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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绿色金融发展困境与对策建议

2023-10-23李军燕

经济师 2023年10期
关键词:山西省金融机构金融

李军燕

2020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 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此,中国要用极短的时间去完成全球最高强度的碳排放降幅,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一长远的绿色经济目标。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要进行创新转变。绿色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倡导并实施绿色金融,是达成“30/60 双碳”目标的关键环节,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山西作为我国能源大省,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更是势在必行。

一、我国绿色金融理念与实践

我国是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2016 年8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就是要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这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产品。2021 年7 月16 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能源所正式启动上线。截至2023 年6 月8 日交易结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开市以来累计成交总量约2.36 亿吨,累计成交额约108 亿元,超过半数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了交易。2022 年银保监会出台《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证监会发布金融标准《碳金融产品》,人民银行牵头制定《G20 转型金融框架》,以及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行动方案》。数据显示,截至2023 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过25 万亿元人民币,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5 万亿元人民币,均居全球前列。

二、山西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绿色金融赋能山西绿色经济发展。山西省金融业结合山西实际,整合资源,积极探索运用金融手段,大力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绿色创新项目倾斜,充分发挥了金融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绿色发展的突出作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成效明显。

(一)绿色金融制度逐渐完善

山西省相关主管部门不断探索、创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规范绿色金融制度。2021 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山西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围绕山西实际选取6 家具有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优势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主办行制度;联合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山西省煤电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企业名单”,并将该名单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煤炭煤电企业,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绿色金融试点稳步推进

山西省针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绿色金融服务试点。主要包括:一是金融机构通过探索绿色金融工具推进清洁供暖试点工作。2021 年末,试点长子县辖区金融支持清洁供暖贷款余额为2.7 亿元,同比增长23.8%。二是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试点。现已确定2 家试点银行和火电、钢铁、水泥、煤炭、炼焦5 个行业的对公客户名单,对名单内1322 家企业组织开展数据预收集工作;建立1489 家主要工业企业名录库和157 家重点工业企业碳排放数据库。三是有序推动企业碳账户监测试点工作。以长治市为试点,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监测体系,梳理涵盖8 大重点碳排放行业503 户重点工业企业的碳账户监测名录,建立涵盖统计局、能源局、供电局、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数据采集及校核机制,以完成相关能源消费数据的采集工作。

(三)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山西省金融业立足助力企业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1.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2021 年末,山西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735.8 亿元,同比增长25.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4个百分点。其中,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1152.5 亿元,同比增长4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3 个百分点。

2.充分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按照“优惠贴现+再贴现”业务模式,创新开展“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对绿色票据再贴现实行“额度优先、程序优先”,帮助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1 年累计办理“绿票通”再贴现业务23.3 亿元。

3.着力推进绿色债券发行。山西在对全省符合条件的优质绿色企业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查筛选的基础上,面向18 家省属国企推介碳中和债等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典型案例包括某公司成功发行规模5 亿元的碳中和债,其募集资金拟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电站项目,与同等火力发电上网电量相比合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139.6 万吨,可实现节约标准煤53 万吨。

4.创新绿色金融业务模式。围绕绿色金融,山西省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模式推陈出新,一是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贷款利率分别与智能矿井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碳减排效益挂钩,在保障企业能源保供资金需求的同时,也为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更多差异化融资路径。二是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权融资计划。三是推广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与山西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合作,为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000 万元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截至2022 年末,各类政策工具共支持全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201.5 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贷款128.3 亿元。

三、山西绿色金融发展困境

目前,山西省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绿色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山西的中部经济区域地位及其自身特有的资源型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使得绿色金融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面临着现实的困境和难题。

