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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针

2024-03-08威廉·福克纳李寂荡

滇池 2024年3期
关键词:艾美霍华德房子

〔美国〕威廉·福克纳 作 李寂荡 译

威廉·福克纳  (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获奖原因为“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电话把他吵醒了。他一醒来就急忙在黑暗中摸索着找睡袍和拖鞋,因为在醒来之前他就知道自己床边的床仍然空着,那东西就在楼下那道门的对面,而在那道门背后,他的母亲斜躺在床上已经五年了,他醒来就知道他太迟了,因为她已经听到了那声响,就像她听到房子里任何时刻发生的一切一样。

她是个寡妇,他是独子。当他离开家去上学时,她也跟着去了;她在弗吉尼亚的夏洛茨维尔租了一所房子,住了四年,直到他毕业。她是富商的女儿。她的丈夫曾经是位旅行者,有一年夏天他带着两封信来到镇上:一封给一位牧师,另一封给她的父亲。三个月后,旅行者和这位女儿结了婚。他的名字叫博伊德。就在这一年,他辞职了,搬到他妻子的家里,整天跟律师和棉农们坐在旅馆门口——他是个皮肤黝黑的男子,对女士脱帽的方式极显殷勤和浮夸。第二年,儿子出生了。六个月后,博伊德离家出走。他就这样走掉了,他给妻子留下一张字条,告诉她,他再也无法忍受晚上躺在床上看着她把从商店包裹里省下来的绳子卷到空线轴上。他的妻子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不过她拒绝父亲废除这桩婚姻,更改儿子的名字。

后来商人去世了,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女儿和外孙。虽然他从七八岁起不再穿方特勒罗伊[1]式的衣服了,在十二岁的时候他甚至穿着平日[2]的衣服,使他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像个小大人;他大概不能与其他孩子长时间交往,即使他的母亲允许他那样做。到了适当的时候,母亲找到了一所男校,在那里男孩可以穿圆形夹克、戴男式硬质帽子而不受惩罚,不过,等到他们俩搬到夏洛茨维尔上四年大学的时候,儿子看起来不像小大人了。他现在看起来就像但丁笔下的一个人物——比他父亲略瘦一点,但却有着他父亲那种黝黑的英俊,即使他母亲不在身边,他也会脑袋扭朝一边,步履匆匆,从街上的女孩子们面前经过,不仅在夏洛茨维尔而且在他们很快就返回的那个偏远小村庄的街头也是如此,脸上带着一种年轻的修道士或者十五世纪寓言里的天使的表情。后来,他的母亲中风了,不久,她母亲的朋友们将他交往的女孩情况带到了她的床前,女孩甚至与她所期待的几乎完全一样——希望兒子不仅与她交往而且要结婚。

她的名字叫艾美,是一位在事故中丧生的铁路乘务员的女儿。她现在和一个经营寄宿公寓的姑妈住在一起——是一个活泼、大胆的女孩,她后来败坏的名声,与其说是品行不端,以及从根本上讲是毫无疑问的捕风捉影,倒不如是那个南方小镇的愚昧和阶级隔阂;尽管她一直收到参加较为公开的舞会的邀请,但是她的名字却是一个轻浮的词,尤其在那些老女人中——腐朽的老宅的女儿们,她未来的丈夫就出生在这样的老宅。

很快儿子就学会了一些技巧——如何走进房子,经过门那边母亲斜躺在床上的那道门,在黑暗中爬上楼梯,进入自己的房子。但是有一天晚上他没能做到。当他走进房子的时候,她母亲的屋门上方的气窗像往常一样黢黑,即使不是这样,他也不知道母亲的朋友们就在这个下午来访,并把艾美的事告诉了她,她的母亲在黑暗中笔直地靠着,躺了五个小时,一直盯着那道看不见的门。他像往常一样,轻悄悄地走了进去,一只手里拎着鞋子,然而还没等他关上前门她便叫他名字了。她没有抬高嗓门。她叫他名字只叫了一次。

“霍华德。”

他打开那道屋门。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她床边的台灯亮了。灯就立在床边的一张桌子上;灯的旁边立着一只停摆的钟;两年前当他母亲双手还能动时,她第一个行动就是将它弄停。他朝床边走去,她正从床上看着他——一个胖乎乎的女人,一张牛脂色的脸庞,乌黑的眼睛显得几乎没有瞳孔,没有虹膜。“怎么啦?”他说。“您生病了吗?”

