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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动物记:古典中国的鸟兽虫鱼

2023-09-01萧春雷

台港文学选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斗鸡鲫鱼凤凰

萧春雷

凤凰:凤鸟不来

孔子觉得,凤凰不来,生活便不值得。

历来龙凤并提,不很妥当。龙经常在人间游荡,也染上了人类的坏习气,例如懒惰、刚愎自用,至于孽龙毒龙,与人类的坏蛋无异。凤凰很少和人类来往,是完美之鸟。谁听说过凤凰的缺点?

我们都没见过凤凰,只好读古人的记述。《山海经》称凤凰身具五采,自然成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如今街头的产品广告小姐就学了这招,把美德披挂在身上宣传。《论语谶》说,凤凰的鸣叫变化多端:“行鸣曰归嬉,止鸣曰提扶,夜鸣曰善哉,晨鸣曰贺世,飞鸣曰郎都。”寓意深刻,让我们肃然起敬。

凤凰是众鸟之王,《说文》谓:“凤飞,群鸟从以万数。”俨然御驾出巡,前呼后拥。按《帝王世纪》所说,凤凰又像佛教徒,“不食生虫,不履生草”,还择梧桐而栖,非竹实不食,洁身自好;进食之时,则“自歌舞,音如箫笙”。

凤凰现身人间,是了不得的大事。《韩诗外传》说,黄帝治理天下,宇内太平,最大的遗憾是凤凰不来,便打听凤凰的模样。天老说:“夫凤象,鸿前而麟后,蛇颈而鱼尾,龙文而龟身,燕颔而鸡喙。”总之奇形怪状。据说凤凰通晓天人智慧,只愿意在太平盛世莅临人间。不久凤凰“蔽日而至”,黄帝心满意足。《尚书》说,尧即政后,凤凰考察了七十年,终于降落在他的庭院;又说“舜好生恶杀,凤凰巢其树”。凤凰降临,等于上天给统治者颁发奖状,要记入正史。

根据《后魏书》,北魏拓跋皇帝曾在洛阳后庭大种竹子和梧桐,天真地说:“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今桐竹并茂,讵能降凤乎?”彭城王勰说:“凤凰应德而来,哪里是梧桐竹子召唤得来的?”拓跋皇帝是鲜卑人,没有心机,以为改善住宿和饮食条件就能吸引凤凰,被人笑话了一千多年。

读历代凤凰来朝的记录,两汉盛世,有凤凰不稀罕,唐太宗时“莒州言凤凰二见”也很正常。可是,兵连祸结的魏晋六朝,凤凰也频频来访,就很耐人寻味。《魏略》说魏文帝欲受禅,“郡国奏凤凰十三见”。南朝宋元嘉十四年春,《宋书》说“凤凰二见”。《梁书》说梁武帝平东昏侯,入阅武堂,“是日凤凰见”;天监初年,又有凤凰出现在建康县和南兰陵。我们想,要么人们把鸡当成了凤凰,要么凤凰也被人收买。当然,凤凰不可能被收买,鸡也不会被人看错——可是皇上希望臣下看错时,就有人会看错。

凤凰平时大约都待在凤麟洲。东方朔给汉武帝讲八方巨海中的十洲,于是有了《海内十洲记》,我们因此知道,凤麟洲方圆一千五百里,是十洲之一,位于西海中央,四面环绕不可逾越的弱水,“洲上有凤、麟数万,各为群”,此外还住着许多神仙。据说,神仙们的一大爱好是熬煮凤喙和麟角,制成能黏结弓弩断弦的续弦胶。没想到,待在凤麟洲的凤凰也有性命之忧。那些呆头神仙,居然把高贵的凤嘴当成普通强力胶的原料。人间不可留恋,仙界也有杀戮。凤凰凤凰,你该落脚哪里呢?

凤鸟不来,曾让孔子感叹:“吾已矣夫!”他觉得没有凤凰,生活便不值得。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却认为:如此完美的事物,必假无疑。当然,我们对了。

鹤:神仙家的坐骑

晴空一鹤排云上,何等的神气、威风,去哪里找如此完美的登天工具呢?

鹤是神仙的坐骑。仙人驾鹤,正如将军驭马。明人《新话摭粹》说笑话:庐山有位酒肉道士见一鹤飘落于庭,大喜,以为是来邀他上天的,跨上鹤背。无奈道士身体魁伟,鹤不胜力,竟毛伤骨折而死。更糟的是,那鹤还有个主人,告到官府索赔。有人嘲笑道:“龙腰鹤背无多力,传语麻姑借大鹏。”这鹤该死,好端端跑到道观去干什么?不知道那是出神仙的地方?

按照《相鹤经》的说法,鹤修成仙鹤比人修成神仙困难多了。仙鹤十年才长齐翅羽,此后每七年进步一阶,逐渐学会飞薄云汉,应节而舞,昼夜十二时报点等本领;再吃斋一百六十年,然后雄鹤和雌鹤目不转睛地深情对视,雌鹤受孕;接着又是一千六百年饮而不食的妊娠期,雏鹤才脱胎而出。注意,是胎生。只有如此艰苦倒腾出来的仙鹤,才能成为仙家的乘骑。

鹤被神仙驯化是汉以后的事。在先秦,鹤不过一种善于鸣叫的鸟,总是夜半而鸣,声冲九霄。墨子为了论证多言无益,就说:“蛤蟆日夜鸣,口干而人不听之;鹤鸡时夜而鸣,天下震动。”当时人们养鹤,就像饲养公鸡,重视报时的功能。鹤的第一位知己是卫懿公,他空前提高了鹤的社会地位,让它乘轩。轩是大夫才有资格乘坐的豪车。狄人入侵时,卫国人都说:“让鹤去作战吧,鹤有禄位,应当为国效力。”鹤辜负了人们的期望,卫国灭,懿公死。

后来,就有了丁令威化鹤的故事,王子乔乘鹤的故事……在弥漫汉晋数朝的修仙狂潮中,神仙家们重新发现了鹤。晴空一鹤排云上,何等的神氣、威风,去哪里找如此完美的登天工具呢?它比大雁稀罕,显得高贵;它比凤凰平常,来得真实。唐代诗人李绅登天台山华顶,赋诗道:“天外鹤声随绛节,洞中云气隐琅玕。”鹤鸣天外,洞隐云中,那就是凡夫俗子无限神往的仙家气象。

等神仙们把鹤熏陶出一身仙风道骨,名士也赶来捧场。《云仙杂记》说卫济川花了三年时间教鹤识字,训练出一批能干的图书馆员,“济川检书,皆使鹤衔取之,无差”。北宋诗人林逋爱梅成癖,曾养双鹤,人称“梅妻鹤子”。他常常泛舟西湖,闲游湖畔诸寺,客至,家童就放出双鹤通知,林逋见鹤而归。宋代还有个怪诞的书生彭渊材,也附庸风雅养鹤,有一回正在对客人吹嘘:“这是仙禽,凡禽皆卵生,只有它胎生。”话音刚落,园丁来报:“鹤昨夜产下一卵。”他面红耳赤,呵斥道:“你怎么敢毁谤仙鹤呢!”

