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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的逻辑理路

2023-09-16王亚茹

理论导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

摘 要:作为消除物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对抗性的高质量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多”与“少”的统一,唤醒现代化力量;调适“供”与“需”的张力,维护现代化秩序;协调“权”与“权”的边界,激发现代化效能,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形成的深层动力。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党—政府—人民”的主體结构、“吸纳—整合—回应”的运行机制和“协商—决策—反馈”的实践程序,克服西方现代化的资本痼疾和制度短板,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为应对现代化风险,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应积极构建适应性、自主性和内聚性的政治体系,塑造回应型、法治型和效能型的治理机制,创设主体、过程和目标要素并联的民主结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9-0004-07

民主和现代化是世界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实践旨归。长久以来,西方国家依托先发优势,将自由民主标榜为“民主样板”,将现代化模式定论成“西方化”,但实践却是金融危机、政治极化、社会撕裂、选举丑闻等乱象频发。那些照抄西方民主和现代化模式的国家,或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或爆发“颜色革命”“周期性经济危机”等等。这一系列现象已昭示西式民主失灵,亦证明西方现代化模式并不具备“普适性”且逐渐暴露“误导性”[1]。缘何西方引以为傲的具有纠错功能的西式民主无法修复甚至造成“现代化之殇”?究其根本,西式民主窄化于选举、卑躬于金钱、驯从于党争,致使其民主实践裹足于资本逻辑,民主韧性断裂。可想而知,面对复杂的全球治理、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转型、复合叠加的风险挑战,抗压力、修复力和适应力式微的西式民主,已无法再为其现代化供给优越的价值理念、制度设计、组织机制和运行程序。因此,后发国家在推进现代化进程时,既要避免陷入“亨廷顿困境”①,又要破除“民主=自由民主”“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

西式民主“左支右绌”的窘境,显露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无为与疲软”。我国在民主模式创设和现代化发展的全球场域中,摒弃了“民主大国”和先发现代化国家“见物不见人”的异化现象[2],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中国式现代化。回溯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当遭受风险干扰和冲击时,我国的人民民主能够处理好权威、民主和治理三者的关系,激活中国现代化的适应性、抗逆力、修复力,保障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持续稳定推进。可以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演进进程中应时而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持续性和完整性,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的重大治理机制创新,已经深深地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之中,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形成与拓展的深层动力和内在机理[3]。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形成的深层动力

“国家是抽象的东西,人民才是具体的东西。”[4]只有真实有效的人民民主才能有效整合社会,才能拥有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动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韧性治理,跨越现代化陷阱。当前,面对现代化风险,依附于工具理性和资本逻辑的西式民主“捉襟见肘”,先发国家以及照抄西式民主模式的后发国家,其现代化深陷“转型泥潭”。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禀赋上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实现“多”与“少”的统一,唤醒现代化力量;在制度设计上以民主集中制为根基创设“根本—基本—重要”高度制度化的政治体系,调适“供”与“需”的张力,维护现代化秩序;在程序运行上创新“人民监督权力”和“保障人民权利”的双重实践进路,协调“权”与“权”的边界,激发现代化效能。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通过耦合多方治理力量,调适多元利益关系,实现协同共治,消除物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之间的对抗性[5],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形成的深层动力。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多”与“少”的统一,唤醒现代化力量

西式民主将“多数决”和“票决制”当作其民主运行的核心规则和政治程序,掩盖其形式上的多数统治和事实上的少数统治,但若将民主的本义理解成“摆脱了质量特征的数量标准”,民主便失去了质量特征,剩下的也就是个“人头”尺度[6]。有别于西式民主的虚伪性,全过程人民民主重构了“多”与“少”的关系,实现数量民主和质量民主的高度统一,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了以人民为根本性动力的支持力量。其一,多数原则下保护少数,实现“全民在场”的民主,构筑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底色和民心根基。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塑造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互动机制,保障每一个人的发言权,指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前进方向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兼顾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其二,直接并蓄间接,实现“全民参与”的民主,增强中国式现代化的活性。受制于人口规模、国土疆域、操作成本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结合,但不同于西方“投票—休眠”的民主异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和运行程序保证所有人最大程度地参与公共事务、影响政治行为,拓宽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场域;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的参与效能感,使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实践充满活力又协调有序。其三,政党赋能人民民主,实现“全民共享”的民主,凝聚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认同。凡取得真正或推定的高水平政治稳定的进行现代化的国家,都至少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7]440。面对现代化的伴生物——高度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强大的组织力和领导力代表、贯彻、执行全体人民意志,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相融共生,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复归——民享。由此可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仅需要“多数人”的在场,还需要“少数人”的先锋队。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调适“供”与“需”的张力,维护现代化秩序