“靠近点。”她说。他靠的更近了。他俩面面相觑。然后他似乎明白了;也许他早就料到了。

“我知道是谁一直在跟您乱说,”他说。“那些该死的老秃鹫[3]。”

“我很高兴听见说它是块腐肉,”她说。“你不会把它带进我们的房子,我现在就安心了。”

“继续。说吧,您的房子。”

“没有必要了。有淑女住的任何房子都是如此。”他俩在稳定的灯光下面面相觑,这种灯光带有病房里的灯光那种疲倦的光芒。“你是个男人。我不责备你。我一点也不惊讶。我只是想在你使自己变得荒唐可笑之前警告你。别把房子和马厩搞混了。”

“和——哈!”他说。他退后几步,带着他父亲那种浮夸的戏剧性,猛地把门拉开。“请您准许,”他说。他没有关门。她直挺挺地靠在枕头上,望向黑暗的大厅,听着他走到电话旁,打电话给那个女孩,请求她明天就嫁给他。接着他又出现在门口。“请您准许。”他又说了一遍,那样子让人想起他父亲的浮夸,他一边说一边关上了门。过了一会儿,母亲把灯关掉了。随即屋子里满是天光。

然而,第二天他们并没有结婚。“我不敢,”艾美说。“我害怕你母亲。她说我什么了?”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跟她谈起你。”

“你甚至都没告诉她你爱我?”

“这有什么关系?我们结婚吧。”

“和她住在一起?”他们面面相觑。

“你愿意去工作,给我们买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为什么?我有足够多的钱。而且那是一栋大房子。”

“她的房子。她的钱。”

“总有一天会是我的——我们的。求你啦。”

“来吧。我们再试着跳舞吧。”这是在寄宿公寓的客厅里,在这里她试图教他跳舞,但是没有成功。他对音乐毫无感觉;音乐的噪声或者可能是她身体的触碰毁掉了他原本仅有的一点协调性。但是他带她去参加了乡村俱乐部的舞会;大家都知道他们订了婚。然而她仍然坚持在外面和其他男人跳舞,待在停靠在黢黑一片的草坪旁的汽车里。他竭力和她争论这件事,也争论喝酒的事。

“那就出去坐坐,和我一块喝吧。”他说。

“我们订婚了。和你一块没意思。”

“是啊,”他说,带着每次接受拒绝的顺从;然后他突然停了下来,直面着她。“跟我玩怎么没意思?”当他紧紧抓住她的肩膀时,她稍微向后仰了一点。“跟我玩怎么没意思?”

“哟,”她说。“你弄痛我了!”

“我知道。跟我玩怎么没意思?”

这时又一对情侣走了过来,他放开了她。然后,在一个小时之后,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将她从一辆黢黑的汽车里拽了出来,穿过舞池,她一路尖叫着、挣扎着,此时的舞池空荡荡的,监护人就像剧院的观众一样在四周站成排,他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将她抱在膝上横坐着,打她的屁股。到天亮的时候,他们驱车二十英里来到了另一个小镇,结了婚。

那天早上,艾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称呼博伊德太太为“妈妈”(除了一次,那次也许是因为吃惊或者也因为狂喜,她过于激动而失控),虽然就在这一天,博伊德太太郑重地把那枚胸针送给了艾美:一枚古老的、笨拙的玩意儿,然而很珍贵。艾美把它拿回他们的房间,他注视着她站着看它,神情极其冷漠,高深莫测。然后她把它放进了一只抽屉里。在那只打开的抽屉上方,她用两根手指捏着它,随即松开,然后在大腿上蹭了蹭那两根手指。

“有些时候,你必须得戴上它。”

