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构建再思考
--兼论国家安全类型思维

2024-01-19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学科国家

王 林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3)

1 引言

早在1998年,刘跃进教授就在《为国家安全立言--国家安全学构想》一文中构想了一个初步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1]。5年后,刘跃进教授在《试论国家安全学的对象、任务和学科性质》中,提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2]。2004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安全学》,成为我国第一部国家安全学教材和著作。在此前后,虽然有个别学者呼吁要建立国家安全学和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但整个学界、政界及教育界几乎没有太多回应。直到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文本的推出,教育行政机关才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首次提出要“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2020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正式做出在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决定。2021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增列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设立了首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拉开了我国国家安全学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的序幕,至此,我国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主要是博士和硕士阶段的教育,考虑到国家安全学“小而精”的要求,目前还没有设置本科阶段的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时至今日,我国国家安全学学科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无论在院校设置、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于所取得的成绩是需要给予肯定的,但同时也要清楚地意识到当前仍然存在的一些影响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障碍,例如,国家安全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一些基础理论问题仍然没有厘清,例如,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问题。如果不能纾解上述困境和搞清楚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构成,就不能保障国家安全学学科健康持续发展。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笔者在此只探讨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设置阶段,以及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这两个问题。

2 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起始阶段

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从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始的,本科阶段并没有法学学位教育。笔者以为,我国的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也应该从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始,主要有以下两个考虑因素。

2.1 充分、高质量就业所需

国家安全学还是一门新兴学科,不但学科建设仍很不完善,而且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也不是很高。国家安全学被社会接纳需要一个过程,从被社会接纳到产生就业机会再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这个过程还包含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仍需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毕业生的充分、高质量就业是衡量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指标,也是检验学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终极标准。如果毕业即失业或者就业质量不高,一个学科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充分、高质量就业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在数量上意味着毕业生都实现了就业;在质量上意味着就业方向和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如果国家安全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全部或者大部分和国家安全领域无关,这说明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是脱节的。从应然的角度分析,国家安全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应该是广义上的国家安全领域,这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对就业的要求。广义上的国家安全领域不但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部门,还包括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的国家安全领域。因此,国家安全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不仅可以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企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上述单位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需求。

当前,国内部分高校都已经设立了国家安全学院或者计划设立国家安全学院,按照这个发展趋势,几年后,我国的国家安全学毕业生将会出现爆发式增长,就业将会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国家安全只和传统的政治安全部门有关,这是对国家安全的狭隘的固有认识,这种认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国家安全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非常狭窄,不可避免会导致不能充分、高质量就业。社会观念的改变及就业岗位的创造都需要一个过程,出于更加稳妥的考虑,不设置本科阶段的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将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起点定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应该是当前比较现实也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将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起点定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意味着培养的毕业生在数量上相对较少,在质量上也层次更高,可以为国家安全学毕业生的充分、高质量就业提供一个缓冲期和缓冲带。

2.2 综合学科性质所定

国家安全学是“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从概念上推导,国家安全学就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笔者以为,国家安全学具有交叉学科的形和综合学科的神,国家安全学具有交叉和综合的双重性质。从整体上看,国家安全学是一门综合学科;而从它的二级学科来看,国家安全学又是交叉学科,例如,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战略学等就是交叉学科,国家安全学是交叉学科集合上的综合学科。国家安全学综合学科的性质决定了国家安全学的学习会涉及法学、历史、国际关系、管理、军事、技术、工程等知识,国家安全学的学习应该是在这些知识基础上的拔高和深化。没有这些基础知识做铺垫,国家安全学的学习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传统的本科教育是分学科的基础教育,本科阶段教育的任务是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为以后更加专业深入的研究生阶段教育打好基础。没有本科阶段对基础知识的牢固掌握,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就无法顺利开展。国家安全学专业的学习需要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这是一个必要条件。如果说国家安全学是一个骨架,那么就需要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作为血肉填充这个骨架,只有如此才能构建起一个鲜活的、有生命力的有机体。同时,骨架和血肉之间,以及血肉之间也需要联系的纽带,这也形塑了国家安全学研究的方法--系统思维。系统思维是这个有机体的灵魂。因此,国家安全学的综合学科性质决定了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只能从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始,涵盖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博士研究生阶段。