(一)产业、行业特点制约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金融在山西省的深度推进受到传统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制约举步维艰。山西省是我国资源型大省,呈现出特殊、典型的区域经济特征,长期以来,山西省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于资源型行业,以煤为基础的产业结构客观上形成了对金融资源的锁定和虹吸效应,而这类产业和行业恰恰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领域,这就大大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导致绿色信贷发展相对滞后。例如煤焦冶电四大产业贡献了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八成的利润,也是信贷资金流入最多的行业,而其所创造的低碳环保社会效益却微乎其微,绿色项目的信贷资源受到挤压,金融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扭曲,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缺乏应有的金融资源支持。

(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缺乏内生动力

绿色金融的宗旨是要实现金融助力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化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然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绿色金融所倡导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开发利用成本高和效益低的特征,尤其是投向“三农”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低碳环保型项目时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与传统上企业、金融机构所追求的盈利最大化目标存在较大的背离。站在企业的角度,绿色低碳转型成本高、风险大,其申请绿色贷款、提升自身环保效能的积极性不高;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营销等要素,同时,由于山西省绿色金融发展尚未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相关政策的激励与扶持不足,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对绿色产业提供积极的金融资源配置而实现较好盈利,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涉足绿色金融,对“绿色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正外部性投资不足,而对“棕色项目”所带来的环境负外部性投资过度。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使得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缺乏内生动力,使得山西绿色金融的发展不尽人意。

(三)绿色金融服务对象标准缺失

山西省缺乏可供金融机构在投放绿色信贷时参考的绿色产业项目库。何为“绿色企业”,何为“绿色项目”,这是确定绿色金融服务对象的关键所在,制定统一和明确的绿色金融准入标准,有利于各领域绿色金融政策的落地,而相关标准缺失就成为实施绿色金融信贷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目前,全国已有六省九市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地方政府部门相继发布了《绿色企业认定办法》《绿色项目认定办法》等相关评估性政策文件,深圳市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但山西省尚未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

(四)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保障尚不完善

目前,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各省市在构建地方绿色金融体系时,提出了包括贴息、资金奖励、优惠贷款支持等激励措施。山西省尚缺乏相关的长效机制和政策安排,如缺乏对绿色信贷的财政补贴、风险补偿、贴息奖励和融资担保等配套措施,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无法享受到绿色金融相关的激励措施,减少了其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五)环境信息缺失

环境信息的披露和有效共享可以为开展绿色金融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可以为投资者判断环境风险提供重要信息。目前,山西省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行业,以及监管部门(包括环境监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和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如缺乏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相关制度,环境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规范,信息碎片化,“识绿”成本高,不利于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并且缺少绿色信息大数据平台,绿色企业和金融机构无法快速有效对接,增加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阻碍了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广。

(六)绿色企业与绿色项目融资以贷款为主,绿色债券发行难度大

发行绿色债券需要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绿色认证,且在募集资金用途、跟踪管理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更高的要求,使得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性不高。山西省债券发行主体以采矿、冶炼、电力等企业为主,但是煤炭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项目没能纳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相应压缩了山西省传统行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空间。同时,山西省地方政府债券向支持降低碳排放的绿色项目倾斜力度有限。在山西绿色交易中心运营的山西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晋通”平台)服务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中,融资渠道和方式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

“绿晋通”绿色项目融资方式

(七)绿色普惠金融推进困难重重

绿色金融要求金融机构将环境评估纳入流程,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注重绿色产业的发展,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不能否认,环境资源是公共品,除非有政策规定,金融机构不可能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山西省金融机构银行信贷及其他金融业务往往青睐于煤企、矿企等那些支撑山西省经济增长的产业部门,在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时,不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也不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而在这些资源型企业中,一般来说,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可能会注重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碳减排、空气治理、土地植被及水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工作到位,给予了山西省金融机构良好的开展绿色金融环境基础。然而,中小微企业环保和社会责任意识则不容乐观,金融机构对其提供的金融支持往往与绿色无关,无助于绿色经济的发展。但这些企业恰恰是普惠金融的重点对象。因而金融实现了“普惠”,却可能丢掉了“绿色”。

