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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

2023-08-05

科教导刊 2023年17期
关键词:经济法法治教学模式

刘 洁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 10112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建议均明确提出加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的要求并作出部署。

近年来,随着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面临的挑战愈发复杂、严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然成为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特别是系统掌握相关国际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涉外法治人才供给严重失衡,这与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滞后密切关联。加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亟须变革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改革需先行。本文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重要课程——国际经济法为着眼点,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目标为导向,对该课程的改革提出构想。

1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1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是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外在驱动

1.1.1 我国遭遇多重国际经济法律难题,迫切需要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

自中美贸易战日益深化之后,中美紧张关系加剧,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不断升级,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频繁遭遇多个国家经济制裁。面对烦琐的涉外法律流程及大量的证据材料梳理,由于缺少充足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法律服务,我国企业只能被动接受不合理的贸易制裁。当前我国国际谈判人才短缺,能熟练运用国际规则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解决涉外经济纠纷的人才缺口严重。面对这一现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只有培养出一批精通国际法律规则、具备国际视野、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己任的涉外法治人才,才能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危机应对能力与话语权。

1.1.2 我国“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发展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高要求

我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卓有成效,目前已与多个国家及地区进行了规划对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但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语言、文化、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以及各国法律法规均有差异,我国同多个国家的经济交流合作日益频繁,运用国际双边或多边条约全面加强国际经济交往风险防控,强化国家间利益统筹协调成为必要举措。为保障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在“一带一路”国际事务中,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国际法律规则维护国家利益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参与其中。

1.2 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成为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内在驱动

目前,我国国际经济法课程仍普遍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即以教材为主,侧重于灌输教材知识,局限于学术理论成果,与具体实践存在一定的距离[1]。有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课程采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通用教材,该教材存在条约信息更新不及时、体系结构稍显混乱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2]。显而易见,国际经济法课程抽象且滞后的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无法适应当今国际社会快速变化的现实需要。应对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已迫在眉睫。

随着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视,部分高校法学院逐渐转变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加强学生在涉外法治方面实践技能的培养,注重实践性内容的引导和训练,其中模拟法庭是大部分学校最常采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但国际模拟法庭与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适配度较低,不适用于大部分普通院校及学生[3]。有学者提出通过案例互动教学法、双语复合教学法等方法的综合运用。解决国际经济法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实务等问题[4],也有学者结合课程思政建设对课程教学模式进行优化[5]。

综上,新时代对涉外法律的应用范围、层次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涉外法治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我国涉外法学学科体系尚待完善与健全,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国际经济法课程,其教学理念及教学模式亟须做出相应变革。

2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目标导向

2.1 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2018 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国际经济法并未列入10 门专业必修课程,而是由各高校根据办学特色选择开设,供学生自愿选修。这样的课程模式虽从各高校的办学实力和特色角度出发,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涉外法学课程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6]。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有效参与国际事务离不开具有爱国主义情怀、良好政治素养、扎实法学和外语功底、缜密逻辑思维能力和多学科知识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7]。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旺盛,各高校法学专业理应重视国际经济法课程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准确定位国际经济法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同时,国际经济法课程也应以涉外法治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以自身教学改革巩固其在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核心地位。具体而言,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应围绕解决以下问题进行:

首先,厘清新国际经济形势下我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实际需求,深度剖析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与国际经济法课程现有教学改革之间的关联,为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提供现实依据。

当P2既定时,上级政府采不采取监督效用相等。监督成本C越高,地方政府采取机会主义的概率越大;处罚系数r越大,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事的概率越小。

其次,转变国际经济法课程“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理念,变革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通过教学文件的完善和教学模式的创新,贯彻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思路,实现国际经济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第三,优化国际经济法教学模式,同步推进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教育,将课程改革与思政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创设多元化、普适性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课程改革目标,通过生动的教学实践、学术实践,在法学知识技能巩固、法治观念塑造、法律职业归属、法治文明认同等方面实现对学生价值观的引领与塑造。

2.2 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法学课程教学而言,就是要实现课程知识技能体系与培养场景相匹配,在知识技能体系构造上更加凸显实践性、应用性。因此,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总目标应在准确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在本科教学规范的框架下完善课程教学体系建构,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厘清本校教师专业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的契合度,优化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增强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的实效性,有效提升法学专业学生解决涉外法律实务的综合能力,实现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3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整体构想

3.1 围绕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目标,精简课程教学内容,凝练课程教学体系

现有国际经济法教材采用“大国际经济法学”体系,教学内容覆盖广,综合多种法学门类,部分教学内容与国际商法、海商法等课程交叉。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但近年来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将国际经济法课时压缩至32 学时,教学内容与授课时数的设置不协调,造成部分教学内容未能有效展开。因而国际经济法课程改革应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明确国际经济法课程在法学专业学生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精简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凝练课程教学体系,以利于学生把握国际经济法课程的重点内容,在教学内容上强化实践训练。在此基础上修订教学大纲,设计教学环节,完善对应的教学文件。