按照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的《意见》要求,国家安全教育要覆盖国民教育各学段,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层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同时,按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这部分内容作为国家安全保障的教育保障部分列入《国家安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成为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各级学校的法定义务。按照责任原则,相关单位和部门如果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国家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安全专业教育和国家安全通识教育,二者共同构建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二者在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层次、教育结果等方面都存在差别。虽然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起步阶段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但是也不影响本科阶段的其他专业开设国家安全相关课程。例如,西北政法大学于2019年成立了国家安全学院,目前《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是全校本科生的通识必修课,而《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国家安全形势教育》课程是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西北政法大学的做法是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成功实践。

3 以学位授予为导向的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构建

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定位目前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但是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应该下设哪些二级学科,目前还存在争议。我国国家安全学的创始人刘跃进教授认为,国家安全学的分支学科有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管理学、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战略学、国家安全教育学等[3]。高金虎教授认为,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国家安全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政策、国家安全情报、国家安全法学、应急管理等[4]。笔者曾经将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划分为国家安全学专门学科、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和国家安全学元学科[5]。王秉教授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全的外延,提出了普通安全学的概念,将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和防灾减灾等纳入国家安全的范畴,旨在获取适用于各个分支领域安全学的共性安全规律,并促进Safety和Security两个概念和学科领域的统一和融合[6]。

与法学等成熟学科相比,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还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每个学者都可以依据自己对国家安全学的理解,对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进行构建,呈现出比较强的个性化特征和一定程度的随意性。由于缺乏客观的依据和参照标准,理论界对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一直无法达成共识,这不但严重影响了国家安全学的发展完善,而且不利于和其他学科的区隔和交流,更不利于提升国家安全学的话语权。笔者以为,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构建要坚持类型思维,要有一个被各方认可的参照物和标准,只有如此才能定纷止争,完善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学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最终目的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要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尊重国家安全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建设国家安全学的前提;二是要有中国特色,要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以解决中国问题为导向,要兼顾到普遍性和特殊性。

将我国的国家安全学体系类型化,标准的选取至关重要。考虑到我国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主体是公办高校,官方的政策和文件对国家安全学学科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我国的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的起步阶段是硕士研究生教育,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的设置就可以以相关的文件作为标准。202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了最新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其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学位授予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考虑到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交叉学科的性质,以及不同培养单位的学科优势、培养方向的不同,国家安全学的毕业生可以分别授予法学、管理学、工学和军事学学位。上述规定是截至目前官方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安排,对理论界的理论研究,特别是针对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的研究具有权威的指导性。

《目录》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专业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招生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统计、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从官方对《目录》的核心功能定位来看,《目录》就是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直接依据,理论界一定要给予其高度重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安全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范维澄教授认为,国家安全学主要以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安全问题及应对为研究对象,下设4个二级学科: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技术[7]。笔者对范维澄教授的观点是基本认同的,但是笔者以为,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的设置应该紧贴国家安全学的学位授予,以学位授予为导向,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到前后一致。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也要依法进行,国家安全学的二级学科,应该有国家安全法学的一席之地。“治理”和“管理”相比,外延过于宽泛,考虑到学科的独特性和专业性,国家安全管理更为合适。因此,参照官方对国家安全学学科性质的设定,可以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设立以下四个二级学科: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管理学、国家安全战略学、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分别授予法学、管理学、军事学和工学学位。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在数量上不宜太多,最好是每个学科门类对应一个二级学科。因为国家安全学学位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在国家安全学专业招生时,可以在每个二级学科下设置若干不同的研究方向,这样就可以将原则性和灵活性妥善结合。

3.1 国家安全法学

国家安全法学是国家安全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可以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维度展开研究。国家安全法学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产物,也是其他二级学科的保障学科。因为国家安全管理、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研发和应用国家安全技术都要依法进行,也需要法律保障其顺利进行。《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其不但给出了国家安全的定义,还列举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应该遵守的原则,以及不同主体的职责和义务。我国目前已经基本构建起了以《国家安全法》为核心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具体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为主体的,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补充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出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考虑,下一步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要弥补立法空白,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包容的、动态发展的理论,总体国家安全中的具体国家安全领域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和扩充的。例如,近年来出现了人工智能等新的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机关要及时弥补这些领域的立法空白;二是要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具体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家安全现实,应对起来就会显得有些针对性不强,法律实施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也是效果较好的做法。例如,为了规范数据出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2022年出台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地方的反恐和防恐工作,新疆、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实施办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除了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国家安全法学还要研究执法、司法和守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获得预设的效果,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国家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提升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民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随着国家安全问题的国际化,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成为一个重要议题,虽然我们反对国家安全领域的“长臂管辖”,但是我们不反对遵守国际条约合约和互惠原则前提下的司法协助等国际合作。例如,出于国际交往的需要,正当的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是可以被接受的,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除了传统的国家安全法律问题,我们还要关注涉外国家安全法律问题。作为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国家安全法学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可以设置各具体领域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立法、国家安全执法、国家安全司法、涉外国家安全法等研究方向。