实现民主供给和民主需要的平衡,是破解现代化快速发展与政治稳定、人权保障相冲突的着力点。所谓民主供需平衡,既指党和国家供给与人民民主需求息息相關的各项权利,又指党和国家把一切事务纳入人民民主权利可行使的权限内。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参与实践,调适“供”与“需”的张力,实现有效执政和有序参与的一致,维护现代化秩序。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托“根本—重要—基本”的制度安排,构建了多领域共同推进、多层次和谐共治的制度体系,既从法理上赋予人民民主权利,使人民拥有国家宏观和中观层面的选举权、协商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亦有在“微观场景”中的自治权,同时拓新人民权利的在场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等。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了“民意吸纳——政策建构——力量动员——资源整合——政策落实与评估”的民主运行机制,既可以将人民权利渗透、贯穿、融汇在国家的决策程序中,防止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价值偏离和政治效能低下,又避免西式民主囿于“选主”引发的社会撕裂和公共秩序紊乱;既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激活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又充分发挥国家、党、政府、社会、人民的自主性、主体性和能动性,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效率化增益与公平性共识,从而强韧中国式现代化的修复力。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协调“权”与“权”的边界,激发现代化效能

现代化的本质逻辑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换,其践行过程就是来自社会的各种偏好、愿望、意向能够有效地输入到政治系统,同时政治系统对这种输入能够及时地作出回应、决策和行动[8]。从这个角度而言,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架构是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但由于权力和权利皆具有的扩张性、诱惑性和腐蚀性,极易出现权力对权利的异化以及个人权利对公共利益的侵蚀。因此,协调好“权”与“权”的边界,使公共权力界限清晰、运行高效,公民权利普遍保障、确凿落实,才能使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行稳致远。不同于西方党争游戏下自由民主的低效化,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创设制度安排、组织程序、技术手段和参与路径等,形成“行使—监督—规约”权力、“赋予—保障—享受”权利的双重实践进路,激发中国式现代化的效能。具体而言:其一,“人民监督权力”贯穿于我国政府行政的各环节,防止出现越轨和失范行为,维护公共意识和公共利益。例如,在行政理念层面,将国家现代化的路径扎根在现代法治上,加强“自制”,减少寻租行为;在制度建设方面,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等,建立强大的政治权威,跳出“政府权力扩张性产生的人治怪圈”;在行政管理方面,依托数智技术使社会团体和个人实现自我“增权”,重置政府、个人、团体间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实现民众监督和民意吸纳的扁平化。其二,“保障人民权利”统一于国家决策和治理中。例如,各级政府通过创新恳谈会、议事会、听证会等多种民主形式,实现民意的“输入——输出——反馈”,激发民主活力和国家信任,实现国家、政府、社会、人民等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正如罗伯特·帕特南指出的:“在一个享有大量社会资本的共同体内,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行为更容易出现,并且这种合作行为能够有效地提高治理效率与治理水平。”[9]由此观之,一些自封“民主样板”的“民主大国”对我国民主政治体制的评头论足显得十分荒诞。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的内在机理

由上可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效能—实践”维度超越西式民主“民意背离、实效低下和程序异化”的缺陷,彰显“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实现中国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那么,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究竟是如何克服西方现代化的资本痼疾和制度短板,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创造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样板呢?

