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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宣传的第三人效果研究

2024-01-29王媛媛

新闻世界 2024年1期
关键词:网络诈骗

王媛媛

【摘   要】在大学生群体中,不论是认知还是行动层面,反诈骗宣传中皆存在显著的第三人效果。除此之外,反诈宣传中也存在第一人效果,即认为自己很可能是网络诈骗对象。总的来看,网络诈骗形式多样,受众对于反诈骗宣传认知仍存在不足,如何弥补反诈骗宣传漏洞是当下应对网络诈骗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第三人效果;反诈骗宣传;网络诈骗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各类网络应用移动终端的发展普及,网络诈骗成为了社会问题。大学生群体是网络环境中的积极分子,也是网络诈骗受害群体之一。澎湃网发布的《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受害者群体中20-29岁年轻人的整体占比高达41%[1]。360手机卫士联合新华财经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度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显示,“90后”“00后”的网络诈骗受害者整体占比达68.4%,这些“90后”“00后”受害者中有不少为大学生[2]。大学生作为媒介认知水平较高、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也受害于网络诈骗,由此产生的巨大反差,引发广泛关注。

反诈骗宣传,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所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传统媒体时代,反诈骗宣传受传播环境和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主要以横幅、传单和口号的方式进行宣传,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宣传范围和效果也较为有限。随着媒介技术不断进步,新媒体时代下的反诈骗宣传形式更加丰富,更加注重使用融合宣传,传播技术、传播范围、表达方式以及传播效果都能更上一层楼,反诈骗宣传效果更加深入人心。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网络诈骗方式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手段越发高超,反诈骗宣传的技术与手段也亟待提升。本文尝试从第三人效果理论框架入手,以反诈骗宣传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大学生群体在网络诈骗风险感知中存在的认知偏差与反诈骗信息传播效果之间的关系。结合第三人效果与媒体报道的传播效果进行研究,调查受众的反诈宣传接受意愿、反诈内容理解程度与网络诈骗风险感知三个方面,考察反诈宣传工作中受众反诈素养的培育成效,明晰反诈骗宣传与第三人效果之间的影响机制,为防范不断推陈出新的网络诈骗形式提供一定指引。

一、文献回顾

(一)第三人效果理论

1983年,美国学者戴维森在《传播中的第三人效果》一文中首次界定了第三人效果这一概念。“第三人效果”认为,受普遍的感知定势影响,受众在判断大众传媒影响力之时,倾向于认為大众媒介的信息对“你”或“我”未必产生多大影响,但对“他”却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受感知定势的影响,大众传播的效果通常不是在大众传媒的表面受众中产生,而是在与其相关的“第三人”行为反应中实现的。[3]在传播学中,相关研究主要由认知研究和行为研究两个层面组成,总体研究方向呈现出由认知向行为过渡的倾向。

早期的第三人效果主要的研究对象多聚焦于色情、血腥、暴力等负面内容,随着传播环境复杂化,第三人效果也常用于正面宣传中,如商业广告中的第三人效果、公益性内容的传播效果等。此前,媒介报道与第三人效果影响机制研究数量已经非常庞大,但针对反诈骗宣传的仍相对较少,本文聚焦反诈骗宣传与大学生群体的第三人效果影响机制,关注反诈骗宣传报道的传播效果,探讨第三人效果对大学生网络诈骗风险感知产生的影响。

(二)第三人效果与网络诈骗风险感知

近年来,多数研究结果表明第三人效果的确在各类媒介议题中普遍存在,包括政治传播、谣言扩散、暴力信息、气候变化、流行音乐等。已有研究表明,长期驻扎在社交媒体中的用户倾向于认为其他用户比自己更容易受到平台潜在风险的威胁,即认为使用社交媒体平台对他人的负面影响更大;大学生社交媒体广告中政治信息的感知效果研究表明,受访者普遍认为广告中所包含的政治元素对他人的影响大于对自身的影响。诸如上述,第三人效果在各种媒介议题中皆有体现,而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高风险的媒介议题,至今仍没有具体的研究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

