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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制度、主体: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三重维度

2024-02-05李志星汪来杰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现代化制度

李志星,汪来杰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封 475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把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而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单元,是国家治理效能的最直接体现。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2023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这些文件充分表明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我国的重要战略意义。在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建设也随之迈向新征程。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乡村治理得益于治理理论的发展。治理(governance)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①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6-17.。1995 年,《我们的全球伙伴》报告明确指出:“治理”概念的核心是个人、制度、公共部门与私有部门共同管理事务②吕德文.乡村治理70 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4).。因此,治理也就有了多中心治理、合作治理等特征。此后“治理”一词在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等诸多领域兴起,国内学界也多将治理用于基层治理研究。乡村治理是指治理理论在乡村地区的具体实践和应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国家和公民的关系,目的在于构建一种公共品供需平衡的乡村治理结构③刘凡熙.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困境及对策建议[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5).。而乡村治理现代化指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中,推进并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及手段方法,使乡村社会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过程④陆益龙,李光达.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与路径选择[J].江苏社会科学,2023(02).。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必须立足村民最新诉求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从治理主体、治理制度、治理价值等方面落脚,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明显的途径依赖性。”⑤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M],上海:三联书店,1997:13.因此,以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去寻找治理变迁的脉络,可以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封建皇权(双轨政治)—计划经济(政社合一)—改革开放(乡政村治)—脱贫攻坚(协同治理)的变迁。(见表1)

表1 乡村治理模式变迁

1.皇权时期的双轨政治模式。费孝通将中国乡土社会治理总结“双轨政治”,一轨是专制皇权轨道,另一轨是士绅自治轨道⑥高寿仙.“官不下县”还是“权不下县”?——对基层治理中“皇权不下县”的一点思考[J].史学理论研究,2020(05).。这一时期乡村治理体系呈现出皇权不下县,县下皆乡绅,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的格局。

2.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社合一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国各类资源比较紧缺,需统一调度,因而我国推行政府“统管统治”的治理模式。这一时期乡村治理的特征是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⑦席晓勤,郭坚刚.全能主义政治与后全能主义社会的国家构建[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3(04).。然而行政主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与传统农业社会之间的矛盾也开始凸显,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挫伤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社会发展缓慢。

3.改革开放时期的乡政村治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锅饭”体制已然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安徽小岗村”的改革,使国家对乡村治理体制进行放权让利,裁撤了人民公社,确立村委会的治理主体地位,明确了村委会的自治权,至此“乡政村治”的模式完全代替了人民公社。然而在新时期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背景下,乡村不再是传统的封闭空间,片面强调乡村依靠内生性发展必然难以实现。

4.脱贫攻坚时期的协同治理模式。新时期乡村治理具有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管理特征,即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但是随着城乡差距的拉大,乡村的劳动力人口、青壮年、精英不断外流,致使乡村振兴发展缺少内生力量,乡村公共价值场域分崩离析,空心化、老龄化、贫穷、资源不足成为乡村的标签。“乡村呈现出治理组织基础薄弱、再行政化和选择性运动式治理等困境”①李鑫涛,张再生,黄翱.“一核三治”乡村治理体系下的控制权配置与转移路径——一项纵深性个案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23(04).,基层权力重归乡镇一级调度,乡村治理负荷过大。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上提出推进乡村治理向现代化发展。”那么,新时期乡村治理模式应如何向治理现代化纵深转变?党组织、政府应以何种方式再次嵌入乡村、农民何以深度参与乡村治理、乡村场域公共价值何以重塑?这都成为新时期如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