“哦,我会的。我会表示感谢的,别担心。”很快,他便觉得她似乎喜欢戴上它了。也就是说,她开始经常戴它了。后来他便意识到,她佩戴它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出于报复而制造不协调;有一次,她把它戴在一件方格花布家居服、一条围裙上整整一个星期。但她总是在博伊德太太看得见的地方戴着它,总是在她和霍华德穿戴整齐准备出门的时候、在母亲的房间停下来道晚安的时候。

他们住在楼上,一年后,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出生了。他们把孩子抱下楼给博伊德太太看。她将靠在枕头上的脑袋转过来看了孩子一眼。“啊,”她说。“我从没见过艾美的父亲,这我知道。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怎么经常坐火车出门。”

“这个老——这个老——”艾美嚷道,浑身发抖,紧紧地抱着霍华德。“她为什么这样恨我?我对她做了什么?我们搬走吧。你能工作。”

“不。她不会永远活着的。”

“不。她会的。她会永远活着,只为了恨我。”

“不。”霍华德说。第二年,孩子夭折了。艾美又一次试图让他搬走。

“哪里都行。我们怎么过活,我都無所谓。”

“不。我不能扔下她躺在床上无依无靠。你得重新开始外出了。跳舞吧。那样就不会那么糟糕了。”

“是的,”她平静了些,说道。“我不得不这么做。我受不了了。”

一个说“你,”另一个说“我”。他们谁也没说“我们”。于是,到了星期六的晚上,艾美收拾打扮一番,霍华德会戴上围巾、穿上外套,有时会将外套披在长袖衬衫外面,然后他们走下楼梯,在博伊德太太的房间门口停留片刻,然后霍华德会将艾美扶进车里,注视着她驾车离去。然后他重新回到房子里,一只手里提着鞋子重又上楼,就像他们结婚前他经常做的那样,从那扇亮着灯光的气窗边经过。快到午夜时分,他再次戴上围巾、穿上外套,重新溜下楼梯,经过仍然亮着灯的气窗旁,在门廊上等着艾美驾车回来。然后他们会走进房子,望向博伊德太太的房间道晚安。

有一天晚上,她一点钟才回来。他穿着拖鞋和睡衣在门廊上等了一个小时;那是十一月份。博伊德太太房门上方的气窗黑黢黢的,他们没有停下来。

“一些捣蛋鬼把时钟调慢了,”她说,她没看他。她脱掉衣服,将胸针连同她的其它首饰扔到梳妆台上。“我原本希望你不会傻到站在外面等我。”

“也许下回他们把时钟倒拨回去的时候,我就不会这样了。”

她突然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地扭着头看着他。“你说的是真的吗?”她说。他并没有看着她;他听到,感觉到,她走近,站在他身旁。然后她碰了碰他的肩膀。“霍华德?”她说。他没有动。然后她紧紧地抱住他,一下子坐到他的腿上,一边疯狂地哭喊道:“我们这是怎么了?”一边疯狂而任性地用自己的身体撞向他:“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他静静地抱着她,但等他们各自上床后(他们已经有两张床了),他听见并感觉到她穿过中间的空隙,带着那种不是女人而是黑暗中的孩子的疯狂的、恐惧的放纵再次扑向她,她抱着他,喃喃低语:“你不必勉强信任我,霍华德!你可以的!你不必勉强!”

“好的,”他说。“我知道。好了。好了。”于是,从那以后,快到十二点的时候,他便会穿上外套,围上围巾,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从亮着灯光的气窗旁经过,很响地打开并关上前门,接着打开母亲的房门,母亲高高地斜靠在枕头上,打开的书本面朝下扣在她的膝盖上。

“回来啦?”博伊德太太会这样说。

“是的。艾美已经上楼。您需要什么吗?”