风险感知是指在危险事件发生时,个体对其所处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及自身安全因素的觉察能力。网络诈骗风险感知包括对诈骗事件发生概率的感知和诈骗引发不良后果的感知。赵雷等人对遭受网络诈骗的青年进行访谈发现,诈骗者虚构的诈骗情境因素与青年受骗者自身个体因素共同导致了网络诈骗闭环的形成,其中信任倾向、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情绪状态是主要个体因素。行骗者正是利用青年人普遍直觉先行的思维方式、决策冲动的做事风格、容易相信他人和情绪难以控制等特征,逐步与受骗者建立信任并诱使其上钩[4]。许倩指出,大学生普遍缺乏自发性风险感知,通常只对记忆深刻的风险感知强烈,对记忆模糊的风险呈现感知缺失的状态,常因恐惧、焦虑和无知引发心理障碍而产生新的风险或扩大风险。[5]目前,对于大学生电信诈骗风险感知的研究主要集中分析大学生自身的认知水平,而大学生自身对于网络诈骗以及反诈骗宣传的认知目前相对较少。只有摸清楚受众的认知水平,掌握受众对反诈骗宣传的态度,才能在行动层面上对受众进行引导,建立完善的反诈骗宣传机制。

(三)第三人效果与反诈骗宣传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反诈宣传,通常是指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活动。国内学者研究反诈宣传主要聚焦于案例分析和路径指引,李柯等认为反诈宣传结合社会公共议题,发挥自身传播优势,更新正面宣传策略,对防范网络诈骗、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有着积极促进作用[6]。王敏等认为,长期以来,正面宣传以较为呆板严肃的形式呈现,内容生硬且容易引发受众的反感,全媒体时代背景下,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不能再模式化地走老路,应及时更新宣传理念,结合群众的心理特点和接收需求,利用好新媒体传播优势,融合“内容+形式+技术”创新理念,不断优化正面宣传的话语范式、叙事策略与情感技巧,有效实现正面宣传的正面效应。以“反诈警官老陈”为代表的反诈宣传短视频直播火速“出圈”,非宣传专业部门及单位等在自媒体平台顺势而为,创新剧情设计形式,弱化说教意味,感性与理性并行,搭建传播矩阵,多种方式形式协同传播,保证正面宣传的前提下,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为探寻新媒介环境下反诈宣传的传播路径提供了正确指引[7]。王啸指出传播效果与媒介本身的性质、传播者以及受传者之间息息相关,媒介本身特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媒介与信息接收者之间的关系。传统媒体时代,传者与受众之间身份界定明晰,接收者被动地接受传者传递的信息,但新媒体时代,新数字传播技术的出现和推广使得传播者和受众的身份不再明确,这说明了不同媒介对应的传者和受者之间关系是不同的。正确的反诈宣传路径要立足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结合媒介本身特性探讨反诈骗宣传成功经验,指出媒介本身特性与反诈宣传能否相适应关系到宣传效果的实现,相关主体在进行反诈宣传时需结合媒介特性、自身需求以及受众接收习惯进行合理搭配,适当选择[8]。此前已有的研究大多在行动层面探讨反诈宣传,验证了反诈宣传的有效性,为反诈宣传提供了学术支撑,但目前仍未有研究关注到群体认知对反诈骗宣传的影响。依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从认知到态度到行动,想要发挥反诈骗宣传的效果,第一步重在了解目标群体对网络诈骗的真实认知状况,个体只有在认知上正视网络诈骗的接近性与突发性,才能端正态度正确接收反诈骗宣传,从而能真正把反诈信息落实到日常生活防范中。

二、研究样本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从大学生对反诈骗信息接收与感知的角度出发,考察反诈骗信息的传播和网络诈骗风险感知以及第三人效果之间的关系。基于初探性研究的考虑,研究采用线上问卷调查法,在问卷星网站制作问卷,以链接的形式发放问卷共532份,收回有效问卷486份,回收率为91.35%。