围绕上述问题,梳理文献发现学界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建构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治理主体、治理价值与制度保障三个层面:第一,治理主体层面。苑丰等(2021)以行政、社区、市场为观测点,提出激活和发挥各参与要素的优势潜能,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②苑丰,金太军.行政、社区、市场:乡村组织振兴“三重赋权”的内在逻辑[J].理论与改革,2021(04).。孙健等(2022)强调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现代化③孙健,何紫菱.新时代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及文化向度[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5).。胡卫卫等(2022)以党组织为主体,提出一核三治乡村治理体系④胡卫卫,李一凡,豆书龙.乡村韧性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逻辑与运行机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6).。第二,治理价值层面。杨长福(2022)提出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⑤杨长福,金帅.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J/OL].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2.。朱新武(2023)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当下中国乡村的具体实践,在治理层面必然显现出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特色,这既是全面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亦是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鲜活表达⑥朱新武,王智垚.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政策演进、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云南社会科学,2023(05).。第三,制度保障层面。冯麒颖(2022)认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需在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基础上,科学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制度结构⑦冯麒颖.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正式制度与乡规民约:一种制度分析[J].中州学刊,2023(03).。丁波(2023)的研究则从乡村场域中非正式制度出发,通过涵养公共精神、拓展公共空间和明晰公共规则,重塑乡村公共性,实现乡村有效治理⑧丁波.乡村文化治理的公共性建构:一个分析框架[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07).。

上述研究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然而,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一问题的研究,相关研究始终缺乏系统的研究视角,难以构建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摒弃碎片化的乡村治理思想,本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对乡村治理现代化进行系统研究。同时,结合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提出价值、制度和主体三重维度,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路上的障碍进行了较为立体的剖析,以期构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进路。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分析框架

(一)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形成于20 世纪中叶,是由美国学者塔尔科特·帕森斯提出的对社会系统的制度性结构进行功能分析的社会学理论。帕森斯的研究侧重社会系统的现存结构及其在维持系统生存中所发挥的社会效果,认为社会的发展要求社会结构不断进行调整,以强化功能的发挥。结构功能主义的终极目标是追求结构与功能的统一,强调社会整体的一致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个社会系统的均衡和谐①刘润忠.社会行动·社会系统·社会控制——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理论评述[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13-18.。同时,该理论指出社会系统是由价值观、社会制度和角色系统单位结构组成的系统。第一个层次是价值系统,是总体分析的参照基点,是社会系统中的行动规范取向的模型,它规定行动的主要方向。第二个层次是制度层次。制度是规范的模式,制度的分化与情境的迫切需要和系统的结构细分有关,起到规范与调节人们与他们的社会及其各式各样的子系统和群体的其他成员的行动作用。第三个层次是集体层次。集体是角色中的个人互相作用的具体系统②[美]塔尔科特·帕森斯.梁向阳,译.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39-140.。而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多个子系统共同构成的治理共同体。治理主体、价值导向、制度保障在各自子系统内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从而共同塑造着乡村治理的结构功能形态。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分析维度

1.价值: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驱动力。价值是社会系统中的行动规范取向,规定了行动的主要方向,并驱动行动者达成目标。帕森斯认为价值是社会系统的一种结构性组成和作为行动过程中的一种决定性要素③赵立玮.规范与自由:帕森斯社会理论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170.。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系统中,价值的核心体现为公共价值,呈现出多元性、公共利益至上性、合法性等特征。而价值的实现在于公共组织创造的产品能够更好地回应公民的真实需要④[美]马克.H.穆尔.伍满桂,译.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10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民既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力量,也是相关利益者。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维度体现在:一是明确农民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想,增强农民的自豪感和自信心,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二是政府应以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从注重经济向关注民生转变。三是政党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民参与治理,培育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不动摇,这也是价值追求所在。

2.制度: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维稳力。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制度建设对于解决日益复杂的乡村管理问题和规范人的行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⑤冯麒颖.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正式制度与乡规民约:一种制度分析[J].中州学刊,2023(03).。制度包含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表现为互补效应,体现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内外耦合,即既要吸收中华传统美德中的仁、义、礼、智、孝等,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此,要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重塑公共精神、创新村规民约。具体来说,要不断加强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共交往、重塑公共规则。以此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融合,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提供维稳力。