上古的四大灵物是麟凤龟龙。后来,龟的地位骤然下降,一身仙气的鹤越来越得宠,逐渐取代龟成了兆寿灵物。在传说中,鹤的生命自由、矫健而清洁,赢得了中国人的广泛崇拜。松鹤延年成为常见的贺寿主题。

天人永隔,盘旋于天空的鹤,往往被人们看成某种天意。魏泰《东轩笔录》云:北宋宰相丁谓每遇醮祭,必上奏有仙鹤盘旋,被寇准讥笑为“鹤相”。有次坐在山亭,乌鸦成群,寇准对左右说:“使丁谓见之,当目为玄鹤矣。”什么是玄鹤?崔豹《古今注》云:“鹤千岁化为苍,又千岁变为黑,所谓玄鹤是也。”

鸡(1):打杀长鸣鸡

鸡鸣分开了阴阳两个世界。除了鬼魅,害怕鸡鸣的还有恋人。

“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在没有钟表的时代,鸡起了闹钟的作用,朝廷负责报时的官员因此被称为鸡人。普通人的生活是闻鸡而起,开始每日的操劳;古代的《关法》,往往也规定城门的开启以鸡鸣为准。雄鸡能准确报时,按《玄中记》的说法,是因为东南桃都树上有天鸡,每当晨曦照到大树,天鸡则鸣,天下雄鸡群起响应。人间迎来了阳光灿烂的一天。

鸡鸣分开了阴阳两个世界。暗夜活动的鬼魅,闻鸡鸣而丧胆,知道自己该销声匿迹了。对此,《子不语》有生动的描写:“忽鸡叫一声,两鬼缩短一尺,灯光为之一亮。鸡三四声,鬼三四缩,愈缩愈短,渐渐纱帽两翅擦地而没。”除了鬼魅,其次害怕鸡鸣的当属恋人。“欢寝正浓,恨鸡声之断爱。”情意绸缪之间,惊闻雄鸡报晓,多么令人扫兴!所以李廓道:“长恨鸡鸣别时苦,不遣鸡栖近窗户。”远离鸡窝不是好办法,要彻底解决,就要像六朝乐府《读曲歌》所说:“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暝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雄鸡很得中国人的信仰。它头戴花冠,脚爪锐利,遇敌敢搏,见食相呼,守夜准时,人们因此称它有文、武、勇、仁、信五种美德。雄鸡是鬼魅的克星。应劭《风俗通义》说鸡能“御死避恶”。陶弘景《真诰》言:“学道山中,宜养白鸡白犬,能辟邪灵。”在民间,杀鸡悬挂于门户的习俗曾经长期流行。雄鸡,再加上苇索和桃梗,这三件武器陈列屋前,百鬼见了,惟有落荒而逃。在巫术家那里,鸡冠、鸡头、鸡身、鸡血都是辟邪驱鬼的利器,擅长救死扶伤,禳妖消灾。就连不起眼的鸡毛,因为落脚于鸡身上,也能成就大事:你想要场大风,按《淮南万毕术》所说,焚烧一堆鸡毛,风就来了;你人心不足,想要一切随心所欲,《五行志》也有这样的秘方:“雄鸡翎烧着酒中饮之,所求必应。”

母鸡和公鸡偶尔能够转换角色。母鸡逞能报晓,就是俗话说的母鸡打更,按《尚书》的文雅说法是牝鸡司晨。这意味女性主宰世界。古人一致认为这是不可估量的灾难。客家人的做法是赶紧拎母鸡到桥头斩首,让流水带走灾祸。另一种禳解法是在鸡爪系红头绳和铜钱,鸡背上再用红头绳绑根小木棍,表示扁担,然后把母鸡抱到三叉路口放生:“有什么厄运你自己挑走吧。”

天下还有比公鸡下蛋更怪的事吗?见于记载的也不少,随便举几例。《平湖县志》:明万历四十八年四月,施太史家公鸡生子,形如雀卵,色紫。《述异记》:清康熙三十三年十二月,松江吴南林家雄鸡生卵,大如鸽蛋。《质直谈耳》:清乾隆四十七年夏,嘉定钱嵩家雄鸡生卵,与雌卵无异。近人孙家振说吴淞乡间某民家公鸡生卵,其大倍于常卵,他曾亲眼目睹。无所不知的纪晓岚对公鸡蛋的学问也很在行,他说举卵向日映之,其中深红如琥珀,用来点睛,能明目。

据《簪云楼杂说》,雄鸡生卵乃是大大的吉兆。归安县孙在丰的家人以为不祥,把公鸡蛋扔进河里,有人说扔掉的是一个状元,后来孙在丰以榜眼及第。

鸡(2):斗鸡趣史

弄木鸡起家的贾昌,是斗鸡史上最荣耀的人物,陈鸿《东城老父传》为之立传。

庄子为斗鸡业贡献了一个成语:呆若木鸡。他说雄鸡被训练到武林超级杀手的境界,就呆头呆脑,傻乎乎像只木鸡,可是其他鸡一看它就丧魂落魄,落荒而逃。

我很怀疑庄子不过是趁机贩卖哲学,未必真的明白斗鸡艺术。不少著名诗人是斗鸡之徒,他们笔下的斗鸡全都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姿态。曹植《斗鸡篇》说:“群雄正翕赫,双翅自飞扬。挥羽激清风,悍目发朱光。”梁简文帝《斗鸡》谓:“玉冠初惊敌,芥羽忽猜俦。”唐人杜淹作《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向李世民描述斗鸡场面:“花冠初照日,芥羽正生风。顾敌知心勇,先鸣觉气雄。”以他们的身份,见到的当是精英赛事,斗鸡英姿勃发,矫健生风,全无呆头呆脑之相。

斗鸡是古老的博戏,春秋时已经极盛,《左传》记述鲁国大夫斗鸡,鸡斗发展到人斗,引起鲁国内战,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那时,斗鸡已经装备了狸膏和金距。狸吃鸡,所以斗前给鸡头涂上狸油,让敌鸡闻狸味而丧胆;金距是装在鸡爪上的金属刺,用以刺瞎敌人的眼睛。