“不需要。晚安。”

“晚安。”

然后他就上楼去睡觉,过了一会儿(有时)就睡着了。但在此之前,有时会带着这事入睡,他有时会想,会带着无能为力的智者所有的平静的宿命的悲观情绪告诉自己:但这种情况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有一天晚上会出事的;她会去逮艾美。我知道她会做什么。可是我该怎么办呢? 他相信自己确实清楚。也就是说,他的心底是确信这个情况的,但他却选择了忽视;理智再次发声:不要掩盖事实,不要逃避现实:只是忽视它而已,理智在无能为力中说:因为没有人知道在任何特定的情形下、环境中自己会怎么做:明智的人,也许还有其他的人,会得出结论,但他自己永远不会。第二天早晨,艾美会躺在另一张床上,在天光之中,这事会过去。但是时不时地,即使在白天,这件事又会浮上心头,他从对自己思忖生活的精神活动(他人生的错误,有整整的三分之一是她俩制造的,而它的缺憾是她俩不能弥补的)的超然中回到现实,他告诉自己,是的,我知道她会做什么我也知道艾美要我做什么而我也知道我不会那么做。可是我要怎么做呢? 但没过多久,他告诉自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这种事,反而离星期六还有漫长的六天:现在是无能为力,甚至智力也起不到作用。

所以,当他醒来听到刺耳的铃声时,他已经知道自己床边的床仍然是空的,就像他知道,无论他多快赶到电话旁,都已经太迟了。他甚至没有等到找到他的拖鞋;他跑下现在已经冰冷的楼梯,当他经过母亲房门时,他看见门上的气窗还亮着灯光,他走到电话机前,取下话筒:“喂,霍华德,我很抱歉——我是玛莎·罗斯——很抱歉打扰你了。但我知道艾美会为这个东西着急。告诉她,我在车里发现它的,在我们回到家之后。”

“是吗,”他说。“在车里。”

“在我们的车里。她弄丢车钥匙之后,我们送她回家,送到了街角。我们试图让她和我们一起回家,吃些火腿煎鸡蛋,但是她——”然后声音消失了。他把冰冷的听筒凑近耳朵,去倾听电话那头的声音,那头却是一片沉寂,充溢一种倒吸一口气似的惊惶:一种本能的、女性的、自我保护的东西。但这种停顿本身几乎算不上是停顿;那声音几乎立刻又继续说下去,虽然现在完全变了,变得空洞、圆滑和矜持:“我想,艾美睡下了吧!”

“是的,她睡下了。”

“哦。我很抱歉打扰你,把你叫了起来。但是我知道她会为了它着急,因为那是你母亲的东西,传家宝。不过,当然,如果她还没察觉丢失了它,你就不必叨扰她。”电话线嗡嗡地响,声音很紧,“不必讲我打了电话什么的。”电话线嗡嗡地响。“喂。霍华德?”

“不会的,”他说。“今晚我不会打扰她的。你可以明天一早打电话给她。”

“好的,我会的。很抱歉打扰你了。我希望我没有吵醒你的母亲。”

他把听筒放了回去。他感到很冷。他能感觉自己赤裸的脚趾从冰一样的地板向后翘起,他站着注视着那道漠然的门,在那道门里面,他的母亲会坐着,高高地靠着枕头,脸色牛脂色似的,黑色的眼睛深不可测,头发是艾美所说的就像历经风霜的棉花,旁边的座钟指针停在四点差十分,五年前的那个下午她第一次又能活动时她就亲手让指针停在那个位置。当他打开门时,现实的场景与他想象的完全一致,甚至包括指针的位置。

“她不在这房子里吧,”博伊德太太说。

“在的。她睡下了。你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就是今晚将一只戒指落在了玛莎·罗斯那里,玛莎打来了电话。”

但是她显然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那你发誓她此刻就在这所房子里。”

“是的。她当然在。我告诉你,她睡着了。”

“那就让她下来这里跟我道晚安吧。”

“胡说。我当然不会。”

隔着床尾板,他们面面相觑。

“你拒绝?”

“是的。”

他们又对视了一会儿。然后他开始转过身去;他能感觉到她在注视着他。“那就告诉我点别的。就她丢失胸针的事吧。”