3.主体: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牵引力。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在分析乡村社会文化时指出:“在一个完全的、更大型的社会里肯定要出现精英层在文化方面向农民层施加教育和示范作用的现象。”①[美]罗伯特·芮德菲尔德.王莹,译.农民社会与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95.结构功能主义认为,主体是角色中的个人互相作用的具体系统,在社会系统中,每个角色都应处在特定的位置,各个角色能否按照社会系统的要求扮演相应角色,是目标能否达成的基本条件。按照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思考,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各主体都应尽职履责,不错位、缺位、越位。二是各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总目标的要求完成各子系统的分目标,即履行角色要求。三是各角色的协调运作,要形成稳定的社会运行系统,达到相辅相成。具体来说: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总的原则就是坚持党管农村原则不动摇。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保证,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②郭晓勇,张静,杨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生成逻辑、价值旨归与优化向度[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5).。二是政府放权赋能。要推行运动式、弹性化治理,促使乡镇政府与村组织互补互促、有效衔接。三是村民协同参与。构建深度融合机制,保证农民话语权。

(三)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契合

帕森斯认为,社会的发展要求社会结构不断进行调整适应,以强化功能的发挥。而功能性诉求体现了村民的价值追求,目标的实现依赖于行动者角色,制度则为价值追求、主体行动提供了保障,三者互为补充,形成螺旋式发展。按照此逻辑理解:乡村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复杂系统,各子系统的发展体现出乡村治理现代化系统的结构性要求,各子系统功能的发挥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功能性诉求。因此,随着新时代各项新兴技术的发展,乡村治理场域必然要向现代化的方向迈进,形成同频共振。综上,结构功能主义的价值、制度、主体分析框架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运作逻辑高度吻合。于此而言,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解释意义。具体体现为:第一,价值。价值是总体分析的参照基点,驱动目标的完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明确农民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想。”因此,使用结构功能主义价值维度可以系统把握乡村治理现代化中价值边界与作用机理,推进乡村治理向现代化转型。第二,制度。制度起到规范与调节作用。在乡村治理场域中,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审视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制度供给,可以明确制度系统的规范与调节作用。第三,主体。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主体是政党、政府、农民,这些主体在治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并负有治理责任,因而具有行动者角色。使用结构功能主义可以明确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以及厘清各项主体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结构中应有的角色和责任边界。(见图1)

图1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三维分析框架

如上所述,结构功能主义在分析乡村治理现代化时所采用“价值-制度-主体”三维分析框架,可以厘清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及其应有的作用,明确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践行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制度保障。此外,使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解释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场域中价值秩序、制度规范、行动主体行为的内在机理,还为我国本土语境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之路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突破了已有的理论研究瓶颈。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桎梏

(一)价值异化

价值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通过满足各子系统的价值需求以形成价值认同和价值共识来实现功能与目标。目前,乡村治理现代化场域下价值异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内生式发展梗阻。首先,城市中心主义依然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而农村场域日渐式微。虽然现在已经由农村哺育城市转变为城市反哺农村,但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割、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从资源维度看,“马太效应”亟需纾解。地区资源禀赋的不同,在位者价值观念的异化导致城乡之间马太效应明显,乡村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源源不断输送到城市。其次,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存在着非均等化、笼统供给、效率较低等问题,导致价值扭曲。从发展维度看,“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在“城市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下,地方政府过于重视城市发展,使乡村治理受到影响与制约。

2.外源型引导缺位。帕森斯认为,价值处于社会系统的核心,规定着行动的主要方向。从主体维度看,“挤出效应”日趋凸显。首先,乡镇政府的价值引导缺位。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政府首先将注意力分配到短期易出成果以及一票否决的重要清单上,而对于长期不易见效果、软性的价值领域则重视度较低。其次,一些基层党组织形式化。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思想建设流于表面,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对基层党建工作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最后,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城镇化的发展致使村庄共同体面临消解,乡村中青年、优秀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仍然存在,乡村呈现出空巢化、老龄化样态。人地关系的疏离,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缺乏主体参与,导致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情感退场,打破了农村的封闭性,致使传统乡村共同体破碎,集体意识出现淡化,乡村文化场域呈现出反转、空转与停转的异化样态。

