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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部署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

2023-11-19朱燚波

乡村科技 2023年14期
关键词:连片承包地试点工作

2023 年7 月11 日,《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组织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时要坚持三个底线。一是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协调、组织服务等功能作用,合理分配收益,妥善化解矛盾,防范经营风险。二是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三是要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指导意见》强调科学选择试点范围,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平原、浅丘地区开展试点;拟开展试点的村组,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试点。

《指导意见》指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具有风险小、成本低、易操作、能回溯等优势,鼓励各地采取这一方式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程序,要求试点地区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拟订方案、民主决议、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工作,要保证程序合规、农户认可,做到政策解读到户、征询意愿到户、信息核实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以确保试点任务规范有序完成。同时强调加强档案管理,对工作中形成的实施方案、地块示意图、农户签字确认记录、流转合同等资料应严格归档管理,为保障农户权益提供支撑。

《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探索建立“以图查地、以图管地”机制,实现承包地经营权信息明晰可查;在打破田垄界限、土地集中连片后,要确保能依据确权数据回溯承包地块空间位置、面积,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指导意见》强调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一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要求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坚决防止借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之机搞打乱重分;对于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向发包方备案,并及时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二是科学合理分配收益,要求严格管理通过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新增的耕地和收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依规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做到合理分配、规范使用。三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集中连片后,如统一对外流转,应当有农户书面委托书,并引导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公开进行;对于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要严格落实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指导意见》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协调推动机制,切实加强对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好试点;要有效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纳入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要及时研判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矛盾,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做好转化推广;要认真开展走访调查,深入了解试点工作中农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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