他还是没有回答。他只是在关上门的时候又看了她一眼:他俩奇怪地相似,在强烈的、亲密的、充满憎恶的血缘中,他俩是不共戴天的、不可调和的敌人。他走了出去。

他回到卧室,打开灯,找到拖鞋,走到火炉旁,在余烬上放了些煤炭,对煤炭猛敲了几下,又戳了戳,将其引燃,冒出火焰。壁炉架上的时钟显示差二十分钟就到一点。不一会儿,炉火熊熊燃烧起来;他不再发抖。他回到床上,关掉灯,只剩下火光跳跃和闪耀在家具上、在梳妆台上的那些小玻璃瓶和镜子间、在他自己的抽屉柜上方那面更小一些的镜子中,抽屉柜上立着三个银质相框,大的两个分别镶着他和艾美的照片,中间那个小一点的则是空的。他只是躺着。他压根什么也不思考。他只是平静地想了一下,事已如此。所以现在我想我会清楚,清楚我要做什么,然后就没想更多了,甚至连这都不再想了。

房子里似乎仍然充斥着电话那刺耳的声音,就像顽固的回声。接着他开始听到壁炉上时钟的声音,反复、冰冷,并不大声。他打开灯,将枕旁的桌子上那本反扣着的、打开的书拿起,但是他发现,由于时钟发出的声音,他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文字上,于是他起身走到壁炉前。指针现在指向两点半了。他拨停了时钟,把钟面调转过去对着墙壁,把那本书带到炉火旁,这时他发现他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字上,集中到文字表达的意思上了,这时不再受时间的困扰,能够读下去了。所以他说不准到底是什么时候他停止阅读、猛然抬起头的。他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但他知道艾美已在房子里,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的:他只是屏住呼吸,一动不动,那本拿着的、安静的书纹丝不动,等待着。接着他听见艾美说,“是我,妈妈。”

她说“妈妈”他想着,还是没动。她又喊她“妈妈”。他这时动了起来,将书本小心翼翼地搁下,在读到的位置做了记号,但是当他穿过房间时,他走得很自然,并不刻意讓他的脚步不发出声响,他走到门边将门打开,看见艾美正从博伊德太太的房间冒出来。她开始登楼梯,走得也自然,她那坚硬的鞋跟在这座夜深的房子里发出尖锐的、不自然的声响。他想,当母亲叫她的时候,她一定弯下身子,又将拖鞋穿上的。她并没看见她,还在稳稳地爬着楼梯,她的脸在大厅昏暗的灯光中,在她皮毛大衣的领子的衬托下,模模糊糊的,像花瓣似的,先于她向他等着的地方喷射出一种她刚刚走出的寒夜的玫瑰色、晶莹剔透的芬芳。随即她看见他站在楼梯口。只有一秒钟,一瞬间,她死一般静静地站住,可是还未达到所谓的停顿的地步,她又动了起来,当她经过他站在一旁的地方走进卧室时,她已经在说:“很晚了吗?我跟罗斯夫妇在一起。他们就送到街角让我下车;我把车钥匙落在俱乐部了。也许就是那辆车把她吵醒了。”

“不是。她早都醒了。是电话把他吵醒的。”

她走到火炉前,双手张开伸向炉火,仍然穿着大衣。她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她的脸庞在炉火的映照下红扑扑的,她的身上散发出一股冷飕飕的味道,先于她到达楼上的霜冻的芬芳。“我估计是这样。她的灯已经亮着了。我一打开前门就知道我们完了。我还没完全走进屋就听见她喊‘艾美,我说‘是我,妈妈,接着她说,‘请进来,她就靠在那儿,瞪着一双不见眼白的眼睛,头发看起来像某人从去年的棉花包里抠来似的,‘你肯定清楚你必须马上离开这所房子。晚安。”

“是啊,”他说。“她大约从十二点半开始就没有睡。”

“你是说,她根本就没睡着?”

“没有。是那个电话,我跟你说过的。大约十二点半。”