先秦斗鸡,还有一种神秘的兵器叫芥羽。何谓芥羽?学术界意见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斗鸡徒在鸡的翅羽上撒芥末,振翅之时,让飞扬的芥末伤害敌鸡的眼睛。然而,芥末也可能伤害自己的眼睛,于是有人认为芥羽是介羽之误,介指铠甲,意思是在鸡头或鸡脖子上穿上保护甲。不过,鸡一旦披甲就失去灵活性,所以又有人说,芥羽指的是在鸡羽毛上涂胶水,粘上沙子,胶结成壳,犹如堅硬的甲胄一般。

经过一千多年的繁荣,斗鸡在唐代达到了全盛。宋以后动物博戏别开生面,流行起了斗蟋蟀,明清斗蟀之风盛于斗鸡。

唐代斗鸡业的发达,空前绝后。唐高宗的几个儿子都是斗鸡之徒,诸王之间日以斗鸡为乐。诗人王勃在沛王府,牛刀试鸡,作《檄英王鸡》,高宗看见大怒,将王勃废职。唐玄宗自己就是最大的斗鸡迷,搜罗长安雄鸡数千只,养于斗鸡坊中,又派六军小儿五百人驯养教饲,人称“五坊小儿”。五坊小儿飞扬跋扈,非但普通百姓惹不起,就是中下级政府官员也要让他们几分。李白诗道:“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新唐书》说:“玄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

这时出了一个弄木鸡起家的贾昌,斗鸡史上最荣耀的人物,陈鸿《东城老父传》为之立传。贾昌懂鸟语,家穷,只好玩雕刻的木鸡,被出游的唐玄宗看到,封为五百小儿长,他能号令鸡群进退列阵,人称“神鸡童”。每逢节庆,贾昌头戴雕翠金华冠,身穿斗鸡服,威风凛凛,在皇帝和百官面前指挥斗鸡。唐玄宗封禅泰山,贾昌带了三百只雄鸡随行。他的父亲死于泰山下,皇帝令沿途县官派人护送。民谣传唱:“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贾昌受宠近四十年。安史之乱中,攻陷长安的安禄山悬赏千金,要抓他侍候自己斗鸡。贾昌倒很有气节,隐姓埋名,藏身于一个佛寺当勤杂工。

《新唐书》又说:唐玄宗属鸡,他的爱好很成问题,“斗者,兵象,近鸡,祸也。”言下之意,颇为责怪这位斗鸡皇帝招来了刀兵之祸——安史之乱。

鸭:没有心机的鸭

这世界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提防人,鸭例外。

鸭里头能飞的是野鸭,不能飞的是家鸭。《尸子》说家鸭称鹜,野鸭称凫。王勃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分明把野鸭当成鹜,可见有时不妨混用。野鸭也喜欢成群结队,飞得很高。有一次,我在金湖看见三四十头灰褐色的野鸭,从湖岸林子里哗啦啦蹿起,掠上天空,变成大雁一样的黑点,只是没有雁阵那样整齐潇洒。家鸭笨拙多了。我家邻居有一鸭从山腰展翅扑向山脚,不过滑翔了四五十米,就让众人啧啧称奇,叹为观止。

公鸭沉默寡言,嘎嘎叫的都是母鸭。鸭的得名来自于它的叫声。唐代诗人陆龟蒙爱鸭成癖,家有斗鸭池,经常养着几十只苏州娄门鸭。有个宦官用弹弓打死了绿头鸭,陆龟蒙惊骇道:“此鸭善人言,苏州府正准备进贡皇上,怎么办?”宦官害怕了,付钱买鸭,然后问:“此鸭会说什么话?”陆龟蒙道:“它能叫自己的名字。”宦官很尴尬。陆龟蒙得罪不起,还他钱:“我开个玩笑。”

陆龟蒙想必是斗鸭的玩家。斗鸭最盛的时期是魏晋南北朝。魏文帝曾遣使东吴求斗鸭,虽有群臣反对,孙权还是大方地给了。南方斗鸭之风更甚,《吴书》说建昌侯孙虑建斗鸭栏,陆逊一本正经地劝说:“君侯宜勤览典籍,用此何为?”孙虑也就罢了。到了南朝,王僧达因为看斗鸭还被人检举。唐代的斗鸭之戏多集中在东吴故地,声势已然衰歇。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竟说:“此二戏(指斗鸭和斗鹅)不传久矣。”历史上,斗鸭远不如斗鸡。

我想象不出憨厚的鸭子奋勇相争的情景。蔡洪《斗凫赋》形容道:“尔乃振劲羽,竦六翮,抗严趾,望雄敌,忽雷起而电发,赴洪波以奋击。”很有气势,只是不像鸭斗。我见鸭子疾行,总是高张双翅,像挑着一担水。李邕《斗鸭赋》曰:“耸谓惊鸿,回疑返鹊。逼仄兮掣曳,联翩兮踊跃。”这鸭顾盼生姿,轻捷优美,怎么看也不是我们熟知的鹅行鸭步。

鸭子常常整群放养。一个鸭场几百只鸭子,当然不是母鸭亲自抱窝孵化的。《广东新语》介绍广东人焙鸭:五六百枚鸭卵置于土垆,外用文武火,每昼夜上下更易鸭卵六七次,十一天后取出放在床上,衣被裹之,满一月,鸭雏破壳齐出。行家可以精确地预见鸭卵孵化的时间。《合浦县志》说,当地贩鸭者总是把即将孵化的鸭卵放进箩筐,挑到各圩市赶圩,到得圩场,箩筐里刚好孵化出一群唧唧喳喳的鸭雏,正好出售。

鸭场设在池塘或河湾处,用竹篱笆圈块地,鸭舍旁再搭个养鸭人住的小棚子。千百只鸭子,热热闹闹,很合群,管理倒不太难。过马路时,它们会一只紧跟一只,像幼儿园排着队的小朋友;一下水就乱了,仿佛课间休息,蹦蹦跳跳,全无心机。这世界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提防人,鸭例外。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清代著名学者毛奇龄不喜欢宋诗,他的弟子拿苏轼这句诗问他,要证明宋诗也有胜唐诗的。谁知毛奇龄道:“鹅岂不先知?”如此论诗,诗已经消失了。幸好鸭子还在水里,冷暖自知。如果有时间,看看鸭子戏水也是好的。

