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研究

2023-07-31王培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乡村振兴

王培

摘  要:近年来,浙江省诸暨市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态势良好。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用地、聚才、政策效率、服务体系等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从产业升级、提高效率、转变方式、创新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四换三名”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37(2023)02-0084-0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是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组织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挑战,回答好“到哪里去种地?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现实拷问的迫切需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查研究更显紧要而有价值。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

早在201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就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定义:“新型农业(含林业、渔业,下同)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1]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较于传统农户,与科技、市场、金融等方面的融合大幅增强,但也同时强调适度发展,反对盲目追求量的扩张。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四类。

1.家庭农场。它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市场需求为经营导向,以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为运营特征的家庭农业经营方式,它主要是为生活消费和工业生产提供农产品和初级原料加工[2]。

2.农民合作社。它是一种采用互助经营方式,把农户和资源、资金、技术连接起来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它改变了过去农户“低小散”的面貌,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3.农业龙头企业。它是指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订单或合同等方式与农户展开合作,将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有效联结起来,实行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3]。

4.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它是指在产销全过程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经济组织或产业联盟,它们可以为农户提供育苗育种、病虫害防治、农村电子商务等技术和咨询服务,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农业生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

1.生产市场化。传统农户以自给自足为生产目的,具有相对独立性,抗风险能力差、商品率低,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消费端紧密联系,能够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2.规模适度化。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土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摆脱环境束缚,追求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其对自身资源又能充分而合理利用,经济效益会不断提高。

3.分工專业化。传统农户习惯于单家独户干到底,合作意识不强,兼业化倾向明显,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走上专业化道路,将资源集中投入到某一环节或细分领域,能够实现对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取得较好的链式经济效益。

4.经营集约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充分借助政策、金融、技术支持,对土地、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削减边际效益,避免资源浪费,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产出效率[4]。

5.人才创新化。适应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上来的新常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注重自我学习进修,更加注重培育引进有知识、懂经营、善管理、年纪轻、有国际视野的从业人员,以此增创发展新优势。

二、诸暨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诸暨市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以农业“两区”建设为总抓手,扎实开展“两区创建、生态循环、主体提升、规模经营、设施装备、服务拓展”六大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

(一)发展现状

1.整体规模逐步壮大

一是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诸暨市在21世纪初就有不少种养大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部分注册登记为法人实体,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雏形。截至2022年12月,诸暨市共有各类家庭农场678家,其中省级示范55家,位列绍兴市第一。诸暨市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以种植业为主,比例超过70%。

二是农民合作社质量不断提升。到2022年12月底,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766家,注册资本5.41亿元,经营范围基本覆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机、植保等专业服务行业,种植业、服务业比重较高。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8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12家。以注册资本6118万元的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冠军香榧”,和聚集了“阮仕”“千足”“天使之泪”等136家龙头企业的山下湖珍珠产业园为代表。

2.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近年来,诸暨市参与或举办了省农博会、CBA篮球赛、陈宅茶艺节、西施马拉松、同山烧酒文化节等各类节会赛事,特色农副产品的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诸暨市目前拥有“枫桥香榧”“诸暨短柄樱桃”“绿剑茶”等10余件地理标志商标;《2020胡润全球珍珠企业创新品牌榜》50强中,有15家来自诸暨;“次坞打面”被评为“全省20佳小吃”;同山烧“勾践王”“醉美750”分别获美国旧金山国际烈酒比赛双金奖、金奖。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结对,提供订单、技术和资金支持,发挥了防范农业市场风险“减震器”的作用,实现了企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户增收的协同发展。如诸暨市朝晖牧业通过合资组建兆丰生猪专业合作社,实施饲料、药品、精液集中供配,为社员和养殖户提供技术、信息和融资服务,同时规划发展规模化饲料加工、大型生猪屠宰和肉品深加工等项目,进一步拓展生猪产业链建设。

3.合作形式日益多样

诸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模式,组织形式更加灵活。如诸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就采用现金入股、土地入股、技术入股以及服务入股等形式吸纳了大量农民加入。诸暨市致力于创新“三农”治理体系,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农业经营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等配套改革和相关涉农部门职能转变,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形成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诸暨市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开展试点,现已成立1个县级农合联和27个乡镇、产业农合联,构建农村家庭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服务综合体、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实施的供给中介体。