(一)“党—政府—人民”的主体结构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主体韧性

尽管西方早已将“人”从“君”“神”的牢笼中解放出来,但在“物”的支配下,其现代化的产物——自由民主以票决逻辑为资本操弄、压制民众“护航”,又将“人”牢牢地拴进资本笼子。可见,资本主义国家将“物”视为现代化的主体,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人”是现代化的主体动力和根本复归。而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五是”②内涵将能动全面的人而不是异化的“单向度”的人视作主体,凸显了人的力量、利益、价值、自由和解放。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在剧烈的社会变革、分化中整合多元意志和利益,实现“以物服人”,是因为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规定和深层动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党的领导—政府负责—人民参与”的主体结构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主体韧性,既有效解决现代化进程中“为了谁、依靠谁、成就谁”的现实之问,又使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西方那种将人由主体颠倒为客体的现代化。

其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依据中国国情、独立自主地走出来的,即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心骨、领路人。而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民主政治领域的最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所有领域、层面和环节都体现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主政策、民主权利下沉到“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福祉。其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政府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法治、服务的现代行政理念,对人民负责的前提下迈出来的,即政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办事员和勤务兵。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治理现代化的独特景象,贯穿政府公共政策议程设置、决策、执行、评估的全过程,一是可以有效限制公权力,建立清廉政府;二是可以不断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行政力,建立服务政府;三是可以厘清权责边界,建立有效政府。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加持下实现了全新蜕变、升级,成为协同性极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主体。其三,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人民在推翻“两座大山”的压迫和奴役、反抗西方国家的强权和欺凌、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中闯出来的,即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毋庸讳言,超越了资本逻辑,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等的有机统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现代化的本质——人的现代化。从上可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过程中,党、政府、人民三大主体的相互作用和有效衔接,不仅实现规范性权力和权利的有效赋予与落实,而且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主体逻辑——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贯彻践行。

(二)“吸纳—整合—回应”的运行机制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治理韧性

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过程中,社会结构、体制机制、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会被重构,从而产生一个具有高度复杂性、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正如亨廷顿所言:“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7]44回看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发现,我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具有极强的治理韧性,能快速适应新环境,抵御“黑天鹅”或“灰犀牛”事件,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和活力。为什么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风险具有强韧的治理能力?除了与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动员、组织、领导以及凝聚力有关,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塑而成的“吸纳—整合—回应”的运行机制也在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治理韧性。

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吸纳塑造多元复合型治理结构,一边将政党、人大、政府、政协、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吸纳到政治参与中,一边又通过协商、议事、听证、咨询、对话、监督等民主环节,全方位地将民意吸纳到政治决策和治理机制的践行中,规避中国百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过程中的发展乱象,提高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质量。其二,不同于西方选举民主激化政党冲突、社会矛盾,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有机整合我国的决策层和执行层,打破跨部门合作壁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方式,既避免西方政党分肥引起的相互掣肘和彼此内耗现象,提高中国现代化道路治理效率,又保障各类国家机关治理自主性、能动性和灵活性,形成对抗风险的强大合力。其三,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层次的制度体系充分回应人民诉求,满足人民期待,破除西式民主“赢者通吃”“有名无实”的现象,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治理共同体的形成。由上可知,面对风险社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利用“吸纳—整合—回应”的民主运行机制,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事前规避、事中对抗、事后复原的治理韧性,使其可以在常态和非常态的条件下稳步推进。

(三)“协商—决策—反馈”的实践程序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制度韧性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定性要素,而且是中国式现代化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保障。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公共问题、政治改革生态、政治主体诉求的复杂多元,过去可预测性和可靠性的秩序会被打破。为兼容多元的异质偏好维护现代化秩序,亟待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韧性。所谓制度韧性,是指制度在受到外来不确定性冲击后能够主动或被动地迅速吸收干扰、结构重组以应对和适应外来不确定性冲击的多稳定态平衡能力,具体表现为制度的应急性、应变性、可持续性与恢复性等特质[10]。又因为实践程序被认为是“实现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威、有进取的保守的社会状态的制度化的基石”[11],所以实践程序是否完整、系统和科学,是增强制度韧性的关键。

