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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共育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机制探究
——以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驱动为切入口

2023-08-06曹家坤

法制博览 2023年20期
关键词:犯罪教育

曹家坤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也在逐步完善,但是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趋势也呈现出新的复杂情形,暴露了现阶段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以未成年人六种常见犯罪类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驱动,为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机制提出意见建议。

一、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8 年至2022 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7 万人,年均上升7.7%;其中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 年的4600多人上升至2022年的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二)未成年人犯罪逮捕率、起诉率低

2022 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为68.5%,高出整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4.8%,较2018 年上升34.4%。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为59.9%,高出刑事犯罪不诉率32.5%,较2018 年上升36.9%。整体来看,国家仍然是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来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在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态度上,还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检察机关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统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工作原则[1]。

(三)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2018 年至2022 年9 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居前六位的分别是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这六类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受理总数的76.5%。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年龄逐渐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的趋势

正如前文所说,2018 年至2022 年,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 年的4600 多人上升至2022 年的8700 多人,年均上升16.7%。可见,未成年人犯罪年龄逐渐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犯罪年龄越来越低,甚至10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出现了非常恶性的犯罪。例如,2013 年,重庆一名10 岁女孩多次摔打一名只有1 岁多的男婴,并将其从25 楼摔下,致其身亡;2023 年,云南一名7 岁的女孩,将邻居一名4 岁男孩扔进井里,并在其趴住井沿自救时,强制将其按入井内。

(二)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性与犯罪认知度提高

随着近年来网络媒体的发展和普法教育的推广,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犯罪时,表现出明显的犯罪意图,故意犯罪,且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即在进行犯罪时,明白自己是在犯罪。很多未成年人甚至明白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明白自己对于什么样的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罚。例如2019 年大连13 岁男孩蔡某某欲性侵10 岁女孩未果,连刺7 刀,将其杀害,蔡某某在犯罪后,还试探着前往被害人家中询问案情,案发后还说出过“不就是杀了一个人吗?”并强调自己未满14 周岁,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可见其在犯罪时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和犯罪认知。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复杂化、成人化

随着网络、智能手机、自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不良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其中存在大量充满暴力和色情内容的网站、视频等,还有一些新闻、影视,对于犯罪技巧、犯罪能力描写过于详细、逼真,极易引起未成年人模仿[2]。过去,未成年人作案时往往采取原始的、简单的方式,手段较成人而言相对笨拙,例如有时会因一时贪念偷拿别人没注意保存的贵重物品、扒窃、钻门窗等。而如今,未成年人犯罪也开始采取复杂、科学、技术性的手段,例如某高中三名高二男生,经常在一起玩“英雄联盟”网络游戏,后来没钱上网,便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为了能使司机放松警惕,他们邀约一名女同学协助,先由女同学招手拦车,再由事先埋伏在路边的三个男同学一拥而上,有的拿匕首控制出租车司机,有的在车内搜钱,有的负责把风,分工相当明确,手段既复杂,又有成人作案的特点。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性突出

目前,全国7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团伙犯罪,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发育不成熟,体力、能力较成人相对较弱,因此他们更容易抱团、成群,少的三五人,多的甚至可以达到几十人[3]。如安徽某中学一中学生小朱因琐事与二中学生小蒋发生冲突。小蒋纠集同学小李、小张等十余人携带砍刀、棍棒、头盔、白手套等作案工具。小朱一方也不甘示弱,纠集同学小许、小邓等人携带刀、棍等作案工具。双方约定,当天放学后别走,在一中南门附近斗殴,后致多人被砍伤。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起案件参与斗殴的学生多达百余人,其中二中学生小李等人均来自其自发组织的一个小帮派。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性较为突出。

(五)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错误的法律观念

我国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上,过于注重保护,相对忽视惩戒;过于偏重权利,相对忽视义务。很多未成年人在小学阶段便已经初步了解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含义,再加上有些不良媒体为了博眼球或是争流量,采用“标题党”或是虚假宣传,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后免于处罚的案件大肆宣传,不但没有对未成年人起到警醒的效果,反而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其错误的法律观念:认为14 周岁以下即使是杀人放火也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16 周岁以下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也没事;18 周岁以下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判死刑。有时候正是这种既错误、简陋,又扭曲的法律观念,一步步推动、促使着未成年人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而随着他们违法犯罪的次数增多,逐渐就会完全丧失对法律的敬畏,形成反复违法犯罪的恶习。当这些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即使理智上、认知上会告诫自己“已经不是未成年人了,以后违法犯罪要受到处罚了”,但恶习毕竟积重难返,很难再树立起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很容易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老路。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驱动

从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排名前六的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常见犯罪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财产类犯罪,包含盗窃、抢劫;第二类是暴力类犯罪,包括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第三类是生理类犯罪,包括猥亵、强奸。而从这三类犯罪来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三类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驱动。