(二)研究变量

本研究的变量主要包括:人口变量、媒介使用、信息感知、网络诈骗风险感知、社会距离、议题涉入度、第三人效果。其中自变量为人口变量、媒介使用、媒介信息感知、网络诈骗风险感知、社会距离、议题涉入度;因变量为大学生针对反诈骗宣传相关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第三人效果。对各变量的测量方式分别说明如下:

人口变量。主要对性别、年龄及学历三个变量进行测量,受访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根据填答情况可将不符合调查范围的对象排除在外。

媒介使用。研究从三个方面考察受众的媒介使用情况,分别为使用网络媒介获取反诈信息、阅读纸质媒介获得反诈信息、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了解网络诈骗。测量方法是询问受访者从哪个渠道获得反诈信息最多,受访者根据状况自行填答。

信息感知。该变量意在测量受访者对于媒介上反诈骗信息传播的感知程度。从明确了解该信息为反诈宣传到完全没意识到反诈骗宣传的存在,受访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网络诈骗风险感知。该变量同样采用李克特五点法量表的形式测量,意在测量受访者对于自身是否会遭受网络诈骗的感知程度。从非常可能遭受网络诈骗到完全不可能遭受网络诈骗,选出与自身相符的情况,分数越高则代表网络诈骗风险感知程度越高。

社会距离。该部分主要考察社会距离的远近对不同群体网络诈骗风险感知的影响。主要分为大学生和非大学生两个群体,将综合统计的百分比进行对比,最后得出两者间的差异。

议题涉入度。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个人涉入度主要由“个人是否经历过网络诈骗?”一个题项测量。议题涉入度由“是否参与过反诈骗宣传?”“身边是否有人经历过网络诈骗?”两个题项测量。回答“是”则代表涉入度高,回答“否”则代表涉入度低。

第三人效果变量。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受众自身对反诈骗信息的认知与态度、自身认为他人对反诈骗信息的认知与态度。具体如下:

1.“自身对反诈骗信息的认知与态度”主要由两个题项进行测量。即“对反诈的信息有多关注?”“是否经常思考相关议题?”分数越高则代表自身对反诈骗宣传的认知较好。

2.“自身认为他人对反诈骗信息的认知与态度”主要由一个题项进行测量。“您认为哪些群体最需要进行反诈骗宣传?”分数越高则代表第三人认知越强烈。

(三)研究假设

根据文献梳理,本文认为,大学生群体认为网络诈骗发生在自身的概率较小,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概率较大;反诈骗宣传对自身的影响较大,对他人的影响较小,提出假设:

H1:受访者认为,网络诈骗发生在自身的概率较小,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概率较大;

H2:受访者认为,反诈骗宣传对自身的影响较大,对他人的影响较小。

本文认为受众的网络诈骗涉入度越高,越容易认为自己不会被网络诈骗。为验证上述推测,提出假设:

H3:受访者个人网络诈骗关联度越大,越认为反诈骗信息对他人影响越大;

H4:受访者个人网络诈骗关注度越高,越认为反诈骗宣传对他人影响越大。

第三人效果认为,社会距离的远近会造成传播效果的差异,对受访者而言,所属群体以外的人员属于社会距离远的群体,故提出假设:

H5:受访者认为反诈骗宣传对社会距离较近的大学生群体影响较大,对非大学生群体影响较小。

本文推测媒介使用、媒介信息感知、网络诈骗风险感知与反诈骗宣传的传播效果存在一定的联系,媒介使用频率越高、网络诈骗风险感知越强烈,第三人效果越明显。为验证上述推测,提出假设:

H6:媒介使用频率越高,反诈骗宣传信息接收越多,第三人效果越强;

H7:网络诈骗风险感知越强烈,反诈骗意识越高,第三人效果越强。

三、数据分析与研究发现

本调查主要从认知、态度、行为三个层面对反诈骗宣传的传播效果进行可视化分析,探寻大学生反诈骗宣传中第三人效果的影响。

在“遇到诈骗未上当的原因”题项中,约78%的人认为自己遇到诈骗未上当的原因是防范意识高,不会轻信他人;约87%的人认为他人被骗的原因是因为防范意识较低;约51%的人认为自己基本不会被骗;网络诈骗发生在自身的概率较小,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概率较大。依据表1可知,在回收的486份有效问卷中,有282份问卷选择了(80-100)这个选项,认为反诈骗宣传对自己的生活影响非常大,对他人的影响较小。由此可得,假设H1、H2成立。