3.2 利用多种教学资源,建立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资料库,丰富课程案例资源,拓宽法学专业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鉴于国际经济法课程的特征,学生能够接触到与课程内容相匹配的教学资源较少。教师需持续关注国际经济形势和重大国际事件,充分挖掘适当的教学资源,搜集整理针对性的涉外案件,建立课程教学资源库,并对学生的深层次研究提供专业指引。在丰富课程教学资料的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增加英语的运用,因为绝大多数的国际规则、条约、惯例以及国际法庭判决采取的都是英文形式,在教学课件及教学资料中补充涉外法律条文和规则内涵的英文表达,有助于增强学生对涉外法律条文和规则的既视感。

3.3 选择与设计多元化、普适性的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模式,提升法学专业学生解决涉外法律实务的能力

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的限制,法学专业学生接触涉外法律实务的机会较少。大部分高校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多利用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竞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等赛事。但在上述实践模式中,大部分学生并不具有普遍参与性。国际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应以多元化、普适性为导向,契合教学内容设计实践环节,努力做到实践教学模式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课程实践教学模式设计应综合运用专题研讨式、案例讨论、沉浸式角色扮演等教学方式,重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互动运用,学生在学习与研究中重视自主调查研究,实现知行合一。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与课程考核评价机制的重构相结合,细化参与实践环节与课程考核的对应关系,利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继而提升学生解决涉外法律实务的能力。

3.4 综合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手段,保障各教学环节的有效开展

课程改革中将开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手段在课程导入、知识讲解、实践教学、考核点评等阶段的综合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充分挖掘优质的涉外法治慕课共享资源,整合线上教学手段的优势,使教学手段与教学内容相辅相成。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开展,将保障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有效性。

4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优化探索

4.1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的实践探索

4.1.1 探究式教学时事化设计——学生分组研讨国际事件

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在教师引导下,学生分组进行国际经济法专题研讨,将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听记的授受式教学转变为教师设疑、学生解疑的探究式教学。教师引导学生转变角色身份,给学生认识自我的机会,学生充分表达、质疑、探究、讨论问题,促使学生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提高学习研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活动等多种方式,处理涉外法治事务的综合能力得以提升。由此,国际经济法课程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提升并重的教学理念得以贯彻。

通过国际经济法专题研讨,学生在主动思考、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认识到国际重大事件对我国经济形势的影响,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实现寓教于课堂。学生研讨的国际经济法专题经过教师甄别与筛选,教师引导学生正确、客观地看待、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局面。学生在专题探究中独立思考,引起探索欲望,逐步建立起国际化视野,深刻领会自身学习和国家参与国际社会事务的紧密关联性,同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国际观、建立起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培养国家情怀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习动力。

4.1.2 案例教学直观化设计——学生主导典型案例分析

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新形势,动态选择实时发生的重大国际经济案例。在案例解读过程中,与专业知识点有机结合,既有理论知识点的广覆盖、又有实际案例的具体支撑。如在介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的国际条约TRIPS 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时,首先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规则及内容。同时阐述TRIPS 协议的形成历程,让学生深刻体会TRIPS 协议作为WTO 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具有更高的执法效能;但是该协议是以发达国家利益为出发点所制定的国际条约,TRIPS 协议将知识产权的保护转向保护投资者,逐渐出现权利异化,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诉求中存在利益冲突。

在学生掌握国际技术贸易的类型及内容以后,教师适时引入国际贸易制裁事件。对事件发展过程的介绍采用线上学习模式,要求学生提前了解,并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角度对事件的讨论做好准备,以提高线下授课的效率。在案例分散讨论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运用课程所学知识点对国际贸易制裁事件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同时启发学生思维,由学生自发认识到国际贸易制裁事件的本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主导案例分析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感与获得感,发挥学生自我探究的主动性。

4.1.3 翻转课堂角色化设计——学生角色扮演演练国际贸易实务

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灵活运用翻转课堂授课方式,转换学生身份,使学生深入实务演练。如国际货物买卖法章节中,教师设计国际贸易法律实务实践,转换学生身份,使学生深入涉外贸易法律实务演练中。在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中运用翻转课堂,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将自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问题,在“身临其境”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之形成正确的职业观。学生通过角色扮演,主动进行外文数据库检索、外国法查明实务,提升域外法律检索和涉外法律信息甄别能力。沉浸式融入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训练中,学生能自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问题,树立防范跨境交易法律风险意识,有效提升学生参与国际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普适性和获得感。

4.2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实践效果评价

在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体验式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转变角色身份,给学生认识自我的机会,学生充分表达、质疑、探究、讨论问题,促使学生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提高学习研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活动方式,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由于采取了易于为学生接受、便于在课堂中实施的教学方法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活动设计较为丰富,学生认真准备,乐于参与,并在学习中深刻体会到相关知识点,教学效果较好。课程后期,教师将根据学生的课程学习效果及其对本课程教学模式的综合评价,对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进行概括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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