四、山西绿色金融发展对策建议

绿色金融是高质量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对诸多绿色金融短板,山西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等社会各界的联动作用,全面形成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策略和机制,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以更好地满足山西绿色经济的发展需求。

(一)引导金融业主动对接绿色金融,提升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功效

1.转变经营理念。经济与金融的绿色转型势在必行。无论从狭义的金融机构体系自身来看,还是从广义的社会经济运行来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山西金融业应当重构和再造经营理念,既要注重金融机构自身盈利性目标,也要兼顾生态环境和社会责任,着眼于山西经济低碳、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主动对接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将绿色金融发展提升到自身发展的战略层面,将日常的信贷业务、投融资业务融入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中,并以交易者的身份参与绿色金融产品的买卖,特别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交易。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绿色发展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多种类型和层次的资金支持,如直接融资的债券市场、间接融资的贷款市场、创新金融工具如绿色金融衍生品等。在推进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山西金融业必须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工具箱”,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同时,山西金融机构还要通过完善组织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等方式,加强绿色低碳金融服务创新,提升碳减排重点领域项目储备水平和审批效率,扩大碳减排贷款惠及面,提升绿色低碳金融服务能力,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3.研究出台绿色金融服务对象的遴选和评估指引。在充分借鉴全国各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绿色投融资等标准上,山西金融业应探索出台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绿色金融标准,为金融支持、财税激励措施的执行提供参考依据,重点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技术项目的资金投入,促使相关企业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提升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专业能力。绿色发展和碳减排具体工作涉及环保、规划、金融等多个专业领域,目前山西省基层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绿色领域人才不足的挑战,一线信贷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亟待提高。山西金融机构需采取相应措施,着力提升金融机构软实力。

(二)发挥政府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金融支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公益性特点,且投资周期长、效益低,因而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性相对较高,需要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从而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投放,开发绿色金融市场交易,以充分释放绿色产业发展的正外部效应。

一方面,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将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强大的支撑,政策制定应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同步,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出绿色经济发展需求,同时灵活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山西省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出台各种激励约束政策,激励金融机构研发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同时也可以通过强化监管,确保绿色金融产品真正服务于绿色经济,避免“洗绿”“漂绿”等行为。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领域专业性较强的碳核算、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人力、管理、系统开发、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成本,更需要加大针对碳减排贷款的财政贴息、奖励等配套政策的协同支持力度。山西应推动财政部门通过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对积极投放碳减排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激励,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山西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案例推广,丰富绿色金融配套激励,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的积极性。

(三)加快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降低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共享是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山西省金融机构测算贷款的碳减排效应主要参考碳减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或市场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渠道,而碳信息分散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统计等多个部门,存在信息孤岛,金融机构获取碳信息的机制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畅通。山西应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加强企业用水电气、碳排放量、绿色项目名单、绿色投融资、绿色评级等绿色信用信息的整合,推动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共享共用,有力推动碳减排贷款增量扩面。

(四)借助金融科技丰富绿色金融创新业务与产品

金融科技是驱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引擎。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正在重塑我们理解和应用绿色金融的方式,金融科技的大数据处理能力可以大大提高绿色金融产品设计的精细程度。山西金融业金融科技化水平低,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效果乏善可陈。山西金融机构应当结合绿色金融市场需求,推动金融科技深度赋能绿色金融,提升金融产品效率和精度,提高绿色金融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例如,利用大数据对环保、能源、交通等领域的海量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和挖掘,更准确地判断某个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设计出更加精准、高效的绿色金融产品;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智能化业务管理;通过机器学习算法精准评估绿色项目的风险,优化投资决策,从而更好地平衡风险和收益。

(五)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推进绿色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又叫做包容性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偏远地区居民、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山西金融业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时,要将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和低碳环保理念融入对小微企业和居民消费者个人的金融服务中,发挥全民的联动效应,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金融的参与意愿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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