(一)财产类犯罪:物质方面享受需要

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各种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发展带来了物质丰富,但也同样带来了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的加大。现在各种网络、媒体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经常宣扬城市富人奢华的生活方式,名车豪宅以及各种高档消费品的广告比比皆是,刺激着人们的物质欲望,人们开始在物质方面进行攀比。各种网络平台上,各色人群通过直播、自媒体、短视频等手段,炫耀豪车、名表、名贵首饰、名牌箱包、高档手机、稀有美食等物质享受,未成年人自身自控力尚不成熟,物质需求强,喜欢过安逸的享乐生活。当所处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身的能力限制了这些需求实现时,未成年人就会在这种矛盾中,产生不良欲念,为了实现不良欲求,很容易形成财产类犯罪的犯罪动机,进而通过盗窃、抢劫等手段获取物质财富,满足自己的需要。

(二)暴力类犯罪:精神方面尊严需要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中枢神经系统迅速发展,肌肉骨骼迅速增长,身高体重随之猛增,同时精力充沛,喜欢参与竞技类比赛,喜欢争强斗狠。情绪、情感方面则比较强烈,情绪、情感发生迅速,容易冲动,而认识能力、控制能力上的发展有限,有时不会控制情绪,受到一点刺激就容易感情用事。其结果有三:第一,由于激烈的情绪、情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他们接受正确、正规、大众的教育思想,对于他们形成正确的观念,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有一定的阻碍或干扰作用;或者正确认识因情绪的干扰而发生反复,或向错误认识转化。第二,由于未成年人感情过于丰富,往往会感情用事,再加上自身认知能力的不足,对是非曲直不容易分辨。因此在自己身边朋友、兄弟出现问题时,难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反而更容易和他们形成一致,甚至结成团伙,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4]。第三,由于剧烈的感情波动,未成年人更容易发生冲动行为,甚至因为一点小事,就做出打架斗殴、伤害、杀人等暴力类犯罪的事情。

(三)生理类犯罪:生理方面性的需要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的性机能会逐渐发育成熟,尤其是在青春期阶段,这一发育尤为迅速。这时,性冲动会给懵懂的未成年人带来巨大而又复杂的心理冲击,未成年人会首次萌发不成熟的性意识,开始为异性所吸引,对异性感兴趣,但同时又存在害羞和一定的惧怕心理[5]。而由于青少年认识能力和水平的局限性,势必造成他们性意识的缺陷——带有不成熟的特征;往往对性问题的社会性涵义缺乏正确的理解;性的调节和控制能力薄弱,容易产生性冲动;在好奇心、模仿心理的支配下,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引,实施违法的性行为。这时候就亟需家庭、学校给予适合的教育和引导,但由于中国传统中对于“性”的隐晦,现阶段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中性道德、性法制教育和性知识教育存在明显的缺位和落后状态。如果未成年人在性萌发阶段没有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引导,则会很难抑制住自身的性冲动,这时如果外界再存在一些淫秽、色情物品、图片、视频的诱因刺激,那么有些意志相对薄弱、道德法律观念不强的未成年人,就可能控制不住自己的性冲动,为追求性刺激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实施偷窥、猥亵、强奸等行为[6]。

四、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源头治理方法

(一)经济层面: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从经济层面来说,一切犯罪的经济根源都来源于资源的匮乏,都是由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充分且平衡的发展,坚持公正与效率,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二)政府层面:净化网络空间、把好宣传关卡

国家应强化对宣传领域、网络环境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时时净化网络空间,坚定不移打击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视频,对于不良网红、炒作服刑、刻意扮丑、网络炫富等不良风气坚决予以整治,将“净网”“护苗”“清朗”等专项行动合为一体,遏制不良文化传播,切实净化网络生态,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法律层面:坚持惩戒与挽救结合,强化惩戒宣传

由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特殊性,很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都没有得到与罪行相适应的惩罚,导致他们更进一步失去对法律的敬畏,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强化刑罚之下的惩戒机制,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同时应淡化未成年人免于处罚宣传,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惩戒宣传,重新在未成年人心中树立法律权威。

(四)教育层面:强化道德、法治教育与性教育

学校层面不能只追求智力教育,而忽视学生德育教育、法治教育、性教育,要将教书和育人放在同一层级上对待,将学生违法犯罪率作为教师的一项考核指标。同时,对于未成年阶段的教育,在道德与法治课之外,应该设立专门的性知识教育课程,由专门的教师来引导学生。

(五)家庭层面:以身作则,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成长

家长是未成年人第一位老师,是离未成年人最近的人,是未成年人最易模仿的对象,家长的言行会对未成年人产生最大的影响。家长应加强家庭教育,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未成年人,父母要加强沟通,不仅时时关注他们的生活,还要时刻关注他们内心对于亲情的渴望,及时进行家庭教育和监督,以身作则,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人格品格,耐心教导他们自觉抵制外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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