鹅:鹅颈的美学

那些长脖子鹅,通过王羲之的天才,影响了中国的书法美学。

有人说女人最重要的是有双美丽的眼睛,也有人说要有副魔鬼身材。我觉得都不对,最重要的是有个长脖子。脖子就算长到长颈鹿那般荒谬,也比熊头猪脑优雅。鸭科动物都有一个好脖子,颀长而灵活。出类拔萃的天鹅,便以柔美曼妙的长脖子迷倒人类。它的兄弟,鸭子和家鹅,走路的架势早成笑柄,谓之鹅行鸭步,可是到了水里,只见优美的脖颈宛转曲折,如同悠扬的旋律,颇为俊秀。很可惜,古代妇女似乎没有发现这个奥秘,我是自个儿悟出来的,到处贩卖。

王羲之发现了鹅颈的书法美。他的传世作品虽然是摹本,仍然流露出一种高华优美的气质,那正是鹅的气质。他任会稽太守时,派人去买一个老婆婆的鹅,老婆婆舍不得,他只好亲自去她家看鹅。没想到老婆婆为了招待太守,竟把鹅杀了,让他惋惜不已。

另一个鹅故事有个好结局。山阴某道士养了一群漂亮的白鹅,王羲之乘船去看,也想买下。道士不卖,却说如果他抄写两章《黄庭经》,愿意把鹅群送他。王羲之住下来抄经,然后兴高采烈赶着鹅群回家。唐代诗人李白不胜神往,说:“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那些长脖子鹅,通过王羲之的天才,对中国书法美学有如何的影响,我们永远无法估量。

美丽和聪明很难两全。鹅以性痴闻名,总是伸长脖子来唬人,被人称为呆头鹅。这名字很生动,所以人们不肯让鹅专美,也留着形容某种人类。鹅嘴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仿佛橡胶,百物敢侵,十分了得。邻居家养了两头鹅,整日里伸头探脑,把我家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一两米高的树叶树皮,全部洗劫一空。父亲指给我看,如同凄凉的秋景,两只鹅仍然昂首在院子里互相追逐。它们该庆幸不属于我家,否则定要罹难。鹅嘴疯狂地啄食一切,你用猎枪指着它,它就一口叼住枪管,试图吃下去。古人说:鹅能警盗,亦能却蛇。只有如此痴傻的生物,才能让狡黠之辈手足无措。

鹅又称舒雁、家雁,是被驯养的野雁。也有称鹅为雁的。《庄子》中提到的“命竖子杀雁而烹之”,杀的其实是鹅。

鹅肉是汉民族最早的肉食之一。齐高帝要江淹处理积欠如山的朝廷文案,特赐酒食。江淹一边啃烧鹅下酒,一边工作,吃饱喝足,文诰也完成了。鹅很贵重。明人王世贞《觚不觚录》记载说,巡按来访他家,留饭,上鹅时必砍去头尾,代之以鸡的头尾。这是因为他父亲只是御史,还没有食鹅的资格。清人俞正燮《癸巳存稿》说:按照《大清会典》,光禄寺一等汉席,菜可以上鹅鸡鸭,二等上鸡鴨,三等上鸡。好奇怪,吃鹅还有身份等级限制。

《战国策》讲了一个小故事:管燕得罪了齐王,派人使齐,没有一个人来报名。他感叹养士无用。田需说:“士三餐不饱,你还用鹅肉养宫女。财富对君王来说很轻,死对士来说很重。你轻的东西不肯给士,却要士献出重的东西,怎么可能呢?”鹅肉好吃,好吃的东西往往是诱饵。鹅头换鸡头,想出这办法的人真是聪明。

燕:旧燕来巢

燕子恋旧,不知世事沧桑,年年回到故地寻巢。

窗外就是阳台,有个燕子窝,我日日听着燕子的吱吱咿咿声。它们站在晒衣竿上,有空就说废话,或者拉屎。阳台上有架洗衣机,还晒着衣服,不幸常常粘着一小堆一小堆仿佛牙膏里挤出的燕屎。儿子不解人事,兴高采烈唱着学校教的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几次下决心要捅掉燕子窝,终于没有,一大堆泥土收拾起来挺麻烦,也有点于心不忍,它们去哪里再做窝呢?

燕子一名玄鸟,《诗经》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人把自己看成燕子的后代。《史记》记载了这个故事,很早以前,一个叫简狄的女人到河边洗澡,“有玄鸟遗卵,简狄吞之生契”,契长大后帮助夏禹治水,封于商,就是商王族的祖先。到后来,人们深信吞食燕卵能令人生子。根据陶弘景的说法,燕有两种,紫胸轻小者是越燕,胸斑黑而声大者是胡燕。胡燕筑的巢很大,可容两匹绢,胡燕来巢,会给东家带来富贵,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我有时倚在阳台门边,看着晒衣竿上的燕子。它们不怕人,泰然自若,身子轻巧,用尖嘴梳理自己的羽毛。眼后至颈项有一块棕红,白胸,身上散布着细条黑纹,有长长的分叉的黑尾。燕巢有尺半长,像破成半片的葫芦紧附在墙角天花板上,略有弯曲,口很小。看起来它们像让人发家致富的胡燕,只是我觉得,丝毫没有灵验的样子。

燕肉味酸,有毒,有人说鹞鹰吞食燕子后就会倒地而亡。为了美食,人类从来不怕毒的,可是至今还没有哪个厨师把燕子当成食材,所以它们放心地在世界上飞来飞去。据说蛟龙最喜爱燕肉,燕子低低掠过水面时,常为其所吞,《博物志》于是警告说:“人食燕肉,不可入水,为蛟龙所吞。”大概是担心蛟龙循燕肉味而来。

燕子能变化,《淮南子》说它入水则化为蜃蛤。还有一种不知怎么来的奇怪说法,燕子又名游波,能兴云祈雨,“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也就是说,只要燕子还在,海枯石烂并非世界的末日。

燕子的婚姻制度很符合人类的道德标准。《南史》有个故事:卫敬瑜的妻子十六而寡,父母想让她再嫁,她誓死不从,为了表示决心,不惜割下耳朵为誓。她家也有个燕巢,起先双燕比翼齐飞,后来仅剩下一只孤燕,她在这只燕子脚上缠上一截红线。第二年春天,脚缠红线的燕子又孤单单回到她家。触景生情,她写了首诗:“昔年无偶去,今春犹独归。故人恩既重,不忍复双飞。”道学家振振有辞地辩解,他们的理论甚至在动物界也能找到论据。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燕子恋旧,不知世事沧桑,人情炎凉。世界在它的来来去去中变迁,它却只到故地寻找旧巢。“花开蝶满枝,花谢蝶还稀;唯有旧巢燕,主人贫亦归。”燕子的愚忠跟不上时代。它们不明白,贫穷的旧主人未必还有空房收养它们,不如赶紧投奔新贵去。

读《夜航船》,其中有“燕畏艾,雀衔艾而夺其巢”一条。我很高兴,心想什么时候试试麻雀的法子,往燕子窝塞点艾草,把阳台夺回来。这不算暴力拆迁,而是柔性驱离,说不准它们能找到更好的东家。

鹊:喜鹊的高尚生活

人们总是乐意提前消费好消息,这正是喜鹊存在的价值。

唐人窦申的叔父是宰相,知悉官场内幕,常把升迁消息提前泄露给当事人,因此收受贿赂,当时人就称他“喜鹊”。人们永远不会讨厌喜鹊,因为它与人分享喜悦,精心过滤了令人沮丧的情报。这是一种深刻了解人性的灵鸟,值得人类学习。有人指出,很多部门的工作简报,已经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喜鵲,他们居然为此忧虑。天啊,难道他们喜欢被乌鸦围着,整天哑哑乱叫?