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了“协商—决策—监督”的完整程序链条,其实践与我国人大制度、政党制度、协商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的衔接互动增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制度韧性。具体而言:其一,充分发挥国家、政党、人民、社会等主体的治识和治能,通过多元协商提高国家治理的科学性以及人民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价值认同;其二,搭建民主对话桥梁,弥合政治认知分歧,达致理性共识,增强国家决策实施的高效化以及人民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参与效能感;其三,创新监督机制,实现制约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以及调节国家政治关系,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法治化以及提升中国政治制度的运行质效。概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商—决策—监督”的程序形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耦合,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制度韧性的增强提供了包容性保障和可操作化的技术平台。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的实践路向

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着维持社会稳定与疏导政治参与的冲突问题[7]60-70,即调适好“强国家”与“民主化”的张力性平衡是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进阶的刚性要求,是破解“亨廷顿困境”、保持政治稳定的必由路径,更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在于构建适应性、自主性和内聚性的政治体系,塑造回應型、法治型和效能型的治理机制,创设主体、过程和目标要素并联的民主结构。

(一)构建适应性、自主性和内聚性的政治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通过“赋能”政治制度、政治主体和政治资源,构建适应性、自主性和内聚力强的政治体系,从而协调好权威、民主和稳定间的关系,既避免“过头民主”和“膨胀参与”,又打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虚假民主”和无序参与,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秩序。

其一,赋能政治制度,促进民主通达政治和民主飞入寻常百姓家[12],实现秩序规范和公共参与相张弛,强化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整体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基于“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导向,在价值层强调中国政治制度的人民取向,在程序层明晰中国政治制度运行的“操作系统”,在实践层创制中国政治制度的秩序规范。具体而言:一是以“全方位”为导向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搭建兼容并蓄的利益代表机制和民意“吸纳—反馈”机制,保证人民声音落到人大决策、执行、监督的各环节;人民参与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公共事务;人民意志融入政治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日常事务中,从而凝聚最大的民主共识,实现“国家发展绩效的帕累托最优”。二是以“全链条”为遵循建设新型政党制度,建构“党委提出建议——政治协商论证——人大投票决定——政府执行决策——监督反馈修正的民主决策过程”[13],既发挥“一核多元”的结构优势,破除“民主无效率”“高效无民主”的魔咒,又建立“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协同推进的闭环系统,提高国家治理效能。三是以“全覆盖”为遵从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自治制度,实现民主的“最后一公里”。由此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创造高度制度化的政治体系,即制度权威,又要赋予人民适度的自由权,以实现全面领导和多元参与的有机融合、不同阶级利益诉求的吸纳整合,化解权力结构与利益结构、社会秩序与社会动员、现代化速度规模与国家发展实际之间的矛盾,保证中国现代化道路始终在动态发展中保持均衡性和接续性。

其二,赋能政治主体,建立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实现政府行政、人民参政与社会组织议政相益彰,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向均衡并联式发展。具体而言:一是保证我国行政机关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下实现分工与协作、制约与监督的统一,在“放管服”的有效衔接中激活“存量民主”和“增量民主”,推进现代化政府建设。二是扩充公民的权利,如信息获取、咨询建议、事项议决、监督问责、议程设置以及规则制定等,从而强化公民影响公共决策的权利,彰显中国现代化“民有民治民享”的根本原则,行塑现代化公民。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动员—支撑”功能,增强社会韧性和活性。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链接参与民主与协商民主,消弭公民与国家间的隔阂,畅通人民诉求表达渠道,增强公民自治自决能力和政治效能感;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合作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覆盖养老、医疗、教育、普法、卫生、保险等,弥合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短板,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塑造现代化社会。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结构多元化的背景下,应通过赋能不同政治主体参政议政,超越西方资本主义的丛林法则,实现“多中心的现代化”抑或是“多数人的现代化”。

其三,赋能政治资源,提升民主运行的技术性供给,实现民主运作新场域和民主治理手段相协同,促成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智能化和精准化。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元宇宙、区块链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有机嵌入,党和政府不仅要通过诸多线上平台向人民群众发布方针、政策,而且要依托“线上—线下”联动式的民主治理手段,接受人民“数字监督”的同时,再造工作流程,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弥补信息壁垒、条块分割、执行孤岛等传统行政缺陷,促进公共资源和信息数据的高效流转与共享,提高民意回应和民意执行的速率以及公共服务精准供给的能力[14]。在此背景下,将数字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国家治理,既拓宽中国式现代化运作的渠道,丰富中国民主政治的层次和场景,又能以“数字民主”为媒介,重构公众、政府、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形态,形成智能化和精准化的现代化中国。