(二)制度弱化

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使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①[美]道格拉斯·C.诺思.杭行,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4:3.制度通过规范和调节村民及相关行动者的行为,使之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形成的前提。然而,随着社会的急剧变迁,乡村治理现代化正面临着旧的非正式制度不断瓦解、正式制度的权威尚未形成的局面。

1.正式制度:行动困境——乡村法治精神薄弱。正式制度是对公民加以规范化和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规则。稳定的正式制度可以有效约束人们行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目前,对于我国农村来讲,正式的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上缺乏乡土社会运行的文化根基,难以适应农民的乡土社会心理②张爱军,张媛.迈向善治:制度与乡规民约的契合逻辑与建构理路[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5).。

首先,农民法律意识不足,干部法治精神薄弱。村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对比较低,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走法治渠道,面对突发问题,没有养成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习惯。而一些村干部在处理问题时,要么以权压人,要么讲人情讲关系,弱化了法治权威。其次,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从律师数量看,根据司法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 年底,共有8 个省(市)的律师人数超过3 万,其中除河南、四川外,其余省(市)均分布在东部地区。数据表明,法律人才、乡村律师事务所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相关普法宣传及宣讲较少,村民对相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较弱。最后,微小权力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乡村因其非中心性(远离政治中心)、自治性等特征,使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由于相关监督机制的缺位呈现出权力过大的局面。村霸、村干部违规操作、利益输送、不发放或滞发惠农补贴,以权谋私等行为仍有发生③郭君平,曲颂.加快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N].农民日报2022-03-19.。

2.非正式制度:观念迟滞——乡村德治精神式微。非正式制度包括行为准则、伦理规范、风俗习惯和惯例等,它构成了一个社会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④[美]道格拉斯·C.诺思.杭行,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6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⑤光明网.凝聚以德辅治强大动能[EB/OL].(2023-09-28)[2023-10-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8243847371759048&wfr=spider&for=pc.目前,乡村治理现代化德治存在以下阻力:

首先,公共精神日益式微。以人情礼仪为基础的传统熟人社会因乡村人口的快速流动而崩塌,乡村大量的劳力纷纷转向城市,打破了农村的封闭性、稳定性,致使传统乡村共同体破碎,集体意识出现淡化。乡村原有的道德伦理被破坏,个人本位思想逐步上升。其次,城市中心主义引起了攀比之风、唯利主义等种种不良社会风气,致使德治力量弱化。一些地方高额彩礼、不合理消费及迷信、无序竞争、低俗的文化糟粕仍然存在,农民无心参与乡村治理⑥王金.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逻辑向度、困境释源及路径探赜[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3(05).。最后,德治缺少约束机制。相对于法治来说,德治更多是以道德规范,只能起到引导作用,没有权威性严格约束村民,再加上原来乡村道德体系的分崩离析、治理主体修养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德治的效果。

(三)主体虚化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在社会系统中,每个行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角色义务,相互协调。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各参与主体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越位、缺位、不作为等现象。

1.乡镇政府治理错位。首先,权责不匹配,条块之间存在矛盾。乡镇一级拥有较小的权力和较少的资源,却承担着大量的责任。面对事务下沉与琐碎的乡村事务,乡镇一级存在着“看得见、管不了”与“管得了、看不见”之间的矛盾。其次,治理缺位。一些乡镇政府仍然奉行着“只要不出事就是本事”的理念,乡村治理呈现出小事不用管、大事治不了的惯例。最后,在“锦标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体制下,部分干部将精力放在应付上级的各类考核和可以量化的“硬指标”上,对难以量化的“软指标”缺乏落实的动力,与农民的真实需求与原本应承担的责任相背离。

