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的构建
2024-01-21李建忠周晓为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3年12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李建忠, 周晓为
(1.湖北民族大学 法学院, 湖北 恩施 445000;2.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 利川 445400)
一、问题的提出
在经历了以要素、投资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动力之后,我国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的发展阶段。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促进创新。尽管有学者对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造”的功能提出疑问[1],但知识产权对创新的刺激效应作为一种客观事实在社会各领域已经得到广泛验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为此,我国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已经从立法领域转向司法领域[2],优化完善司法保护机制将是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司法保护机制运行的基础是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我国司法体制中,检察机关是通过行使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来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实施[3],理应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基于知识产权私权性质的普遍性认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要是通过权利人自身启动司法审批程序来实现,检察机关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这种“跛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也构成我国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的主要障碍。
欲强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必须进一步优化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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