她的双手仍然对着火摊开,她从穿着皮毛大衣的肩头扭过头来扫了他一眼,她的脸庞红扑扑的,她的眼睛立刻变得明亮而沉重,就像一个女人欢愉之后的眼睛,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包含蓄谋的怜悯。“电话?打到这儿?十二点半?真可恶——不过没关系。”她这时转过身来,面对着她,仿佛她只是一直等着自己变得暖和,那件昂贵的大衣敞开了,露出里面亮闪闪的单薄衣裙;现在她身上确实散发出一种美的气息——不是那张每个月都能登上一千本杂志封面的那种复制品似的脸,也不是那身材,不是那绵延数英里的赛璐璐胶片把整个种族的女性身体浓缩成的那种刻意拥有两性特征的挑逗性的身形;而是一种古老而永恒的、纯粹的女性气质,原始、笃定而无情,当她走近他时,她已举起双臂。“是啊!我也相信运气!”她说,双臂搂着他,上身向后倾,注视着他的脸,她自己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情,霜冻的芬芳已经融化,现在洋溢着的是温暖的女人味。“她说立刻,现在。所以我们可以走了。你看?你明白吗?我们现在可以离开了。把钱给她,都给她好了。我们无所谓。你能找到工作;我不在乎我们要怎样生活,住在哪里。你现在别待在这里了,现在别和她在一块了。她已经——你怎么说来着?亲自赦免了你。只是我弄丢了车钥匙。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步行。是的,步行;一无所有,什么也不拿她的,就像我们来这里时一样。”

“现在?”他说。“今晚?”

“是啊!她说立刻。所以只能是今晚上了。”

“不,”他说。仅此而已,没有表示出他回答了哪个问题,否认了哪个问题。不过,他也不必表示,因为她还在搂着他;只是她的表情变了。那得意的表情还没有消失,甚至还没变成惊恐的表情:仅仅变得难以置信,就像一个孩子的质疑。“你意思是说,你还不愿走?你仍然不想离开她?你今晚上只是带我去旅馆过夜,明天再回到这里?或者你意思是,你甚至今晚上都不和我待在旅馆?你会送我到那儿,丢下我,然后你——”她搂着他,盯着他;她开始说:“等等,等等。一定有什么原因,发生了什么——等等,”她嚷道,“等等!你刚才说,电话。十二点半。”她仍然盯着他,双手使力,瞳孔变得像针尖似的,脸上的表情很凶狠。“这就是了。这就是原因。是谁打电话到这里来说我的?告诉我!你必须告诉我!我会解释的。告诉我!”

“是玛莎·罗斯。她说刚刚把你送到街角下车的!”

“她撒谎!”她立刻大叫起来,几乎不等听到那个名字。“她撒谎!他们当时的确是送我回家,但时间还早,所以我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家,吃了一些火腿煎蛋。所以我在弗兰克转身之前叫住他,我就跟他们一块去了。弗兰克可以作证!她撒了谎!他们只是刚刚把我送到街角下车!”

她看着他。他们一动不动地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说:“那么胸针在哪儿?”

“胸针?”她说。“什么胸针?”但他已经看到她的一只手已经从大衣的下方往上移动;此外,他能看见她的脸,看见她咧开嘴,就像一个孩子喘不上气来,随即她一动不动地、纵情号啕大哭,一边像一个孩子哽咽着喘着气哭泣,彻底绝望地认输了:“哦,霍华德!我是不会那样对你的!我不会!我不会!”

“好啦,”他说。“快别哭了。别哭了,艾美。她会听见的。”

“好吧。我努力。”但是她仍然面对着他,她那张扭曲的、出奇僵硬的脸流着难以置信的水,仿佛不是眼睛,而是所有的毛孔都一下子喷涌而出;这时她也就不假思索地、直接了當地说了,不提及刚才的话题和情况,不再有反抗和否认:“如果你没有发现,你会跟我走吗?”

“不会,即使那样也不会。我不会离开她的。我不会的,直到她死。还有这所房子。我不会的。我不能。我——”他们面面相觑,她凝视着他,仿佛从他的瞳孔里看到的不是她自己,而是楼下那张羊皮纸色的脸——那堆脏兮兮的白发,那双冷酷无情的眼睛——她自己的形象被某种超越失明的东西所掩盖,被一种坚定的、不可战胜的、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气质所掩盖。

“是啊,”她说。她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小片雪纺绸,开始轻巧地擦眼睛,这时甚至是出于本能,小心翼翼地擦着已有条纹的睫毛膏。“她打败了我们。她就躺在那张床上打败了我们。”她转身走到壁橱前,取出一只小型旅行袋,把梳妆台上的水晶物件放进去,接着打开一个抽屉。“今晚我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我还得——”

他也动了起来;他从放着小空相框的抽屉柜里拿出他的钱包,从里面取出钞票,又走了回来,把钱塞到她手里。“我知道这点钱不够。但你在明天之前并不需要用钱。”

“是的,”她说。“你到时也可以把我剩下的东西送过来。”

“好的,”他说。她用手指将那些钞票折叠好并抚平;她没有看他。他不知道她在看什么,只知道不是看钱。“你没有钱包之类的东西装钱吗?”