喜鹊能预知未来。《易通卦验》说:“鹊者阳鸟,先物而动,先事而应。”人们总是乐意提前消费好消息,这正是喜鹊存在的价值。《淮南子》说喜鹊筑巢就像人类建宅,会避开危险的太岁,如同受过高明的风水先生指点;又说喜鹊通常把巢筑于树梢,如果它预测到今年多风,就会巢于低矮的树枝。可是这么一来,大人小孩都能探到它的巢穴,取走鹊卵。所以喜鹊的智慧是有限的,它不会总结教训,“知来而不知往”,“知避远难,而忘近患”,像是陷入泥坑的天文学家。

至于预测天气,更是小事一桩。据说喜鹊“俯鸣则阴,仰鸣则晴”,抵得上半个气象员。民间还盛传,每年七月七日,喜鹊便飞出天外,头尾相连,在银河上架起一座天桥,让银河两岸苦苦等候一年的牛郎织女相聚桥上。所以每年七夕,人间见不到喜鹊的踪影,第二天喜鹊出现了,头上和尾部的羽毛都有点松乱。

不止七夕,甚至许多年,我压根儿没有见到喜鹊的踪影。西汉大将军樊哙问陆贾:“自古都说君主有瑞应,是真的吗?”书生陆贾满脸严肃地说:“当然有!你看我们平常都是鹊噪而行人至,蜘蛛结而百事喜,何况君主重位呢!”见不到喜鹊,往往是因为我们太渺小了,没有贵客临门。喜鹊是势利的,从不无缘无故来到你的窗前。它不一定图回报,像某种人,它骨子里天生和鸿运当头的人热乎。

其他方面,喜鹊的生活无可挑剔,甚至是高尚的。例如最让道学家恶心的交配,《禽经》说:“鹊以音交而孕。”所谓音交,指雄雌喜鹊并不需要进行身体接触,只要遥遥以鸣声相感,雌鹊就能怀孕,这幅图景多么圣洁啊!喜鹊又能视抱,意思是它不像母鸡那样整天趴着孵卵,而是以无比的爱意凝视,幼鹊就被孵化,破壳而出,何其优美动人的画面!

喜鹊之爱抵死缠绵又不露形迹,人类的男女颇为神往,于是发展出鹊脑致爱的观念。《万毕术》说:“鹊脑令人相思。”方法是把雄雌鹊脑烧成灰,放入你的意中人的酒杯里,只要她喝下酒,便会死心塌地爱着你。逮不到喜鹊,不妨端它的老巢,《如意方》说,鹊巢烧灰,和酒共服,“使夫妇相爱”。按《投荒录》的说法,鹊巢里有两块小石子,叫鹊枕,五月五日搜得的鹊枕是最珍贵的媚男药,妇女们往往解金钗购之。

最后我得声明,把鹊称为喜鹊,已经带了地方偏见。鹊在不同地区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文化释义。薛季宣《信乌赋》说:“南人喜鹊而恶乌,北人喜乌而恶鹊。”这很正常,人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动物,不容易讨好,人类中的喜鹊也有拍马屁拍到马脚的;而人类中的乌鸦,比如杂文家,有时也能大红大紫,声名鹊起。

鸦:信使的悲剧

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其实不然,古籍里常常提到白乌和赤乌。

很少动物像乌鸦这样命运坎坷,大起大落。如今我们认定它是凶鸟,乌鸦当头过,无灾必有祸,连它在空中自由飞翔也仿佛与阴谋有关。它一张口,就有人痛骂:“破嘴乌鸦。”然而在历史中,乌鸦还有被人遗忘的另一种形象。

古人认为乌鸦是慈鸟、孝鸟,因为它会反哺。母鸦年老,飞不动了,这时子鸦就反哺母亲,所谓“母哺六十日,反哺六十日”。对许多人来说,母爱是一笔还不起也不必还的债务,但乌鸦不认同。《谯子法训》便利用乌鸦来教育人:“乌者犹有反哺,况人而无孝心者乎?”

人类当中自然也有乌鸦的同志,二者情投意合。唐人张志宽在母亲死后,亲自负土成坟,建庐守墓,于是乌鸦来巢,张志宽恸哭时,群乌也跟着悲鸣。皇帝听说后,认为他的孝心感动了上天,树为典型,给予赏赐和慰问。《孝子传》又说到一个李陶,也是亲自治墓,不要邻人帮忙,结果乌鸦来帮忙,“群乌衔块助成坟”。可见乌鸦不但注重自己的修养,还热心参与人间孝道的建设,胸怀很大。

这样一种孝鸟当然是吉祥鸟。汉成帝时,御史府的柏树上常聚集数千乌鸦,晨去暮来,人们任它们栖止,还呼它为朝夕鸟。晋成公绥《乌赋》称乌鸦为祥禽、善禽和吉鸟,其序说:他看到乌鸦跑来自家屋顶,吃了一惊,赶紧反省自己的品德,问道:“祥禽曷为而至哉?”其实,乌鸦来巢除了表彰房东的道德,有时还表示送来一笔横财。元稹诗云:“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白居易和其诗曰:“此乌所止家,家产日夜丰。上以致寿考,下可宜田农。”看来,乌鸦精通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举的艺术,所以大受欢迎。

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其实不然,古籍里常常提到白乌和赤乌。汉昭帝元凤三年,白乌数千,下集泰山。对统治者来说,白乌现身是一个好消息。《孝经·援神契》称:“王者德至鸟兽,则白乌下。”赤乌也有相似的功能。三国时孙权见赤乌集于殿前,以为大大的吉兆,改年号为赤乌。

