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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人”视域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再思考

2023-11-22赵虹凯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3年10期
关键词:现实的人马克思现实

赵虹凯 刘 洋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人学问题始终是哲学家探讨的热点话题之一,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为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出发点,在人学思想上也实现了变革,对于当下中国社会的发展更是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人的发展和解放至关重要,当下中国的发展也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现实需要为原则,集中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当中,“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的灵魂之一,是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在新时代的对象化。

一、“现实的人”的本质规定性

马克思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抽象的人的过程中,逐渐确立了“现实的人”思想,并从自然、社会、实践、历史四个方面规定“现实的人”的本质。

(一)自然性:“现实的人”是存在于自然界的人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1]自然界先于人类产生,人们无法跳脱出这个环境实现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在进行一系列生存活动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气候、土壤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客观规律的支配,并在这种客观条件之上形成了人最初的肉体组织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人必然拥有自然本质,所以“现实的人”的首要属性就是自然性。

人与自然之间天然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一些哲学家一味追寻精神上的自由,而忽视人的现实世界。马克思认为精神世界不能取代感性生活,人也不能摆脱生理上的局限,满足人的生理需要是生命存续的前提,自然性作为“现实的人”的第一性,代表了马克思人学中强烈的现实取向,“现实的人”所追求的从来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必须满足人的现实需要。

(二)社会性:“现实的人”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人

人存在于社会之中,每一个人都是无限变化的纷繁复杂的关系网的结点,人是一种天然要过社会生活的人。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人的本质要在社会关系中加以把握,人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世界是“现实的人”的革命任务,人的本质和社会性必然有着紧密联系,但是二者并不等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将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些活动在展开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到主体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要受到客体对象的影响,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化的过程中就会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人的存在是肉体的存在、现实的存在,无数个体的人在实践的基础上组成社会,形成社会关系;在不同的国家、社会背景下,人们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皆是不同的,对应着不同的人际关系、经济关系等等,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人的本质不会亘古不变,人的本质始终无法脱离人的社会性。

(三)实践性:“现实的人”是从事一定实践活动的人

首先,人是生活中的人,是实践活动中的人,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范畴中的人。形而上学中的人被看作是不变的实体,人的历史性、时间性被否认,人的现实性存在被否定;其次,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不是逻辑推演中的人。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能够将所思所想物化、对象化,社会的变化、世界的改变是与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分不开的。“现实的人”是从事一定实践活动的人,阐明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性推动力量,让我们不仅找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而且发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就是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这一价值,是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当代阐释。

(四)历史性:“现实的人”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

现实的个人是现实历史的前提、立足点和出发点[3],人是历史的存在物,人的存在就是历史的演绎,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展现出不同的特征。马克思曾说过“现实的人”正是“发展过程中的人”,而不是某种虚幻的“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4]人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变化就是人历史性的体现,例如,在自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中,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为对物的依赖关系,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真正的劳动分工,每个人都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性的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结成不同的社会关系,这个发展过程就蕴含着历史性。马克思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把人从禁锢中解放出来,构建自由个性的人类社会,从对物的依赖关系到自由个性的社会关系总和的转变过程就是人类解放的过程,也是人的本质历史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人的现实性和人的抽象性是相对的,人的本质需要置于现实生活中去理解,要把人看成是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人类历史就是人实践的产物,正所谓实干在人民,发展在人民,我们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奋斗的成果。人与世界之间不仅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更多时候表现为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拥有意识并且可以进行有意识的活动,也就是进行社会实践,实践是人的生命活动和存在方式。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劳动,劳动不仅是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显著标志,也是推进人不断进化,从而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的重要因素,因此人同样是具有历史性的人。

总体来说,自然性、社会性、实践性和历史性构成了“现实的人”的本质规定性,它们是统一的,不是割裂的,只有从这四个角度综合把握“现实的人”的特点,才能领会其理论内涵的科学性。

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涵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必须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5]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依靠人民创造、成果惠及人民是我们一直坚持和认同的做法,掌握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涵,运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更好地指引我们走稳现实之路。

(一)“发展为了人民”是发展的最终目标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以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最终指向,“发展为了人民”首先解决了发展为了谁的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让人民做国家的主人;邓小平提出建设小康社会,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大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标准,人民从温饱需求到小康需求、从物质富足到精神富足、从经济优先到可持续发展,人民的需求在不断攀升,国家发展的目标也在随着人民的期许不断提升,新中国的发展历史就是发展为了人民的有力彰显。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指针,是开展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责任使命和一以贯之的努力方向。

(二)“发展依靠人民”是发展的动力源泉

唯物史观的核心观点即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到改革开放,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断取得新成就,每一个历史阶段与关键节点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无论是物质财富的生产、优秀文化的传承还是生态环境的建设,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奉献。人民群众有着无穷无尽的智慧,人民群众的力量就是中国发展动力的不竭之源,我们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与人民同心,与人民同向,与人民同行,才能实现国家复兴、民族富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行稳致远。