“是的,”她说。但她并没有停止折叠和抚平钞票,仍然没有看它们,显然都没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它们没有任何价值,她只是随意地、漫不经心地把它们捡起来。“是的,”她说。“她打败了我们。她就躺在那张床上永不挪动——直到有一天他们进来把她抬出去,用那枚胸针将我们俩给打败了。”然后她哭了起来。现在一切都安静了,就像她刚才说话的语气。“我的小宝贝,”她说。“我亲爱的小宝贝。”

他现在甚至连“别哭”都没说。他只是等着她再次擦干泪水,她几乎是轻快的、振奋的,带着一种几乎是微笑的表情看着他,她的脸,化的妆,精心化着晚妆的脸是憔悴的,布满泪痕,满是流泪之后的疲惫和平静。“好了,”她说。“很晚了。”她弯下腰,但他抢在她前头拿起了旅行袋;他们一起下了楼;他们能够看见博伊德太太房门上方的气窗还亮着灯。

“真糟糕,你没有把车开回来。”他说。

“是啊。我把车钥匙掉在俱乐部了。但是我给车库打了电话。他们一早会送过来的。”

他们在大厅里停了下来,他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随后他们等着,时不时地轻声交谈着。“你最好直接上床睡觉。”

“好的。我是累了。我跳了很多次舞。”

“是什么音乐?好吗?”

“好。我不知道是什么音乐。我觉得还好吧。当你自己跳舞的时候,你通常不会注意音乐好不好。”

“是的,我想是这样的。”然后车来了。他们走出房子,向车走去,他穿着睡衣和睡袍;大地冻得像铁一样硬,天空凛冽而澄澈。他扶她上了车。

“你赶快回屋去吧,”她说。“你连外套都没穿。”

“好的。我会一早把你的东西送到旅馆去的。”

“不必太早。快回去。”她已经靠在椅背上,大衣紧紧地裹住了她。他刚才已经注意到,在卧室的某个时刻,那温暖的女人味再次凝结,她当时又散发出那种淡淡的、霜冻的芬芳,脆弱,短暂而孤独;车开走了,他没有回头望。在他关前门的时候,他的母亲叫了他的名字。但他没有停下来,甚至都没有瞥一眼那道门。他径直登上楼梯,走出那个僵死的、单调的、无眠的、专横的声音。炉火已经燃尽:一抹强烈的玫瑰色的光辉从镜子里和擦得很亮的木头上反射出来,祥和、宁静、温暖。那本书仍然面朝下摊开着放在椅子上。他把书拿起来,走到两张床之间的桌子旁,找到了那个曾经装过烟斗通条的被他用作书签的玻璃纸信封,标记他读书读到的位置,接着他把书放下。书是大衣口袋的大小现代图书馆出版的《绿色大厦》[4]。他是在青春期发现这本书的;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在读这本书。在那段时期,他只读关于三个人寻找并不存在的里奥拉马的旅程那一部分,他把这部分挑出来,偷偷地阅读,正如一个正常的男孩会正常地、符合常情地阅读色情或淫秽作品一样,他随莉玛登上荒凉的大山,走向那个洞穴,当时他并不清楚他寻找的是洞穴的象征,最后在和莉玛同样的逃走的欲望和需求驱使下逃离,跟随她从山洞旁经过,来到她栖居之地,甚至没有等他,在冰冷的,并不悲哀的月光下,像一支火柴的火焰一样微弱和短暂。当时天真的他带着一种迫切而又绝望的喜悦相信,她的神秘既然是肉体上的那就不是神秘的:她在肉体上是无法穿透的,是不完整的;他怀着平静的绝望,用书本里读到的东西来为自己辩解,证明他所经历的一切并非出于自身的过错(他就是这样认为的),正如年轻人通常那样做的。但在结婚之后,他再也没有读过这本书,直到孩子夭折,星期六夜晚的开启。他这时刻意避开里奥拉马旅程那部分,正如他过去经常刻意地将它挑出来读一样。现在他只读亚伯(地球上唯一一个知道自己孤独的人)在充斥着鸟鸣的、不可渗透的、密闭的森林里游荡的那部分。然后他走到抽屉柜前再次拉开装着钱包的那只抽屉,站了一会儿,一只手仍然搭在抽屉的边上。“是的,”他平静而大声地说,“我要做的事情似乎一直都是对的。”

