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积极履职的实现路径研究
——以城湾村账单式治理为例
2023-10-21张玄蓉叶笑云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3期
张玄蓉,叶笑云
(宁波大学 法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一、问题提出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随着大量政府资源下乡,监控这些资源使用效率与安全的规范也随之下乡,村干部需要协助政府完成大量任务,成为上级服务农民的一环[1]。同时,村干部在大量规章制度的束缚下形成了趋利避害的差序应对行为取向与自保式自利的倾向[2],履职积极性不足,无法有效发挥其组织动员村民与有效治理乡村的作用。如何激发村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实现乡村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成为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重要问题。
学术界对村干部履职的研究围绕着村干部履职不力的类型、原因和对策等方面进行。①履职不力的类型。履职不力包括该履职未履职、消极履职和履职偏差。②履职不力的原因。首先,部分村干部把精力大多用于完成政府下派的各项行政任务,把规避工作风险放在首位,无暇顾及村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其该履职未履职的问题;其次,在较低工资薪酬条件下,村干部履职动能不足,村庄原子化又弱化了其乡村权威,导致其消极履职的问题;最后,在资源下乡过程中,村干部倾向于对上级政府负责。乡村治理中各治理主体与下乡资源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交流互动[3],从而给作为执行者的村干部留下运作空间。此外,村干部出于自身履职长期成本和长期收益的衡量[4],导致其履职偏差的问题,精英俘获[5]等问题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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