(二)塑造回应型、法治型和效能型的治理机制

为应对现代化转型中的复合型风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政治合理性和发展现实性,客观上要求不断创新治理机制,实现治理现代化。治理机制是治理思想与治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机制,其有效性是保障现代化的核心要素[15]。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应以机制为抓手,通过塑造回应型、法治型和效能型的治理机制,推动国家、社会、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遵守治理规则、整合治理资源、运用治理手段,实现现代化治理目标。

其一,建立回应型治理机制,塑造社会共识和信任关系,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回应是政府对社会关于政策变革的接纳和对公众的要求作出反应, 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16],回应结果是否符合人民预期是现代公共治理行动效果的外显,也是中国现代化治理水平的衡量指标。因此,为满足现代化需求,增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塑造回应型治理机制,形成收集民意、党政响应、人民反馈、党政自纠的治理模式,从而夯实党、政、民三方的信任关系,建构一种稳定的社会资本,汇成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回应型治理机制应包括以下方面:更新治理理念,由“重权力”“重义务”“重管制”变为“重权利、重责任、重服务”;调整职能重心,“把服务和治理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变革施政方式,从以行政命令为核心的单向式施政,逐渐向政府与公众对话沟通的双向互动式施政转变。换言之,“回应型治理机制”集理念、价值、行动于一体。

其二,建立法治型治理机制,实现公共秩序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塑造法制化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习近平指出: “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17]可见,“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这也意味着,法治型治理机制不论在价值契合还是现实考量上都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保障。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須融合“价值中立”和“权利保障”的法治内涵,形成“制定良法、实现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全方位治理机制,减少行政过程中的“模糊用词”和“自由裁量”,提升政府履职效力,实现公共秩序的有序化和规范化。

其三,建立效能型治理机制,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实践的落地,彰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效。效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遵循,创新效能型治理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韧性的逻辑理路和实践指向。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花瓶”,它能够在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中增强国家治理的效率和质量。所以,以效能型治理机制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一是借助全过程人民民主程序闭环,通过上下一致、内外联动的民主环节,贯通人民需求与人民监督,保证人民意愿的有序化表达和民主治理成效的有效转化[18];二是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杜绝对制度执行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促使党政干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让制度和政策真正落地而不虚化空转。只有这样,才能落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实践,彰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效。

(三)创设主体、过程、目标要素并联的民主结构

中国式现代化内蕴了一个横纵交错的结构。从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范式来看,结构指系统内那些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列[19],即功能的发挥必定是建立在既定的结构之上。因此,只有自洽的结构,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实现治理体系结构配置的最优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最大化。从这一思路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功能,需要创设支撑起民主运转的结构性要素。

其一,就民主结构的主体要素来讲,要破除传统的“中心—边缘”结构,重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一轴多元”结构,从而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下,在政府、社会、公众的协调互动中建立多中心共同治理格局,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的碎片化、层级化和“条块分割”的困境。

其二,就民主结构的过程要素而言,既要充分利用法律机制对不同主体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界限,搭建整体性治理框架;又要充分利用自治机制,赋权社会和民众,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更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搭建多样化平台,实现“二维”与“三维”的互嵌。

其三,就民主结构的目标要素而言,一是基于公众多样化的需求,尽最大可能地集中、整合多类资源和多方力量回应民情民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实现资源与价值的公平分配;二是将“民意”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归属,扩大公民在政治体系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实现从官本位向公民本位、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三是将人民诉求从责任负担转化为执政资源,回应社会关切, 实现改革与稳定、自由与秩序的平衡。

注释:

① “亨廷顿困境”可称“秩序困境”。亨廷顿通过对转型国家政治演变的观察,认为这些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由于社会动员扩张、政治参与剧增,但缺失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政治体系,导致高度分化和低度整合结构性矛盾,产生国家政治暴乱和动荡现象。

② “五是”: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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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

基金项目: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研究”(17JZD002)。

作者简介:王亚茹(1995—),女,河南周口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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