(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发展的价值所在

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发展,是决定中国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内容。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不是一部分人享有,而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每个人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享有者,发展的目标就是要满足全体人民的需求。在共享理念的指引下,相关的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覆盖共同体内部的成员,这是新型人类社会的突出特征。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同等重要,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指导,制定完善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就可以构建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但在实践中,现代社会依然存在着城乡发展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等问题,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

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现实的人”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没有涵盖真正现实的社会历史内容,缺乏对人社会关系的能动把握,在批判费尔巴哈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社会的人、实践的人和历史的人三重维度的“现实的人”思想,直至今天,仍然对我国的现实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实践中的历史总结,是对“现实的人”三重内涵的传承与发展。

(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社会的人”的传承与发展

“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主体,社会关系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渠道,也会在人交往过程中产生制约作用。在对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思考中,我们不难发现,在通往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的过程中,无产阶级是主体力量,只有将全体劳动人民、全体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才能将人民从压迫中解放出来,才有可能实现社会革命的胜利。单个劳动者不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也不足以和整个私人资本对抗。同样,一个人实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并不代表全体人民的自由发展,只有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得到实现,全体人民都获得了解放,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才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就是要求我们,要将创造的社会财富以及各方面的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尽可能实现社会公平,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局面,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实现人的发展的最好保障。

我们开辟了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社会制度促使人人平等,全体人民享有最广泛的政治权利,包括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将人的价值的实现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目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的发展的终极关怀。“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中国共产党的责任担当和奋斗目标,也是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让福祉最大限度地惠及每个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福祉的关怀。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的新要求,我们必须把提高人民共享的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努力解决主要矛盾,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的底蕴。在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时,我们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不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自由、和谐、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人自由全面发展目标的憧憬不是乌托邦,而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拉开了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迈进的序幕,在逐渐摆脱物质依赖的阶段以后,必然会不断向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趋近。

(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实践的人”的传承与发展

“人”不是抽象的,是客观实在的,人是实践中的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要求我们时刻关注人民的发展与需要,聆听群众心声,人民的发展与需要就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物质生产实践的发生就是因为人们有生存的需要,人一旦有了需求,就会想方设法地寻求满足的途径和手段,人类才会有继续发展的动力。人的需要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生存需要到生活需要,从温饱需要到小康需要,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当一段时期内的需求被满足时,人们就会衍生出更高等级的需要,于是又会采取新的手段和方式去满足新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不断进化,赋予了社会发展内在的动力,不断推动人们更加深入地实践,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正是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过程中,开创了中国式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了中华民族的蓬勃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彰显“现实的人”的实践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发展依靠人民,依靠人民的卓越智慧、奋斗精神和实干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发挥好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发展动力的主体力量,新时代是全体中国人民奋斗的时代,每位“现实的人”都不能缺席,只有参与者、建设者,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业才能成功。

(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历史的人”的传承与发展

“现实的人”不是观念的人、精神的人,而是“历史的人”,马克思在《神圣家族》等著作中多次提到,人是历史活动中的人,每个人都在历史之中,既是历史的参与者也是历史的剧作家。“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前提下,更加重视人民作为参与者的建设与发展。唯物史观认为,历史始于人的需要,历史就是实现人的需要的活动,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就是人有意识并能够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且有能力将这种“想要”转化为“拥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6]正是有了这种需要,人们才进行生产劳动,由此形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需要,人的需要也是一种历史发展过程,需要的实现过程就是“现实的人”的历史主体地位的确立过程。

除了人的需要以外,人民的范畴也有着变化过程。在民主革命时期,人民的范畴和中国实践的发展紧密联系,民族资产阶级作为我们统一战线的一部分,也被纳入人民的范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指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的阶级属性逐渐淡化,更多的是指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拥护者。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的范畴在逐渐扩大,我们力争让每个人都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美好局面。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奋斗目标也是为了人民,马克思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这一论述回答了“我们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的问题。人不仅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民族独立、人民幸福作为最高宗旨;新时代,我们砥砺前行,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满足人民愿望,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明确强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8]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大的底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理念是围绕着人民的需求展开的,这一发展思想直面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主体,是对马克思“现实的人”理论中蕴含的人民历史主体性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综上所述,人是实践活动中的人,人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对人的本质的把握,不仅要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还要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从社会实践、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的角度认识人,人不能脱离社会、实践和历史而存在。“现实的人”是与现实生活交融在一起的,是可以感知的,是可以变化的,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处于固定状态下的人,所以马克思才能在这样的逻辑基点上建造现实、完备的哲学体系,直至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价值底蕴。“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在吸收“现实的人”思想的基础上,根据本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所作的正确价值选择,深刻阐释了唯物史观的特点,充分继承了“现实的人”的社会性、实践性和历史性,“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伟大思想的理论传承和实践表达,是符合人民发展利益的正确思想。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中国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源自党和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立足中国现实国情、把握未来发展大势的清晰定位,是不论处于任何历史阶段的坚定选择,是国家发展的目标所至,是中国共产党的心愿所属。中国的发展得益于人民,中国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只有立足中国的土壤、立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才能让人在实践中发挥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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