还有一种三足乌,原是古代传说中太阳里的动物,每天背负太阳东升西落,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在林子里看得见,甚至逮得着。从汉代开始,就不断有人向朝廷献三足乌邀宠。《唐书》记载下一则笑话:天授元年,武则天得三足乌,以为周室的嘉瑞,当时还只是皇嗣的唐睿宗李旦插嘴说:“乌前足伪也。”武则天非常生气,但是很快“一足坠地,果如其言”。总之,唐代以前,乌鸦还是一种受人尊敬的吉鸟。

乌鸦能预知,自然有些智慧。据说东方朔曾著《阴阳局鸦经》,以乌鸦的鸣声卜算吉凶。闽西北民间传说,相命的老祖宗鬼谷子烧他的算命卜卦书时,乌鸦正好从烟雾中飞过,变得眼明心亮。不知为什么,乌鸦没能守住祖传的金饭碗,它的鸦科兄弟鹊异军突起,抢着四处递送喜报,只剩下一些凶信让乌鸦去通报。

有人说,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乌鸦恐怕不同意。它深深体会了报喜与报凶的荣辱。人们厌恶坏消息,总是附带痛恨信使,似乎一群群乌鸦制造了世界的噩梦。

鸳鸯:人类爱情的导师

多数爱情诗大可移用鸳鸯,人类反而不配。

某些物象的文化内涵具有超稳定性。古人三千年前就视鸳鸯为爱情生活的典范,今人还是如此,恭恭敬敬在洞房贴上鸳鸯图,铺上鸳鸯被。世界的一切都变了,大江东去,物换星移,这对奇怪的水鸟还停留在原地。尽日无人看微雨,鸳鸯相对浴红衣。它们的天地多么狭窄、单纯,却让我们忍不住一再眺望。原来,我们还能被质朴的东西感动。

我住在金湖畔,有年深秋来到湖湾,陽光带着醉意,湖面空空荡荡,猛然看见林子前有两对羽色鲜艳的鸳鸯,优雅地浮在水面上。一对在划水嬉戏,兜着圈子追逐;另一对懒洋洋地晒太阳,时不时用嘴梳理对方的翅膀。它们见惯了游人,并不害怕,反而是我担心惊扰了这幅亲密的画面。

“天下真成长合会,无胜比翼两鸳鸯。”这是徐陵《鸳鸯赋》的句子,也许是我们目睹此情此景的最好表达。鸳鸯依依相恋的一瞬,令我们悲欢离合的沉重人生变得轻盈,失去分量。赋的下面继续写道:“闻道鸳鸯一鸟名,教人如有逐春情。不见临邛卓家女,只为琴中作许声。”那时,孀居在家的卓文君,十七岁青春的卓文君,脸若芙蓉眉如远山的卓文君,整日徘徊在幽深的庭院,她以为生活已经结束。可是那个挟着绿绮琴的司马相如来了。

他是为她来的。她从窗隙偷偷看见了他。尽管隔着房间,又有谁能拒绝如此深情的琴歌:“何缘交颈为鸳鸯,相颉颃兮共翱翔?”她心慌意乱。她明白还有另一种令人晕眩的生活。她只有屈服。只为琴中作许声!

鸳鸯自古被称为匹鸟,雄曰鸳,雌曰鸯,总是成双结对,行影相随。《古今注》说它们“雄雌未尝相离,人得其一,一思而死”。鸳鸯殉情的例子指不胜屈,如《圣师录》记述的一则:盐城天纵湖渔父一日烹鸳鸯雄者,雌者随棹飞鸣,不肯离去,渔父刚刚掀开锅盖,“即投沸汤中死”,这样锅里就有了两头。诗人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显然,这就是雄雌鸳鸯之间的那种感情。多数爱情诗大可移用鸳鸯,人类反而不配。

圣人不讲爱情,他们只谈婚姻,但他们设计的婚姻伦理也非独创。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岂不正是鸳鸯们天生的道德力?从宋朝起,道学家就呼吁国人补习道德,号召妇女们向鸳鸯学习“女德”,培养出无数节妇烈女。有人说,如今的婚姻伦理状况仍然不如人意,那一定是“男德”出了问题。男人是不是也应该以鸳鸯为师?

作为人类的导师,鸳鸯也不容易,经常要做出无谓的牺牲。《千手观音治病合药经》记载说,取鸳鸯尾佩带于身上,在菩萨前念咒一千八百遍,男女便如鸳鸯一般相爱。《龙树方》还介绍了一个致爱药方:“取鸳鸯心阴干百日,系在臂,勿令人知。”人类这不成器的学生,居然相信导师的品德存在于肉体,指望它们献出自己“身教”。难怪鸳鸯越来越少,我们依然不长进。

鹦鹉:以慧而入笼

雪衣娘仿佛一个活生生的聪慧女子,才艺出众,红颜薄命。

鹦鹉是一种聪明的鸟,明白向人类学习的重要性。有些书谈到了鹦鹉和人的相似处,说鸟类里惟有鹦鹉两个眼睑俱动,如同人眼。我很怀疑。倒是猫头鹰有点人模人样,而鹦鹉,怎么看也是一只尖嘴鸟,那看不见的柔软舌头除外。

舌是人类最重要的器官,也许高于大脑。从来没人把自己的不幸归于缺脑子,人们总是抱怨舌头太短。鹦鹉的舌头不短,所以它能自如地运用语言艺术,并荣膺慧鸟的封号。有人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对它的上进持保留态度。《淮南子》又说它“得其所言,而不得其所以言”。这些人不知道脑子寓于舌头的道理。在我们的社会里,如果你巧舌如簧,就有人佩服你头脑灵活。

一只伶牙俐齿的鹦鹉抵得上一个人。《红楼梦》中林黛玉养的鹦鹉能使唤丫头:“雪雁,快掀帘子,姑娘来了。”大唐宫廷里的鹦鹉常让人疑心是密探,宫女们“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晋代文学家张华养过一只白鹦鹉,简直就是管家,每当他出门回来,鹦鹉便向他汇报仆役的各种情况,有次鹦鹉不言,张华觉得奇怪,它说:“我被藏在瓮中,什么也不知道。”原来仆人们造反了。

最著名的鹦鹉是雪衣娘。《明皇杂录》记载了它的事迹:开元年间,岭南献白鹦鹉,养在宫中,唐玄宗和杨贵妃呼为雪衣娘。雪衣娘聪慧,教授它古诗,数遍即可讽诵。玄宗与诸王博戏,将败,想耍赖,左右则唤来雪衣娘入阵捣乱,或啄诸王手,博戏就不了了之。有天雪衣娘飞上杨贵妃的镜台说:“雪衣娘昨夜梦见被鸷鸟所搏,难道我要命尽于此?”唐玄宗让杨贵妃教它《多心经》,背得滚瓜烂熟,日夜念誦,以为可以禳灾消祸。不久后雪衣娘还是被鹰搏杀,皇上和贵妃叹息良久,葬于苑中,呼之鹦鹉冢。

