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认同建构理路
2023-09-13颜玉凡马梦格
中州学刊 2023年5期
颜玉凡 马梦格
文化是社会日常运行所产生的运行规范和历史积淀,也是社会公民在物质空间中的个体行动指南和生活记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通过聚集人才,提升地方创新能力[1],还包含着传承本土文化、培育共同体情感等在内的对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关切。新时代,全国各地公共文化设施的持续完善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社区居民不仅关注周围公共文化空间以及组织活动的有无,还更多地开始考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高低及其可及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2]这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实践需将讲究均衡和注重质量提升相结合,从地标式的宏大尺度的文化标识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修建向微观尺度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拓展和活动组织转向。2021年,民政部印发的《“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要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受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之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①。社会组织通过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直接供给或政府购买等方式进社区开展文艺会演活动和筹建志愿性文化空间等服务行为,弥补了基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因市场与政府失灵所造成的供给短板。在一些地方,社会组织已成为提升基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重要参与主体。……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