2.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首先,从治理主体看,村级党组织人员构成呈现出老龄化趋势,受教育程度较低,呈现天然的保守主义倾向,难以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同时,村级的储备干部与年轻干部培育力度仍然不够。其次,从治理方式看,党建+信息化应用能力较低,传统治理手段仍占据主导地位。最后,在治理理念上官本位思想严重,村支书及领导班子的服务意识普遍较差,重掌舵、轻协调,重管理、轻服务,导致“越位”“缺位”问题同时存在。

3.公共话语权失位。现阶段,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农民行使自主权利意识淡薄、协商议事渠道不畅,表现为村级组织行政化趋势与农民参与基础的不足、农民公共话语权式微、乡村精英一言堂、参与政治效能低等现象。此外,一些村社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使集体缺少了利益联结的纽带,也影响到了公共话语权的行使。

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破局

从乡村治理变迁的历史脉络看,我国乡村治理经历了封建皇权(双轨政治)—计划经济(政社合一)—改革开放(乡政村治)—脱贫攻坚(协同治理)。这些政治过程背后的动态机制过程“是一些重复再现的动因,它们在不同的情形和次序排列组合中相互作用,从而导致相去甚远但又有迹可查的结果”①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M].上海:三联书店,1997:9.。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既要借鉴传统乡村治理之道,又要结合新时期国家治理特征。即:新时代乡村振兴要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政治、智治深度融合,以此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一)价值理念回归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助推农民价值观现代化转型。首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吸收传统优秀文化、学习新时代文明精神,共助农民现代化转型。其次,建立引导机制。鼓励外出农民返乡创业,培育大批爱农业、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增强农民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最后,健全激励机制。通过政策扶持、税费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策略,鼓励人才投身现代农业,以此储备新型农民。

2.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融合可以有效破解城市中心主义。首先,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要通过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机制,动态反馈农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设立基本公共服务量化指标体系,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①杨长福,金帅.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J/OL].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http//link.cnki.net/urlid/6101329.C.202309/1.2008.002.。其次,大力推进县域产业集群建设。以县域产业为载体,引导城市配套产业向乡村转移。遵循统筹领导、合理布局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乡村发展实际,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同时,依托乡村资源禀赋,发展二、三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缩小城乡差距。最后,推进城乡信息一体化建设,打破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信息孤岛”。通过不断完善城乡治理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息要素自由流动。

3.坚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首先,立足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和具体实践,持续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多途径稳定持续增加农民综合收入渠道。其次,进一步加快大数据、区块链等核心技术下沉乡村,加深应用场景普及率与使用率,将智慧农业的应用场景普及到田间地头,真正惠及于民。

(二)制度权威重塑

1.法治权威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外源式保障。首先,应强化村干部与村民的法治意识,筑牢乡村法治根基。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要进行法律宣讲培训,强化干部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此外,在乡镇及村委会开设法治微课堂,通过案例分析等方法,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而培育村民法治意识。同时,加大法院下乡开庭力度,将庭审开进乡村法治课堂,在开庭中宣传法治,增强村民的体验感。其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建设乡村法律巡查事务所、驻村法律服务队等,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进法治观念。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与高校、研究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合作,进行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最后,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做细做实清廉乡村建设。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第一,进行技术赋能,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可使用APP、小程序、微信网格监督管理群等,进行线上监督。第二,乡镇纪委结合“三员合一”制度,对村“三员合一”成员、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开展集中培训,打通村务监督“最后一公里”。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研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乡村一线。第四,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农村干部法纪意识,促进村干部敬畏权力、规范用权。

2.村规民约可以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生性发展。费孝通先生认为:要想在乡村社会建立法治秩序,仅靠国家、政府出台法律措施或是设置一些法庭、审判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在乡村社会建立法治秩序还必须使民众对法律法规产生认同感,愿意从心里接受法律②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三联书店,1998:394-395.。