4.经营范围稳步拓展

诸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范围逐步向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生产类型也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粮食生产,而是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种养殖种类。诸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产业定位与所涉及的产业类型直接挂钩,既显示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态势,也体现了产业的专业化细分。一方面,从行业分类来看,有从事养殖业的畜禽、水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从事种植业的农作物、果蔬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也有从事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家庭农场等等;另一方面,在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还进一步细分到具体的产业,种植业中有葡萄、高粱、茭白、茶叶、香榧等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养殖业中有珍珠、莲藕、甲鱼、蚕桑、生猪、家禽等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5.运行机制日趋规范

诸暨市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注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帮助下建立起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为帮助困难社员,部分合作社还设立了公积金和公益金。科技创新力度的加大也让农业龙头企业的运营向着标准化不断迈进。诸暨市还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开展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评选,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与产地认证,QS认证以及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定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上年检申报备案工作,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基本信息备案和综合信息备案,了解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和规模效益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

1.强化政策引领

对各类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出台指导意见,精准帮扶。一是制订出台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诸政办发〔2014〕9号),积极引导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建立健全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录;大力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促进农场生产规模化;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设备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宽家庭农场融资渠道。二是研究出台了《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委办〔2014〕127号),通过对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农嫁女”及其子女、军人、在校大学生、政策性移民等群体的合法权利。股权设置以“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原则上不设集体股,股权坚持“权跟人(户)走”,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在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三是发布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诸政发〔2003〕85号),明确农业规模企业和农业苗子企业的评定标准,推出系列扶持措施。

2.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扶持家庭农场。对拥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两年以上,面积在100亩以上,推广应用先进农技、农艺,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且年销售25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二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四有五化”标准,开展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当年被新认定为省级或绍兴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的,每家奖励2-3万元。对于积极推行“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且特色农产品会员销售比重达80%以上的特色产业协会,每家奖励5万元。三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扩大农业有效投资,以十大农业项目为载体,建设一批产业投资升级(技改)项目。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鼓励企业入驻淘宝网特色馆,利用诸暨“年货节”等机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3.推进示范创建

一是大力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出台《诸暨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执行)》,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家庭农场建设特点,科学设置创建标准,优先考虑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实行农牧结合和生态循环的家庭农场。二是组织开展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每年组织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择优选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浙江省、绍兴市专业合作社评比。建立优质农民合作社帮扶名录,重点扶持经营规范、管理科学、生产绿色的示范性合作社,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三是积极培育重点工作指标农业龙头企业。以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为目标,不断扩大绍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数目,在政策、资金、技术上予以倾斜。如,诸暨市茂阳农发集团拉高标杆,创新突破,先后获得了“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浙江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等殊荣。

4.创新组织形式

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优势特点,创新经营组织形式,提高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诸暨市家庭农场充分发挥本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农场。如诸暨市璜山镇可甜家庭农场在农技专家指导下给桃树施肥时增添富硒肥料,使云雾仙桃富含了丰富的硒元素,引来大批游客采摘。为解决单个专业合作社规模小、资金少、能力弱的弊端,诸暨市积极引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团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如裕丰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个合作社成员之间注重定期交流,互通有无,共享信息,发挥各自在农机、种子、技术、规模、销售渠道等方面优势,从而实现了资源互补。联合社在长期免费为成员提供技术、管理、培训等服务的同时,享受以优惠价租用各式农机等红利,并帮助合作社建渠道、创品牌、闯市场,真正实现了“联合抱团、共同发展”。诸暨市农业龙头企业以打造“链式经济”为抓手,不断加强与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联系,逐步形成稳固高效的产业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农业规模效益欠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多规模小、实力弱、功能不全,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主要从事效益一般的种养环节。二是资金筹措困难。银行虽然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但主要是小额贷款。农业生产资金贷款手续有待简化,贷款利息不够优惠。三是扶持效能不强。尽管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不小,但财政涉农扶持资金有多头投入的现象,而且使用分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土地流转滞后。土地流转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备,导致许多主体对流转土地不敢有太多投入。五是经营人才缺乏。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而且妇女和中老年人比重较大,对新技术、新品种接受能力较差。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待遇不高,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5]。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选择