国家安全法学应该归入法学一级学科还是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还是存在争议的。将其归入法学一级学科的理由主要是,《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全国适用的法律,也是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样,这些二级学科都有实实在在的法律作为研究对象,因而国家安全法学“法”的性质更浓一些,应该将其归入法学一级学科的范畴。而将国家安全法学归入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理由主要是,虽然《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但是除了《国家安全法》,还有数量庞大的其他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法律法规只是手段和工具,最终目的还是维护国家安全,因而国家安全法学“安全”的性质更浓,应该将其归入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范畴。上述两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安全法学性质的复杂性。笔者以为,鉴于国家安全法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国家安全法学在法学和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归属上是存在竞合的。考察国家安全法学的根本性质,从实然上来看,它是存在“法”和“安全”的双重性质的,这是不能更改的基本事实。但是国家安全法学学科也有构建的性质,它的学科归属还要从应然角度来思考,这是一个进行综合考虑后的选择结果。由于法学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体系基本上已经固定和成熟,将国家安全法学纳入其中有一定的难度。此外,从发展和完善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现实紧迫性角度考虑,将国家安全法学纳入国家安全学范畴更具有现实性和合理性。

3.2 国家安全管理学

国家安全管理学是国家安全学和管理学的交叉学科,毕业生会被授予管理学学位。我国国内研究国家安全管理学较早且成果最突出的是国际关系学院的李文良教授。李文良教授于2014年出版了专著《国家安全管理学》,我国国家安全学的创始人刘跃进教授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称,《国家安全管理学》的出版是国家安全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李文良教授在《国家安全管理学》中将“国家安全管理”定义为“国家安全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为了使国家拥有安全状态和能力而依法对国家安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和过程”,而国家安全管理学就是主要研究国家安全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国家安全管理学主要研究以下内容:国家安全管理原则和责任;国家安全职能;国家安全组织;国家安全人力资源;国家安全环境;国家安全领导;国家安全激励;国家安全沟通。国家安全管理学的任务是构建国家安全管理理论体系,为确保国家安全提供理论支撑;提升国家安全管理水平;培养国家安全管理人才[8]。笔者对李文良教授对国家安全管理学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任务等的归纳是赞同的,我们现在可以做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其补充和完善。例如,国家安全管理学二级学科可以下设各具体国家安全领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研究方向。

3.3 国家安全战略学

国家安全战略学是国家安全学和战略学的交叉学科,考虑到战略学是军事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国家安全战略学的毕业生应授予军事学学位。战略是一个领域的宏观性规划,具有一定程度的前瞻性,战略的作用是对未来进行全局性把控。国家安全战略是战略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展现,国家安全战略学就是主要研究国家安全战略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和国家安全战略的实施是国家安全战略学的两个主要研究对象。

我国国家安全战略学的构建有其法律基础、政治基础、文本基础和实践基础,可谓是基础比较牢固。在法律基础方面,《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可见,制定和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已经成为法定义务。在政治基础方面,2013年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其职责之一就是“制定和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使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具备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论述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时,也特别提到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也提出,要坚持并不断发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战略体系不断完善。鉴于此,国家安全战略学的构建已经获得了充足的政治背书。在文本基础方面,我国在2015年出台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2021年出台了《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这两个国家安全战略使我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学研究有的放矢,避免了纯粹理论推演的局面出现。从这两个战略的名称可以看出,《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更加宏观,而《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则更具有阶段性和具体性,可以将《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看成是《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进一步细化。在实践基础方面,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根本目的是指导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化解和消除危害国家安全的危机和不利影响。例如,成功解决了香港黑暴、新疆地区的民族分裂活动、外国在高科技领域对我国“卡脖子”等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这些都是国家安全战略指导维护国家安全的成功实践,也为国家安全战略学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9]。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国家安全案例在国家安全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性,不能脱离国家安全案例进行纯粹的国家安全理论构建,二者应该是共存共生的关系[10]。