在调查受访者预估“自身被骗的几率”时,有271份问卷选择了(0-20)选项,28份问卷选择(80-100)选项,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在了解到他人被诈骗的经历或者深入学习反诈骗宣传知识后自身会遭遇网络诈骗的可能性并没有大大降低,仍然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受害对象(见图1)。由此可见,随着受访者议题涉入度变高,第三人效果并没有持续增强,相反,议题涉入度越高,自身风险感知越强,第一人效果逐渐凸显。因此,假设H3、H4不成立。

在调查“哪些群体反诈意识更高?”时,19.1%的样本认为25~55岁的群体反诈意识较高,382位受访者约77.9%的样本认为18~25岁群体具有更高的反诈意识,其中,有258位受访者属于“18~25岁”群体,超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受访者认为所属群体具有更高的反诈意识,所属群体以外的其他群体反诈意识较低,由此,假设H5成立。

在对传播方式进行调查时,约64%的样本倾向于认为他人被骗的真实经历让自己印象更深刻,这种宣传方式更有效;约38%的样本会主动向他人进行反诈知识宣传(见图2)。由此可见,媒介使用频率越高,反诈骗宣传信息不一定会接收越多,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也是反诈骗宣传的重要力量;网络诈骗风险感知越强烈,反诈骗意识越高,但同样还是会有目的性地去接收反诈骗宣傳信息,并认为自己很可能还会成为下一个受骗对象,第三人效果并不强烈,由此得出,假设H6、H7并不成立。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大学生反诈骗宣传中第三人效果影响进行分析,可知反诈骗宣传中确实存在第三人效果,大学生群体普遍受感知定势影响,认为自己及所属群体不会成为被骗者,而他人更易受骗。此外,反诈骗宣传中也存在第一人效果,人们会认为反诈骗宣传对自身影响较大。研究还发现大众传播媒介并不是反诈骗宣传主要的渠道,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也是重要的传播方式。由于网络诈骗往往是发生在媒介平台当中的,所以受众对于移动终端上的各种宣传类的信息会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在反诈骗宣传进行的过程中,媒介的力量受到一定打压,人际传播变成反诈骗宣传的中坚力量。

面对波诡云谲的网络诈骗事件,防范还需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全力打击。首先,未来反诈骗宣传还需融合多种新兴流媒体形式以增强内容的警示性与吸引力,以确保较高的触达率和转化率。其次,协同多方力量加入反诈骗宣传队伍中,形成完整的反诈闭环。学校、社区、家庭等加强对大学生等人群的反诈骗宣传,增强群体的反诈素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研判分析网络诈骗作案手法,及时发布相关预警,借助新媒体普及网络诈骗最新作案手法,提高群众的网络诈骗甄别能力,形成全民反诈的社会风气。

注释:

[1]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EB/OL].(2022-02-24)[2022-09-06].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6849093.

[2]2022年上半年度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EB/OL].(2022-08-24)[2022-09-06].https://pop.shouji.360.cn/safe_report/Mobile-Security-Report-202206.pdf.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赵雷,黄雪梅,陈红敏.电信诈骗中青年受骗者的信任形成及其心理——基于9名90后电信诈骗受骗者的质性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20(03):49-54.

[5]许倩,张丽君.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校风险沟通新模式——基于兰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与启示[J].高校学生工作研究,2021(01):23-32.

[6]李柯,郑一鸣,张钰璇.全媒体时代正面宣传“破圈”路径探析——以反诈宣传为例[J].新闻前哨,2022(17):22-23.

[7]王敏,矫志欢.从反诈直播看政务宣传的裂变传播[J].全媒体探索,2022(04):98-100.

[8]王啸.被诈与防诈:反诈宣传的媒介经验启示[J].宜宾学院学报,2022,22(09):58-66.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新聞传播学院)

责编:刘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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