在借鉴诸暨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诸暨市乃至全国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必须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方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分类推进,健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主体间联合组织形式,加快土地、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打通、拉长产业链价值链,以“四换三名”为抓手,积极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全面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一)“腾笼换鸟”,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

确立“全产业链”和“产供销一体化”的全新理念,大力扶持示范性经营主体,实现从“企业主”到“带头人”的转变。一要强化龙头带动。重点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加工巨人”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业十强企业和十强创新成长型企业“双十强”评选,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开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推进社社联合和跨行业组建合作社;开展示范性认定,引入和建立家庭农场市场化标准[6]。二要强化市场拉动。继续组织开展农超、农企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举办农产品节会,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健全农民信箱、数字农业网和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功能,为分散的农业主体构建高效的公共信息和市场服务平台。三要强化产业联动。围绕本地区特色农业,依托农产品深加工园和镇乡特色农业加工园等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7];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优化各经营主体的集中配送规划;挖掘和拓展农业文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二)“机器换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

与传统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偏好于运用更加智能化的机械设备组织生产,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但受限于规模、资金实力、科技信息等因素,新型农业主体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投入力度。在严格遵守国家补贴标准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拉高补贴标准,重点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起示范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此助推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等。二要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设立育苗育种、用水用电、机械维修等专业性农机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外包服务,向销售、维修等市场服务延伸[8]。三要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大学生、回乡创业青年、在外乡贤、本地青年农民等群体投身农业生产和销售,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升现代化农业机械利用率。

(三)“空间换地”,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制约

受有限土地资源的制约和农民“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传统思想束缚,部分土地确权困难,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进程。为此,必须加强鼓励引导,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鼓励指导各类主体参与多形式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采取转包转让、长期租赁、地权互换或三方委托等方式参与土地流转。二是提升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效能。厘清土地流转的范围和政策边界,加强土地用途监测监督,避免耕地“非农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调研仲裁组织,化解土地流转供需方矛盾。三是完善土地流转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调整原有扶持政策,补助对象从“需求方”重点转向“供给方”;完善转出和转入土地双方利益分配机制,在各地积极探索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 [8]。四要提高土地亩产率。把田间地头作为工业化生产第一车间,推进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两区”和农产品深加工园区项目建设质效。

(四)“电商换市”,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式

虽然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农产品电商起步相对较晚。相比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上具有天然优势。一是要突出重点建规划。经营主体进入电子商务领域需要相关部门从整体上制定规划,从政策上予以扶持,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合社等主体,尤其是一批具有高学历背景的“农二代”执掌的企业建立农产品电商服务站,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最大优势还是在于抓好生产管理,而非盲目进军电商领域。二是要突出特色抓平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特色农产品“打包组团”,接入“抖音”“淘宝”“京东”等网络营销平台,统一贴标,集体销售。同时,借助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的力量,定期举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文化节,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消费、旅游和投资。三是要统筹力量搞联合。依托本地高校资源,实现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与学校的对接。镇乡街道也要聘请专业人士以专业村为重点,对辖区内企业、个人进行培训,共同助推电商发展。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EB/OL].(2012-07-31) [2023-03-08].https://www.zj.gov.cn/art/2012/7/31/art_1229591320_62297.html.

[2]田雨露,郭庆海.家庭农场区域发展特征及生成条件分析[J].经济纵横,2022(10):96-102.

[3]吴东立,张思檬.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共生演化机理及仿真研究:基于Logistic增长模型[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7(06):113-124.

[4]李江一,仇童伟,秦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非农就业带动效应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3):10-21.

[5]胡凌啸,王亚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球视野与中国方案[J].改革,2022(12):89-101.

[6]吳存玉.农业龙头企业对合作农户的嵌入式治理:基于东华糖厂的案例考察[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0(01):82-100.

[7]李大垒,陆迁,高建.区域品牌生态系统对特色农业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3(01):127-137.

[8]张仕超,王金亮,魏朝富,等.丘陵山区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空演变及产业响应[J].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2,44(01):118-137.

猜你喜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乡村振兴
“用好现代农业科技,多种粮、种好粮”
现代农业离不开化肥
砥砺奋进 打造现代农业强市
现代农业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破题寻路
民建贵州省委携手中天金融集团推进“乡村振兴”贵州赫章县结构乡“扶志扶心扶智”项目开工
巴彦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研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维发展探究
农地三权分置视域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素质要求和培育途径