情况下,违规伪造交易记录,提供资金给其总经理控制的中建某化公司,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等,最终导致某丝集团海南公司损失14.66 亿元。在数字化交易发展盛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更应关注贸易真实性风险。

3.合同订立风险

合同订立风险是指合同订立的内容,因为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存在歧义等问题,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国有企业处于被动地位,造成损失。比如,国有企业在订立合同中,未能及时关注到履约合同可能面临的不确性因素,以及与之相关的违约条款。然而,从实际合同履行的角度考虑,合同会存在诸多风险因素,这些因素会极大地增加国有企业履约成本,最终产生合同亏损。再如,国有企业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仅仅约定产品需符合行业标准,而没有考虑到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可能需要进行定制化改造,产品标准高于行业标准,最终增加企业的履约成本。合同订立风险会直接影响到合同履约风险,需要国有企业从源头控制。

4.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是指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未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对供应商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合同权利受损等风险。合同履约要求国有企业和合同相对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合同履约中,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内部管理的协调性等,造成交货延迟、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履约义务风险,或者验收把关不严、付款审批不到位等履约权利风险。

三、供应链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应对策略

(一)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应对

1.健全合同制度流程体系

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流程体系,是从内部管理控制角度,增强国有企业供应链业务合同管理能力,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合同管理的权责利,适当分配合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实现权责分离、不相容分离等目标[3],并简化合同签订执行流程,努力实现合同从签订到履约的全流程都有对应的制度支撑,提高对于合同风险的集中管理能力和合同签订执行效率。对于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成立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体系的搭建和合同风险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合同制度的执行监督。实现合同制度在国有企业中有效执行,合同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到履约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对于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形成整改方案。对于频繁发生的问题,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订合同制度。通过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合同制度的落地,同时也能够促进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不断优化。

2.提升合同业务人员素质

提升合同业务人员的素质,对于保障合同制度的执行、提升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业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在合同业务人员选拔时,应当充分考虑其理论知识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选择具备专业能力,优秀的、胜任的人员参与到合同业务管理中。[4]对于合同业务人员的培训,应当健全业务培训体系。从外部邀请合同实战专家,结合企业的合同业务状况,对企业合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例如,国有企业可以考虑同律师事务所顾问进行合作,邀请其定期到企业开展合同履约与风险防范等专题讲座。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当加强内部培训与管理,实施“师带徒”等制度,由经验丰富的合同业务人员作为老师,指导新进入的、经验不足的合同业务人员,促使后者不断积累合同知识与经验,逐步提高合同业务素质。

(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对

1.完善客户资信审查

完善客户的资信审查,从源头杜绝和防范供应链业务的合同法律风险。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检查合作方提供的主体资质、信用资格等资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公开网站,核验合作商的经营状态、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准确评估对方的真实状况和交易履约能力。对于金额巨大的合同,应当要求合作方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国有企业对合作方的资信审查,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审查机构,充分借助第三方审查机构的审查经验和数据资源优势,提升审查核验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在供应链业务发展下,国有企业的合作商将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可以考虑建立供应商信用库,收集供应商的合作和履约信息,对其信用能力进行评估。在同类业务合作中,优先选择信用水平高的供应商。

2.加强物流环节管控

物流环节是体现贸易业务开展的重要方面,对物流环节的管控是审查贸易真实性的重要途径。国有企业供应链开展中,应当加强对物流环节的管控。第一,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物流合作商的筛选,选择信用状况好的物流供应商。对于合作商选择的物流供应商,也要加强信用审查和监督。通过物流供应商的选择介入,增强对物流环节的管控能力,防止出现贸易空转、虚假贸易等现象;第二,应当加强对物流环节的跟踪检查。国有企业在供应链业务发展中,应当由合同履约管理人员对物流单据等进行核验,检查材料及商品的出入库情况是否与物流单据吻合,物流单据的发生是否与资金流吻合,确保物流单据的齐全性和完整性。[5]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定期以随机方式抽查跟踪物流车辆,检查物流运输是否有真实的货物流转。

3.加强合同签订审批管理

加强合同签订审批管理,明确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是防范供应链业务合同风险的重要前提。在合同的对接、商议和订立过程中,应当由合同部门负责统筹,严格按照合同制度的流程执行。国有企业各合同业务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都需要参与到合同签订中,对合同相关条款与义务等进行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合同签订需要明确不同部门和职级的权限责任,经过内部审批节点设置和集体决策审批,最终才能签订执行。

4.完善履约执行监督

合同履约执行的监督,对于国有企业供应链业务合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作用,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合同进行监督和审计,审查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合同履行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不当现象。为明确合同履约责任,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风险追责制度,对履约义务责任落实不到位、使企业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人员依法追责。

四、结语

合同是业务发生的起点,也是国有企业在发展供应链业务中控制风险的重要载体。对合同风险保持关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国有企业增强合规管理能力、促进供应链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探讨了供应链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风险和合同法律风险,并结合合同风险类型,从供应链视角分析合同风险的防范对策,希望能够对国企合同风险防范提供一定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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