3.4 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

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即国家安全科技,是国家安全学与工学的交叉学科,故应授予毕业生工学学位。2018年教育部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这是在新时期学科建设的创新,和传统的学科建设相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的核心点就是“新”,即新理念、新思维、新体系、新目标[11]。如果说国家安全法学是新文科,那么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就是新工科,这是因为国家安全学和工学的交叉是“新理念”的体现;兼具文科思维和工科思维的系统思维是“新思维”的体现;重新构建既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学也不同于传统工学的学科体系是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在“新体系”方面的体现;将国家安全与科学技术结合起来,用科学技术手段解决国家安全问题,是“新目标”的体现。

依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科技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需要借助人力、物力和技术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谈到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时,特别强调要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更是强调要推进科技赋能,利用科技赋能进一步塑造于我有利的国家安全环境。《国家安全法》在国家安全保障部分也规定“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科学技术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定位被法定化。

我们要对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建构论进行批判继承,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看待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的关系。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要看到科学技术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也要看到科学技术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的破坏甚至灾难性后果。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脱离了正确的方向,不但会产生科技伦理问题,还会在国家安全领域产生核扩散与核威慑、外层空间和网络空间军事化、生化恐怖主义等一系列新型国家安全威胁。而消除科学技术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消极作用,就要有效引导或规范特定科学技术的发展轨道,以及参与国际社会共同管理科学技术风险的各类合作机制[12]。

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涵但不限于以下领域:核技术与国家安全、生化武器与国家安全、空间技术与太空安全、网电技术与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与国家安全、环境科学与国家安全、生物技术与国家安全、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等,可在相关招生单位的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下设置上述研究方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四个二级学科是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概括性划分,其中有一定建构的成分,而且学科间的界限也不是完全分明的,而是相对的区分,学科间不可避免会出现一定的交叉和竞合状态。如果出现了交叉和竞合的情况,应该按照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的哲学原理,确定学科的归属。例如,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就存在管理和科学技术的交叉、竞合,考虑到对国家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主要还是依靠制度、组织、体系等,科学技术只是起到辅助作用的手段,将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研究方向归入国家安全管理学更为合理。此外,还要找到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管理学、国家安全战略学、国家安全科学与技术这四个二级学科的最大公因数,作为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识课和基础课,每个二级学科都要开设这两门课程:国家安全基础理论,以及国家安全思想和历史。国家安全基础理论是国家安全学研究的基础,适用于各个国家安全领域;国家安全思想和历史通过考察古今中外的国家安全历史、归纳总结其中蕴含的国家安全思想,以史为鉴,可避免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误区。

4 国家安全的类型化

4.1 用类型思维界定国家安全范围

虽然《国家安全法》给出了国家安全的定义,但是理论界对国家安全的范围问题还是聚讼不休。国家安全的范围扩张太大,会有泛化国家安全之嫌,不可避免地会侵蚀其他概念的领地,破坏概念体系的相对稳定性。例如,中南大学的王秉教授提出的普通安全学概念曾引起很大的争议,就是因为上述原因。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的方法不同,双方都很难提出有力的论据来说服对方。长期将精力消耗在这种无解的争论上,势必会造成国家安全学界的内耗,不利于国家安全学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安全的范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对国家安全概念的不同理解是产生争论的最直接原因。根据《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给出的定义,其核心是“重大利益”,但是何为重大利益却是抽象和模糊的。每个学者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通过自己的思维模式,将自己认为应该归入国家安全范围的领域解释为重大利益,而依据概念确定国家安全的范围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这是概念思维在认定国家安全范围问题上的局限性,因此,为了给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更加客观的标准,应该引入类型思维。

“类”是指事物的种类,“型”是指事物的构造。类型思维是指将具有相同结构或者形状的事物归为同一种类,由此形成类型的概念。类型思维的核心是类比和等置,类比侧重于外观形态的比较,而等置则偏重于本质特征的权衡。类型思维并不是要完全取代概念思维,而是要尽可能弥补概念思维的不足[13]。笔者以为,在认定国家安全范围问题上贯彻类型思维,前提是要找到国家安全的“类”。国家安全的“类”应该是国家利益,如何界定国家利益是合理界定国家安全范围的核心。要界定国家安全利益就要正确理解“国家”这个概念,按照现代国家理论和国际法原理,居民、领土、政府、主权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将一个实体称之为国家。例如,极端组织“伊斯兰国”虽然自称为国家,但是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就是因为其缺少主权这个要素。最原始的国家利益就是和居民、领土、政府、主权直接关联的利益,其所对应的国民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和主权安全也是最传统的国家安全领域。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利益的范围是不断扩大的,相对应的国家安全的范围也是不断扩大的。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坚持类型思维,只不过需要调整为间接关联性原则,如果一个领域的安全和国民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和主权安全有间接联系,而且达到了影响和危害国家利益的程度,那么这个领域也应该被纳入国家安全的范围。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虽然其本身是生物安全问题,但是它和国民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严重危害了国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生物安全就具备了进入国家安全领域的条件。而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生命健康的威胁和危害并不是仅仅针对个体,也不是只针对某个群体,而是范围广泛的国民,不但侵害了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也侵害了国家利益,从利益层次上也符合国家安全的范畴。