首先,共制村规民约。构建由乡镇政府把关、村两委主导、村民深度参与的村规民约程序。先由村两委列出提纲,再入户宣传征集村民意见,最后由镇政府把关。同时,村两委引导成立相关社会组织(移风易俗理事会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塑造清朗乡风。其次,志愿服务入驻乡村,开展农民教育。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及高校参与对广大村民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后,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德治教育。通过挖掘地区传统乡土文化资源,去粗取精,发挥乡村文化的特有优势。通过建设文明乡风,既满足村民的精神需求,又提高村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行动力,同时对村民的价值追求进行指引,从而丰富和彰显乡村生活的意义。

(三)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行为主体参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1.党委领导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障。一是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动摇。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打造思想过硬、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二是巩固乡村党组织建设,打造服务型党组织。要进一步培育党员的为民服务意识,掀起党员“干在一线、学在一线、服务一线”的浓厚氛围。同时不断探索服务积分化等措施激励村民、党员参与治理。三是进行党建+互联网融合。通过构建智慧党建来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的信息化、便利化,打造一体化乡村社区,提升村民使用现代化数字技术的能力,从而以信息化带动服务群众提质增效。四是构建四级党建网格治理新格局。不断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的触角和探头作用,把乡村治理工作压实到第一线,确保社情民意沟通渠道畅通。五是储满农村后备人才“蓄水池”。第一,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吸收优秀青年、乡贤加入党组织。第二,做好质量把控,完善监督机制,避免任人唯亲。

2.政府负责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导力量。首先,建立矩阵制驻村工作小组,实行权责匹配。工作小组由县级职能部门人员、乡镇人员组成,并和村两委、乡村精英、村民混合而成。“驻村领导既是驻村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也代表乡镇对村两委施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能”①吕德文.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工作共同体的建构逻辑[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05).。如遇到问题,工作小组可快速反应,发挥矩阵制优势,利用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迅速解决问题。此外,驻村小组还可以解决村民真实需求,监督村两委廉洁高效工作。其次,建立追溯倒查机制。即对任职期间的官员政绩进行后期抽查,凡是出现弄虚作假、面子工程、反复作业等问题实行追责与问责。此外,对于乡镇政府与村两委要大胆放权,要允许出错、容错。同时,用好监督机制,以防出现权力滥用与无作为。最后,细化问责考核机制,加强对软性工作考核。加强对乡风文明、人居环境、精神面貌等软性工作的考核比例,对工作绩效考核进行柔性调整,实行定量与定性相融合,提升村民评价与文化设施建设的情况权值,确保符合村民真实所需,持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3.村民参与可以增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自治活力。首先,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推进多元治理。村两委要不断培育村民的治理自主意识,让村民真正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监督的民主权利实践过程,释放乡村治理的活力。其次,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第一,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村民议事制度,确保村民依法参与。第二,使用网络会议、传媒宣传、线上互动等方式,促进协商主体的“虚拟在场”。第三,推进茶话会、板凳会等小微协商渠道。再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经济根基。村社集体经济能够正向地促进村庄治理的发展,能够提升村庄治理的制度化和民主化水平②郭忠华,王榕.集体经济与村庄有效治理:基于河北省X 村的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2020(01).。按照党建引领、市场主导、产业联合、合作社一体的方式,大力推进党委+公司+商户+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发展,从而促进群众致富增收,提高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最后,实施领头雁工程,促进新乡贤回归治理。要善用村庄精英、乡贤、土秀才等贤能。“村庄精英可以使事件团结再造村庄生活共同体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可行性”①田雄,曹锦清.“事件团结”与村庄生活共同体再造——基于一起乡村事件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6).。具体来说:第一,建立乡贤理事会。通过引导、支持、鼓励建立新乡贤群体的组织机构,明晰规范新乡贤的主体性质与职责内容,保障其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乡村治理现代化体系。第二,实行挂靠任职机制。引入新乡贤挂职“村官”、乡镇长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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