雪衣娘仿佛一个活生生的聪慧女子,有诗歌修养,还会搅局,做梦,析梦,求救,诵经禳灾……人所具有的它都具有,甚至分享了红颜薄命。我猜作者写着写着已经忘了鹦鹉。

聪明未必是好事。傅咸便感叹鹦鹉“以慧而入笼”。成公绥《鹦鹉赋》亦言:“小鸟以其能言解意,故育以金笼。”岂但是笼子,还要被剪去翅、戴上足链,就其实,不过一个美丽的囚徒。所以罗隐说:“劝君不用分明语,语得分明出转难。”再口角春风天花乱坠的鹦鹉,也不能成为人类,只是便于人类奴役。这可不是它想要的。《圣师录》谓一商人得能言鹦鹉,非常珍爱,商人偶因事系狱,回家后叹恨不已。鹦鹉说:“你在狱数日已经不堪,我整年关着奈何?”商人有了新体验,便开笼把它放了。

东汉末代皇帝刘协也释放过鹦鹉,不是出于同情心,而是皇家养不起它们。诏曰:“往者益州献鹦鹉三枚,夜食三升麻子。今谷价腾贵,此鸟无益有损。可付安西将军杨定,因令归本土。”我们觉得奇怪,鹦鹉立足朝廷,像其他大臣一样高谈阔论,妙语解颐,完全做得到以口糊口,怎么能当成寄生虫?获得自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如果因为好饭量,这自由未免太没品位。我想鹦鹉不会高兴。

鸲鹆:巧舌如簧的八哥

鸲鹆的舌头矫正后,豁然开窍,不仅仅拾人牙慧,还能自铸伟词,善解人意。

如果我们相信记载,鸟类的语言天赋极其出色,不亚于人类。刘义庆《幽明录》记载了一头鸲鹆,不但能说话,还能模仿各人口音,抵得上相声演员。他说晋司空桓豁有次大宴宾客,让手下参军养的鸲鹆当场模仿在座嘉宾的腔调,学得惟妙惟肖,连一位感冒塞鼻子的来客也没能把它难倒——聪明的鸲鹆钻进瓦瓮学舌,声音宛如鼻音。

很可惜,这头鸲鹆因为检举某人偷盗牛肉,被小偷用开水烫死。参军请求处死小偷,桓豁也很生气,然而还是说:“因为禽鸟杀人,恐怕说不过去。”判了小偷五年徒刑。

鸲鹆就是八哥。根据《负暄杂录》,为了避南唐后主李煜的音讳,鸲鹆改名八哥,或称八八儿。该鸟产于华南和西南一带,北人难得一见,自古有“鸲鹆不度济水”的说法,被人目为夷狄鸟。春秋时期鸲鹆来到鲁国,仿佛野蛮人闯入礼仪之邦,史官急急书之。《公羊传》解释说:“鸲鹆来巢,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鸟也。” 这里说的中国,指中原地区。鸲鹆属于异国珍禽,耸人听闻,值得大书特书。那时,洪荒之地的华南,人文未启,被人视为花不香、鸟不语之地。

让鸲鹆说话得修剪它的舌头。《零陵总记》言:五月五日去其舌尖,则能语,声音清越,比鹦鹉说得还好。为什么要五月五日,似乎谁也不曾解释明白,只知道惟有这天剪舌才灵,换了其他时候,鸲鹆讲的人语便不离禽音。五代周行逢和徐仲雅论事,周行逢的北方口音浓重,咬字多误,徐仲雅便嘲笑说:“剪舌要在五月五日,想必你拣错了日子。”可见日期含糊不得。时辰呢,应该在正午,用剪子把鸲鹆的舌尖修圆,参照的标准大概是我们自己的舌头。剪舌后,饮以雄黄酒,再用朱砂拌米喂它。据说,鸲鹆的舌头矫正后,一通百通,豁然开窍,不仅仅拾人牙慧,还能自铸伟词,善解人意。

鸟而能言,耍耍其他小聪明不在话下。蒲松龄说过一个故事:某人携鸲鹆出游,半路花光了旅费,愁眉苦脸,鸲鹆说:“何不卖我赚笔钱?”到了市场,鸲鹆自己和买主谈价:“给他十金,我跟你走。”鸲鹆卖了自己后,和新主人亲热应对,十分融洽。接着请求沐浴,浴罢飞上屋檐,犹喋喋不休,等得羽毛干燥,说一声:“臣去也!”蹁跹而起,寻旧主人去了。

这头鸲鹆聪明得过头,心术不正,无疑是人类那里学去的。现在我们看《咫闻录》中的故事:万公养了一头鸲鹆,平时,总是将仓房的钥匙交它保管,由它衔去藏于僻处,只有万公呼它,才会衔来钥匙。有天它突然凄厉而号,被老鹰叼在树巅,其临终遗言是:“鹰隼戕我身矣!公所交钥匙,在西棂上第三溜瓦缝,记取勿忘。”万公急忙拿出铁铳,轰下老鹰,鸲鹆已经丧命。

在小说家那里,会说话的动物都沾染了人类的习气,或者义士或者奸商。与它们相处,也是一种社交,我们得时时保持礼仪,提防诡计,很累。幸好禽兽与人类的区别毕竟大于舌头的尖与圆。鸲鹆巧舌如簧,在桓豁眼里仍然是一只鸟。

鲤:幸为大唐皇亲

鲤鱼在黄河跃龙门,上者为龙,不上者,点额而还。

按《陶朱公养鱼经》,齐威王居然找到了几度埋名隐姓的陶朱公,向他请教致富之方。陶朱公就是著名的范蠡,曾帮助越王勾践复国,功成之后,悄悄携了绝世美女西施离去,笑傲江湖。传说他去经商,这么聪明的人不发财简直不可能,不久商界便出现了一个暴发户陶朱公,富可敌国。陶朱公告诉齐威王,他做五种生意发的财,第一种就是养鲤鱼。

为什么养鲤鱼?因为鲤鱼不食同类,生长快,卖价高。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记载了陶朱公的养鱼致富法:“挖个六亩的鱼池,池中做九个小岛。找来二十条三尺长的怀孕雌鲤,四条雄鲤,二月上旬放入水池。到了四月,放进一头鳖,六月,放进两头鳖,八月,放进三头鳖。鲤鱼繁殖到三百六十头时,蛟龙就会领着鲤鱼飞出去,所以要用鳖看守。鲤鱼围着九个小岛游来游去,自以为身在大江大湖,就安心了。”