浴室在大厅的尽头,是后来在这所房子里加建的,也很暖和,之前他为艾美开了电暖器,他们忘了这事。这也是他存放威士忌的所在。母亲中风后他开始喝酒,开始的时候他还相信他获得了自由,自从孩子夭折后,他开始在这个浴室里存放两加仑的桶装玉米威士忌。尽管浴室和这所房子实际上是分开的,其纵深也与他母亲的房间不搭界,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在门边上和门底下塞了毛巾,然后又把毛巾拿掉,回到卧室,从艾美的床上取下床罩,回来又把浴室的门塞好,随后把床罩挂在门前。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不满意。他站在那儿,心事重重,沉思着,他有点矮胖(自从他放弃了学习跳舞的努力后,他就再也没有做过任何运动,如今由于不断地饮酒,他的身材已经没有年轻的意大利见习修士的影子),手槍垂在他的一只手上。他开始四下里张望。他的目光落在叠在浴缸边上的浴垫上。他把他的手、手枪什么的都用垫子包裹起来,对准后墙开了枪,枪声虽然不响,却沉闷刺耳。然而,即使在这个时候,他还是站在那儿倾听,仿佛期待从这么远的距离能听见什么。但他什么也没听见;即使当他再次打开门,他悄悄地走下廊厅,然后下了台阶,走到他能清楚地看到母亲房门上方黑黢黢的气窗。但他还是没有停下来。他又重新上了楼梯,蹑手蹑脚地,不用听仿佛已听见那句冷冰冰的、无能为力的论断:你和你父亲一样,似乎不能和她俩中任何一个一起生活,但你又不像你父亲,你似乎没有她们就活不下去;他轻声告诉自己,“是的,看来这是对的。它似乎比我更了解我们,”他一边说一边再次关上了浴室的门,仔细地在门边和门下塞好毛巾。不过这次他没有把床罩挂起来。他把床罩拿过来盖在身上,蹲着,蜷缩在里面,手枪的枪口部分像烟斗一样,衔在牙齿间,厚厚的软软的床罩裹在头上,此时他仓促地、迅速地行动起来,因为他已经开始感到窒息。

【译者简介】

李寂荡 汉族,生于1970年,贵州福泉人。曾就读于长春师范学院历史系和西南师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1999年,获文学硕士学位。现为贵州省作协副主席,《山花》杂志主编,贵州省期刊协会副会长。中国作协会员,贵州省美协会员。在《诗刊》《十月》《中国作家》《作家》《上海文学》《世界文学》《文艺报》等报刊发表有翻译、诗歌、小说、评论、散文、绘画等作品,诗作入选多种选本。出版诗集《直了集》、翻译小说《喧哗与骚动》。获第七届贵州省文艺奖、贵州省青年作家突出贡献奖、百花文学奖·编辑奖、第三届尹珍诗歌奖、第二届海内外华文文学期刊“人和青年编辑奖”等。第三届贵州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主编有《新世纪贵州十二诗人诗选》《在写作中寻找方向》等。

注:

[1]出自美国作家弗朗西丝·霍齐森·伯内特(1849-1924)的小说《小爵爷》。指言谈举止,衣着打扮过分考究的小男孩。

[2]平日,周一到周五的任何一天。

[3]原文为buzzards,有“秃鹫、贪婪卑鄙小人”的意思。

[4]英国小说家威廉·亨利·赫德逊1904年出版的小说,电影版译名为《翠谷香魂》。

■责任编辑  包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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