综上,将一个领域纳入国家安全的范围范畴有两个决定要素:一是和国民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和主权安全中的一个或多个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这是“国家”的限定性要求,也是广度的考察;二是其重要性要达到国家利益的程度,这是利益层次的限定性要求,也是深度的考察。可见,国家安全类型化是认定国家安全的二阶层理论,这两个阶层并不是耦合的,而是在认定次序上有先后之分。国家安全的类型化包括“国家”和“安全”两个部分,第一阶层是对国家性的认定,被认定的对象要具有国家性,和构成国家的要素有直接或间接性的实质联系,如果不存在联系,则会阻断国家性的认定,也就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认定程序。因此,对国家性的认定是质的认定。第二阶层是对国家利益的认定,在符合国家性的前提下,就要进行国家利益的考察。国家利益的考察是量的考察,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量的累积产生质变的结果,只有危害或影响了国家利益才是国家安全问题。因此,对国家安全的认定是质的规定性和量的累积性相统一的结果。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和防灾减灾等“普通”安全领域是有进入国家安全领域的可能性的,只不过还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2 超越国家安全的泛化

国家安全的泛化,这个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脱离具体的情景进行对错判断。国家安全泛化和国家安全扩张是一个问题在不同情绪支配下的不同表述、不同侧面。国家安全泛化被反对者理解为国家安全的不合理扩张,而支持者并不赞成国家安全泛化的提法,认为当前的国家安全的扩张是合理的,是国家安全概念符合时代发展的自我调整。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对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的扩充,被看成是国家安全扩张的理论基础,也是国家安全泛化问题产生的“导火线”。依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进入了国家安全的领域,国家安全的外延在短期内迅速膨胀。国家安全领域的扩张会给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冲击,给人们带来了国家安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口袋的印象。其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并不是所谓国家安全泛化的“原罪”,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的科学性毋庸置疑,要正确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政策指导性作用,要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待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总体国家安全观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要全面理解其深刻内涵和理论意蕴。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指导下,合理界定国家安全的外延,注意各个具体安全领域保护利益的层次性。

在我国语境下,利益分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别对应的是国家安全、集体安全和个人安全。因此,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列举的众多安全领域并不都理所当然是国家安全的外延,还要看其是否达到了国家利益的层次。以经济安全为例,经济安全所关乎的利益也是分为三个层次的,只有达到了国家利益的层次才是国家安全问题。如果只是和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关,经济安全就只是集体安全和个人安全,也就不能用维护国家安全的理念和手段维护经济安全。考虑到利益概念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和区隔性,不能将影响个人和集体经济利益的行为升格认定为国家安全行为。因此,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具体安全领域的身份具有多重性,而且具有竞合关系,而决定因素是要看利益层次是否从量变达到了质变。

5 结语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完善的关键是二级学科的设定。考虑到学科内容的复杂性及形式的交叉性,很难找到一个既内容上自洽又让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能做的唯有提出一个兼顾各方欲求、相对平衡的方案。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国家安全学研究者,在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构建问题上的学术观点都是一个不断更新、完善的过程。我们要历史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味地否认原有观点的历史价值,而要将其看成学术思想不断成熟的必经阶段。笔者所提出的四个二级学科的方案,一方面,在内容上基本可以达到逻辑的自洽;另一方面,以官方的文件为依据,尽量避免纯理论的自说自话,实施的可能性更大。国家安全的类型化是笔者运用类型思维合理界定国家安全的大胆尝试,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解决理论界关于国家安全范围的争议,认清国家安全泛化问题的本质,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客观标准,促进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更加完善。同时,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和国家安全类型思维也存在内在联系,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类型思维的助力,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的选定就是其主要体现。

猜你喜欢

学科国家
国家公祭日
学科新书架
【学科新书导览】
学科新书导览
土木工程学科简介
国家
能过两次新年的国家
“超学科”来啦
把国家“租”出去
奥运会起源于哪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