陶朱公说:“然后你开始准备数钱。第二年,可得鲤鱼一尺长的一万五千条,两尺长的一万条,三尺长的四万五千条,每条鱼值五十文,可得一百二十五万文钱。第三年,鱼就有二十多万条,得钱五百多万文。再下年,钱就数不过来了。”

据说齐威王立即行动,在后苑修了鱼池,他第一年的收入只有三十多万文钱,仍然很高兴。帝王的致富方法和老百姓的原不一样,他是闹着玩的。

鲤鱼是鱼中之王,有灵异,有的鲤鱼额头上还写了个“王”字,《清异录》说:“鲤鱼都是龙化。额上有真书王字者,名‘王字鲤,此尤通神。”鲤鱼的鱼鳞最为奇特,按李时珍的说法,鲤鱼的得名是因为鲤鱼的鳞片都有十字纹理,可是最神奇的还是鲤鱼的脊鱗,无论大鲤小鲤,均为一个中国人非常喜欢的数字,三十六片。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说:“鲤为诸鱼之长,形既可爱,又能神变,乃至飞越江湖。所以仙人琴高乘之也。”这是一种神仙和人类都喜爱的鱼。

龙门在黄河山西一段的禹门口,古人以为,此地是鲤鱼升天成仙之所,上者为龙,不上者,点额而还。鲤鱼化龙的故事在古籍中车载斗量,不可胜记,姑且不谈。黄河鲤鱼倒是值得一说,鲤鱼喜欢待在浑深的水中,黄河最浑,其鲤鱼极负盛名,《河洛记》引古谚说:“伊洛鲂鲤,天下最美。”人们甚至称其“贵于牛羊”。清中叶,福建长乐人梁章钜过潼关,当地官绅特地挽留他尝尝黄河鲤鱼,一食之下,竟至于赞叹:“当为生平口福第一!”

鲤鱼和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一个王朝大有渊源。《广五行记》说大业初年,隋炀帝作诗,教宫女唱道:“三月三日向江头,正见鲤鱼江上游。意欲垂钓往撩取,恐是蛟龙还复休。”隋炀帝没明白这首诗预示了唐朝的兴起。唐皇族姓李,与同姓的鱼类攀亲戚,鲤鱼也享受起皇家待遇,改称赤鲩公或佩鱼,对它们的保护写进了法律:“唐律:民间取鲤即放之,卖者杖六十。”(《尔雅翼》)

由于主要的食用鱼被禁,民间被迫试养其他鱼类,大约在唐末就有了一个意外收获,草、青、鲢、鳙鱼养殖成功,中国淡水养殖业“四大家鱼”形成。

鲫:相即相附之鱼

金鱼,也就是艺术化的鲫鱼,华丽转身,再也不用担心刀俎了。

鱼类和人类的生活往往可以互相类比。宋人陆佃的《埤雅》说:“鲫鱼旅行,以相即也,故谓之鲫;以相附也,故谓之鲋鱼。”即和附,都是相随相靠的意思。鲫鱼不作孤旅,总是两条以上结伴而行,所以称为鲫鱼,秦汉以前的典籍多称为鲋鱼。鲫鱼的生活方式体现了儒家的婚姻理想,常被要求做出额外的牺牲,献出身体去教化人类。《礼记》记载,男女完婚,婚礼后要吃鲋鱼,从此这对夫妇就会像鲫鱼一样相亲相爱了。

有一种常被人误会成鲫鱼的旁皮鲫,习惯于三个一伙,其一昂然在前,两个紧随在后,形如妾婢,因此又被人称为妾鱼、婢鱼。人们对小小的鱼的命名煞费苦心,饱含道德训诫。例如鲳鱼的得名是因为它一只在前,群鱼如蝇逐臭,食其涎沫,像是鱼中的娼妓;又有人说它“好交群鱼,若娼然”。不幸的是,鲳鱼味美,害得许多人甘于堕落。

我们还是来谈品德高尚的鲫鱼。这是一种小型鱼,每条一两斤重。《水经注》谈到了蕲州广济青林湖的鲫鱼“大者两尺”,《南夷志》说“蒙舍地有鲫鱼,大者重五斤”,恐怕都有些夸张。我家乡闽西北一带,形容鲫鱼都是伸出手比划,说它有“三指大”或“四指大”,一巴掌大的鲫鱼就比较罕见,所以它又被人称为鲫瓜子。

鲫鱼小而多刺,味道非常鲜美,自古以来就是鱼中上品,《吕氏春秋》说:“鱼之美者,洞庭之鲋。”古人食鱼,注重做脍。脍是把生鱼切成薄片,再切成细丝,脍不厌细,越细越好,好的刀工能切出蝴蝶翅膀那样透明的鱼片。脍拌上蒜、葱、姜、韭末、胡芹等调料,就可以食用。上古主要以鲤鱼做脍,唐以后换成鲫鱼。据说唐玄宗“酷嗜鲫鱼脍”,派人专取洞庭湖的大鲫鱼。另一种主要食法是做羹,《洛阳伽蓝记》记载了王肃“常饭鲫鱼羹”,其做法是:“半斤重鲫鱼一尾,切碎,用沸豉汁投入,入胡椒、莳萝、干姜、桔皮等末。”

后世美食家也许会嘲笑王肃不懂饮食,鲫鱼整头扔进锅里就行了,何必切碎?明清时期出现的“罗汉鲫鱼”“干烧鲫鱼”“荷包鲫鱼”“酥鲫鱼”等吃法,都是整尾使用。民间传说鲫鱼汤发奶,新哺乳的妇女奶水不足,就买几条活鲫鱼收拾一下,也是整尾投入锅中,不加调料,慢慢煨烂,直到熬出牛乳状的稠汁。

古代医学著作对鲫鱼交口称颂。《本草经疏》云:“鲫鱼调胃实肠,与病无碍,诸鱼中惟此可常食。”《本草图经》也说它“性温无毒,诸鱼中最可食”。爱好鲫鱼的食客很多,像苏东坡、倪云林、袁枚这样的文人还亲自发明鲫鱼菜谱。当然,鲫鱼未必会感激这些荣誉。嘉宝说:身为美女是一件很累的事。鲫鱼也许会说:身为美食是件恐怖的事。

幸运的是,至少有一支鲫鱼逃脱了沦为鱼肉的命运。从宋代开始,中国人养殖基因突变的红鲫鱼用来观赏,谓之金鱼。经过数十代人的培育,如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金鱼家族,品种和花色繁多。作为一种审美宠物,金鱼,也就是艺术化的鲫鱼,已经华丽转身,再也不用担心刀俎了。

本辑责任编辑:练建安 魏 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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